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教是否歧视女性的讨论之三

关于佛教是否歧视女性的讨论之三(20240603)

网友(女)】有人说一切宗教皆为父权制的、天然压迫女性的,比如犹太教里对不洁的定义使女性与罪恶挂上了钩。《旧约》中耶和华让摩西对以色列人说:“女人行经必污秽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洁净到晚上。”中世纪的罗马天主教信条甚至规定,来月经的妇女不许进入教堂。一些基督教教士更是拿出上帝的话当做枷锁——“我必多多增加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以此确定女性从属于男性的社会地位。

我很遗憾地发现佛教也没有比其他宗教在男女平等方面做得好到哪儿去,甚至情况要更糟。佛教宣称自己是最讲究男女平等的宗教(因为佛教倡导众生平等),但是佛教也像犹太教里那样说女身不净,然后佛教对此的解释是这是为了防止比丘欲火中烧,是一种对治的修持方法,不算对女性的歧视。如果真是这样,首先那应该“女身不净”的内容仅仅在出家人(仅限于沙弥和比丘)能看的内容里出现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对所有人可见呢?又不是不能预见到对所有人可见会造成多么大的不良后果。这就好像一个国家向其公民宣传某一个少数族群(如居无定所的吉卜赛人)是邪恶的,理由就是这些人可能喜欢偷附近居民的东西,国家为了保护这些居民的财产,所以向公众灌输“吉卜赛人(一说吉普赛人)是邪恶的”这个概念,哪怕因此概念的普及而出现了多数人对少数族群的暴力事件,国家也不用承担错误引导、致使人们形成偏见的责任。佛教说女身不净、女人五障、女六欲、女人十恶等,都是在向大众灌输女人身心污垢不净且孽障深重的观点,和上述例子是异曲同工的。如果在现实中有国家像上述例子这么做,一定会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而佛教助长这种对女性的偏见和歧视,已经有好几千年了,直接或间接地给成千上万的女性造成的问题和困扰可想而知。

不管佛教怎么解释对女性的歧视(比如说为自己开解:佛教所讲的平等是法身的平等,而不是报身和化身的平等,等等),而事实就是,对于女性的偏见和贬低在佛教里到处都是,已经普及到就连歌手李娜的一首歌《女人是老虎》中的一句歌词——“山下的女人是老虎,遇见了千万要躲开”,已经开始公然地把女性和妖精或者祸水等概念串联在一起了。《西游记》里也充斥了这种妖化女性的例子。佛教中这种无处不在的暗示会不利于男女平权,以至于佛教徒在潜移默化中会认为男女不平等乃至男性是高于女性的。

就连弘一法师这样的大法师在《问佛·观心》这本书中引述持名、供养、诵经和持咒所获的利益中的第七条都说到了“转女成男”,和其他利益并列,被当成和长寿、少病、聪明等类似的好处。这就好像是在说,女性不好而男性好,男性是女性的高等形式,女性是男性的低等形式。不过也不能怪弘一法师,学佛的人把佛经奉为圭臬,有很多佛教典籍就倾向于将转生投胎成为女性看作是某种程度的不幸。再者,长寿、少病、聪明、无痛苦是所有人都希望的,成为男生可不是所有人都希冀的。现代的女权主义者主张女性应接纳自己是女孩这个事实,同时悦纳自己,应该为自己是女孩感到骄傲,而不应该觉得是女孩就感觉自己有缺陷、低人一等、尴尬、自厌和自卑。如果自己不为自己的女性身份打心底里骄傲,那这个人就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女权主义者。

佛教恐怕真的是站到了现代女权主义的对立面了。可能等到以后女权主义风行的时代,佛教会在信奉女权主义的人们那里失去市场。如果不契合时代,就只能被抛弃,佛教也许不应该和男权站在一起。攻击女性是十分落后的、野蛮的和不现代的,未来社会的趋势一定是会渐渐趋向于男女平等(尽管路途坎坷),而不是相反,希望佛教不要在历史的洪流中站错了队。

综上,我觉得“佛教说‘女身不净’,是为了防止比丘欲火中烧”这个理由非常牵强,如果没有适当的理由,就更不应该攻击女身不净。为示真正的平等,就应该有佛经说男性可以实现成为女性的愿望(转男成女)等等,可惜又没有这样的文字内容。因此佛教所说的“男女平等”可能非常无力(表现为平等的实例找不到,不平等的证据却一大堆)。所以我认为佛教是在刻意贬低女性。有人说这其实是在帮助女性,但“有人骂你污秽实则是在帮助你”这种逻辑明显是说不通的,摆明了就是一个PUA。

