举治学诚历程资料(2018年7月上半月)
(20201104整理)
{注:供有关人了解事况、明辨是非,也留资料供后人研究,资鉴佛教建设,而作此整理。}
(一)
{以下是当时倾向举治学诚的龙泉寺体系执事法师(初始八人,后来减少)内部群发邮件交流}
【贤佳】(20180703)今天早晨我听贤S法师介绍说:
{已做了大部分执事的沟通工作,精舍的法师也大部分做了沟通,已做通工作的精舍不学师父的开示了。师父给贤J法师发短信说:“我的责任我负责,不要扩散。”贤L法师见了师父,师父答应不再给比丘尼发短信。}
我和贤S法师分析师父可能只是暂时一定程度示软,以后可能翻脸。龙泉寺面临管理的混乱,师父可能一方面私下做政府的工作,另一方面等待龙泉寺僧团的内讧破散,然后他再翻局。宜应劝谏、逼使师父尽早从中佛协辞职而后还俗退隐,龙泉寺宜全体比丘选举产生临时住持委员会(三人,一位住持,两位副住持)和临时寺务委员会(三位住持另加四位委员,由他们再议定诸执事)。这需要执事法师进一步沟通并对师父劝谏。工作可能会卡在贤J法师和贤Q法师,需要看机缘做工作。
听说师父今天提前赶回龙泉寺。贤W法师中午找我谈话,提议召开中层执事会议,谏逼师父,我赞同。他应该会与CX法师商议,不知是否能落实下来。
(20180704)情况报告:
{昨晚在明心阁召开执事会议,CX法师请贤J法师主持,共17位执事出席。WG法师、贤R法师没能来参加。
CX法师简要报告事态经过,贤佳补充报告事况,主体同意僧团要与师父分离(可能需要逐步过程),成立寺务委员会和自清自律组。寺务委员会成员初拟:WG、CX、贤佳、贤J、贤R、贤Q法师,另加一位精舍代表贤W法师或贤T法师(他们今天内部商定),再加极乐寺代表贤B法师。自清自律组初拟:贤佳、贤R、贤W、贤T、贤S、贤Sg法师(CX法师、贤佳、贤Q法师三人在会后商议初拟名单)。由CX法师跟贤R法师、贤L法师沟通,得到他们认可后,今晚再召开执事会上通报审议,通过后即代表龙泉寺僧团运作。会议上还主体通过暂时不对新戒和居士扩散(师父事)。
此过程中,贤J法师先轻松讲“不执着”的道理,在随后CX法师、贤佳法师的报告中插话纠指问题,引起贤W法师不满,拍桌子呵止贤J法师,两人互批。贤W法师提出重选会议主持人,贤J法师宣布退出会议,起身离开,贤Q、CX法师等极力拉劝贤J法师回座位继续开会,贤J法师随顺贤Q法师拖拉着回到座位,但说心不参加,斜靠在座位上闭眼睡听。}
自清自律的工作思路的初略考虑(20180704):
对师父破戒事件自清自律的工作思路的初略考虑:
1.由执事会商议和表决,正式成立自清自律组并确定组员。
2.自清自律组选出几位代表(三四人)与师父约谈:问明师父对淫行和性话题短信是否承认,并适当追问盘核。
3.依据师父的认罪态度而采取相应行动:
(1)若师父认罪(可能性极小),那么劝请师父从中佛协辞职,还俗隐居,依其已得的钱财可以较安稳过富裕的后半辈子。
(2)若师父完全抵赖(可能性很大),那么可以采取以下处治措施:
①内部采取部分默摈,即老戒执事共同约定不再对师父配合、承事,不提供饮食(大寮不给他专门做饭菜),不给开车,乃至不响应呼招、不回复短信等。渐渐扩及到新戒执事一起来做。按戒律,应灭摈者(犯重戒而未能灭摈者)已无资格参加僧团诵戒羯磨,也无资格受用僧团财物及受清净比丘(未犯重戒者)承事,否则增加其地狱罪苦。
②对外上,写一份函件给政府有关部门,说明师父被举报罪况和寺僧主体态度及师父抵赖态度,申请政府帮助依法处治师父。函文由寺务委员会和自清自律组成员签名(弃权者可不签名),盖龙泉寺公章。这样可向政府表明龙泉寺僧团不伙同邪行、不庇护腐败的态度。
