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破应成派的辩论记录(核心宗义)

辩破应成派的辩论记录(核心宗义)(2016年12月6日)

与格鲁派某甲居士的辩论

护应成派者】中观和唯识的话题非如此简单。

《般若经》所说“诸法无自性”,与《解深密经》所说“三性三无性”,何者了义,何者不了义,宗大师在《辨了不了义善说藏论》阐明了自己的态度:

“非唯经说‘此是了义’、‘此非了义’便能辨别。若不尔者,诸大论师造论分辨了不了义皆无义故,经中安立了不了义之理多不同故。又如经说此是此者,唯依彼语不能安立决定应尔。总既不定,别于了不了义,唯经说云此是此者,亦不能成立故。故佛授记能辨佛语了不了义诸大论师解释了不了义。又了义经义,若作余解所有违难,不作余解义定唯尔所有能立,皆善抉择。当随彼论而求密义。故究竟者,须以无垢正理而辨。若宗违理,其师不堪为定量故。诸法真实,须有证成正理而立故。”

我个人是很赞同这个观点的。所以,我认为,各执一词并无大益,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是要回归正理。

中观、唯识两家均承认缘起性空,但对缘起性空的解说可谓大相径庭。

唯识宗依《解深密经》所说阿赖耶识,成立八识,并依《华严经》所说“万法唯识”,建立识变之理,成立赖耶缘起;依《解深密经》所说“三性三无性”,成立性空之理。

唯识宗所说赖耶缘起的核心是阿赖耶识“种现熏生”,阿赖耶识种子成熟时内变根身、外变器界,复又熏习阿赖耶识之中成为种子,遂有“种子六义”等等理论。

唯识宗所说“种子生现行”就是识变的过程,种生现时所变之见相二分即是依他起相,此是依缘而有,非自然生,故生无自性性;又非清净所缘境界,故是一分胜义无自性性。如果对于本质是唯识所变的依他起相,执有异体能取、所取,即是遍计所执相,此相唯是名言安立,非自相安立,故是相无自性性。如果能正确认识遍计所执相上之相无自性性,即是“法无我性”之所显现之圆成实相,此是清净所缘境界,故是胜义无自性性。

对于唯识来说,遍计所执是名言安立,依他起相则是实有唯事。如果认为遍计所执有自相,则堕常边;如果认为依他起无自相则堕断边。

上面这些,对于中观“应成”来说,根本无法承许,因为:如果依他起有自相,就意味着依他起非唯由名言安立,意味着依他起由自己方面成立,也就意味着心由自己方面成立。而“应成”认为,心和境都是无自相的,心依赖境,境也依赖心,心、境相互观待而有。

依他起相是不是自相成立,这是“应成”和唯识争论的根本。

唯识说“应成”俱谤三相,因为“应成”说依他起亦无自相;而“应成”则认为唯识认为假有的“遍计所执相”本质上还是实有的,因为唯识主张如果没有实有唯事的依他起相,则遍计所执相根本无法安立。所以,即使唯识所说的世俗有、假有,在“应成”看来还是胜义有、实有。

这种矛盾根本是无法调和的,而矛盾的根源就在于依他起是不是有自相。

在“应成”看来,自相有即是实有,如果诸法实有,则缘起根本无法建立,因为因果二法如果实有,则二者毫无观待关系,因果关系不能建立。只有诸法无自性,才能建立缘起如幻。

破应成派者】应成派认为诸法皆无自性、唯名言分别安立,等同认为诸法依他起,诸法依名言分别安立而起故。又等同认为诸法唯识,名言分别安立唯识所作故。但应成派又否定依他起和诸法唯识,自为矫乱。另外应成派否定离言法性,即成实质上诽拨佛的根本无分别智(无名言分别即无安立,即全无证见,诸法唯名言分别安立故)。所以应成派宗义与随奉经义的唯识宗义敌体对立。

唯识宗义是建立在般若经义上更完整显了而说,与龙树菩萨中观义本是顺摄相成。般若经中所说的“一切法空”是指遍计所执的一切法空,是对未破除人、法二我执者所见所执一切法而言的,不是说佛证见的人、法二无我性所显的圆成实性(因为是离言法性,所以用遮诠来显)也如遍计所执般空无的。

如《大智度论》卷31说:“问曰:若云无为法空,与邪见何异?答曰:邪见人不信涅槃,然后生心言:‘定无涅槃法。’无为空者,破取涅槃相。是为异。……众生虽闻佛说‘无常、苦、空、无我’,而戏论诸法。为是人故说‘诸法空’,若无我,亦无我所。若无我、无我所,是即入空义。”