不知道您是否觉得“佛教说‘女身不净’,是为了防止比丘欲火中烧”这个理由非常牵强,以及您对佛教贬低女性的问题怎么看?愿听您的看法。

贤佳】佛教说的不净观,是通对一切欲界众生,不论自他,不论男女,也不论在家、出家。只是一般人多贪爱异性身姿,且佛在世时的机缘多对比丘、男居士讲法,所以多讲女身不净以破贪着。另外,一般女众多爱饰身打扮,远超过男众,所以多讲女身不净,也启发女众放松自身爱着。如果男众不爱女身而爱男身,成同性恋,则属邪淫,更是鄙劣。

就佛教来说,不论男身、女身,重要的是便于修道利人,否则男身不如女身。佛教经论多说转女身为男身,是就时世通常情况说的。如果乐于女身,则可求为女身。究竟应破除身见,超越男女相执,彻悟众生平等,一切众生平等爱敬、随缘利益。色界天没有男女差别,净土也没有男女差别,圣位菩萨得法性身,可随愿随缘化现男女身,如观世音菩萨多现女身度化众生。本不应起“我”执身见,更不必执身胜劣,唯应思察实相,不失慈悲,顺行中道。

如《大方等大集经》说:“云何色欲?四大造色,凡夫不见无‘我’、众生,生颠倒想,见男女想,上下色想:是色可爱,是色可恶。因是颠倒见男女相故,令贪欲未生便生、生已增长。是人因是远离善根及善知识,不能善护身口意业,是故名为恶法之聚。何以故?不能观察欲解脱故,以是义故增三恶道,受于地狱、饿鬼、畜牲。无量世中受大苦恼皆由贪欲,贪欲因缘令欲增长。若有智者观察女色,见不净相皮肤、肌肉、筋骨、血脉,见已心乐修集是想。如女身,男身亦尔。如近,远亦如是。如此,彼亦如是。如他,自亦如是。是人若能修集是心,即于贪爱疾得解脱。”(卷第三十二)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3/T13n0397_032.xml#pT13p0223a2402