③若部分默摈顺利,可扩展做老戒清众和新戒的沟通开导工作,争取僧团和合对师父正式作灭摈羯磨(对强横的重罪比丘可不现前遥作灭摈羯磨),然后通报中佛协和政府有关部门。师父被僧团作灭摈羯磨后,比丘身份自动完全取消,自然会被中佛协解职。这样可非常有力地显明龙泉寺僧团不伙同邪行、不庇护腐败的态度,也树立戒律的力量,会给教内外很多人以光明和希望。
以上过程中同时作教育方向的转换和引导工作,强调“依法不依人”“以戒为师”。
以上考虑供参考,请批评修订。
【贤W法师】(20180706)我们是修行人,应该以佛法的角度把握动机,符合业果。律典中说,善知识犯戒,弟子有责任劝其忏悔。
《摩诃僧祇律》卷28:“若和上、阿阇梨,共住弟子、依止弟子亦应如是谏,不得粗语如教诫法,应软语谏和上、阿阇梨:‘不应作是事。’若言:‘子!我更不作。’若尔者善。若言:‘止!止!汝非我和上、阿阇梨,我当教汝,汝更教我?如逆捋竹节。汝莫更说。’若是和上者,应舍远去。若依止阿阇梨,应持衣钵出界一宿还,依止余人。若师有力势,应远去;若不去,应依止有德重人。若非行处应谏,若被羯磨应料理,若起恶见当自解、倩人解,自出罪、倩人出罪,病、不病应供给。若师有难,应送去;若王、贼捉,应追救。”
如果将师父置于危险境界,则违背上文中:“若师有难,应送去;若王、贼捉,应追救。”即我们应该在不违背法律、戒律的前提下帮助师父。毕竟是有功也有过,可以报恩不报仇。
另外律典中还说,有大威德的高僧大德,即使破戒,也不宜传播,否则毁坏大众信心。
《四分律》卷4:“或有尊,戒不清净,自称言:‘我戒清净。’诸弟子亲近如实知之,言:‘今我师戒不清净,自称我戒清净,我若向诸白衣说,彼即不喜。若彼不喜则不应说,置令受人施,后自当知。’如是诸比丘,彼世间尊法,弟子为戒生护,师求弟子护。”
《十诵律》卷36:“佛即将侍者阿难往诣讲堂,于众僧中敷座处坐,教化诸比丘:‘世有五师。何谓为五?一师者,不清净持戒,自言持戒清净,是弟子共住故,知师不持戒、不清净,自言持戒、清净。“若我等说师实者,或当不喜。若师不喜,当云何说?我等蒙师故,得衣服、卧具、汤药、饮食。师好看我等者,自当觉知。”如是师为弟子覆护持戒,是师亦从弟子求覆护持戒,是世间初师。’”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15:“尔时薄伽梵诣常集堂,于大众中就座而坐,告诸苾刍曰:‘于此世间有五种师。云何为五?如有一师戒实不净,自言戒净,然诸弟子由共住故知不清净,遂相告曰:“我之大师戒实不净,而自谓戒净。若其我等说向余人,师若闻时便生不乐,我复云何而相依止?我等宜默,彼自当知。又复我师常以饮食、衣服、卧具、汤药,病缘所须资给于我,我等宜应共相拥护。”然彼师主作如是念:“我诸弟子覆我过失。”此是第一大师于世间住。’”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14:“尔时世尊即往食堂敷座而坐,告诸苾刍:‘此世间中有五种教师。何者为五?第一,有教师自不具戒,称己具戒,彼有弟子久共一处,即知“我师不能具戒”,共相谓曰:“我若告向余人,外既闻已,我之教师即被轻贱,我等于后云何见师共住承事?教师自知好恶,我等应可覆护,勿向人说。何以故?我此教师时时供我衣服、饮食、汤药、卧具。”是时弟子贪此供给,覆护教师,不向人说令知破戒。时彼教师“应须弟子覆护于我”,如上所说。此世间中第一教师。’”
【贤佳】所引《僧祇律》文是对犯僧残的和尚、阿阇梨吧?如其文说“出罪”,破重戒已不可出罪。
师父所犯是根本重罪,且覆藏、抵赖,不受劝谏,不通忏悔,非是犯僧残等可救治、忏悔之罪。
所引弟子护师的律文所举说情况是佛所批驳的,非佛教师徒的应行法。
我印象中,律典中说破重戒应灭摈者自动失去和尚、阿阇梨名份,是吧?《大般涅槃经》说应对犯重恶比丘驱摈还俗,乃至请王臣苦治。律中说随顺供给、承事犯重应灭摈者有罪(若将僧团饮食、财物给其受用,是共同犯盗),是吧?
