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宗喀巴法师设立淫欲为道的理论依据

论宗喀巴法师设立淫欲为道的理论依据(赏花人2018)

本文目的有二:

一、挖出宗喀巴法师设立淫欲为道的教理依据

二、予以评破

 

总论:经初步考察,宗喀巴法师之所以会推崇男女双修的淫欲道,在教理上有两点主要的原因。

一、对大乘自性见的定义偏差。

二、对染净因果的管控机制所在没有判准。

 

就第一点来说,从《菩提道次第广论》来看,宗喀巴法师认为,在见离心有一个境(女性的色、声、香、味、触)时,不算起自性见。在淫欲心对女色时,也不算起自性见。只有在第六意识中,不明白这个淫欲心以及淫欲心的对境是因缘生时,宗喀巴法师才安立为起了自性见。

以此看,宗喀巴法师认为,起了淫欲心没有错误,比丘和女性交合没有错误。错误的是在淫心起,交合的时候,不能够如实觉知淫欲心和女身是缘生无性的。只要有这个觉知,在起观的这一刻就算是自性见得到对治,就算是与空性相应。

这种定义有问题。在《楞严经》中说,一切法因心成体,见到离心有一个女性色、声、香、味、触已经是自性见。所以,从真正的大乘立场来说,戒律反而更加严格,起了淫欲心,已经是极其严重的颠倒,更不要说发生实质性的接触了。显然,宗喀巴法师不是站在真正的大乘立场来定位自性见,不然双修的理论基础没法成立。

就第二点来说,从宗喀巴法师的论文中看,他认为因果的管控渠道在第六意识表层的分别念。他认为比丘在和女性交合时,观女身缘生故空就可以了,这样就可以放心交合。也就相当于说,宗喀巴法师认为,这样,第六意识观一下空,染净因果的机制就被破坏,就可以随意杀盗淫了。

这种理论也有问题。因为,就分别我法执和俱生我法执来说,因果真正的管控者是俱生我法执,而不是分别我法执。第六意识表层起一个知见,来观一下缘生无体,虽然暂时有点作用,但是俱生我法执丝毫未破,心识就还是要受熏,染净因果就还是要发生的。宗喀巴法师如果认识到这一点,应该不会说出“比丘在与女性交合前只要观缘生空”就可以这样的话。

也就是说,从目前考察的情况来看,宗喀巴法师之所以大力赞叹男女淫欲的双修法,根源是因为他的理论出了问题。如果他的理论没有问题,就不会安立这种非法的行为来当作佛教无上道。

下面分说。

 

一、析出宗喀巴法师设立淫欲为道的背后教理依据——淫欲没错,不知道淫欲缘生无性才错。

一个修法的设立,其背后必定有教理依据。宗喀巴法师对于自性见的定义,是导致他设立淫欲为道的一个主要因素。如果要挖掉男女双修这个对佛教来说是邪法的根源,有必要挖掉双修成立的教理依据。

目前为止。本号探到的情况,之所以宗喀巴法师会把男女双修的淫欲当成正法,根源在于,宗喀巴法师对于自性见的定义上面。

宗喀巴法师认为,自性见根源在不明白诸法因缘生。也就是说,只要明白诸法因缘生,一切法不自在,就是破了自性见,破了法执。这种见地导致了淫欲为道的可能性。

以淫欲为例:男女淫欲,淫心并没有错,错的是不明白这个淫欲心是缘生无性的。这样,宗喀巴法师认为,出家比丘可以与女性集体淫欲(按宗喀巴法师《密宗道次第广论》意思:比丘一次最多可以和12个女性(女童最好)分别发生性关系)。为什么?因为淫欲心本身没有错。

如果宗喀巴法师认为淫欲本身就是颠倒,无论是否明白缘生无性,只要有淫欲心就是颠倒——如果宗喀巴法师认为这样的话,就不会设立淫欲为道的修法了。

诸位大德!按照宗喀巴法师的思路,他设立淫欲为道的根本原因就是这样:

一切法缘生无性,淫欲亦复如是。只要通达淫欲缘生无自在之体,在这个情况下,淫欲就是清净的行为,淫欲心就是无罪的,就可淫欲。

附宗喀巴法师对自性见的定义,出自《菩提道次第广论》毗婆舍那章:

1、“此一切法皆无自在,故皆无我,皆无自性。言自在者,义谓现似有自性时,所现实有觉,非依仗诸识而现,然以不依因缘为自在义。”

2、“故于境上,若由自性能自立性,是自在义。”

3、“又破彼义不能立为得中观见,故于境上,若由自性能自立性,是自在义。故性空义,即是离彼自在之性,非谓全无作用之事。”