《正法念处经》说:“男女平等疮流,鼻两孔中并皆流涕,两目出泪,两耳孔中或有垢出,或有血出,或有脓出,口中气臭,或啖故臭,唾沫流出,于下分中,若屎若尿、血等不净。如是如实观察此身诸不净已,如是忆念:‘此身聚中无有净物微尘许流,一切皆是不净之物。’如此身者,何物住中?何者依止?若有净物来近此身,身犹不净,身不净故如是净物亦同不净。随何等物,本清净者若来触身,则为不净。所谓彼物本清净者,若食第一清净之食,彼食入身则成粪屎。此身如是饮清净物,入身成尿。外物触身,由此身故,一切净物皆为不净。所谓净者,一切香衣,若令身着,汗出则臭。又复如花,本一切香,与身相着,萎蔫气臭。彼比丘尼复观察身,如此身者,何处住来?谓本在于母身藏中。母身云何?为净不净?彼比丘尼如是观察:‘我母本性亦复如是一种不净。’彼比丘尼复实观察如是身已,则见此身唯邪所摄,颠倒分别,不正观察,暗眼现前,男子相近,欲系缚心,不见不净。彼以如是决定观察,此无始来久习坚欲皆得断灭,或令微少。一切垢中,痴垢最恶。一切妇女,欲为最恶。欲垢因缘,更生余垢。若以对治除欲垢者,余一切垢皆灭无余。如日没时光明尽没,如是断除垢根欲故,余垢尽灭。彼比丘尼此道灭欲,彼欲灭故,余共生垢一切皆灭。何者共生?所谓妒嫉。若男若女所有妒嫉,皆因欲故。妒、嫉二垢,欲是其根。彼欲断故,或微薄故,彼二则灭。又彼二垢复有余垢随逐系缚。何者余垢?所谓谀谄从妒嫉生。妒嫉灭故,谀谄亦灭。从谀谄垢复生余垢随逐系缚,所谓欺诳。谀谄灭故,则无欺诳。从欺诳垢复生余垢随逐系缚,所谓骄慢。欺诳灭故,则无骄慢。从骄慢垢复生余垢随逐系缚,谓衰恼处。骄慢灭故,无衰恼处。”(卷第四十五)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7/T17n0721_045.xml#pT17p0265c1801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说:“若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以无所得而为方便,审观自身,如实念知从足至顶种种不净充满其中,外为薄皮之所缠裹,所谓唯有发毛爪齿、皮革血肉、筋脉骨髓、心肝肺肾、脾胆胞胃、大肠小肠、屎尿洟唾、涎泪垢汗、痰脓肪[月册]、脑膜眵聍,如是不净充满身中。如有农夫或诸长者,仓中盛满种种杂谷,所谓稻、麻、粟、豆、麦等,有明目者开仓睹之,即如实知其中唯有稻、麻、粟等种种杂谷。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以无所得而为方便,审观自身,如实念知从足至顶,唯有种种不净臭物充满其中亦复如是,谁有智者宝玩此身?唯诸愚夫迷谬耽着!善现!是为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以无所得而为方便,于内身住循身观,炽燃精进,具念正知,为欲调伏世贪忧故。”(卷第五十三)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05/T05n0220_053.xml#pT05p0298b2301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说:“善男子!出家菩萨住阿兰若,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时,四威仪中微细观察,是有漏身,三十七种不净秽恶,是不可爱,是不坚牢。当观此身犹如坯器,外以杂彩金银七宝巧饰庄严,内以粪秽种种不净填塞充满,两肩担负,随途而行,其有见者皆生爱乐,不知器中盛满不净。有六黑蛇常在此器,一蛇随动,器即破坏,毒害臭恶,竟无所堪。世间之人庄严其身,如彼彩画盛不净器,贪、瞋、痴三名为心病,风、黄、痰癊名为身病,内外六病能害身心,如彼六蛇居于器内,一一蛇动,器即破坏,一一病发,身即无常。善男子!出家菩萨处于空闲观察是身,名为第一不净观相。出家菩萨于日夜中又观自身,臭秽不净犹如死狗。何以故?彼身亦是父母不净为生缘故。……出家菩萨又观自身,如新生子,慈母怜悯恒加守护,我身亦尔,若不守护病之身心,即便不能有所修证。出家菩萨又观自身本性不净,譬如有人厌患炭色,设诸方便以水洗之,经无量时黑色仍旧,乃至炭尽终无所益,我身亦尔,有漏不净,假使海水尽未来际洗之无益,亦复如是。出家菩萨又观自身,如油沃薪,以火焚烧,又遇大风势不可止,是身亦尔,名五蕴薪,沃贪爱油,纵瞋恚火,愚痴风力,无有休息。出家菩萨观于自身犹如恶疾,四百四病所住处故。亦如大肠,八万四千虫所住故。是无常处,出息不还即无常故。亦如非情,神识易脱同瓦石故。亦如河水,刹那前后不暂住故。亦如压油,于一切事受劳苦故。无所依者,犹如婴儿失父母故。无救护者,犹如蛤蟆蛇所吞故。如穴无底,心、心所法不可知故。恒不知足,于五欲乐心无厌故。恒不自在,断常二见所系缚故。不生惭愧,虽蒙养育,弃舍主故。亦如死尸,于日夜分近灭坏故。唯受诸苦,于一切处无真乐故。为苦所依,一切众苦依身住故。如空聚落,于是身中无主宰故。毕竟空寂,遍计所执妄构画故。如谷中响,皆是虚妄所显现故。亦如船舶,若无船师即漂没故。亦如大车运载财宝,何以故?乘于大乘到菩提故。善男子!出家菩萨日夜观察,非不爱惜如是之身,欲令众生出生死海到彼岸故。”(卷第六)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03/T03n0159_006.xml#pT03p0321a2305

《佛说法灭尽经》说:“法欲灭时,女人精进,恒作功德;男子懈慢,不用法语,眼见沙门如视粪土,无有信心。法将殄没,登尔之时诸天泣泪,水旱不调,五谷不熟,疫气流行,死亡者众。人民勤苦,县官计剋,不顺道理,皆思乐乱。恶人转多,如海中沙;善者甚少,若一若二。劫欲尽故,日月转短,人命转促,四十头白。男子淫逸,精尽夭命,或寿六十。男子寿短,女人寿长,七、八、九十或至百岁。”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2/T12n0396_001.xml#pT12p1119a1710

