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滥施与义施(20221124)
【法师】《上海:女儿贷款上学,母亲捐588万却无处安身,如今又回来找女儿》(一点资讯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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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比丘尼卖房得到的588万元是否有可能捐给学诚了?现在该比丘尼四处流浪,想见女儿,女儿不理睬(当初不给女儿留一分钱作学费)。可怜的比丘尼!
【贤佳】很可怜!我转问学诚体系有关人员。
【法师】看贤S法师写的《凤凰岭惊梦》中说到,学诚弟子中很多比丘、比丘尼出家之前卖房的钱和存款全部捐给了学诚!
【贤佳】是的,这是学诚体系“依师法”教育的效果。
【法师】学诚太残忍了!害了多少男女啊!自己富得流油,却叫别人舍光,全部舍给他一个人,贪婪的魔鬼!
【贤佳】是的!很可悲!
【法师】这个新闻评论又骂出家人愚蠢,骂佛教贪财!
【贤佳】硬越伦常、残酷贪榨的行为深违佛法、深败佛教。
【法师】佛陀教导我们财富四分法,四分之一可以作布施,没有像学诚恶魔和藏密邪徒一样诱骗大家全部舍光,自己却吝啬不舍!
【贤佳】榨光之后,遇困难时可能扫地出门,不管死活,非常残酷。
【法师】对啊,现在该比丘尼四处流浪,无处容身,看样子也60多岁了,太可怜了!
【贤佳】是的!刚才询问了原极乐寺人员,说那报道中的比丘尼不是极乐寺体系的。藏密依师法流行汉地,像学诚体系那样忽悠、压榨的寺院不少。
【法师】对!只不过他们没有学诚权大、出名。台湾海涛就是一个忽悠骗子,去拜“大宝法王”为自己装金,结果“大宝法王”乃一破戒沙弥。
《裸捐500多万的妈妈:是现代版“卢梭”,是“最可怕”的佛家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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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佳】从佛教来看,那位比丘尼不顾父母、女儿而倾财布施的做法是滥施,非义施,现世苦恼自他,后世也可能得不偿失。当然,她女儿忽略母亲的生育之恩和现在的期望,因母亲一次非义施而嫌恨、不理睬,也是有罪过的。
如《优婆塞戒经》说:“若恼眷属,得物以施,是人未来虽得大报,身常病苦。若先不能供养父母,恼其妻、子、奴、婢困苦,而布施者,是名恶人,是假名施,不名义施。如是施者名无怜悯,不知恩报。是人未来虽得财宝,常失不集,不能出用,身多病苦。”(卷第五)(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4/T24n1488_005.xml#pT24p1059a2605)
《杂宝藏经》说:“若有人欲得梵天王在家中者,能孝养父母,梵天即在家中。欲使帝释在家中者,能孝养父母,即是帝释在家中。欲得一切天神在家中者,但供养父母,当知一切天神已在家中。但能供养父母,便为和上已在家中。欲得阿阇梨在家中者,但供养父母,即是阿阇梨在其家中。若欲供养诸贤圣及佛,若供养父母,诸贤圣及佛即在家中。”(卷第二)(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04/T04n0203_002.xml#pT04p0455b1005)
《末罗王经》说:“从地积珍宝,上至二十八天,悉以施人,不如供养父母。”(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4/T14n0517_001.xml#pT14p0791b1814)
佛教不仅教导在家人首重孝养父母,也教导出家人孝养父母。
如《增一阿含经》说:“世尊告诸比丘:有二法与凡夫人得大功德,成大果报,得甘露味,至无为处。云何为二法?供养父、母。是谓二人获大功德、成大果报。若复供养一生补处菩萨,获大功德,得大果报。是谓比丘,施此二人,获大功德,受大果报,得甘露味,至无为处。是故诸比丘,常念孝顺供养父母。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卷第十一)(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02/T02n0125_011.xml#pT02p0601a0102)
《五分律》说:“时毕陵伽婆蹉父母贫穷,欲以衣供养而不敢,以是白佛,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告诸比丘:‘若人百年之中,右肩担父,左肩担母,于上大小便利,极世珍奇、衣食供养,犹不能报须臾之恩。从今听诸比丘尽心尽寿供养父母。若不供养,得重罪!’”(卷第二十)(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2/T22n1421_020.xml#pT22p0140c1415)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导俗化方篇》(〔唐〕道宣律师撰钞,〔宋〕元照律师撰记)说:“〖钞〗《五分(律)》:毕陵伽父母贫穷,以衣食供养,佛言:‘若人百年之中右肩担父,左肩担母,于上大小便利,极世珍奇衣服供养,犹不能报须臾之恩。从今听比丘尽心供养父母,不者得重罪。’……《五百问》云:父母盲病,无人供给,得乞食与半。〖记〗百年勤苦,不报须臾,况多时乎?以道供俗,本是污家,唯许二亲,故云听也。得重罪者,违制吉罗(注:突吉罗罪),业道重故。……论举盲病,余病例然。又但缺所须,不必在病。”(卷下)(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39/T39n1788_002.xml#pT39p0196c2301)