4、“于执实境,当以正因定知无实,修习彼义,乃能灭除执实分别。”

以上四段,前三是宗喀巴法师对自性见的定义,第四是宗喀巴法师破自性的方式,即以正因缘境观破实执。这在天台正对藏教析空。不过析空、体空,这次不是本文要论述的重点。虽然《广论》是析空确实是铁板钉钉的事实,但是还有不少迷信宗喀巴法师权威的大德试图东绕西绕来为宗喀巴法师辩护,甚至还有直接造谣污蔑本号的铁杆粉。

这几段是比较直接、明确地表达了宗喀巴法师的意思。一方面,他明确说,见到离心之境时,不算起自性见,而是要认为这个境界不是因缘生的,是有自在之性时才算。这样,就为淫欲为道打下了一个理论基础。因为,按照宗喀巴法师的理论,在淫欲活动的过程中,从男女根接触一直到出精的过程,只要比丘能够忆念“淫欲活动,是缘生无自性的,是无自在性的”,这样,宗喀巴法师就认为,这时候淫欲活动就没问题。

这是合理地推测出的结果。如果淫欲心起就算错误,那么,双修就没法安立。因为根据宗喀巴法师的《密宗道次第广论》和DL喇嘛的描述,双修是需要性高潮的,这都是肯定要起淫欲心的。

从这点来看。宗喀巴法师的理论就是这样:起淫欲心没错,比丘与未成年女童等行淫也没有错,只有在行淫的过程中,忘记了淫欲是因缘生无自在性、不能自生,这才有错。只有这种知见,才会导致宗喀巴法师认为,男女淫欲并不障道,是可以助道的。

 

二、评破男女双修的理论基础

1对自性见定义的错误导致的淫欲无罪。

首先,大乘对自性见的定义,直接从心说,不证知离心无境,就是法执。心若对境起淫欲,就是起了自性见。无论这个人知不知道因缘生,淫欲起时,就是自性见起了。因为大乘的自性见,俱生我法执,并不需要第六意识起分别才算产生法执的。第六识生起“法是有自性的,非因缘生的”这种认知时,已经是分别我执。

因此,对于大乘自性见来说,只要起了淫欲心,就是起了我法执。在比丘与女性双修时,只要比丘体验到离自己虚妄心识有一个女性的色声香味触,那就是法执。宗喀巴法师不这么认为。宗喀巴法师认为,体验到离心有女性的色声香味触,这并不是法执,而是不明白离心的色声香味触,他们是缘生,无自在之体的,才算起自性见。于是,宗喀巴法师认为,比丘与女性发生性关系时,看到了离心之女性的色,听到了离心的女性的声,乃至感受到了来自离心的女性的触,都没问题。按照《密宗道次第广论》,宗喀巴法师的意思是:尽管受用,只要第六意识保持觉知,觉知这一切都是缘生无性的,这样就好。

但是,这在真正的大乘法中不允许。大乘法的标准是:不知心所缘的女性身,色声香味触,不离自己能缘心,唯是一念妄觉才错乱体验到那是离心有的实法——这就是法执。如不知眼病妄见虚空有花,刚缘到花的色香味触时,就是法执。因此,在真正的大乘道中,戒律反而严。像梵网经菩萨戒对杀盗淫妄很严,《楞严经》对杀盗淫妄也很严,因为真正的大乘道不许离心有法,杀盗淫妄无不是在离心有法的习气上的。

但是,宗喀巴法师从一开始就没对。他对自性见的定义实际上只是小乘的。(后面会说,其实真正的小乘不会这样,对比丘要求也是不能犯杀盗淫妄。宗喀巴法师之所以会在见地上析空,戒律上却不符合佛法,其实他的理论有一个点出了问题。这一点放到后面论述。)在真正的大乘道中,必须证一切法离心无体,才算破自性执。这要求最起码是初地菩萨。而初地菩萨,证法不离心,不会起淫欲心,也不存在什么双修。初地菩萨即使示现人间,如果是示现为僧,当然也还是要现僧相守佛制戒律,哪有初地菩萨现僧相来破佛戒,坏乱佛法的?如果初地菩萨来人间示现在家,有妻子、儿女,他也只是随缘,并非是双修,不会真起淫心。初地已可百界作佛,怎么可能真有淫欲心?怎么可能需要双修来破淫欲贪?