【贤W法师】护师之文确实是佛批判的:
《五分律》卷3:“世间有五种师,今皆现在:一者,戒不清净,自言戒净,其诸弟子如实知之,覆藏其过,以望利养;二者,邪命谄曲,自言正直,而诸弟子亦覆藏之;三者,所说不善,自言善说,而诸弟子叹以为善;四者,见不清净,自言清净,而诸弟子称言见净;五者,说非法律,言是法律,而诸弟子亦云是法。而不能使智者信受。目连!如来戒净,无有谄曲,言无不善,知见清净,所说是法,智者信受,不须弟子共相称覆。”
【贤佳】建议明晚召开全体老戒执事会(由CX法师发通知主召集,贤S法师、贤T法师等诸法师都可协助劝请诸执事参加,少数坚持不参加者等同弃权,不碍大体),由**法师用视频、ppt作举罪事况汇报和分析,大家适当补充和自由讨论,然后推动成立自清自律组。对寺务委员会也尝试推动成立,暂时成立不了(WG法师、贤J法师等可能不来、反对)也不妨自清自律组正式运作。
(20180707)《佛说无量清净平等觉经》卷第三:“其最上第一辈者,当去家、舍妻子、断爱欲,行作沙门就无为道,当作菩萨道,奉行六波罗蜜经者。作沙门不当亏失经戒,慈心精进,不当瞋怒,不当与女人交通。斋戒清净,心无所贪慕。……(居家)欲度脱身者,下当绝念去忧,勿念家事,莫与女人同床,自端正身心,断爱欲,一心斋戒清净,至意念生无量清净佛国,一日一夜不断绝者,寿终皆得往生其国。”
(20180708)情况报告:
CX法师来信说:“我已去铁山寺了。现在的状况,我不适宜在寺里过多参与了。请您谅解。”应是被逼避隐。
师父在佛协对贤Q法师说:“既然已经报案了,寺务委员会和自清自律组就不要成立了。”
贤Q法师中午走路念英语,洗碗哼曲子。贤J法师洗钵时开导新戒执事,说一句笑一笑,轻松爽朗。似乎都没有对“导师”腐败的沉痛、忧虑。应是都安于维护师父并觉得已控制局势。
分析:由于师父明确反对成立自清自律组,再加上贤J法师的反对(贤Q法师先前赞同,现在也应是顺从师父而反对的),CX法师的避隐,要由执事会正式成立代表僧团的自清自律组应无可能。即使贤J法师转为支持而召开执事会成立自清自律组,师父大概也会以已报案等理由拒绝接受自清自律组的盘问。
由于贤J法师的反对,WG法师的不参与,CX法师的避隐,其他执事法师可能的反对,以及师父的反对和干预,僧团要整体与师父适当切割而相对独立运作也应无可能。
(20180712)《佛说方等般泥洹经》卷上:“其有随欲者,此人则为痴,不了解正觉,及佛之教诫。猪马及骆驼,狐狼之与驴,是辈为习欲,非佛子所行。盲聋无所知,喑哑不能言,是辈为习欲,非佛子所行。飞蛾、蜜蜂、蝇,马、畜不自知,是辈为习欲,非佛子所行。假使阎浮利,合满其中火,宁堕于其中,不习于欲事。乐欲以为上,于欲何足习,其有称誉者,是为不知法。”
特别情况报告:
{今晚诵戒前,贤佳见预摆有师父座椅,就告请贤J法师让不要请师父参加诵戒(按律不应请应灭摈者参加诵戒),贤J法师说:师父不在,是不知情况的沙弥布置的。结果诵戒前行中,维那呼“迎请和尚”,贤佳示意不要请,然后出诵戒处对师父说:“现在情况您不合适参加诵戒。”师父回语一通,对贤佳说:“你不要诵戒!”径直进诵戒处拈香位,对大众(新老比丘和沙弥)说:“今天我诵戒!”然后登座诵戒,遣出沙弥后,对新老比丘“开示”一通,说对他不实诬告、莫须有等,不要信一面之词,要相信法律、政府、因果,不要乱对外传,不要小团体串通,不相应的可以移夏离开,等等。又现场强调贤J法师是当家师,负责总体事务协调,贤R法师负责京外道场,贤Q法师负责海外事务。}
