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答疑讨论之三十二
(20200726)
(一)
【居士】我知道佛教是不赞成堕胎的,但是有时候情况比较特殊,比如孕妇产检,发现胎儿先天残疾,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如果留下这个孩子,那这个孩子出生之后,一生都会非常辛苦,整个家庭也跟着辛苦。如果不留下的话,那是不是又犯了杀业了?
【贤佳】是的。两难困境,宜应勤恳忏悔,念诵佛菩萨圣号,特别可念观世音菩萨,祈愿佛菩萨加持得最好的结果。可能胎儿会转为正常,或者神识迁移(胎儿停止生长)。如果还是残疾生长成熟,那么就是强业,宜生下来,辛苦养育,以消旧业,并成新善。相关辨析可参看《戒律答疑讨论之七·(一)》(https://uncn.top/1278.html)、《戒律答疑讨论之八·(二)》(https://uncn.top/1298.html)、《戒律答疑讨论之二十七·(一)》(https://uncn.top/1580.html)。
(二)
【居士】前些天我出差,感慨蛮多的,因为认识的商人中很多人觉得我的年龄和我的成熟度不符合。虽然我是个90后,但过几年也快30了,他们觉得我极度幼稚,这点我是承认的,我确实在世间层面的做事技巧上从没有认真钻研学习,更不会商人那一套谄曲、狡诈的心理与说辞。但是呢,人家请我去了,可能就是让我充当一个这样的角色,即便之前我并不知道,去后我才了解。但我做不到他们所想的,我也确实猜不到商人的内心以及他们和人打交道的点,所以有人会指责我说:“你虽然是佛教徒,但我发现你根本没有为别人着想的心。”说我完全沉浸在自己的规矩与信仰里。他说的也没错,在世间层面与心机上我觉得我就是个傻子。您说我应该如何做?如果只在自己的舒适圈里,会不会再过十年、二十年,我已经和社会脱轨了?我连人家的心都感知不到,看不透别人,那我如何帮助更多的人呢?也许是我的思维太教条了,我是个一心不能二用的人,或者是不是应该不走出自己的圈子,不与外面太杂染的人相识和处事?我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做。走出去后确实看到、感受更多,但是这个成长更多的是世间层面的,也就是为人处世上的。我该如何更好的平衡信仰与世间呢?
【贤佳】厚德载物,体谅他人,以戒为师,不失原则,包容讥议,理智处事。如《论语》说:“不逆诈,不亿不信,抑亦先觉者,是贤乎!”(不要事前就揣测别人欺诈自己,不要事前就怀疑别人不信任自己,但若也能事先就察觉出欺诈与不信,这是贤人了吧!)又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易事而难悦也。悦之不以其道,不悦也;及其使人也,器之。小人难事而易悦也。悦之虽不以道,悦也;及其使人也,求备焉。”
(三)
【沙弥尼】末学请教法师的内容,若是居士看到,也可能会因此对出家众观过,而一般居士也不好给僧众提意见,或者提了意见僧众会不会接受也很难说,觉得这样对看到的居士也不好,但居士也确实需要一些常识去辨别什么是如法的僧团的,末学因此很疑惑。
还有一点,末学觉得戒律很不容易学明白,也不能根据只言片语就去判断什么,实际情况也是随时变化的,但人的习惯就是比较容易片面地判断而观过。比如之前有事缘和一位以前的同学通话,觉得同学对末学的状况很观过,但末学又不好和同学解释太多,以免她不好理解,因末学的解释观更多的过失。