《大般涅槃经》卷10说:“一切者,少分一切。……如我昔日所说偈言:‘一切江河,必有回曲。一切丛林,必名树木。一切女人,必怀谄曲。一切自在,必受安乐。’……一切丛林必是树木,是亦有余。何以故?种种金银琉璃宝树,是亦名林。一切女人必怀谄曲,是亦有余。何以故?亦有女人善持禁戒,功德成就,有大慈悲。一切自在必受乐者,是亦有余。何以故?有自在者,转轮圣帝、如来法王,不属死魔,不可灭尽;梵释诸天,虽得自在,悉是无常。若得常住无变易者,乃名自在,所谓大乘大般涅槃。……如来亦尔,为诸国王、后妃、太子、王子、大臣,因波斯匿王、王子、后妃憍慢心故,为欲调伏,示现恐怖,如彼良医,故说偈言:‘一切江河,必有回曲。一切丛林,必名树木。一切女人,必怀谄曲。一切自在,必受安乐。’文殊师利!汝今当知,如来所说无有漏失,如此大地可令反覆,如来之言终无漏失。以是义故,如来所说‘一切’有余。”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493说:“以色蕴乃至识蕴,是遍计所执,是虚妄假合,是有迁动,乃至一切无常无恒、有变有易、都无实性故,此大乘普超一切世间天、人、阿素洛等最尊最胜。……以无明乃至老死,是遍计所执,是虚妄假合,是有迁动,乃至一切无常无恒、有变有易、都无实性故,此大乘普超一切世间天、人、阿素洛等最尊最胜。”

无性菩萨《摄大乘论释》卷1说:“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说:‘慈氏!于汝意云何?诸遍计所执中非实有性,为色、非色?’‘不也,世尊!’‘诸依他起中唯有名想施设言说性,为色、非色?’‘不也,世尊。’‘诸圆成实中彼空无我性,为色、非色?’‘不也,世尊!’‘慈氏!由此门故应如是知,诸遍计所执性决定非有,诸依他起性唯有名想施设言说,诸圆成实空无我性是真实有。我依此故密意说言彼无二数谓是色等。’如是解脱二边过失,于三自性得善巧已,由唯识性应善通达所知之相入者即是通达作证,或由此故能顺通达。次后即于顺唯识性通达体入所修六种波罗蜜多。”

《解深密经》卷3说:“若于依他起相及圆成实相中,一切品类杂染、清净遍计所执相毕竟远离性,及于此中都无所得,如是名为于大乘中总空性相。”也即含摄般若经中所说空义。

《解深密经》卷2说:“譬如虚空遍一切处,皆同一味,不障一切所作事业。如是,世尊!依此诸法皆无自性,广说乃至自性涅槃无自性性了义言教,遍于一切不了义经,皆同一味,不障一切声闻、独觉及诸大乘所修事业。”也即不障般若经中所说空义。

《解深密经》卷2说:“若诸有情,广说乃至未能积集上品福德、智慧资粮,性非质直,非质直类,虽有力能思择废立,而复安住自见取中,彼若听闻如是法已,于我甚深密意言说不能如实解了。于如是法虽生信解,然于其义随言执着,谓一切法决定皆无自性,决定不生不灭,决定本来寂静,决定自性涅槃。由此因缘,于一切法获得无见及无相见。由得无见、无相见故,拨一切相皆是无相,诽拨诸法遍计所执相、依他起相、圆成实相。何以故?由有依他起相及圆成实相故,遍计所执相方可施设。若于依他起相及圆成实相见为无相,彼亦诽拨遍计所执相,是故说彼诽拨三相。虽于我法起于法想,而非义中起于义想。由于我法起法想故,及非义中起义想故,于是法中持为是法,于非义中持为是义。彼虽于法起信解故福德增长,然于非义起执着故退失智慧,智慧退故退失广大无量善法。”

而来信中说:“唯识说‘应成’俱谤三相,因为‘应成’说依他起亦无自相;而‘应成’则认为唯识认为假有的‘遍计所执相’本质上还是实有的,因为唯识主张如果没有实有唯事的依他起相,则遍计所执相根本无法安立。所以,即使唯识所说的世俗有、假有,在‘应成’看来还是胜义有、实有。”这样截然驳反佛语,如果所说是正理,那么佛所说的就成谤法谤人的邪理。佛岂是为取悦唯识根性者而长篇大论地曲说邪理谤法谤人?