(2180714)近事相关《大般泥洹经》分享:
{《大般泥洹经》卷第二:“于佛法中,或有犯戒、作五逆罪、诽谤正法,于是众生皆当修习一子想耶?……如是,迦叶!我视一切众生如罗睺罗。……如王大臣执犯法者随罪治之,佛亦如是,有坏法人以理惩罚,令犯恶者自见罪报。如来常以自身光明安慰众生不恐不害,虽有众生不蒙光明而至死者,如来于彼不舍大悲。……如人家生诸毒树应速剪灭,如是法中犯戒乱法,如害主奴,皆应逐出。若不逐出,当知是辈去我法远;若逐出者,是我弟子。……如来亦然,其有坏法犯戒之人,等视如子,慈悯教诫,欲令成就,坏法犯戒应当苦治,无有过也。是故当知,菩萨摩诃萨等视众生如一子想,修习如是平等三昧,心不怀害,是为菩萨长寿之业智慧自在。”
《大般泥洹经》卷第二:“若有独处闲居修行头陀九法,乞食少欲,静默禅思,观身经行,亦为人说施戒修德行业果报,而不能广宣无畏,亦复不能降化诈伪恶人,当知是人不能自度,亦不度彼,修持梵行独善而已。若复比丘行头陀法兼得无畏,广宣九部——修多罗、祇夜、授记、伽陀、因缘、如是语、本生、方广、未曾有,以化众生,自度度彼,又为人说契经要句,言某经所说‘不蓄奴婢、牛马畜生及不应法物。若当蓄者,非出家法,是人犯制,罢道驱出’,诸犯戒者闻作是说,群党瞋恚害彼法师,彼虽命终,犹能自度,亦能度彼。是故,迦叶!诸优婆塞,若王、大臣,当护持法,亦当降伏剃头居士。……当知护持正法功德无量,我本以不惜身命护正法故,得此金刚不坏法身。”}
(二)
{以下是贤某法师与贤佳的单独交流,因有困扰,话语隐略}
【贤某法师】(20180705)……
【贤佳】还需要一些时间做沟通说服工作:更深入做已初步信受者的介绍事实工作,适当逐步扩展对老戒清众和新戒作沟通说服工作,形成环境氛围围攻老戒顽固者,也给老戒顽固者一些省思时间。老戒顽固者是少数,道义底气也不足,近期应还不敢接受师父的指令治罚积极反对师父者。
【贤某法师】(20180706)……
【贤佳】师父善于转移问题焦点。有受害人贤*法师亲自到龙泉寺僧团举报,CX法师、贤S法师等法师都有详细倾听,依律龙泉寺僧众就应对被举报者(师父)进行查问、劝谏。宜从其转移问题焦点的权谋中跳出来。
【贤某法师】……
【贤佳】是否毁坏中国佛教,是否断众生善根,关键在师父是否依律而行、犯戒是否如律认罪忏悔,而非其他人的揭举、纠治,否则是错乱问题根本。
【贤某法师】……
【贤佳】问题的出现根源是没有以戒为师,根本还是要以戒为师,回归戒律,否则是没有光明的。
如果说确认师父有发性话题短信,有犯二篇罪,师父是否认罪?如果不认罪,谈何忏悔清净?名望比丘犯二篇罪行对首忏悔或自责心忏悔,前提是深怀惭愧,恳切自责,后不再犯,且只有极少人知道而未扩散。师父发性话题短信事已在僧中多人知道,且有一些政府官员和居士了知,应该适当公开忏悔,否则如何示范尊戒?如何平服人心?如何宽慰、救疗受害者?