【贤佳】佛世时,居士对僧人的讥嫌提供因缘让佛制定了众多戒律,由此促进了佛教正法的流传久住。末法时代,僧众尤其需要居士的讥嫌以敬戒、学戒、持戒。僧人宜应欢迎居士观过、讥嫌,策励自己严谨、灵活持戒。可参看《辨破“不见僧过”》(https://uncn.top/1680.html)。居士适当多了解戒律,一方面易于识别邪师邪行而自护,另一方面也能如法护持敬戒持戒僧人,整体促进佛教正法的住世,功德自在其中。
如《摩诃僧祇律》说:“时六群比丘于迦尸黑山聚落作诸非威仪事:身非威仪、口非威仪、身口非威仪。身非威仪者,若走来走去、跳行跳踯、倒行匍匐、扣盆戏笑、递相担负,作如是比种种身戏。口非威仪者,作象鸣、驼鸣、牛鸣、羊鸣、长声、短声,或相唃耳,作如是比种种音声戏笑。身口非威仪者,令身斑驳半边白、涂面令黑、染发令白、拍鼓弹琴、击节舞戏。时诸优婆塞来诣比丘,欲礼拜听法,见如是事,心生不喜,便作是言:‘阿阇梨!沙门之法所为善行,当令不信者信,信者增信。而今所为悉皆非法,更令不信增长,信者心坏。’六群比丘即瞋恚言:‘汝为我师,为我和尚?此是逆理,我当教汝,汝反教我。’瞋恚增盛,作身害、口害、身口害。身害者,入其家中牵曳小儿、打拍推扑、破损器物、折犊子脚、刺坏羊眼,至市肆上种种谷米、小麦、大麦、盐、麨、酥、油、乳酪,悉和杂合,不可分别。田中生苗,其须水者开水令去,不须水者决令满中,刈杀生苗,焚烧熟谷,是名身暴害。口暴害者,诣王谗人加诬良善,是名口暴害。身口暴害者,屏处藏身恐怖其人、牵挽无辜,是名身口暴害。诸优婆塞皆瞋恚言:‘沙门释子作是非法,我等从今莫与供养。’时彼比丘遂持钵乞食,其家见已,犹故与食,不至大惜。诸优婆塞复作是要:‘沙门释子作是暴害,我等从今莫令入门。’然后是比丘便到诸不信家乞食,初时与食,后续闻优婆塞断食不与:‘定是恶人,我何以与食?’复不听入。然后便作身邪命、口邪命、身口邪命。身邪命者,作水瓶、木器卖,作盛酥、革囊、绳索、结网、缝衣,学作饼卖,学卖医药,为人传信,如是种种求食,是名身邪命。口邪命者,诵咒行术,咒蛇咒龙、咒鬼咒病、咒水咒火,如是种种求食,是名口邪命。身口邪命者,手自燃火,口说咒术,手灌酥油,洒散芥子,如是种种求食,是名身口邪命。时黑山聚落诸优婆塞,来诣舍卫城料理官事,官事讫已,往诣世尊,顶礼佛足已,却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是黑山聚落优婆塞,六群比丘在彼间住,于彼聚落作诸非法。广说如上。唯愿世尊当约勅之,令不在彼住者善。’尔时世尊为优婆塞,随顺说法示教利喜已,礼足而去。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汝往黑山聚落,为六群比丘作驱出羯磨。’”(卷第七)
南传律藏《经分别》说:“尔时,佛世尊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时,名为阿湿婆富那婆娑之无耻恶比丘,住鸡咤山邑,彼等行如是非法行⸺自植花树又教人植,自洒水或教人洒,自摘花或教人摘,自结花或教人结,作一花茎之花鬘或教人作,作二花茎之花鬘或教人作,作如枝花茎之〔花鬘〕或教人作,作花环或教人作,作耳环或教人作,作头饰或教人作,作胸饰或教人作;彼等为良家之妇、为良家之女、为良家之童女、为良家之媳妇、为良家之婢,运一花茎之花鬘或教人运,运二花茎之花鬘或教人运,运如枝花茎之花鬘或教人运,运花环或教人运,运耳环或教人运,运胸饰或教人运,运头饰或教人运也;彼等与贵家之妇女、童女、媳妇、婢,同食一器、同饮一器、同坐一座、同卧一床、同卧一地毯、同卧一被盖、同卧一地毯被盖;于非时食、饮酒、挂花鬘、涂香油,或舞或歌、或语或戏乐,或彼等亦伴女人舞,女人以舞伴彼等歌,女人以舞伴彼等语,女人以舞伴彼等戏乐,女人以歌伴彼等舞……女人以语伴彼等舞……女人以戏乐伴彼等舞……女人以戏乐伴彼等戏乐。耽于八目棋,或耽于十目棋,或玩无盘棋、跳间遊戏、拔取、掷骰、棒打、看手相、抛球、叶笛、玩锄、倒立、玩风车、玩竹、玩车、玩弓、猜文字、猜他心、占签,或学象、学马、学车、学弓、学剑,又跑于象前、跑于马前、跑于车前,或跑去跑回、勇猛、拍手、摔角、拳斗,又于舞台上摊开僧伽梨,对舞女言:‘妹!在此上舞。’又喝彩,又行种种恶行。