二无我性所显的圆成实性为佛的根本无分别智所证见,依他起性在根本智中不显见,但为佛的后得智所见。依他起性之有与圆成实性之有不同,不能因为根本智中不见依他起性就拨弃依他起性,否则即成实质上诽拨佛的后得智。众生的遍计所执是虚妄增益的,而遍计执(虚妄分别)是依他起的,佛智悉知悉见。

佛说依他起即摄因果缘起。如《解深密经》卷2说:“云何诸法依他起相?谓一切法缘生自性,则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无明缘行,乃至招集纯大苦蕴。……云何诸法生无自性性?谓诸法依他起相。何以故?此由依他缘力故有,非自然有。”《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卷2说:“依他起义是缘起义。”若否定依他起即成否定因果缘起。

应成派《入中论自释》说:“由业非以自性灭,故无赖耶亦能生;有业虽灭经久时,当知犹能生自果。……若如中观,业自性不生,故亦无灭。从不灭生果非不可有,故诸业不坏,业果关系,极为应理。”先说“有业虽灭经久时,当知犹能生自果”,而以“从不灭生果非不可有”来证成,以胜义层面的不生不灭来证成世俗中的灭而能生,极其牵强武断。“从不灭生果”是不成立的,因为“业自性不生”,另外业生果则业灭(果熟则业了),所以业不能生果,否则不是“不灭”了。“有业虽灭经久时,当知犹能生自果”,即成业自性能生果,业生果有自性。

格鲁派讲“空故缘起”,也是似是而非的。因为“空性”在四缘(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中属增上缘,在六因(相应因、共生因、自种因、遍因、报因、无障因)中属无障因,不是“因缘”,不是相应因、共生因、自种因、遍因、报因。“空性”不障碍缘起生灭,但也不能决定缘起的生灭,更不能决定缘起的差别。业可能被忏悔对治、邪见毁坏,业是否感果、何时感果,不由无自性、空性决定。仅仅空性不能生发缘起及决定缘起差别,还需依他起性。

护者】1.应成所言“唯由名言安立”,是诸法“完全不是从自己方面成立”,这一点心和境而言都是成立。心、境均非由自己方面成立,唯是相互观待而有,故心、境平等是应成基本主张。而唯识主张“无有外境,唯有内识”,心、境不等,故曰“唯识”。心、境不等之“唯识”,与心、境平等之“唯由名言安立”,是不能划等号的。

“法”与“量识所成”是平等互遍,此是内道各家共成。唯识宗说“无有外境,唯有内识”,应成顺此追问:此“无外境识”如何成立?唯识宗为答此难,故有“自证分”等种种建立。应成破自证分,唯识宗反难应成:由念(心所)证知必有能领受,此能领受不出自证、他证;他证非理,如无自证,则应无念。为答此难,寂天菩萨说“鼠毒”之喻,说明“成立青(色)境之力即能成立见青之心”,不须另外成立见青之心。

这是二家争论关要之处,应以正理详加辨别,不是唯引教证可以解决的。

2.《解深密经》说“由有依他起相及圆成实相故,遍计所执相方可施设”,显然是说,“必有实有唯事,方可施设名言”,这正是“假必依实”的逻辑。所以,应成才说唯识宗应为是“假有”之遍计所执相仍是胜义有,因为此假是“假必依实”之故。

3.所谓“应成派否定离言法性,即成实质上诽拨佛的根本无分别智”,显然是未能分清有与自性有、无与无自性四者分别所致。

破者】1.“唯识主张‘无有外境,唯有内识’”,是误解唯识宗义。唯识宗主张色境是心识所变生,体性是识(识的相分,非是识的见分),无有离识的境,所以说“唯识无境”,并非不许体性是识的色法作为眼识等的外境。如《佛地经论》卷4说:“一切色等虽各有种,皆是自识变异熏习,识上功能差别为性,故变现时还不离识。就世俗说别有心法,非真实义,以就胜义诸法皆无定别性故,乃至真如虽非识变,亦不离识,识实性故,识上二空无我共相所显示故。此‘唯识’言,但遮愚夫横计一切心心法外定性色等遍计所执,不遣‘不离诸心心法’色等诸法。”

应成派岂许有离识(名言分别安立而有)的境?若许,即是许有境非名言分别安立,自宗相违。若不许,即是“唯识无境”义。

关于“鼠毒”喻,《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9说:“如《入行论》云:‘若无自证分,云何能念识?’此敌者宗如前广说。于敌者宗所出之过,答云‘不定’。自宗既无自证,念云何生耶?曰:‘由念余相连,能念如鼠毒。’由能取心领受余所取境事,即由领受境识,引生忆识之念也。若谓由领受余境能引生忆内心之念,不应道理,太过失故。答曰‘无过’,言由领受境引生忆内心之念者,非离识而念。如念‘昔见此色’,是由心境相连,忆念相连也。如于冬季身被鼠咬中毒,只觉被咬,不知中毒,后闻雷声毒发,虽亦能忆念是被咬时中毒,然非前时已觉中毒也。此中鼠咬,喻缘青识领受青境。咬时中毒,喻缘境时有能领受心。尔时自心不自领受,如被咬时不知中毒。后时忆被咬,喻忆领受境,昔能缘心虽不自证,然由忆念领受境时即能忆念,如由忆念被咬之力即能忆念昔时中毒也。此是论师证明无‘自证分’而能生念之最妙道理。”