另外,如果有人有详明见闻疑根(并非必须实物证据)向僧团举报比丘犯重戒,按律僧团应盘问核查、审议虚实,并对被举报人盘问核查、审议虚实,然后依律清雪或纠治。不应推脱乃至压制盘问、审议。
依律,破重戒者应作学悔沙弥或还俗,否则穿僧衣受僧食一天都是罪过,也带累僧团不清净,不应松缓。何况师父很可能会从容反击,全部翻盘,仍然竭力维护其完美无缺的光辉形象,这些了解情况的现在倡导松缓者都可能受到清洗。而且师父会继续说相似法,示范恶行,包庇邪行,破坏律制。
【贤某法师】……
【贤佳】(20180707)这是俗情看法,并非依佛法的看法。揭举师父,促使师父认罪悔过,是真正帮助师父,而非伤害师父。宜应回归佛法戒律看待问题,回归正见正行。
可分享如下经文,或许可启发大家更好地依佛法思考:
《出曜经·行品第九》卷八:“不持戒人,外荷法服,内怀奸宄,信无实行,自大骄人,少有所知,夸世自誉,受人信施,谓宜应尔,不虑后世万毒加形,见诸持梵行人,兴轻蔑心,死则堕恶。”
《大般涅槃经》卷第六:“若有比丘犯禁戒已,憍慢心故,覆藏不悔,当知是人名真破戒。菩萨摩诃萨为护法故,虽有所犯,不名破戒,何以故?以无憍慢、发露悔故。”
《大般涅槃经》卷第三:“持法比丘亦复如是,见有破戒坏正法者,即应驱遣、呵责、举处。若善比丘见坏法者,置不呵责、驱遣、举处,当知是人佛法中怨;若能驱遣、呵责、举处,是我弟子,真声闻也。……‘如来先于异部经中说,有比丘蓄如是等非法之物,某甲国王如法治之,驱令还俗。’若有比丘能作如是师子吼时,有破戒者闻是语已,咸共瞋恚,害是法师。是说法者,设复命终,故名持戒自利利他。以是缘故,我听国王、群臣、宰相、诸优婆塞护说法人。若有欲得护正法者,当如是学。迦叶!如是破戒不护法者名秃居士,非持戒者得如是名。”
《大般涅槃经》卷第十:“若犯四重,作五逆罪,自知定犯如是重事,而心初无怖畏、惭愧,不肯发露,于佛正法永无护惜建立之心,毁訾轻贱,言多过咎,如是等人亦名趣向一阐提道。……当知菩萨摩诃萨人中之雄,摄取持戒,施其所须,舍弃破戒,如除稊稗。……‘贤善之人,一切爱念’,是亦有余。如人内犯四重禁已,不舍法服,坚持威仪,护持法者见已不爱:是人命终必堕地狱。若有贤人犯四重禁已,护法见之,即驱令出,罢道还俗。以是义故,一切贤善何必悉爱?”
【贤某法师】……
【贤佳】这也是不依戒法的俗情看法。依戒,知比丘犯粗重戒,不应为之覆藏,应举罪劝谏,否则自己犯戒得罪。有人有见闻疑根向僧团举报,僧团应该受理,不应推脱、压制,否则僧团整体有罪过。何况是僧团、教团领首比丘邪见邪行,深坏佛教,岂可漠视、包庇乃至助恶?
【贤某法师】……
【贤佳】所说中肯,但现实问题是师父和有的上首执事法师回避、阻碍成立自清自律的戒律小组依律调查,及与被举报人(师父)进行对话,盘问核查、审议虚实。
【贤某法师】(20180708)……
【贤佳】按戒律,有人以详明见闻疑根向僧团举报比丘粗重罪行,僧团应该受理,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盘问审核虚实,不应推脱。
【贤某法师】……
【贤佳】如果能确认性话题短信的真实性,那么由师父与贤*法师一些对话记录较能确定行淫事,如前期说“要真做”,让去北京魏公村精舍,后期说带到床上、吃避孕药、怀孕、生孩子等。
师父与贤*法师的短信,贤*法师有截屏存档,不知电信公司是否有2016年9月份的短信记录可调出?
【贤某法师】……
【贤佳】短信公司的记录一般会存多久前的?会存差不多两年前的吗?