“尔时,一比丘于迦尸安居已,为见世尊,往舍卫城之途中,至鸡咤山邑。时,其比丘晨着下衣,持外衣与钵,为乞食而入鸡咤山邑,于进退瞻前顾后,手之屈伸皆整齐端庄,细目低视,威仪具足。众人见彼比丘而如是言:‘此是何者?似懦弱而愚直,常无笑容。彼至时,谁肯与食?我等之尊者阿湿婆富那婆娑之徒,温和可亲,有悦人之语,满面笑容而行,云:“来!善来!”面非无表情,明朗而自启话头,言易解有趣之语,正应与彼等食物也。’一优婆塞见其比丘乞食于鸡咤山,至其比丘处,顶礼而言曰:‘大德!得食乎?’‘贤者!不得食。’‘大德!来!请至我家。’于是,优婆塞陪比丘至其家,供食已,作如是言:‘大德!将往何处?’‘贤者!我为拜世尊往舍卫城也。’‘然,大德!代我礼世尊足,而请言如是:“尊师!鸡咤山邑之住处被污染。鸡咤山居住者,名阿湿婆富那婆娑是无耻之恶比丘也,彼等行如是之恶行……又为种种之非法行。尊师!众人先前有清净信心者,今已不净而无信心;又,前有布施僧伽之道,今已断矣!善比丘离去,只住恶比丘。尊师!愿世尊遣诸比丘于鸡咤山,重整鸡咤山之住处。”’(卷第二)
(四)
【居士】出家人持金钱戒,那平时在家人到寺院做供养,寺院供养对象会分很多种,比如供养三宝、道场或是寺院建设、某位法师等等,一是都需要专款专用,二是像供养法师个人的,那法师持金钱戒,这个如何支配是合理的?或者如何看待?
【贤佳】供养一般物品(包括订票)都无妨。如果直接供养金钱,给三宝、僧团的金钱可由寺院的净人(住寺预备出家者)或专门护持寺院的居士接收管理。给法师个人的,可给专门护持这位法师的净人或居士(戒律中称为净施主)接收管理。有的寺院护助僧人持金钱戒,安排人接受给法师个人的金钱,分别记账管理,那可以找这样统一安排的管理员。
【居士】像这个金钱由护持法师的净人去接收管理,那么这个钱除了法师在有需要时兑换成所需物品提供给法师之外,法师可以请净人去支配这个钱的用途吗?就是像南传的出家人,他们持金钱戒,若做供养的话,需要找到其净人,对他说供养尊者多少钱的四种资具,好像就规定了这个钱的用途了。
【贤佳】如果施主指定了用途,那么只能用于所指定用途的付款。如果施主没有指定用途,只通泛说供养某法师,那么法师的随意需要(如法需要,比如不能买酒)都可用这里的资金付款。这需要护持的净人记录把控。指定用途的供养,施主一般会告知所供养的法师,或者净人会告知。
(五)
【沙弥尼】末学自己请人帮忙处理了一些常备的感冒药等,这些药不是大夫开的,是根据常识备的,那作尽行寿药的药净法成立吗?
【贤佳】常规无疑的应该可以。
【沙弥尼】寺院确实也时不时的有居士供养各种药品,这基本不是大夫开的处方,这样的药可以作药净吗?
【贤佳】同上。
【沙弥尼】大夫给末学开的药寄到了,由居士送到寺里,末学自己直接从寺里取快递的地方取不会犯戒吧?
【贤佳】可以。
【沙弥尼】意识到最好有人再给末学授一次更保险一些,就和旁边的人说了一声:“那是我的药,我取走了。”这样做是不是更好呢?上次因为做药净的流程错误,不得不把药舍掉的经历真是太深刻了,实在不敢再大意了。这次及时作了药净。
【贤佳】是的。很好!
【沙弥尼】末学有时会帮师父们拿快递到寮房,有的快递是食品、药品,末学帮忙拿会不会犯到恶触呢?寺里一般是有居士的。
【贤佳】不犯。她们是如法得授的,您可以帮助拿。
【沙弥尼】末学理解口授和手授是必须当面授,所以不容易灵活处理这个问题。是不是有时候电话上说一声,或像取快递这种默认没问题的事情,都算已经“口授”呢?
