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同学吉祥!
师父怎么能是这样的人呢?如果师父因此而倒掉,对佛教会有什么影响?龙泉寺何去何从?我这十二年追随师父,竟然是跟错人了吗?我这十二年的光阴就这样被否定了吗?未来我能去哪儿?
这些是我的痛苦之处。我只是一个想要修行的凡夫,内心有烦恼,也有恐惧。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恳请同学们了解贤启的心声:
2018年1月11日,贤甲法师约我通电话,表达要么还俗、要么去其它道场。她没有讲具体原因,只是非常恐惧、紧张。我没逼她讲原因,就为她推荐了几个女众道场,同时劝她在精舍拜佛、静坐,先稳定身心。2月6日,贤甲法师决定离开极乐寺系统。7日我们见面后,通过反复质疑,我和律师们发现:贤甲法师逻辑清晰、记忆力超常,也想不出她有什么要故意诬陷师父的动机。贤启知道,自己遇上难题了。有的同学认为,这时贤启应当第一时间联系师父,私下沟通。其实,当时贤启根本不相信师父会做这样的事情,而且因为涉及极为露骨的淫秽短信,也羞于向师父启齿,因此决定先独立调查,找出真相,然后还师父清白,也让贤甲法师心安。
首先,我们通过律师咨询了中国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移动通讯的技术负责人,他们一致回复:目前不存在伪机站和克隆卡的入侵问题;更不可能篡改实时运转和监控下的服务器;法院以移动系统存储的手机信息作为有效证据。
很多同学都提到手机信息的伪机站入侵问题,在此做一简单说明:伪基站入侵,只能冒充被入侵手机号给别人发短信,但不能截留别人再给被入侵手机号回复的短信——也就是说,如果是被伪基站入侵,那么贤甲回复给师父的手机号的那些短信,师父都会收到,手机被入侵的问题就被发现了。因此,从一开始咨询技术部门时,他们就完全断定,这样长期的短信往复,不可能是伪基站入侵。
有的同学还提到,有可能是电信部门的后台工作人员参与造假。对此,我们也早就咨询过,对方明确回复,这种可能性完全不存在:1.如果入侵了师父的手机号,还要不被师父发现,这就意味着,要在后台24小时不间断监控师父手机收到的信息,并随时做出判断,决定将哪些信息截留,将哪些信息放行。这个工作量之巨大,绝不是一两个捣鬼的人能够承担得了的。2.信息安全是电信部门的生命线,早已从技术上和制度上做了充分防范。如果真的有人能够在后台服务器上动这样大的手脚,电信部门的工作早就垮了。他们还举例子说,像周永康、令计划那么大的权势,当年想改短信,都无法做到,何况其他人!
到了这一步,为了还师父清白,潜意识中也是为了打消自己心底深处某些不敢面对的疑虑,最后还是下定决心:通过报案调出师父手机信息,确定贤甲法师收到的信息不是师父手机发的。只要能证明师父清白,即便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贤启也在所不惜。
结果却是犹如五雷轰顶,我们拿到的师父手机短信记录不但没有证明师父的清白,反而完全证实了贤甲法师的陈述!更严重的是:在2018年1月、2月短短两个月的短信记录中,师父同时与6位极乐寺的比丘尼进行了密集的淫秽短信交流,甚至还有让某比丘尼发800字做爱过程这样的内容!还有可疑的是,贤丙法师在短信中明确提到,贤乙到了师父的床上,也就是说不仅是性骚扰问题,还有可能是行淫欲、破根本戒的问题!由于师父的多重社会身份,长期在佛协,每年一半以上时间都在出差,并且经常换侍者,没有哪个侍者有可能、而且有胆量长期频繁地盗用师父手机。这一点贤启是敢绝对肯定的。在如此残酷的事实面前,我无语、失眠……在龙泉寺的12年时光,就这样错了?从DVD组到文化部、仁爱基金会、弘宣部、客堂,那么多怀着对佛教的虔诚向往的女同学发心到极乐寺出家,我都投了赞同票,结果却是将她们送入了虎口!这时,我想到了2017年贤佳法师对师父破坏律制的多次评论,随后手机和电脑被收缴;2018年1月30日,师父让我劝贤佳法师离开龙泉寺,到我负责的永春普济寺。那时我还对贤佳法师观过,觉得他的做法有损师父的形象,影响了龙泉寺体系的声誉;1月31日,贤耀法师因批评师父危害中国佛教被迁单。我想到了近年来那些在极乐寺剃度的沙弥尼,都没有经过2年的式叉摩尼戒,就通过戒表造假,而受了比丘尼大戒。违反佛制,通过造假妄语而受大戒,直接伤害了几百位比丘尼的法身慧命啊!