《舍利弗阿毗昙论》说:“何谓七共染?若女人自思维,女身、女形、女相、女服饰、女欲、女音声、女璎珞,女人乐染此物。乐染此物已,思维外男身、男形、男相、男服饰、男欲、男音声、男璎珞,女人乐染此物。乐染此物已,思维和合。缘和合故,生喜乐贪着,爱乐女身。乐和合已,以如是故,常不欲转女身。男子自思维,若男身乃至常不欲转男身,亦如是。是名七共染。”(卷第十九)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8/T28n1548_019.xml#pT28p0653a1501

《大方等大集经·宝女品》说:“佛言:‘舍利弗!一切菩萨不以女业而受身也,乃以神通、智慧之力示女身耳!为欲调伏诸众生故。舍利弗!汝今实谓宝女菩萨是女身耶?莫造斯观。何以故?受女身者即是慧力、神通之力。舍利弗!是女久已于无量劫中离男女身,如是身者非是过去,亦非未来、现在,此身即方便身。是方便身化此世界九万二千诸女人等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是故示现是方便身。’尔时,宝女语舍利弗:‘大德!汝今能以女人之身说正法耶?’舍利弗言:‘我于男身尚生厌悔,况女身乎!’‘舍利弗!汝于男身生厌悔耶?’舍利弗言:‘如是!如是!’‘大德!是故菩萨胜诸声闻、辟支佛等。何以故?汝诸声闻所厌悔处,菩萨于中受乐不悔。声闻之人不求诸有,菩萨于中甘乐受之。声闻之人于诸功德生知足想,菩萨之人无有厌足。声闻之人厌离烦恼,菩萨之人处而不惧。’舍利弗言:‘宝女!菩萨之人有何等力,以是力故心无厌离?’宝女答言:‘大德!菩萨摩诃萨有八种力,处之无厌。何等为八?一者慈力,心无碍故;二者悲力,为调伏故;三者实力,不诳诸佛、己身、众生故;四者慧力,离烦恼故;五者方便力,心不悔故;六者功德力,无所畏故;七者智力,坏无明故;八者精进力,破放逸故。是名八力,菩萨具足如是八力,其心不悔。’”(卷第五)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3/T13n0397_005.xml#pT13p0033b1713

《地藏菩萨本愿经》说:“是善女人,尽此一报女身,百千万劫更不生有女人世界,何况复受?除非慈愿力故,要受女身,度脱众生。……若有女人,厌是丑陋、多疾病者,但于地藏像前志心瞻礼,食顷之间,是人千万劫中所受生身相貌圆满。是丑陋女人,如不厌女身,即百千万亿生中常为王女,乃及王妃,宰辅大姓、大长者女,端正受生,诸相圆满。由志心故,瞻礼地藏菩萨获福如是。”(卷上)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3/T13n0412_001.xml#pT13p0782c2105

《法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说:“若有国土众生应以佛身得度者,观世音菩萨即现佛身而为说法……应以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得度者,即现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而为说法;应以长者、居士、宰官、婆罗门妇女身得度者,即现妇女身而为说法;应以童男、童女身得度者,即现童男、童女身而为说法……是观世音菩萨成就如是功德,以种种形,游诸国土,度脱众生。”(卷第七)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09/T09n0262_007.xml#pT09p0057a2208

《大智度论》说:“得是无碍心已,众生虽有大罪大过,但欲利益,不生恼心,慈心、安稳,无碍、不恼心。譬如孝子爱敬父母,如兄、如弟、如姊妹、如儿女,无淫欲心而生爱敬慈念。世人但能爱敬所亲,菩萨普及一切。得是柔软清净好心,名众生忍,是法忍初门。”(卷七十二)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5/T25n1509_072.xml#pT25p0569c2211

更多相关辨析可参看:

《关于佛教是否歧视女性的讨论》

https://uncn.top/1572.html

《关于佛教是否歧视女性的讨论之二》

https://uncn.top/1583.html

网友(女)】您说“究竟应破除身见,超越男女相执”,但是您自己却又陷入到男女相执中,认为“女众业习心性多情欲、曲诈”,还觉得自己说的是事实。就算这是事实,也有可能这个事实是我们一手打造的——本来不应该形成这个事实,却因为我们的偏见而形成了。