【贤佳】应是可以。饮食的手授、口授不是羯磨法,不必当面。如《四分律行事钞》说:“明受食法。一,器、食相对,《了论》至边三种:一,至身边,谓以物置比丘手中;二,至物边,谓俗人担物令比丘自取,手至物边;三,至器边,以器贮物授与比丘,但捉器受并得。二,身、心相对:一,身受非心,心缘他事,但申钵受;二,心受非身,施主置食而去,但作意受,《毗尼母》云:‘以嫌比丘故,置食舍地。佛言:离手已,是与竟。’若准《僧祇》,口加三‘受’。三,身心平等非所遮。若已足食竟,不作残食法不成受。四,非身心,受比丘与施主先相领当中,前缘事不得对面,便画地作相,后置食于中,或入定,或礼佛诵经,身心不关,故并成受。三,单心无对受,《僧祇》:邪见人不与比丘食,当满荼逻规地作相,若叶蔽钵,下时口云:‘受、受、受。’前畜宝戒,俗人宝器不得捉,下食时亦云‘受、受、受’,大同。《明了》《十诵》亦同,不相解等同之。《五分》,火烧马至送食置地亦尔。《僧祇》,若禅、眠与食,不觉者不成;若不欲自食,自捉与净人。”(卷中)
【沙弥尼】上次提到下午喝茶时法师说小问题,不必太……末学就不太理解。只是知道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比如好像在缅甸下午喝茶就犯戒,在斯里兰卡就不犯。
【贤佳】这是一个有部派诤议的问题,南传律藏完全未说作药净法,四分律也未明说,道宣律师综合诸部律,特别兼采《十诵律》的说法而明确要作药净法。如《四分律行事钞》说:“又世中持律略有六焉:一,唯执《四分》一部,不用外宗,如持衣、说药之例,文无,止但手持而已。二,当部缺文,取外引用,即用《十诵》持衣、加药之类。”其中“说药”“加药”即指作药净法。所以这个问题对他人可从宽看待。
(六)
【沙弥尼】犯过内宿的水果是不是也不能做火净、刀净了呢?
【贤佳】宜应作火净或刀净,可避免坏生种罪。罪缘不同,分别护持。
【沙弥尼】今天有居士供养了很多水果,末学可以在晚上做火净吗?做火净时需要说“此是净物”三遍吗?以前学的做法好像是要说的,但觉得不合理。
【贤佳】可以做,宜说“此是净物”。何以觉得不合理?
【沙弥尼】坏生种是不好的行为,从人的角度来说是净物,从水果的角度来说,可能不大愿意被做净,对着水果说,末学就有点不太想说,虽然水果是无情。您之前发的资料中没有“此是净物”这句的,好像有的道场会说“此是净物”,有的道场不说。
【贤佳】我印象中看到哪里有讲说作净时说“此是净物”,一时没查到。
【沙弥尼】末学搜了CBETA也没查到“此是净物”的说法。那做火净时就先不说“此是净物”吧?