【贤某法师】……
【贤佳】如果师父早些时候就坦荡地让僧团成立戒律小组查明此事,就不会报案走社会法律了。报案是在争取僧事僧办长时得不到良好回应和施行,反而被抹黑打击的情况下不得已而做的。
如果师父是真实清白的,那么僧团内部戒律小组如律公开公正调查,可以给师父证明清白,帮助司法案件的尽快了结。
(20200709)今天上午贤Q法师约我交流,贤T法师陪同,从约九点到十一点。其主题是沟通、理解,主要让我讲心路历程,我就如实讲我对师父从信敬到退信的转变历程,他表示增加了了解、理解。
对师父,他说认为是普通凡人,但与政治绑定,所以产生很多问题。他认为:僧团可以以师父为精神导师,但行政管理上应由僧团自己运作,脱离他原先的家长制领导。
他说:如果成立自清自律小组调查,发现师父不清白,怎么办?政府要保师父,如果我们僧团弄倒师父,便是跟政府对抗,可能政府会整治龙泉寺僧团,不利于僧团。我说依戒律,师父应该还俗,这对师父好,对僧团和佛教都好,如同身体器官癌变严重,应该作手术切割。
我感觉他的基本诉求是保团体和事业,对师父不是盲信盲从,但基于保团体和事业的角度也不赞成完全将师父弄下台,另外也想拉拢人缘。
【贤某法师】(20180711)……
【贤佳】“僧团和合”是依佛法戒律的和合(事和、理和),不是不分是非、同流合污的团结,否则便是共业堕落,如一些很有凝聚力的邪教。
【贤某法师】……
【贤佳】师父讲浮泛相似语,仍然不明确认错、认罪。
【贤某法师】(20180712)……
【贤佳】如果已舍戒,不应穿僧服,否则是混滥、冒充僧人,应该纠治(好像佛协规章或宗教条例中有此规定)。且更不应僧中居处上座受僧食、受僧众礼拜,否则是为贼住,增长地狱罪苦。
如果已舍比丘戒,不应参加比丘诵戒,否则是犯贼住。
如果已舍比丘戒,实是无戒俗人,与受了戒的沙弥尼或比丘尼行淫,破出家人清净梵行,虽无破戒罪(因是无罪俗人),而业道罪极重。
【贤某法师】(20180714)……
【贤佳】我目前考虑坚住龙泉寺,做监察、影响工作,直至师父下台,随他们怎么“迫害”我,应不至于对我杀人灭口。如果要夺我的手机而切断联络,我不会缴出,或可另找手机。我不想放弃这个阵地,至少试着坚持,观察情况再看。
(三)
{以下是贤佳与举报学诚发骚扰短信的原极乐寺尼释贤甲的交流}
【贤佳】(20180712)近事相关《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经文分享: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学观品第二》卷第四:“若染色欲,于生梵天尚能障碍,况得无上正等菩提?是故菩萨断欲出家修梵行,能得无上正等菩提,非不断者。……或有菩萨摩诃萨无有妻子,从初发心乃至成佛常修梵行,不坏童真。或有菩萨摩诃萨方便善巧示受五欲,厌舍出家,修行梵行,方得无上正等菩提。……此菩萨摩诃萨于五欲中深生厌患,不为五欲过失所染,以无量门诃毁诸欲:欲为炽火,烧身心故;欲为秽恶,染自他故;欲为魁脍,于去、来、今常为害故;欲为怨敌,长夜伺求作衰损故……诸菩萨摩诃萨以如是等无量过门诃毁诸欲,既善了知诸欲过失,宁有真实受诸欲事?”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不退转品》卷第三百二十七:“是菩萨摩诃萨虽现处居家,而常修梵行,终不受用诸妙欲境。虽现摄受种种珍财,而于其中不起染着,又于摄受诸欲乐具及珍财时,终不逼迫诸有情类令生忧苦。善现!若成就如是诸行状相,当知是为不退转菩萨摩诃萨。”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无相无得品》卷第三百七十七:“是菩萨安住静虑波罗蜜多,能引一切三摩地门,能引一切陀罗尼门,能得殊胜四无碍解,能得殊胜异熟神通。是菩萨由得殊胜异熟神通,决定不复入于母胎,决定不复受淫欲乐,决定不复摄受生乘,亦复不为生过所染。何以故?是菩萨摩诃萨善见善达一切法性皆如幻化;虽知诸行皆如幻化,而乘悲愿饶益有情;虽乘悲愿饶益有情,而达有情及彼施设皆不可得;虽达有情及彼施设皆不可得,而能安立一切有情,令其安住不可得法,依世俗理,不依胜义。”