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寺院负责人知见审查建议

汉传佛教寺院负责人知见审查建议(一位居士20200713)

以史为鉴:抗战期间,伪军多达210多万,远超侵华日军。对汉传佛教来说,汉喇嘛就如同躲在队伍里的汉奸,打着汉传大旗反汉传。又由于其汉传寺院僧人身份,使得信众对他们没有辨别力和防范意识,很能迷惑人,给信众传播藏密邪法也毫无语言障碍。
近年来网友揭露出来的汉传佛教名刹名僧正邪夹杂,修学弘扬藏密的人数之多、级别之高,令人大跌眼镜。如前会长学诚、济群、能海、清定、第一比丘尼隆莲、普仁……在佛教界各个都身居高位,佛协会长、方丈、住持,占据了汉传佛教弘法主导权,示范并引导着汉传修学方向,使得汉传佛教寺院中僧俗争相学密,藏密盛行,密粉大增,在内地已成很大规模。有的喇嘛、汉喇嘛在内地弘扬藏密,又尊奉DL为观音上师,钱财有流向支持上师DL的可能性,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潜在危害。具体可参看《关于藏密名义的讨论》。可以说汉喇嘛们对汉传佛教的危害,甚于西藏喇嘛。让具有藏密知见的人担任内地汉传佛教寺院负责人,等于变相许可喇嘛在内地传教。如果放任这样,等于是允许成千上万的汉族索达吉在内地合法传教,国家的灾难就在酝酿中了。
说到汉喇嘛,我认为从宗教层面来说,汉僧、藏僧的判断标准,应该是法,而不是民族。一个汉族僧人,如果其所修的法是藏密,那么他不能被视为汉传佛教僧人,而应该被判定为藏密僧人。
最近,苏州报国寺住持之争在网上沸沸扬扬,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此,我赞同有居士的观点:“不在纠纷双方谁是谁非,而是对于报国寺未来的发展方向上,是会继续保持纯粹的汉传净土宗道风,弘扬纯净的汉传正法,还是逐渐偏向夹杂部分邪法的藏密?”
汉传佛教寺院负责人的知见至关重要。一个正知正见的汉传寺院负责人会带领全寺僧人修学汉传正法,而一个邪见的负责人则会带偏整座寺院的修学方向。
目前汉传佛教寺院负责人通过民主协商制产生,这是对的。但对修学藏密邪法的寺院,目前的制度并不完善,还是存在很大的漏洞。比如,修学藏密的北京龙泉寺,如果学诚哪天归来,其弟子一定会推选其为负责人,这是几乎可以肯定的事。藏密的基础——依师法,就是要以师为佛,对“上师”百分百绝对服从和恭敬,弟子们怎么可能不选他呢?
而一些地方的佛协又是山头主义严重,所有寺院负责人都要他来安排,被这样佛协管理地区的寺院,也很难做到真正的民主协商推选负责人。而如果佛协负责人本身知见不正,比如修学藏密教法,大概率其属下寺院负责人会由具有藏密邪见的人担任。
对报国寺事件,我的担忧还在于,江苏是中国内地最富裕发达、人才最多的两个省(江、浙)之一,如果江苏的大量信众被人洗脑修学藏密,把财富和智慧用来维护喇嘛、推广藏密,后果也不堪设想。
而现有国家宗教政策最多只是堵住了藏喇嘛来内地(其实也并未完全堵住,网络也没堵住),但对内地汉喇嘛传播藏密,却未见明确限制措施,存在管理漏洞。藏密在内地的影响还在不断扩大。不禁止汉传佛教寺院修学、弘扬藏密,遏制藏密在内地传播就是一句空话。而要确保汉传寺院修学、弘扬汉传佛教,必须规定只有那些具有纯正汉传佛教知见的僧人才有资格担任汉传佛教寺院负责人。
为此,我建议建立汉传佛教寺院负责人知见审查制度:
1.就任知见审查
各地佛协任命佛教寺院负责人(如方丈、住持、监院)前,应由国宗局先进行严格的知见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无反党、反社会主义、与境外Fen~lie势力勾结、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
(2)无修学、弘扬藏密、轮子、本愿、净空等邪师邪教的行为。
(3)无性犯罪、吸毒、侵占寺院财产和慈善基金、殴打或精神控制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
(4)无同性恋、恋童癖等不道德行为。
(5)无违反《宗教事务条例》和中佛协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等相关宗教法规的行为。
(6)无严重破戒行为。
只有通过这些审查,才有资格担任寺院负责人。
2.公示期
即使通过知见审查,在正式宣布之前,还应设有30天公示期。拟任的负责人如有上述问题,任何人均可举报。如果当地不受理,可直接越级反映,乃至直接到国宗局反映。
3.如果民宗部门审查不严或徇私舞弊,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汉传寺院负责人就任后,如发现上述问题,应马上撤职,不必等任期届满。如有重大问题,列入黑名单,终生不能担任佛教寺院负责人。
就任知见审查制度也适用于内地各级佛协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的任用,其重要性更胜于前者,因为他们会决定一个地区乃至整个中国汉传佛教寺院的修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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