近现代有些人不信汉传经律,认为伪杂汉地儒家孝道,其实南传经律也强调孝道,倡导僧人孝养父母。
如《(南传)增支部2集34经》说:“比丘们!我说有二人不容易报答。哪二人呢?母亲与父亲。如果能扛母亲在一肩,扛父亲在另一肩,经百年寿命、百年活命,以涂身、按摩、沐浴、搓揉照顾他们,他们会就在那里大小便,比丘们,然而这仍不是对父母已做完或报答。比丘们!如果使父母在这很多七宝的大地确立主宰与支配的王权,比丘们,然而这仍不是对父母已做完或报答。那是什么原因呢?比丘们!父母对孩子们是多所助益者、养育者、抚养者、使看见这世间者。而,比丘们!劝导无信的父母使确立、建立信具足,劝导劣戒的[父母]使确立、建立戒具足,劝导悭吝的[父母]使确立、建立施舍具足,劝导劣慧的[父母]使确立、建立慧具足,比丘们,这个情形是对父母已做完与报答。”(http://agama.buddhason.org/AN/AN0262.htm)
《(南传)律藏·大品·(第八)衣犍度》说:“有一比丘得多量衣,彼欲将其衣与父母。彼等以此事白世尊,〔世尊曰:〕‘诸比丘!与父母者,我等复何言耶?诸比丘!许与父母。诸比丘!不得舍置信施,舍置者堕恶作。’”(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N03/N03n0002_008.xml#pN03p0386a0504)
《(南传)本生经·(三八五)难提鹿王本生谭》说:“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某扶养母亲之比丘所作之谈话。佛问彼云:‘比丘!汝扶养家族之事为真实耶?’比丘白佛:‘世尊!是为真实。’佛褈(chóng复)问曰:‘彼家族为谁?’彼曰:‘世尊!乃予之父母。’佛言:‘善哉!善哉!比丘!古之贤者亦扶持其家族;古之贤者生为畜生,为父母而奉献生命。’于是佛为说过去之事。昔日于拘萨罗国之娑祇多都城拘萨罗王治国时,菩萨生为鹿之族,彼成长时,名难提鹿,守道谨行,常善扶养父母。”(卷第八)(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N35/N35n0018_008.xml#pN35p0116a1303)
但在藏密依师法来看,上师是十方诸佛的总集,恩德胜过诸佛,供养上师的功德胜过供养十方诸佛,且速疾消除极大罪业,甚至持佛戒的功德也比不上供养承事上师的功德。所以汉传、南传经典所说供养父母的功德、不孝父母的罪过,相比之下便不足挂齿、不屑一顾。
如学诚体系崇学的藏传论典《菩提道次第广论》说:“由其承事知识(注:善知识,师长),应于恶趣所受诸业,于现法中身心之上少起病恼或于梦中而领受者,亦能引彼令尽无余,又能映蔽供事无量诸佛善根,有如是等最大胜利。《地藏经》云:‘彼摄受者,应经无量俱胝劫中流转恶趣所有诸业,然于现法因疾疫等或饥馑等损恼身心而能消除,下至呵责或唯梦中亦能清净。虽于俱胝佛所种诸善根,谓行布施或行供养或受学处所起众善,然彼仅以上半日善即能映蔽。承事尊重(注:善知识,师长),成就功德不可思议。’又云:‘诸佛无量功德神变,应观一切悉从此出,是故应如承事诸佛,依止亲近供事尊重。’《本生论》亦云:‘悉不应远诸善士,以调伏理修善行,由近彼故其德尘,虽不故染自然熏。’”(卷第二)(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B10/B10n0067_002.xml#pB10p0633a0101)
《〈广论〉学习问答360则:经中说:供师一毛孔功德,比供无量诸佛菩萨的福德,尤为超胜,是何缘故?》
http://www.wmxf.net/show2.asp?id=42827
(摘录){师乃三宝总聚体,如法依止供养承事,得究竟福慧,能速成佛。以此之故,于师供养,诸佛菩萨都亲观见而欢喜赞叹。}
《依止善知识——道之根本_〈掌中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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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在许多密续和论典中,都说供养上师一毛孔的功德,要胜过供养十方一切佛菩萨。……千劫中布施头、手、足等所致的广大资粮,我们只需做一件能取悦上师的小事便能积集。……密续中说:“较供三世一切佛,供师一毛孔为胜。”这里所谓的“毛孔”不是真的指上师身上的毛孔,而是指上师的坐骑、家犬和仆役等。……简言之,如理依止上师是世间、出世间一切功德的根本。从最下不堕恶趣乃至最上成佛之间的一切幸福快乐,依靠上师都能不费力地获得。}
所以不顾父母、子女,倾财供养上师,在藏密教法是合理的。被上师抛弃时,不论有理无理,只能看作“加持”,不能起怨恨心,更不能对外说过,否则堕入藏密特说的“金刚地狱”。非常可悲!