【贤佳】可不说,说也无妨。
【沙弥尼】末学觉得做刀净和火净,是不是应该是坏生相呢?如果是坏生种,末学觉得难以理解,水果摘下来已经就失去生长力了。下面这段是在《三坛大戒受戒手册》上的内容:“坏鬼神村,也即坏生种,损伤有生命力的植物。其中,‘生种’与‘生相’须区分。生种如上所述,若损伤,犯堕罪。生相是颜色未改,外相上有生命力,但实际已不能生长、存活者。损伤生相犯吉罗。折树枝、拔草等都是坏生种。走路尽量不踩草,避不开时,踩过也不犯。煮熟的蔬菜不是生种。生的水果要由净人或沙弥作净后才能吃,否则犯坏生种戒。作净通常有刀净(逐个水果用刀切或划破)和火净(水果聚成一堆,点火在上面转一圈,然后火碰触其中一个水果,则全部火净)。刀净过的水果,可吃果肉,不能吃果仁。火净过的水果则可通吃。得到的水果如果是被人切过的,即可算作已刀净。有掐痕、破处或有烂处的水果,也可类同刀净过的水果来吃。砍树、拔草、作净等事可让沙弥、净人作,但不能直接指使,否则是教人坏生种。只能间接示意。律中说可说‘知是,看是’,即是告知状况和需要,请净人、沙弥看着办。
【贤佳】水果里面的果核种子还有生长能力,属于生种。但作刀净、火净本身是属于坏生相。沙弥尼有三宝事缘(包括护持比丘尼)可以坏生种(包括坏生相),无三宝事缘则不许。
【沙弥尼】觉得刀净可以理解,做火净坏生种或坏生相难以理解,感觉就是一个形式的样子。
【贤佳】火净是一个形式,表法净心,有缘起作用,如同长衣辗转净。
【沙弥尼】火净不一定需要在净地做吧?关于火净,末学查到两个故事和一段经文,觉得学习起来会更有趣,理解更深刻一些。若是这么学习,末学就不会总觉得佛教的很多仪轨很形式了。
《四分律》:“时六群比丘不净果便食,诸居士见皆共讥嫌言:‘沙门释子不知惭愧,无有厌足,自称言‘我知正法’,如是何有正法?食果不作净。’比丘白佛,佛言:‘不应不净果便食,应净已食之。应作五种净法食:火净、刀净、疮净、鸟啄破净、不中种净,此五种净应食。是中刀净、疮净、鸟净应去子食,火净、不中种净都食。复有五种净:若皮剥、若披皮、若腐、若破、若瘀燥。’”
《五分律》:“有一居士请僧啖果,比丘使人一一净之,日遂过中,不得复食,便讥呵言:‘此诸沙门犹如小儿,使人一一净果,不复及中。我今当奈此诸果何?’以是白佛,佛言:‘有五种子:根种子、接种子、节种子、果种子、子种子。若食果,应作沙门法五种净:火净、刀净、鸟净、伤净、未成种净。若食根,亦应作沙门法五种净:剥净、截净、破净、洗净、火净。若食茎叶,应作沙门法三种净:刀净、火净、洗净。若作净时,应作总净,于一聚、一器中,若净一,名为总净。’”
《楞严经》:“云何正性?阿难!如是众生入三摩地,要先严持清净戒律,永断淫心,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阿难!是修行人,若不断淫及与杀生,出三界者无有是处。常观淫欲犹如毒蛇,如见怨贼,先持声闻四弃八弃执身不动,后行菩萨清净律仪执心不起,禁戒成就,则于世间永无相生相杀之业,偷劫不行,无相负累,亦于世间不还宿债。是清净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须天眼,自然观见十方世界,睹佛闻法,亲奉圣旨,得大神通游十方界,宿命清净得无艰崄。是则名为第二增进修行渐次。”《楞严经正脉疏》注解:“以火净食,又戒杀之至也。凡生鲜之物,不经火者,皆不敢食,示无情生长者尚不忍损,况有情生活者岂忍杀害乎。”
【贤佳】随喜查研!作火净须在净地或在住处的界外,否则属于内煮。但只是火碰触的水果属于内煮的不净物,其它没有火触的水果属于净物。在界内作刀净则都无妨。
