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交流讨论(20191214)

一些交流讨论(20191214)
(一)
【某寺尼】《对意欲出家女众的一些建议
(附件摘录)1.不是说出家就一定对今生乃至后世的生命增上有保障。如果出家条件具足、道场环境理想、出家后如法行持,这样出家很好,功德很大。而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尤其是不能如法如律行持,则难免堕落,与其这样还不如踏实在家修行。
2.出家要得到父母的许可,特别是女众。
3.选择出家道场,宜应多方考察体验,谨慎了解道场师友,切莫偏听偏信。
4.理想道场的首要条件是敬戒持戒。我在出家后并了解一些戒律后,走访过一些道场,在我有限的涉猎中,觉得真正敬戒持戒的道场并不多。
5.下面几点对于女众来说是“重中之重”:
(1)所找道场要有十二腊以上、通达戒律的尼和尚领众熏修。
(2)要依止尼和尚出家剃度、学法、受戒,不可依止比丘出家。如果比丘名为师父,找比丘尼代自己给女众剃度也不可以。
(3)要遵循如法的受学次第,即:净人、沙弥尼、两年清净无犯的式叉尼(绝不可少,若缺少则会导致受大戒不得戒),然后才可以受大戒。
上面几点都是戒律的要求,宜谨严遵从“以戒为师”的佛诫。若一时没有找到符合这些条件的道场,就更不能急于出家,此事绝不能草率。

(二)
关于“传播佛教负面言论”的讨论
(附件摘录)怎么定义“佛教负面言论”?我以前写博客传播了不少“师父”、龙泉寺、“藏传佛教”的正面信息,误导了很多人受骗受害,现在非常愧疚,所以要尽力纠正,否则难免堕落。信众被虚浮的佛门信息蒙蔽,误信邪师邪法而受大害,您却阻止揭批邪师邪法,岂非误害民众、败坏佛教?例如某lun宫自称是佛教,是否不应揭批而使“佛教形象受损”?

(三)
辨破藏密甘露丸
(附件摘录)莲花生、喇嘛仁波切及诸藏密信徒关于甘露丸的说法是根本背离佛法的。
其中人肉成分明确违反大小乘戒律,说吃这种甘露丸增长佛法功德乃至解脱烦恼,是颠倒欺诳的。
其中的大便、小便等本身可能带毒致病,精液可能传播艾滋病等性病病毒,说此种甘露丸能防病治病是不可靠的。
另外,很多食用甘露丸的经验报告说甘露丸激发淫欲,可能含带蛊毒。藏密人士推销甘露丸很积极,其中多带经济利益。
总概来说,藏密甘露丸是以宗教妄语包装的骗摄人心、谋取财利、损害身心的毒丸,极为厚黑。建议国家对甘露丸强行管制,禁止流通。

(四)
藏密的惑害及治理的相关交流讨论之十一

(五)
从〈阿弥陀经〉“一心不乱”的异议看如何正解经义
(附件摘录)宜应以经解经,会通佛语,并考量现实事例,即首依教量、现量,祖师论述的比量作为第二位的参考。
《阿弥陀经》所说“一心不乱”,佛说真意容有二解:
一、“一心不乱”作为往生净土的必要条件,不是指圣道门的“一心不乱”(否则与其他净土经典及现实事例相违),应是指一心信愿、系念不乱等(如玄奘大师所译文)。
二、“一心不乱”作为往生净土的高标准,不作为往生净土的必要条件,指圣道门的一心不乱,在信愿的基础上保证必定往生净土。
此二解都成立(不违所有净土经典教义和现实事例),相辅相成,互相含摄。教解虽有别,理行实无异,依义不依语,不以辞害意。
对《阿弥陀经》所说“一心不乱”还有一种常见理解,认为是指圣道门的一心不乱且是往生净土的基本必要条件。这种理解违背其他净土经典所说散善能往生净土的义理及众多现实事例,属于错解经义。明确了这个,也没什么好诤论的。这个错解很常见,影响很大,如学诚法师等“高僧大德”持这种见解,将汉传佛教易于行证的净土法门理解为非常难,由此对汉传佛教失去信心,深心转向“藏传佛教”,迷信其上师、咒语等加持,乃至崇信其“玄妙”的男女双修法,众多信徒也随从如此,自误误人,败坏佛教。
通泛来看,如何正解经义,以下几个方面可能需要把握:佛语广摄,容有多义;佛无异语,以经解经;逻辑圆顺,不违实际。

(六)
【居士】《大虚法师:分辨善恶知识以及正见邪见的标准》
https://mp.weixin.qq.com/s/dVmWeGQTZg41_Yp4363pGQ
(摘录)这里给大家提供几个分辨善知识和恶知识以及正见、邪见的标准,仅供参考:
第一,那些引导众生去心外求法、心外求佛的人,大家最好别去搭理。
第二,那些喜欢妄言神通境界、乱讲神鬼故事的人,大家最好别去搭理。
第三,那些妄语造神,公开说自己比佛陀还厉害,或者说自己是佛菩萨化身、是祖师再来的人,大家最好别去搭理。
第四,那些引导众生对他进行自我崇拜和偶像崇拜,不引导众生回归经典和祖师的人,大家最好别去搭理。
第五,那些引导众生坚固我执、强化法执、自赞毁他、以法谤法的人,大家最好别去搭理。
第六,那些明示暗示自己已经开悟、证果,或者公开宣传有方法可以快速开悟、证果、得三昧,然后随意印证授记别人,说你已经开悟、证果、得三昧——这样的人,大家最好别去搭理。
第七,那些引导众生去学习外道典籍,在佛说的正法里面夹杂外道邪见,或者宣说外道法就是佛法的人,大家最好别去搭理。
第八,那些诽谤大乘经典,否定净土和净土法门,引导众生追求人天福报,追求私欲满足的人,大家最好别去搭理。

(七)
【居士】《〈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公布 明年3月1日起施行》
https://mp.weixin.qq.com/s/-yysK4tzKu27hCDxbS1agQ
(评论)《条例》着力打击佛教商业化和借教敛财、借公益慈善传教等活动。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第二十五条,寺院不得进行违背社会公德、违背本宗教教义教规的活动”,藏密双修等邪法就符合这条,属于被《条例》禁止的非法活动。
《新修订〈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https://mp.weixin.qq.com/s/Eaoz9ydDM609_ADw-dwD_g
(摘录)针对当前湖北省部分地区宗教工作体制机制运行不畅、基层宗教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宗教团体履职能力偏弱、宗教院校管理及教学制度不完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不足、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不高、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治理不力等问题给予了积极回应,并就治理佛道教商业化和景区借教敛财、防范校园传教、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八)
【居士】(网信中国)《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同步——评〈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特点与亮点》
https://mp.weixin.qq.com/s/64tK22onoPuuQvLLfJIFaw
《湖南佛教协会召开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https://fo.ifeng.com/c/7sJgProoWXQ
《“从天台到比叡:国际天台学大会”在北京大学召开》
https://mp.weixin.qq.com/s/DXSbLZrdpXumtHf1JehEPg

(九)
【居士】《对汉传佛教寺院弘法的思考和建议
(附件摘录)喇嘛教风靡大江南北,“迷”倒无数僧俗,汉传佛教寺院的住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佛协和有关部门应该对汉传寺院(尤其是大中型寺院)住持每年工作成绩考核,内容里面加上培育僧材和弘法一项,定期检查。甚至也可以每年定期开展弘法先进寺院、住持和僧人的评比活动。如此能有效激发汉传寺院弘法热情。寺院住持应组织寺院开展常态化弘法活动,对居士信众进行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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