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破本因法师为比丘与女童性交法做的辩护(赏花人2019-07-16)
先附本因法师的原文,然后说该法师诡辩术及其不合理处:
㈠佛法有戒定慧法,为对治三毒一切烦恼无明,得证真如清净解脱,所修行目标都一样,这是第一层。修行方法是第二层,首先顺解脱道修法是大家共许的,逆解脱道如贪瞋痴是不共许的,如“男女双修法”因为有违背第一层的戒,我们都不共许,不管藏传如何解释,都违背第一层的戒,不管是菩萨、凡夫、个别、全体。
㈡约凡夫而言顺解脱道修法这是正确的,但约菩萨度生方便,却别开逆道,亦令三毒众生得以解脱,如《华严经》中婆须蜜女等三位菩萨。对菩萨而言是度生方便法门,对凡夫而言其实是显现大贪、大瞋、大痴,不是修法。可是菩萨“先以欲勾牵,后令入佛智”,当下的凡夫却因此因缘证道,对他而言又变成第二层的解脱方法,不同于顺道方法。有烦恼却变成修法,这样菩萨的法门密行,变成凡夫的“男女双修”法,造成今日争议的焦点。
这是菩萨的密行,善财童子不赞叹此法门。经中也有人不认可善财童子为何要去找婆须蜜女,贪着女色。汉传站在顺解脱道修法来看,无有此教授,故也怀疑、不承认这种所谓的大贪是可修之法,无可厚非,绝对正确,因为不可违背第一层的戒。我们喝斥痛批贪染犯戒的“男女双修法”,不管是藏传、汉传(如道家房中术),大家观念都是相同的。
——以上是本因原话。
接下去分二部分,先说本因绕口令式的诡辩术,再破之。
诡辩术——
第一步:将佛法解脱道与菩萨度生分开。
第二步:从解脱道否定藏密比丘性交法,从菩萨度生角度肯定比丘与女童性交法。
第三步:证明汉传与藏密其实不违背,汉传不淫是解脱道,藏密比丘性交是菩萨道,既获得汉传弟子认同,又获得藏密认同。
本因法师不愧是老法师,算盘打得不错,但是法师这个路数可以说满口胡言。
评破本因邪说:
第一,分解脱道与菩萨道之邪见。
⒈菩萨是修解脱道成的,那么,菩萨度生时必然也是跟凡夫讲解脱道。如果本因法师承认解脱道必须不淫欲,那么,菩萨度生时,为令众生解脱,必定也是不淫为究竟,淫欲不能作为修法。
如此,说解脱道不淫,菩萨道可淫欲为法,就不通了。凭什么说汉传解脱道不可以淫欲,藏密菩萨道可以淫欲?
⒉众生修解脱道时,其解脱道也是佛菩萨说的法。如果淫欲也是佛菩萨说的法,凭什么本因说解脱道不能淫欲?既然承认解脱道不能淫欲,那么,怎么又说藏密“菩萨道”可以淫欲为法门?
本因法师,希望你直心点,不要回避,不要再绕。承认或不承认一句话,然后陈述理由,不要通篇都不提承认或不承认,而是绕弯。敢作敢当,如此,就算你是外道知见,也还有点尊严。
欢迎本因法师继续回辩。
第二,《楞严经》明文说,菩萨道也要依不淫戒才能增进,对破本因法师说菩萨道容有淫欲修法。
本因法师说汉传站在解脱道角度否定淫欲,就是一个邪说。汉传无论菩萨道、解脱道,都否定比丘与未成年女童性交法。顺带说一句,本因法师故意拉低汉传不淫欲对应的修法层次,放入解脱道,把藏密比丘性交法放入菩萨道,这也正是藏密仁波切们常说的密比显高的论调。
《楞严经》有明文,佛说从凡夫到成佛,想要进步,都必须是随三渐次来,其中就有四种明诲戒淫一条。
原文如下:
“阿难,从干慧心至等觉已,是觉始获金刚心中初干慧地,如是重重单复十二,方尽妙觉,成无上道。是种种地皆以金刚观察如幻十种深喻,奢摩他中,用诸如来毗婆舍那,清净修证,渐次深入。阿难,如是皆以三增进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提路。作是观者名为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
“皆以三增进”——《楞严经》这里讲圆教菩萨乃至成佛,都是戒淫才能进步。那么,请问本因法师:藏密的菩萨有没有办法一边享受淫欲一边进步?
