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宗教网管法规与藏密邪法揭批(20211222)
【居士】您是否想到过您长期散布反藏传言论也是犯国制,突吉罗罪?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布》(国家宗教事务局2021-12-20)
http://www.sara.gov.cn/qtldyw/364754.jhtml
(摘录){第三章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
第十四条 互联网宗教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五)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和睦相处的;}
您长期通过每周邮件群发、然后护法居士为您开设网站、微博和公众号转发的方式传播反藏传思想,是否违反最新互联网宗教管理办法中的这一条,破坏“同一宗教内部”的和睦相处?
这个宗教法生效之后,您若继续以此类方式进行网络“传教”,传播您的宗教主张,是否也属于该管理办法中“网络非法传教”的行为?
那不就是“犯国制,突吉罗”了嘛?
【贤佳】感谢提示!揭批藏密邪师邪法,是宗教法规禁止的吗?政府法规保护藏密男女双修法、藏密“四皈依”依师法等邪法,不允许辨破、揭批吗?
【居士】但您的目标并不仅仅是这些,您可是要推动“把喇嘛教半正式定为邪教”的人啊!但看看政府的宗教政策,明显一直都承认藏传佛教的佛教地位。
【贤佳】政府“一直都承认藏传佛教的佛教地位”,可说明政府保护藏密邪师邪法而禁止揭批吗?
您认为藏密男女双修法是佛法吗?
政府说D赖喇嘛是宗教上虚伪、手法上欺诈的反动政治人物,您认可吗?
【居士】DL搞分裂那肯定必须反对,这一点上是没得商量的。
您一直以来,把藏传佛教从莲花生大士到宗喀巴大师,一直批到底,等于挖人家的祖坟,这不是破坏佛教三大语系和睦共处是什么?您可不是单单只批双修、四皈这么简单啊。
【贤佳】“大宝法王”、晋美彭措“法王”、索达吉堪布等都崇敬D赖喇嘛,揭批这些藏密邪师,您认为不合法吗?
莲花生、宗喀巴崇扬男女双修法、“四皈依”依师法,为什么就不能质疑、批评?政府法规有说要保护莲花生、宗喀巴等藏密祖师,不允许质疑、批评吗?那社会上很多人批评释迦牟尼佛,是否违法?
我开放接受讨论,没有任何藏密“高僧大德”辩驳,有什么不能和睦共处?只是您这样扣帽子压制,不是越俎代庖、杞人忧天吗?可参看:
《藏密征辩》
《论藏密祖师和教法》
【居士】老话题吵不清楚。
到明年3月开始,您这样通过群发邮件、网站、公众号、微博一起上,宣扬您的理念的行为,可能就不符合这个互联网宗教管理办法了,您准备到时候怎么办?
【贤佳】您有什么建议?
【居士】愿意听的话,衷心地建议您,别再发了,就此停止。您觉得现在这个网上只允许寺院有资质的单位发布佛教内容,是佛门的幸福吗?佛门内部自相伤害,世俗社会和外道必然趁虚而入,这是佛经有记载的预言。
第二个建议就是,过年您的师兄弟们都会去崇恩寺看您师父,您最好亲自去一趟,问问您师父,他到底是清白还是冤枉。
第三个建议就是,您不是一直想公开宣判您师父?而我也是一直呼吁此案诉诸公检法。佛门不是要法治?那就从您师父这个案子开始做起,而不要不清不白几年拖下去,佛门分裂,伤口一直流血。虽然您我立场不同,但是将此案诉诸公检法的诉求必然是一致的,那您也可以向上呼吁。
特别是第二个愿望。您去崇恩寺一趟看看您师父好吧?这样你能认识到,您一直生活在身边某些人给您编织的谎言迷雾中,晓得他到底在看守所还是在崇恩寺,您会有新的思考。
【贤佳】藏密寺院、认证的“活佛”、堪布等,以及很多崇信藏密的汉传寺院、佛学院是有资质的,届时他们可正规弘扬“藏传佛法”,而其中的邪师邪法没有任何教内“有资质”的媒体平台揭批、辨破(教内揭批藏密邪师邪法的一直都是民间“无资质”者),如同害虫顿失天敌,自然容易泛滥成灾,那时可能男女双修更加盛行,更多人学修藏密而崇信D赖喇嘛,政府可能会调整政策。届时看吧。可参看:
如果法Lun功信徒说“佛门内部自相伤害,世俗社会和外道必然趁虚而入,这是佛经有记载的预言”,您认可吗?因此就不应批判法Lun功吗?
2018年在龙泉寺时有人提出学诚与我和贤启见面沟通,学诚拒绝了。我现在去见他,是自讨没趣,何况他不一定在崇恩寺。我会随缘随力呼吁宣判学诚,给他公开认错、忏悔的机会,也彻底打破其信徒的迷信和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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