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药事》说:“尔时世尊在荻苗国,人间游行至一村间。有旧住处先不结界,于中止宿。尔时世尊以此因缘,风病发动。时具寿阿难陀作如是念:‘我常供养世尊,未曾问于医人,今患风疾,往问医人。’至已问曰:‘贤首!世尊今患风疾,为我处方。’医人报曰:‘圣者!宜用酥煎三种涩药,服即除愈。’时具寿阿难陀和合煎已,将往世尊,世尊知而故问阿难陀:‘此是何物?’阿难陀答曰:‘我作是念:“此常供养世尊,不问医人,今我宜应往问医人。”问已医人报曰:“宜用酥煎三种涩药,当得除瘥。”故我和合,以奉世尊。’佛言:‘阿难陀!何处煮?’答曰:‘界内。’佛言:‘是谁煮?’阿难陀曰:‘是我自煮。’佛言:‘阿难陀!若界内煮、界内贮宿,此不应服。若界内煮、界外宿,不应服。若界外煮、界内宿,不应服。若界外煮、界外宿,不应服。’佛言:‘阿难陀!苾刍自捉药一切物,及自煮,并不应服。若苾刍自捉药一切物,及自煮,并不应服。若界外求寂、俗人煮者,苾刍应服。’”(卷第二)
《根本萨婆多部律摄》说:“若苾刍自将刀等而作净者,食时无犯,不净得堕罪。若以火净,有自煮过。然于不净地中,又有内煮,并不应食。使他净时,内煮同自。若涉险途无未近圆者,及饥俭世,不净非犯。”(卷第九)
《四分律》说:“诸比丘作如是念:‘得界内共粥宿、界内煮、自煮不?’佛言:‘不应界内共宿、界内煮、自煮。’诸比丘作如是念:‘重煮粥得界内共宿、界内煮、自煮不?’佛言:‘不应界内共宿、界内煮,听自煮。’诸比丘如是念:‘尽形寿药得界内共宿、界内煮、自煮不?’佛言:‘听尽形寿药界内共宿、界内煮、自煮。’”(卷第四十三)
《四分律行事钞》说:“白二结者,谓僧伽蓝院相周匝,比丘在中有宿、煮过,不问住之久近,随处结之,除去比丘。《毗尼母》云:‘大界内无净厨者,一切宿食不得食。’乃至药草亦尔。……四药而言,加法‘尽形’听界内宿、煮,余三不合。故《僧祇》阿难为佛温饭在祇洹门边,故知不得界内煮。……比丘自净,余比丘不应食,谓火所触者。若刀、爪净,得食。……《明了论疏》:此净法不但约一物以成,如一聚桃李,但火触一,余皆成净。随以刀破、爪伤,随一被净,余皆名净。此作净体,本以此为法,非使物不生,故名沙门净。”(卷下)
【沙弥尼】确实觉得各部大同小异,同时也觉得戒律好微细、灵活。
“‘重煮粥得界内共宿、界内煮、自煮不?’佛言:‘不应界内共宿、界内煮,听自煮。’”什么是“重煮粥”呢?
【贤佳】是已经煮熟的粥放冷了重新再煮。比丘重煮饭菜,不犯自煮。
【沙弥尼】《四分律行事钞》中引《明了论疏》:“随以刀破、爪伤,随一被净,余皆名净。此作净体,本以此为法,非使物不生,故名沙门净。”这段的意思是说刀净、爪净的道理和火净一样,也是一个水果被净,其它水果也都清净吗?这和《三坛大戒受戒手册》“作净通常有刀净(逐个水果用刀切或划破)”的说法不太一样吧?
【贤佳】是的。编写《三坛大戒受戒手册》时未留意到《四分律行事钞》此文。
【沙弥尼】道宣律师引用了《明了论疏》中的说法,是不是就可以说明,用刀破、爪伤的方法是该每个水果都做净,还是只做一个就行,这个问题在《四分律》中没有明确的说明,所以可以引用它部律的做法?
【贤佳】是的。
【沙弥尼】像末学在的寺院没有大界、净地,火净是否还需要在寺院的范围之外做呢?是不是还是遵守能少犯一点戒就少犯一点的原则,至少不会因此犯自煮。
【贤佳】宜在界外作火净,不犯内煮。比丘(比丘尼)自煮不论界内、界外都犯。不方便找居士做时,沙弥、沙弥尼可自煮。
【沙弥尼】用斋没有要求一定在净地的规定吧?我们寺院都是托钵拿回寮房,但也可以在斋堂用斋。
【贤佳】是的,用斋不必在净地。
(七)
【沙弥尼】末学之前去过一个小庙,刚去没几天,因为一个戒律的问题和寺里的师父有不同意见。
当时有一位男居士要去寺里呆几天,寺里除了大殿,只有一栋二层小楼,一楼厨房和客厅,二楼四个房间共用两个卫生间。末学觉得就三个人,男居士和我们一起住在二楼实在不合适。师父提出我们俩搬去大殿二楼住,让男居士住二层小楼,但我们洗漱等还是避免不了得去男居士住的地方。末学没同意师父的提议,建议男居士可以来寺里,但需要在寺外住宿,师父说寺院也要建设等等,不可能不接待男众,末学这样的要求没法共住。又讲了一堆,“持戒要从心里持”等等。
请教法师,再遇到类似的事情该如何处理呢?