昔时有被咬的领知之识熏种在心,没有“中毒”的领知之识熏种在心,所以等到后来产生毒发领知时,忆念昔时被咬,推测昔时中毒,不是“忆念昔时中毒”。如果昔时是酒醉昏迷情况下被咬,完全没有“被咬”的领知之识熏种在心,那么后时毒发时,不能忆念昔时被咬,也无从推测昔时中毒,更不是“忆念昔时中毒”。所以此“鼠毒喻”恰好显示需要识的自证分才能产生回忆,并非成立不需要识的自证分而能产生回忆。

“成立青(色)境之力即能成立見青之心,不须另外成立见青之心”,又是误解唯识宗义。唯识宗义认为成立青(色)境的是阿赖耶识(不是眼识),见青(色)境的是眼识。如《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10说:“赖耶识所变,能现于世间。……色具色功能,皆依赖耶识,凡愚妄分别,谓是真实有。”

2.“应成才说唯识宗应为是‘假有’之遍计所执相,仍是胜义有,因为此假是‘假必依实’之故”,如同认为说因为兔子是实有(世俗实有),所以依兔子虚构的兔子角也是实有,纯属强横逻辑。

3.依正确分清有与自性有、无与无自性四者分别,应成派如何看待有无离言法性?如何看待佛的根本无分别智证见什么?

护者】应成误解唯识宗义之说是不成立。《入中论善显密义疏》中明说:

若尔《释论》叙唯识宗时,多云“无外境”,又云“离识实无少分异体所取”,此于所无之色等所取上,加离识异体之简别。又“妄执名为色根眼”句之释云“实无离识之眼根”,为于所破加如上简别,是唯识宗所许耶?为不加简别,直云“无色等五境及五色根”,是彼所许耶?曰:此《释论》中实有加不加简别之二类。如破生时多于所破加简别语,其未加时亦皆例加,此亦应尔。敌宗所依《摄大乘论》云:“何缘此识亦复说名阿陀那识?执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体取所依故。所以者何?有色诸根,由此执受,无有失坏,尽寿随转。”又云:“共相者,谓器世间种子。不共相者,谓各别内处种子。共相即是无受生种子。”此说阿赖耶识上器世间种子即是无受法之种子。《摄决择分》亦如是说。《缘起经》释说由阿赖耶识为缘成就名、色,说“名”为余四蕴,说“色”为大种及大种所造色。又说彼色,无色界无,下二界有。故唯识宗许有色者无量无边。若不尔者,则唯识宗色蕴上所有色声等名,不加修改皆不可用。已见彼名留不可用,犹称彼宗为善者,印度佛徒曾无是事。又彼宗亦名所知属内宗,义为不许色声等所知为外事,说是内识事。

破者】所引文义未善简别唯识法义,正显示误解。唯识宗说根身、器世(色法)是阿赖耶识所变生(业种子因缘变生),是阿赖耶识的相分,所以说“实无离识之眼根”等,可说为是“识事”,但不是能缘虑了别的“内识”,因为仅是识的相分,不是识的见分。另外,作为阿赖耶识相分的根身、器世对眼识等是疏所缘缘,属于眼识等的外境。绝对地说唯识宗“义为不许色声等所知为外事,说是内识事”,是误解唯识宗义。如《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10说:“眼识依赖耶,能见种种色。”《成唯识论》卷2说:“了别即是识之见分。所言处者,谓异熟识由共相种成熟力故,变似色等器世间相,即外大种及所造色。虽诸有情所变各别,而相相似,处所无异,如众灯明各遍似一。谁异熟识变为此相?有义一切。所以者何?如契经说‘一切有情业增上力共所起’故。”卷7说:“所缘缘,谓若有法是带己相心或相应所虑所托。此体有二:一、亲,二、疏。若与能缘体不相离,是见分等内所虑托,应知彼是亲所缘缘。若与能缘体虽相离,为质能起内所虑托,应知彼是疏所缘缘。……前五心品未转依位,粗钝劣故,必仗外质故,亦定有疏所缘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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