波伏娃在《第二性》中表达了一个核心观点:“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被造就的。”(On ne nait pas femme, on le devient.)比如同样一对父母,面对儿子时,会鼓励儿子勇敢面对并独立解决问题,而对自己的女儿,则会总是插手,不让她独自面对问题,不相信她有能力解决好。久而久之,儿子的能力会越来越强,对社会和自己能力边界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从而变得越来越从容;而女儿,由于缺乏锻炼的机会,不了解社会,会变得越来越害怕、怯懦和不相信自己。是家长将自己脑中的概念付诸实践,塑造了两个孩子的不同性格(而不是先两个孩子不一样,家长再区分对待),最后这一形成的事实又反向印证了人们认为的男性勇敢、女性怯懦的刻板印象,就形成恶性循环了。我再引用一段波伏娃的话来总结我的意思:“人们将女人关闭在厨房里或者闺房内,却惊奇于她的视野有限;人们折断了她的翅膀,却哀叹她不会飞翔。但愿人们给她开放未来,她就再也不会被迫待在目前。”

您认为“女性曲诈”也是一样的刻板印象,也会造成类似的不良后果。您说“深说问题并非歧视,而是启发和帮助”,事实是,且不说曲诈的问题存不存在,深说这种问题无论是对当事人还是对听到的别人来说都是在强化偏见和歧视,初衷是为了帮助但却起到了相反的效果,最终您自己可能恰恰成为了一手造就问题的始作俑者而不自知呢。

另外,您认为“女性曲诈”的不良后果也会反弹到您自己身上,所有相关方没有人能受益。比如秉承这种偏见,您在与女性交往的时候就会或多或少地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对方,言行或多或少会产生偏差。而如果一个人知道另一个人对自己所在的群体有偏见的话,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流露出对对方的厌恶,这也是人之常情。总之,这样的偏见,是非常不利于人与人相处的,我相信这也不符合佛法的精神。不知道您对此怎么看?

另外,《大爱道比丘尼经》中女人的“八十四态”恐没有说服力。比如“女人见男子去,复在后视之,是十四态”,事实上是,有一个胸大翘臀的女人走过,回头看的男人的比例,要远远超过一个帅哥走过,回头看的女人的比例。又比如“女人坐,喜大声呵狗,是二十二态”,事实是,喜欢大声呵斥人或狗或其他一切动物的人,乃至脾气暴躁、有暴力倾向的人,都是男人的比例远远高于女人。所以我觉得这“八十四态”总结得非常失真,就好像一个人先去想人类有什么缺点和劣根性,然后直接把这些想到的点拿来往女性头上一扣这样编成似的。

贤佳】“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被造就的”,这明显是混滥概念的说法。说“女态不是天生的,而是被造就的”,则是相对合理的。还宜观察现象大体。

不知您是否涂指甲油?有居士来信给我说:“现在美甲是一个小热门,我看到网上随便一个关于美甲的账号都是几十万粉丝,线下的美甲店也都生意很好。”这些美甲者应都是女性,我没见过男性涂指甲油的,如果有,也应是极少的。当然,“美甲”不是恶事,不应歧视。我说“美甲”的多是女众,也非歧视女众。人的爱好、德智是多方面的,不应偏执。且男女并非定相,今生男人可能下一生是女人,今生女人可能下一生是男人,甚至可能成为难辨性别的蚯蚓、蛆虫等。重要的是要超越身执和贪爱、骄慢等烦恼,而非执取男女相。不执取男女相,也不等于不认识男女差别相而适当随顺注意。宜思考把握中道。

网友(女)】我没有涂指甲油,没有打耳洞,没有化妆,也没有染发······您需不需要我再告诉您,我现在穿的裤衩是什么颜色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跳到我有没有涂指甲油上。您的这种做法,就和女政客进行参选演讲,民众问男政客的都是一些国家治理的问题,但却问女政客给自己的孩子用什么牌子的“尿不湿”异曲同工,没有比这更侮辱人的了!