初地菩萨,二地也好,菩萨本人都必须随顺离淫欲才能继续前进,这个菩萨他有什么能力把淫欲变成修法?
菩萨示现淫欲,作为方便摄受结缘,可以说,但是“菩萨”教众生淫欲法,并且把比丘与女童性交当成佛教修法写成论典,这就肯定邪了。“先以欲勾牵”,不是说以欲为修法,“欲”只是勾牵进入佛法的渠道而已,并非佛教修法本身。
第三,《楞严经》肯定了菩萨示现淫女行菩萨道,但否定了比丘性交法作为菩萨度生法门。
也就是说,汉传菩萨道也否定双修,本因法师如果不知道这些经文,可以回去补补,有意见我们再讨论。如果知道这些经文,但是法师还是视而不见,那就是发心有问题了。
摘《楞严》原文,看清楚,作为菩萨度生法门,世尊否定了: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味其虚明深入心骨,其心忽有无限爱生,爱极发狂,便为贪欲,此名定境安顺入心,无慧自持,误入诸欲。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欲魔入其心腑,一向说欲为菩提道,化诸白衣平等行欲,其行淫者,名持法子。神鬼力故,于末世中摄其凡愚,其数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满千万。魔心生厌,离其身体,威德既无,陷于王难。疑误众生入无间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根本,穷览物化性之终始,精爽其心,贪求辨析,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先不觉知魔着,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元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身有威神摧伏求者,令其座下虽未闻法,自然心伏。是诸人等将‘佛涅槃菩提法身,即是现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递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绝’,都指现在即为佛国,无别净居及金色相。其人信受,亡失先心,身命归依,得未曾有。是等愚迷,惑为菩萨,推究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为净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处’,彼无知者信是秽言。此名蛊毒魇胜恶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入灭,研究化性,贪求深空,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终不觉知魔着,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空善男子处,敷座说法,于大众内其形忽空,众无所见,还从虚空突然而出,存没自在,或现其身洞如琉璃,或垂手足作旃檀气,或大小便如厚石蜜,诽毁戒律,轻贱出家,口中常说‘无因无果,一死永灭,无复后身及诸凡圣’。虽得空寂,潜行贪欲,受其欲者亦得空心,拨无因果。此名日月薄蚀精气、金玉芝草、麟凤龟鹤,经千万年不死为灵,出生国土,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多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阿难,当知是十种魔于末世时,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体,或自现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觉,赞叹淫欲,破佛律仪。先恶魔师与魔弟子淫淫相传,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则九生,多踰百世,令真修行总为魔眷,命终之后必为魔民,失正遍知,堕无间狱。汝今未须先取寂灭,纵得无学,留愿入彼末法之中,起大慈悲,救度正心深信众生,令不着魔,得正知见。我今度汝,已出生死,汝遵佛语,名报佛恩。”
第四,续上,《楞严经》说,以为淫欲能成道的人,都是拨无因果——因果律在这儿。
淫欲心本身是染法,染法决定感轮回果,中道法性随染缘只能现轮回果。
一个欲界凡夫,假使他以淫欲为修法,即使在淫欲中观空、念咒,只要淫欲心同时存在,那么,必然果报也是轮回。这个因果律并不复杂。
在证果时,必然没有淫欲心同时现起。华严菩萨那些度生,也绝对不可能让众生在淫欲心同时证果,证果时决定淫欲不现行了。
但藏密宗喀巴们,是说这个性快感是一直要的,不能停,要常修,不能断这个快感。退一步讲,这个法连三果都不可能修到,为什么能成佛?
第五,本因法师太滑头了,不直接说藏密宗喀巴们写的是不是邪,而是讲菩萨修法理论成立云云。
明明辩论主题是藏密写的比丘与未成年女童性交是不是佛法,法师为何不直接说?而是避开话头,谈菩萨度生方式去了。又说只是理论上汇通藏汉,并未承认藏密性交法。理论你都说通了,事修难道不成立?难不成理离事有?
菩萨示现度生,会如宗喀巴一样,指定度12岁到16岁的未成年处女?(宗喀巴说,比丘找人性交最好12到16岁处女。)你说的这个菩萨恐怕是魔来的。
先这样谈谈,恭候本因法师的下一次太极。
附:法藏法师、本因法师为藏密双修辩护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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