【贤佳】是应避免这种情况。这样与男众共住,戒不清净,而且易生情染、危险,对那男居士也是损害。如法依戒而行,渐渐自会感得如法护持。违戒而行,建起寺院也是堕落,且引人堕落,得不偿失。
【沙弥尼】法师所讲有道理。可对于有的人来说,相当于没讲。
【贤佳】可看机缘提说,即使当时不听乃至反驳,也会有所了解乃至在意。人心需要因缘渐渐转变,不急不弃。
【沙弥尼】之前末学也不懂戒律中是怎么规定的,只是凭感觉觉得师父的做法不对,知道持戒严格的尼众道场会把男众住宿的地方放到寺外。末学查到的及法师之前发的资料摘录总结如下:
《沙弥尼戒经》:“沙弥尼行路,不得与男子共行同道相随,不得与男子、沙门比房同寺。各各别异,法之大节焉。”
《威仪门·侍师第三》:“不得依止比丘僧住,不得与沙弥同住。”
《佛说四辈经》说:“若有女人出家,除发为道,以去爱欲,当专精静处,不得与出家男子同庙止。若行师受,当有等类,不得独往禀受。”
《大爱道比丘尼经》说:“比丘、比丘尼不得相与并居同止。设相与并居同止者,为不清净,为欲所缠,不免罪根。坚当自制,明断欲情,憺然自守。……沙弥尼尽形寿男女各别,不得同室而止,行迹不与男子迹相寻。”如果寺院中僧尼共住,容易犯众多小戒,乃至引发情染而犯粗重戒,且易引发社会疑嫌。
《优婆塞戒经》说:“若优婆塞受持戒已,独宿尼寺,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卷第三)藕益大师《优婆塞戒经受戒品笺要》解释说:“防过远嫌也。设有不得已事,须得好伴同宿,非犯。”女居士留宿比丘寺院也是如此,戒律未禁止留宿,但不应无同伴而留宿。完全不留宿而严防过失、远避疑嫌也好。
像末学提到的那位师父在的寺院,比如有几位男众去,即使住一两天,因寺院空间小,也不适合住宿吧?
【贤佳】是的。
【沙弥尼】有的女众道场会接受男众长期住宿做义工或禅修、念佛,这种情况是不是就不如法呢?
【贤佳】宜应尽量避免,否则易犯小戒乃至破重戒。如《四分律行事钞》说:“灵裕法师《寺诰》云:‘僧寺不得蓄女净人,坏僧梵行。设使现在不犯,令未离欲者还着女色。经自明证:隔壁闻声,心染净戒。何况终身奉给,必成犯重。此一向不合。’《僧祇》中:僧得女净人不合受,尼得男净人亦尔。比者诸处多因此过,比丘还俗灭摈者,并由此生。不知护法僧网除其秽境,反留秽去净,生死未央。又卖买奴婢、牛马畜生,拘系事同,不相长益,终成流俗,未沾道分。比丘尼寺反僧可知,或雇男子杂作,尼亲检校,寻坏梵行,灭法不久。”(卷上)
【沙弥尼】安居结束之后,末学有可能需要先去另外一个女众道场呆一周到一个月,道场有两位男居士常住,那该怎么办呢?
【贤佳】自己注意严谨防护。
【沙弥尼】末学尽量安排不去有男众的女众道场。若不得不去时,严谨防护。若有事缘,有伴陪同,且只是住一两天,尼众也不适合住在男众寺院吧?是否住旅馆更好?
