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复法藏:本因给你的参谋并不高明

再复法藏:本因给你的参谋并不高明(赏花人2019-07-18)

法藏所谓公告已看,我再谈一次。

我于此号,曾发文立誓:对一切承认比丘与女童性交法者,不视为法师,从此以后,直呼其名,唯保留对普通信教中国公民的尊重,无有一丝毫对僧之尊重。我的对僧宝的尊重,不会给这些承认随顺破坏佛教根本戒见的邪见者。若他日二位否定此法,我再发自内心恭敬称一声:法师!

净界法师目前没有正面辩护,我便还称一声法师。

法藏与本因立论如下:

论点:凡夫不可以逆解脱道,必须持戒。比丘与未成年女童淫欲法可以成立。

论据:菩萨度生密行可逆解脱道,对菩萨来说,一切皆佛法。

举例:《华严经》有菩萨示现度淫欲心之众生。

法藏,你跟本因二个可以看看,我有没有会错意?我先说这个论式的鬼话连篇,如果你们又认为我错解,你们可以继续绕,有时间我再来。

第一,论点本身矛盾。

何以故?所谓凡夫修行依律,菩萨度生可以逆道。菩萨度的肯定是凡夫,那么,凡夫未成年女童遇上菩萨上师,是可以边淫欲边成佛,凡夫比丘遇上菩萨现的女人,可以边淫欲边成佛。对不对?

那么,凡夫解脱道为什么要顺戒律?既然淫欲也可以成佛,凭什么凡夫僧俗要顺不淫戒?如何安立凡夫必须顺不淫戒?

这是第一点。一边说凡夫僧俗必须顺戒才解脱,一边说遇到菩萨可以在淫欲中证道。这矛盾!菩萨不可能跟菩萨性交,总是跟凡夫,那么,凡夫可以与菩萨性交成佛,凡夫必须顺戒才解脱就不成立。比如法藏与本因,完全可以在寺院里请求藏密空行母过来性交,既然性交能解脱,穿上僧衣怎么就不能性交了?这么高大上的法门,怎么就只有在家人能修?现在承认性交法的女出家众,或者佛学院女尼,也完全可以和具有藏密双修传承的上师性交,乃至在寺院集体性交。

第二,论据不成立。

需知,佛菩萨没有能力更改善恶染净因果律的运行方向。如是,凡夫行淫对象就算是菩萨化现,只要此凡夫起了淫心,造了淫欲,即是染业,其果必染。不可能因为对象是菩萨现,淫欲心就感净果。

若要超越欲界乃至三界,必须断淫心,而宗喀巴说乃至成佛都要修此法,这决定邪说,三果都没了。

只能说,作为菩萨本身无淫欲故不受苦报,悲心所致故逆行能增福德。就凡夫而言,淫心不除,决定不超欲界,何况三界!须知,以淫心看菩萨,则菩萨不过是淫女,所成无非淫业。

第三,例子不成立。

《华严经》、《楞严经》等,虽说有菩萨示现淫女度化淫欲者,并非是淫欲性交为正修法门。淫欲只是结缘途径,而且宗喀巴明确12到16岁女童是比丘最佳性伴侣,这与《华严经》随缘度化不是一回事。法藏、本因你二人对此差别视而不见。

又,如佛世,有人强奸阿罗汉比丘尼,强奸者亦未得度。又,《俱舍论》说污母与无学尼,是重罪,为什么?因为凡夫淫欲心为染恶法故。淫欲心起,虽与菩萨化现者交,其果必染。法藏与本因大概认为,淫欲心与菩萨性交也得度。如此,菩萨为何不化现无量淫女与承认双修法之出家人交?现淫男与一切承认性交法之比丘尼交?

第四,若法藏与本因说,特殊根基才可以修此法,其他不能修,也不成立。

何以故?若特殊根基可以修,则根基亦缘生法,无有此根基者,可以培养成此根基。宗喀巴在《菩提道次第广论》《密宗道次第广论》中说过此法根基,即出离心、菩提心有基础,对上师有信心等就可以。

那么法藏与本因,乃至一切承认性交法之汉地伪僧,均可以先修出离心、菩提心等,然后去找人性交。按宗喀巴说的,找12到16岁女童性交,或者说,请求菩萨化现女人来性交,或者说,等到法藏、本因等具足了这个根基之后,受了藏密灌顶,自然会有菩萨化成女人来与本因和法藏性交成佛,从此以后法藏、本因在床上“速疾成佛”(宗喀巴说除了性交法,没有其他速疾成佛之道)。那么,为何承认性交法的汉地的僧尼们,大家不去努力修学以具备双修根基?

故我说,特殊根基才可以,其他人不能——这是废话!根基乃缘生法,通过修行人人可以成为特殊根基,凭什么其他人不能修?难不成这种根基是定法,不可以改变?人的根基不能变?显然不对。

既然法藏认为这是超越解脱道的高级法门,那么法藏你和本因两个为什么不努力成就修这个法需要的根基?或者你们心向往之?

如果法藏、本因说特殊根基可以,你要特殊根基,那我们就谈根基,不要含糊其辞,我们干脆一次到底,把这个根基条件说出来,鼓励僧俗四众成就这个根基,也是“功德无量”。

第五,“一切法皆佛法”之含义需要简别。

佛法有偏、圆、权、实,若以结缘方便为权,以正式修法为实,那淫欲作为佛法,绝对是权法、方便法、结缘法,并非正修,并非实法。如淫欲、杀生、偷盗、恶口骂人、打架等等,都只能是方便(且菩萨逆行并非真的烦恼恶业,不过是神力化现而已)。

何以故?虽诸法无性为性,而染净因果不虚亦实相故。随顺净行乃实,随顺染行为权。是故说,“先以欲勾牵,后令入佛智”。欲为染法,其果必染,不能解脱,故欲只能勾牵权用,不能作为正式修法用。正式修法,必定是随佛智,空、假、中也。

第六,补充一点随顺你们的颠倒说法。

如果跟圣者示现的异性性交,就可以超越染净因果限制,那么,佛菩萨应该无量分身,遍与众生性交,令成圣果。这样就成了有淫欲心的容易得度,那些未到地定乃至初禅的人反而不好度,因为他们淫欲淡乃至没有了。菩萨不能通过性交这种法藏认为的高级法门度化,只能讲诸法实相教观这种在宗喀巴眼里比“性交密法”低的法。

这样,就成了没有淫欲心的人难度;有淫欲的,性交就好了。法藏、本因,你们说是不是?

第七,永远学不会直接问答的法藏与本因。

宗喀巴白纸黑字写在那里的,比丘与未成年女童性交成佛法,到底是不是成佛法?

法藏、本因你们始终没有正面回答。回避什么呀?直接回答是或不是,有那么难吗?

综上

淫欲作为结缘方便,不排除,作为正式修法,不存在。但是法藏、本因必不死心,法藏头上已经被上师种过草,可以说是登“地”菩萨了,当然会尽力维护。本因作为法藏参谋,必定也是绞尽脑汁要找到一个角度说明可以性交成佛。但恐怕找不到,也希望不要再费劲了,臭的就是臭的,把臭的说成香的,改变不了臭的本质。

另外,提醒法藏、本因,不要说汉传是解脱道、显教一类意思的话。汉传一切法完备,汉传是法界灿烂星河,十方诸佛护念之无上真净大乘法。法藏你受了藏密灌顶,把汉传说成解脱道,藏密比丘与女童性交法是菩萨道——希望下次不要再这么说了,本因也不要再乱说汉传只是解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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