【法师】法师的辨析非常好!希望能启发一些愚蠢的人!
【贤佳】应该说是可怜人吧!我觉得不宜太指责受害者,更应谴责、纠治的是邪师邪法。
另有一种也常见的忽悠人滥施的情况,就是有些僧人鼓励女居士背着丈夫将夫妻共有的钱财供养“三宝”(寺僧),其实属于犯盗。相关问答如下,供了解:
{〖居士〗我之前曾听一位居士说,她家是开公司的,所做产品排全国前几名,她本人学佛,喜欢布施,但每次布施时怕先生不肯,还要造口业,所以只能以其他理由申请费用。她曾经问过一位法师,这算不算犯“妄语戒”和“盗戒”?法师回答:“你们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利自主使用这份款项。”没有直接回答是否犯“妄语戒”和“盗戒”。我疑虑:即使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毕竟没有告知实际用途,恐怕还是犯戒了吧?
〖贤佳〗是犯小妄语。不论为自为他,还是为了三宝,违心而说,都犯妄语,都有罪业。若是公司公款,或是与其先生共财(各占部分所有权、使用权){编者注:每一分钱都有对方的一份},妄语骗用,犯盗。若是与先生同活之财,即自己与先生都有完全的所有权、使用权,妄语欺骗,违情施用,犯盗的方便罪。此布施是不净布施,将来感不净果报,不如清净持戒,尽力化导家人,待家人同意布施时作清净布施,是更好地自利利他。
〖居士〗这个情况非常多呢,且都是认为帮家人做功德,即使犯戒也无妨。但像我们有的居士,儿子很孝顺,知道妈妈学佛,特意每年给她一些钱做善事。
〖贤佳〗“认为帮家人做功德,即使犯戒也无妨”,这是倒见。帮家人布施,而家人不知、本不认可,家人得功德微弱。而长期做下去,家人一旦得知而生瞋恼,则造大罪业。即使家人始终不知,自己犯戒,难免堕落,不是不净布施所能抵救,共业也牵累家人。是为辛苦一场,自误误人。不如顺戒行善,渐渐化导家人,现世或后世感得家人护助(回向往生净土更好),如您所举有的居士儿子孝顺事例,是为正道。
如《〈优婆塞五戒相经〉笺要》(〔明〕蕅益大师笺要)说:“〖经〗佛告诸比丘:‘吾有二身:生身、戒身。若善男子为吾生身起七宝塔至于梵天,若人亏之,其罪尚有可悔,亏吾戒身,其罪无量,受罪如伊罗龙王。’〖笺〗犯戒之罪既有重于坏塔,则持戒之福不尤重于起塔耶?幸佛弟子思之。”(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X60/X60n1123_001.xml#pX60p0465a0801)
《萨婆多毗尼毗婆沙》说:“若以少物赠遗白衣,纵使起七宝塔种种庄严,不如静坐清净持戒,即是供养如来真实法身。若以少物赠遗白衣,正使得立精舍犹如祇桓,不如静坐清净持戒,即是清净供养三宝。若以少物赠遗白衣,纵令四事供满阎浮提一切圣众,不如静坐清净持戒,即清净供养一切圣众。”(卷第四)(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3/T23n1440_004.xml#pT23p0524b1401)
僧人忽悠居士违戒布施,是自误误人,难免堕落,也潜坏佛教。佛教兴盛,不在庙宇高广、活动兴旺,而在僧俗敬戒持戒。历史上多次法难,正是寺财丰盛而戒律弛废之时。如《缁门警训》说:“天生三武祸吾宗,释子还家塔寺空,应是昔年崇奉日,不能清俭守真风。”(卷第八)(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8/T48n2023_008.xml#lgT48p1083c2001)居士信受僧人忽悠而违戒布施,其实是害僧人,也坏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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