【贤佳】是的,避免讥嫌和情染。尽量住尼寺为好。
(八)
【沙弥尼】即使是再增受十戒,若无如法的道场可以呆,末学是否也暂时不增受为好呢?毕竟沙弥尼是要随学比丘尼的戒律的,即使自己尽量能把沙弥尼戒持好,但其他的戒律就很没保证了。
【贤佳】是的,但把握大体就好,绝对完全如法的道场可能一生都找不到。
【沙弥尼】法师所讲“把握大体”,具体怎么把握呢?末学确实产生过不受比丘尼戒的想法,觉得可能有些戒条没法持守。但不受比丘尼戒,估计一般比较如法的道场不能接纳。僧团不如法的做法末学可能也比一般人容易了解,因此也很容易遭到排斥,难以安心修道。
【贤佳】受了比丘尼戒,依住大体如法的道场,自己尽力灵活持戒,小戒有亏则积极忏悔,尽量避免后犯,那么基本清净。随缘随力扶助他人学戒持戒,回向自他往生净土。
【沙弥尼】末学内心的疑惑,虽然是出于坦诚,但最好还是别再和其他人提起吧?以免影响别人。
【贤佳】是的,本有诤议,且现前不能解决,可能被排斥。
【沙弥尼】法师讲依住大体如法的道场,法师知道哪些道场大体如法呢?末学了解有限,目前知道的有普寿寺、大乘寺、龙华寺、慈兴寺、天湖净寺、灵石律寺、小西天、东北道源寺、佛教陶轮学社、东北卧佛寺、西安清凉寺等。但对这些道场也不是十分了解,只是短住过或听别人介绍。
【贤佳】尼众道场情况我不大了解。
【沙弥尼】比丘尼有哪些戒律是特别难以持守的呢?末学目前了解一是护独,二是需要互相谏劝。
护独,*师父之前和末学分享,必须由得戒的比丘尼护独才可以,因此一定要谨慎受大戒。末学觉得这点就不容易做到,现在到处都是不如法得戒的“比丘尼”。即使去相对如法的道场,难保身边护独的同伴是什么情况。护独要求那么严格,感觉很容易就犯到僧残或相关方面的轻戒的。法师觉得呢?
【贤佳】如果不是有比较确切根据怀疑对方不得比丘尼戒,那么伴护无妨。即使是不得比丘尼戒的尼众(沙弥尼)伴护,是犯方便罪,不是正犯,相对易忏悔,适当注意就好。
【沙弥尼】现在大环境是认为不受式叉尼戒是得戒的,为了护独等,经常在道场中提起这个有争议的问题,很容易损恼别人,自己也难以安心。末学想干脆就不问别人出家受戒的情况,不了解清楚,免得自己心里总是不舒服,然后天天忏悔这条方便戒就好。比如道场安排某人陪末学外出,末学不好说觉得她不得戒,不接受陪同吧?安排某位同学住末学旁边,末学也不好不接受安排吧?常常提出这样的问题,道场就会很有意见。天天忏悔这条戒,也会引起和他人相处的不愉快。或者在大环境没有改善之前,末学若受大戒,就只能选择相对接受这个观点的寺院。法师觉得呢?
【贤佳】可以,随缘了解,不必特意询问。
【沙弥尼】持谏劝这条戒,末学也觉得不容易做得到,小问题还行,大的关键的事情就很难做得到。
【贤佳】可以以疑问请教的态度适当机缘委婉提示,不强求接受,自己护心相应即可。
【沙弥尼】“护心相应即可”的意思,是指自己有持这条戒的意识和行动就可以,不一定非得明确指出来,辨析清楚,把别人弄得很烦恼,自己也会因此很烦恼,对吗?
【贤佳】是的,不认同、不随顺他人的违戒行为,护自己的心与戒法相应。可参看《戒律答疑讨论之二十·(三)》(https://uncn.top/1450.html)。
【沙弥尼】“可以以疑问请教的态度适当机缘委婉提示”,那没有委婉提出之前,是不是需要每天忏悔没有做到“劝谏”这条罪呢?
【贤佳】对小罪不必,待缘再劝无妨。可鼓励、助引学习,或提供资料,由其自明。
【沙弥尼】末学觉得自己对持戒不太严格的师父们的态度还是有问题的吧,应该是心里还不能完全理解和接纳别人的做法。虽然末学都是“以疑问请教的态度适当机缘委婉提示”,或什么都不说,但别人说末学所有的不高兴都显在脸上。
【贤佳】是的,宜应体谅、尊重,惭愧于自己的福智不足,委婉柔和请教、提示。
【沙弥尼】是的,宜应体谅、尊重,惭愧于自己的福智不足。
【沙弥尼】很多人都在讲,持戒是自己的事,不要管别人。学习了法师的回复,末学觉得这个“不管”是在结果上不强求,而非不努力去种因。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末学真是完全不管别人的态度了,很多时候确实没法管,觉得连自己都管不好,还管别人。
【贤佳】是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不是“管教”别人。戒律说:“大德如法谏诸比丘,诸比丘亦如法谏大德,如是佛弟子众得增益,辗转相谏、相教、忏悔。”
Comments are closed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