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四分觉魔事品》卷第五百五十一:“是诸菩萨于余菩萨为旃荼罗,秽污菩萨摩诃萨众,虽似菩萨摩诃萨,而是天上、人中大贼,诳惑天人、阿素洛等。其身虽服沙门法衣,而心常怀盗贼意乐。诸有发趣菩萨乘者,不应亲近供养恭敬如是恶人。所以者何?此诸人等,怀增上慢,外似菩萨,内多烦恼。是故,善现,若菩萨摩诃萨真实不舍一切智智,不弃无上正等菩提,深心欣求一切智智,欲得无上正等菩提,普为利乐诸有情者,不应亲近供养恭敬、尊重赞叹如是恶人。善现当知!诸菩萨摩诃萨常应精进修自事业,厌离生死,不着三界,于彼恶贼旃荼罗人,常应发心慈悲喜舍,应作是念:‘我不应起如彼恶人所起过患。设当失念,如彼暂起,即应觉知,令速除灭。’”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十一布施波罗蜜多分》卷第五百八十三:“若有能发大菩提心,精进修行布施、净戒、安忍、精进、静虑、般若波罗蜜多,心无厌倦,虽遇种种恶友退缘,而不退屈,是菩萨相,具此相者名为菩萨。又,舍利子!若诸有情修诸善法,心无厌倦,受持净戒,终不毁犯,常乐利乐一切有情,虽遇苦缘,而无怯弱,随所修学,愿与有情同证菩提、毕竟安乐,是为菩萨摩诃萨相,具此相者名为菩萨。”
【释贤甲】感恩法师的分享和策励!目前我确实觉得自己面临前所未有的逆境和考验,我很想保持安稳的身心和恒定的用功,但没有道场作为保护,我觉得很艰难,有时很难提起心力。但愿这件事能尽快水落石出,有个圆满的结局。现在僧团里情况如何?您的处境有没有比之前好一些?
【贤佳】宜多忆佛念佛,并适当多读经闻法,由三宝加持力、闻法思维力等长养正念正知。
龙泉寺僧团中大多数执事法师已知道师父的丑事。有些法师似乎有所解脱而光明积极,对我比以前亲近融合。有些法师似乎不能、不愿接受事实和未来失落,有些沉闷,但应有所省思,对我不像以前那么冷眼对立。我在僧团的处境比以前好些了,用手机的时间也放得开一些了。此事应该不久就会水落石出。
(20180714)《大般泥洹经》分享之二:
《大般泥洹经》卷第二:“僧有三种,犯戒僧、童蒙僧、清净僧,于三种中坏犯戒僧及童蒙僧,不坏清净僧。
“犯戒僧者,愚騃凡夫顺犯戒者,不相检察,为贪浊故而共和合,是名犯戒僧;正使自身能持戒者,亦复名为犯戒数也。如是等僧不应行而行,若能化此诸非法者,名为法师。
“童蒙僧者,习行无事,钝根愚痴,设得利养,自供眷属,各各修立,不共和合,自恣、布萨亦复不与犯戒者同。若能化此愚痴非法,是名法师。
“如法律僧者,如是等僧众魔百千不能沮坏,若菩萨僧性常清净,彼二种僧是师。”
【释贤甲】“正使自身能持戒者,亦复名为犯戒数也”,这句怎么理解?为什么自身能持戒还为犯戒数呢?
【贤佳】(20180715)虽然自身持戒(通常自行之戒条),但“顺犯戒者,不相检察,为贪浊故而共和合”,于众行戒法不清净,因心贪浊而于自行戒也不清净,所以说“亦复名为犯戒数也”。
【释贤甲】可不可以这么理解:是因为僧众中有不清净者,而自己即使持戒清净,但跟不清净者和合,所以在犯戒数之中?
【贤佳】是的,不尽力举治而以贪浊心苟且和合乃至积极维护,则有罪过。
{【附言】〖释贤甲〗(20201104)若不是整理出来,末学已经没有印象有过这段对话了。虽然末学是当事人之一,但是并未了解这详细“内幕”,不清楚有这样混乱复杂的过程(只粗略知道当时僧团内部比较混乱),所以开始的时候末学是不赞成把《重大情况汇报》广发给教界的。现在来看,就比较明白为什么后来会选择广发了,也说得上是势在必行吧!加上曝光后法师持续在做揭治、辨析的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丑事”的性质——让我们从这个很恶劣的事情上得到很多正面的启示,所以末学也不再像早期那样认为广发是不对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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