这是第一点。宗喀巴法师的男女双修,其理论基础只能是“析空声闻乘”的(此处“析空声闻乘”加引号,不是说声闻允许,就是从宗喀巴法师的理论看,与声闻相近。其实真正的声闻出家比丘不许邪淫,真声闻僧不可能双修)。按照大乘的自性见内涵,见到离无明妄觉有一个女色存在,已经是自性见了,再去淫欲,那都不知道错到天边去了。怎么可能说在淫欲性高潮中还没有错?怎么可能淫心大动,只要观察淫欲因缘生就没有问题了?

这是错误之一。由对大乘自性见的错误定义导致的“淫欲为道“。

由于宗喀巴法师把自性见定义为第六意识不明白诸法因缘生,那么,自然地,第六意识能够思维诸法缘生无性,淫欲活动发生的时候也不算破戒。因为这个时候“法执是被破了”,或者说“内心是与空性相应”、“与法性相应了”。

2、对染净因果的错解,导致的比丘淫欲双修可成——把染净因果运转的渠道定位在第六识分别我法执观空的范畴。

“次由师长具主尊慢,将俗女观空之后,生天女身,先应加持金刚莲花。”

这句话是宗喀巴法师《密宗道次第广论》中的。

这句话的意思是,出家比丘在跟女性发生性行为前,只要把女性身体观空,然后再加持一下男女二根(金刚为男根,莲花为女根),就可以交合。

从这种观点来看,宗喀巴法师的意思是:淫欲虽然有因果,但是因果作用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在淫欲之前,没有用因缘观把女性身体观一遍。只要观一遍,内心明白淫欲心是缘生无性的,没有自在性的,是众多因缘和合的产物。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开始双修了。

这种知见的错误,根源就在于,宗喀巴法师认为,因果也只在第六识分别我法执管控。只要第六意识表层观空,观因缘生,淫欲作为因地就不再是染污的,而是清净的。宗喀巴法师原文所透露出来的意思就是这样。但这明显是错误的。因果真正的管控者,毕竟来说,是俱生我法执,只要俱生我法执在,心识就还会受熏,就还是会有因果。俱生我法执不破,因果还是会现实有。而且,第六识分别法执,并不是普通的观空可以破的。虽然在当时一刹那有些对治作用,但是染污种仍然熏在心识上。除非不起淫欲心,不然肯定还是熏习进去。在没有未到地定时,这种观法也不可能破分别我法执。

由此推论,宗喀巴法师对于染净因果的理解也有偏差。对于染净因果的真正管控者——俱生我法执,没有认识清楚。初地到等觉都还受染净因果影响,都还有变异生死,因为俱生法执还没有彻断。(八地前俱生我执也没有断。此文就依别教说的。如果依圆教,初住同初地,二行同别佛。)更何况凡夫?初地菩萨都是俱生犹自现缠眠,更何况不具备最起码未到地定的凡夫,怎么可能有能力起一个空观就把杀盗淫妄的染净因果消除了?

宗喀巴法师在《密宗道次第广论》中说:“汝可杀有情,受用他人女,不与汝可取,一切说妄语。”这也就不难理解,宗喀巴法师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了。从目前来看,他认为,染净因果就是受现在第六意识管控,分别我法执的层面管控。不然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宗喀巴法师会安立淫欲道,会说出这种话。

其实,就算把染净因果的管控者定位为第六识的分别我法执,都说不通。因为分别我法执,最起码也要在未到地定中起观才可以破。男女双修过程中,是必须要体会性高潮的,性高潮一起,未到地定就肯定不在场,就算第六意识表层,保留一个“淫欲是缘生,无自在体“的一种思维,又能有什么用?丝毫破坏不了染净因果的正常运转。

就好比一个人生病了,痛苦非常,如果这个人没有未到地定,还是个欲界凡夫,他起一个“痛作为受蕴,是缘生无性的,是根尘和合起识,然后才有”,这样观也没有作用,该痛还是痛。

如果真要男女双修而不起淫欲,作为一个欲界凡夫而言,估计只有到医院去打一个全麻才有可能了,然而,全麻了没有性高潮,双修又没有意义了。

 

附论:

真正的声闻乘,初果就自然离邪淫。如果出家的,初果不会淫欲;如果在家的,初果不会邪淫。宗喀巴法师安立了淫欲道,从声闻道看,应该不是声闻圣者。声闻圣者具备四不坏信。

另外,真正的藏教声闻道,是要持戒的。不能对治淫欲,就无法得未到地定;没有未道地定,就无法证果。本文虽然提到了宗喀巴法师运用了声闻理论,但不是说声闻允许淫欲道,不允许的。宗喀巴法师自己的发挥,不能怪到声闻理论上。

南无阿弥陀佛!

 


Comments are closed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