我是在和您严肃地讨论一个问题,不是在和您有一搭无一搭地进行低俗的聊天,您却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法企图赢得辩论的主动权。您也不是唯独对我这样,对其他的女同胞也是如此。这回您问我是不是涂指甲油,上回您发给我的过往的链接里,有一位女性和您辩论得很好,眼看要占上风,然后您直接拿她“作为女性敢不敢独自露宿街头”来质问她,这就是典型的辩不过就耍赖。

我为什么要探讨佛教是否贬低女性的问题?是因为我看到《宗教的科学研究》这本书中谈到了妇女可能比男人拥有更大的宗教兴趣,而原因则可能是妇女的社会角色与义务让她们拥有较少的活动余地和选择机会,交际范围也较小,因此比男人的世俗体验要少。而正是因为妇女的世俗权利比男人少,与世俗团体的接触也较少,因此,宗教团体交往和宗教兴趣似乎在她们的生活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作为一个当代妇女和男女平权的支持者,我很关心妇女的命运——她们在世俗世界遭受了不平等,世俗世界又将她们赶向了宗教世界,那是否宗教世界能给予她们更多的平等,抑或是她们会在宗教世界遭受更大的不平等?看来答案是在宗教世界会遭受更大的不平等。因为包括您在内的宗教人士,明显比一般人更大男子主义,明显更歧视妇女。一般人还不敢说妇女怎么怎么有劣根性,但佛教的宗教人士却可以借着经文为自己撑腰,明目张胆地说女性怎么样不好。既然您很喜欢经文和考证,那我也以这些歧视女性的证据结尾,不知道您对这些证据有什么看法?

《佛教徒如何为乔大仙对女性的歧视性言论辩护?》(菩提字幕屋2024 2024-04-21)

https://mp.weixin.qq.com/s/aMjCUkZp-4u-inN7qt7m0w

还有,我本来只是想讨论佛教对女性的普遍看法的,但是您发的链接里的网友都围绕着男性出家和女性出家展开讨论了,本来应该很小众的问题,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一致都对这个问题这么感兴趣。对此我看到网上说,有学者发现可能“八敬法”并不是佛陀提出的。印顺导师在《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一书中首次对“八敬法”提出质疑,认为它应该不是由释迦牟尼所亲自制定,因为它违反了佛陀“随缘成制、随犯制戒”的原则,但它的来源很早,可能可以追溯到佛陀在世时代。印顺法师认为,在佛陀时代,允许比丘尼出家,曾引起摩诃迦叶与阿难之间的争论,因此“八敬法”有可能是由保守的上座比丘因反对女性出家所提出而制定的。我觉得非常有可能是这样,而且极有可能就是您这样的仇恨女性、对女性有偏见的比丘借佛陀的名义而制定的。但总归我对这种出家的小众问题不太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佛教对女性的普遍看法。我探讨佛教对女性的看法并不等于我在纠结和执取男女相,我个人的缺点和问题也不等于就是全体女性的问题,就像您的问题我不能说成是全体男性的问题。希望您能正常讨论,别再问我涂不涂指甲油的类似耍赖问题了。您再说指甲油的问题,我就问您刮不刮胡子,不要说什么美甲店几十万粉丝,世界上男人人手需要一把刮胡刀,该是多大的受众面和市场。希望我们的邮件不要跑题、不要闲聊,更不要人身攻击。

贤佳】“我没有涂指甲油,没有打耳洞,没有化妆,也没有染发”,这很难得。宜务实观察社会现象大体而谈怎样自利利人,不必局限少数人少量现象来说。

佛教对“身不净”、男女相的说法及根本意趣,我先前已引述众多经典内容,可再参考。一些人的偏曲解说不必在意。

网友(女)】我看您给一位不同意您观点的居士的回复也是说:“理智讨论,并非争辩,否则各说各话,有什么意思?一时没有足够理据辨驳,但心不认可,那么存疑无妨。”针对佛教是否贬低女性的问题,我就是和您有分歧。我有足够的理据辨驳,但不是从佛教经文这一小小点出发,而是从社会、生活和其他领域的方方面面都可以佐证佛教在贬低女性,而且我也觉得这样眼光是不拘泥于一处,是更全面的。我随便拿一本旅游类的书籍都能反驳您。

您可以看一下附件中的截图,是《三千佛塔烟云下》这本书中描写的关于僧人给少女破处的事,以下是引的原文:

{在柬埔寨所有的风俗中,最令周达观感到有趣的是一种破处的仪式。由于受孔孟儒教和程朱理学的影响,汉地对处女看得非常之重。汉地的周达观来到吴哥,却发现这里的妇女不仅不看重结婚时是否处女,还刻意要在女孩小时候找来僧道把她的处女膜刺破。

富室之女自七岁至九岁,至贫之家则止于十一岁,必命僧道去其童身,名曰“阵毯”。盖官司每岁于中国四月内,择一日颁行本国应有养女当“阵毯”之家,先行申报官司。官司先给巨烛一条,烛间刻画一处,约以是夜遇昏,点烛至刻画处,则为“阵毯”时候矣。先期一月或半月或十日,父母必择一僧或一道,随其何处寺观,往往亦自有主顾。向上好僧,皆为管户富室所先,贫者亦不暇择也。官富之家,馈以酒米、布帛、槟榔、银器之类,至有一百担者,该值中国白金二三百两之物。少者或三四十担,或一二十担,随家丰俭。所以贫人之家至十一岁而始行事者,为难办此物耳。亦有舍钱与贫女“阵毯”者,谓之做好事。盖一岁之中,一僧止可御一女,僧既允受,更不他许。是夜,大设饮食鼓乐,会亲邻。门外缚一高棚,装塑泥人、泥兽之属于其上,或十余,或止三四枚,贫家则无之。各按故事,凡七日而始撤。既昏,以轿伞鼓乐迎此僧而归。以彩帛结二亭子,一则坐女于其中,一则坐僧于其中,不晓其口说何语。鼓乐之声喧阗,是夜不禁犯夜。闻至期与女俱入房,亲以手去其童,纳之酒中,或谓父母、亲邻各点于额上,或谓俱尝以口,或谓僧与女交媾之事,或谓无此,但不容唐人见之,所以莫知其的。至天将明时,则又以轿伞鼓乐送僧去。后当以布帛之类与僧赎身,否则此女终为此僧所有,不可得而他适也。

余所见者,大德丁酉之四月初六夜也。前此父母必与女同寝,此后则斥于房外,任其所之,无复约束提防之矣。至若嫁娶,则虽有纳币之礼,不过苟简从事。多有先奸而后娶者,其风俗既不以为耻,亦不以为怪也。“阵毯”之夜,一巷中或至十余家,城中迎僧道者交错于途路间,鼓乐之声无处无之。}

引证完毕。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这就是僧人霸占了少女的初夜权。少女的父母为了不让此女终身为此僧所有,还要拿钱物为女儿赎身。试问,佛教僧人做出这等事来,还不是个别人而是普遍性的,不是在贬低、物化、奴役女性又是什么呢?

贤佳】感谢分享材料!想不到柬埔寨竟然有这样的邪风,如同旧西藏的风俗,“政教合一”制度败坏佛教如此严重不分南北。僧人顺应这样的风俗是严重违背佛教戒律的,属于邪行,应该严厉批判。

我有些不相信柬埔寨佛教界会败坏到这种程度,不知您能否提供材料印证这个风俗“故事”的真实性?如果能证明是真实的,我会揭批。

我刚才在“天工”AI检索询问:“柬埔寨请僧人对处女‘破处’的‘阵毯’风俗是真实的吗?”得到回复如下:

{关于柬埔寨是否存在请僧人对处女进行“破处”的“阵毯”风俗,根据搜索到的资料,这种说法来源于中国元朝时期的文献《真腊风土记》。该书由周达观所著,描述了他在13世纪末访问真腊国(今柬埔寨)的见闻。书中提到,真腊国有一个风俗,称为“阵毯”,即富家女孩通常在7至9岁,贫家女孩则可能延迟到11岁,由僧人或道士进行某种仪式,这个过程被称为“去其童身”。据说,如果女孩没有经过这个仪式,她们将很难出嫁。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描述来自于数百年前的文献,现代的柬埔寨社会和文化可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目前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这种风俗仍然存在于当代柬埔寨。此外,这种描述可能受到了当时文化观念和社会习俗的影响,因此在评估其真实性时应当谨慎。由于缺乏现代的实证研究支持,以及考虑到文化习俗随时间演变的可能性,建议您对待此类历史记载持怀疑态度,并寻求更可靠的来源来验证这些信息。}

网友(女)】“想不到柬埔寨竟然有这样的邪风”,事实上,不仅柬埔寨一国呢,缅甸、老挝和泰国都存在这样的习俗。

“不知您能否提供材料印证这个风俗‘故事’的真实性?”是的,我可以。除了周达观的著述以外,我还能拿出别的材料。您的AI回答没有说服力,需要严肃的学术论文证明才有含金量和权威度,更何况AI也是发现了柬埔寨有这样的习俗,没有否认。

学术论文我为您找来一篇:MYANMAR BUDDHISM OF THE PAGAN PERIOD (AD 1000-1300) 《蒲甘时期的缅甸佛教(公元 1000-1300 年)》,四百多页,您直接看第44页就可以。学术论文见附件。这是温天敦(曼德勒大学硕士)为获得新加坡国立大学“东南亚研究课程”哲学博士学位而提交的论文,于2002年写成。核心段落我为您翻译了:

Duroiselle has compared the practice, as mentioned in the chronicles, of sending the brides to the aran to be deflowered the night before their marriage with similar customs in Cambodia, Thailand and Laos, and stated that it was a native custom not confined to Myanmar. In Cambodia, according to him, the bride was deflowered either by a Buddhist or a Taoist monk, and this custom was called by the Chinese chen-tan. He quotes a Chinese document which records a similar custom in Thailand: The monks go to meet the bridegroom; arrive at the house of the bride, one of them deflowers her, and make a red mark on the forehead of the young man; this is called Li lic.The Laotian priests, who were very lax in their morals, also practiced a similar custom. We do not know where this custom originated. It is possible that it originated in China because the name of the custom is in Chinese, and it is equally possible that it originated among the Mon-Khmer peoples because they were spread over all the countries in which this custom was found-Myanmar as well as Cambodia, Laos and Thailand.

(翻译){Duroiselle 将编年史中提到的新娘在结婚前一晚被送往阿兰(Aran)开苞的习俗与柬埔寨、泰国和老挝的类似习俗进行了比较,并指出这是一种本地习俗,并不局限于缅甸。据他说,在柬埔寨,新娘是由佛教徒或道士为其开苞的,这种习俗被中国人称为 “chen-tan”。他引用了一份中国文献,其中记录了泰国的类似习俗:僧侣们去迎娶新郎,到了新娘家,其中一个僧侣给新娘开了苞,并在年轻人的额头上画了一个红印,这就是所谓的“利市”。我们不知道这种习俗起源于何处。有可能起源于中国,因为习俗的名称是中文,同样也有可能起源于孟高棉人,因为他们分布在有这种习俗的所有国家——缅甸、柬埔寨、老挝和泰国。}

另外还有一个不那么权威的佐证,是“亚马逊”上一个人写的一本书中的内容,补充了之前周达观的描述,让我们知道僧侣是如何具体操作捅破处女膜的。

https://www.amazon.co.uk/gp/aw/review/1783341270/RKLZAZS5FTXP9

(摘录){Hence the salacious tale from Cambodian history of the visit by Chou Ta-Kuan, a 12th century ambassador from China, fascinated by tales of the “ritual deflowering of virgins by the probing fingers of specially anointed Angkor monks.” How does such a story advance our understanding of Cambodia in the wake of Pol Pot? Not much, perhaps. But it, as with so many of Murphy’s vignettes, is fascinating.}

(翻译){因此,柬埔寨历史上流传着这样一个荒诞的故事:12世纪时,来自中国的使节周达观到访柬埔寨,他对“吴哥窟的僧侣用特别涂过膏药的手指探查处女的贞操”的传说非常着迷。这样的故事如何增进我们对波尔布特之后的柬埔寨的了解?也许并没有。但正如墨菲笔下的许多小故事一样,它非常吸引人。}

贤佳】这样的风俗是严重违背佛教戒律的,属于外道邪行。很多佛教徒歧视女性,尤其附佛外道邪徒,但并非佛陀教法歧视女性。那些截取佛教部分内容曲解而歧视、奴役女性,或者如藏密邪师那样高捧女性而实玩弄女性,都应该批判、整治。

网友(女)】女性问题我暂且没有更多的疑问了。看到您亲口承认“很多佛教徒歧视女性”,我很欣慰,很多男性永远不肯承认女性被歧视这件事。这次讨论的内容对我的女性主义研究很有帮助,我也希望您的“批判、整治”能对现实起些许作用,而不是只让您自己得到了心理安慰,觉得至少自己此生为现状做了自己能做的事了。不过冰冷的现实恐怕使您的批判不值一提——没有人会为此作出改变的,装睡的人是叫不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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