我想到了2012年,文化部派几位女义工到莆田广化寺印博客书,结果某位女义工被广化寺某执事法师半诱骗、半胁迫地奸污了。我接到女义工的检举后,第一时间报告给师父。师父却指示:让被奸污的女同学立刻离开寺院,不要再回来。而那个破了根本戒、触及刑事犯罪的某法师却未做任何处理,至今依然担任着广化寺的重要执事!我想到了这么多年来,僧俗二众替师父回答博客留言、写各种文章发表、编辑戒律书,都是师父署名,不是明显的打妄语吗?我想到了这么多年来,在师父的策励下,同学们出力、出汗、甚至流血、致残,奋不顾身地进行违章建设、对抗国土执法……,不都是违背“遵守国王法律”的戒律吗?
这时,师父原来在贤启心中的善知识形象彻底崩塌了,再加上长期以来在心中形成的对师父的敬畏,此时的贤启,内心对师父产生了巨大的恐惧,认为他就是末法时代穿着如来袈裟败坏佛教的魔王!
震惊之余,贤启认为最重要的是阻止师父继续伤害比丘尼,一个途径是依靠僧团按戒律调查,将师父清理出龙泉寺系统;另一个途径就是向政府正式举报。虽然贤启知道僧团能够立即摆脱师父的影响,启动戒律调查的希望几乎为零,但还是愿意履行一下僧事僧断的常规程序。当时我在龙泉寺系统中,只在一个“京外道场负责人群”,出于惊恐的心理,贤启很担心被踢出群外,我们赶紧起草了《我们能否自清自律》,并于2月17日发出,呼吁组建戒律小组,彻底调查。我于当日飞到北京,约见悟光、禅兴、贤健、贤然几位法师,当面介绍情况。
然而,我还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在没有亲身接触到证据和证人的情况下,执事法师们面对这种举罪,肯定会倾向于信任师父。虽然我拿出了自以为是铁证的短信记录,但是执事法师们并没有相信我,先是纷纷质疑,然后就是不理不睬。
紧接着,师父对我的各种抹黑也陆续传来:贤启对师父观过、长期对团体不满、起魔障、被海外势力利用、被某位想做会长的大和尚利用……
更为甚者,师父采取了给几位男众执事法师发淫秽短信的苦肉计,来制造自己的手机被入侵的假象——其实,这首先证实了师父的手机确实在往外发淫秽短信,因此,贤瀚法师的指控不应被漠视;其次,如果真的是别人入侵了师父的手机这么长时间,难道还不能够通过短信内容,弄清楚这些收到淫秽短信的男众执事法师的身份与性别吗?怎么会犯给男众法师发淫秽短信的低级错误呢?第三,如果是手机入侵者故意败坏师父形象,那么为什么不发给师父手机通讯录上的那些女领导、女记者、在家女居士呢?发给她们,岂不是破坏力更大?为什么过去不发,偏偏等到贤启发出自清自律呼吁之后才发?
这些虽然是意料之中的,但还是让贤启深刻认识到:跟福智团体一样,同学们长期受到依师法高于一切的错误引导,导致大家在面对师父可能存在的过错时,完全不敢依法观察、抉择。
为了尽快迫使师父停止对比丘尼的伤害,为了让师父少造恶业,减轻地狱果报,我决定向政府举报——求助政府彻底调查,制止伤害,清理邪师,唤醒僧团。尽管如此,我始终抱着一丝幻想:如果政府调查证明淫秽短信另有其它原因,那将是最理想的结果!只要能找到真相、真凶,就算让我因诬告入狱也是非常值得的。
不幸的是:5月31日,贤丙法师不仅再次证实了短信内容,并证实师父至少在2016年就已跟多位女弟子发生性关系,早已不具备出家人的资格了。
不少法师对贤启提供的证据难以置信,贤启从2月17日至今一直通过各种渠道呼吁:成立戒律小组依律调查,与被举报人(师父)进行对话,盘问核查、审议虚实。可惜都被师父拿出各种理由搪塞掉了。
关于执事群里讨论中提出的一些问题,贤启分享一下自己的观点:
问题一:未经个人同意,将其个人信息公布于众,侵犯隐私权。贤启了解这里涉及到隐私权、知情权和公共利益三个概念。当涉及公共利益的时候,隐私权要为知情权让路,即法律谚语:隐私权到公共利益为止。一方面,师父作为那么多僧俗二众的精神导师以及佛协领导,政协常委,是公众人物,在过去关于他的各种正面报道误导了大家,需要通过事实,让大家了解真相,还原真相;另一方面,作为跟随他修学的弟子,大家也有权了解真相,了解真相,才可能如理抉择。那些犯戒、违法证据决不是他个人的,和大家别别无关的信息。
问题二:不应该背后说师父过失。贤启认为这不是过失的问题,而是破淫欲根本大戒、伤害比丘尼人身及法身慧命的重大问题,师父这样的人已经没有资格做师父,我也不应当以对待师父的态度对待他。经论依据是《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3:
「佛告目連:「莫說此語!所以者何?於天上天下,不見沙門、婆羅門、諸天魔梵,有能領佛徒眾者。」又告目連:「世間有五種師,今皆現在:一者、戒不清淨,自言戒淨,其諸弟子如實知之,覆藏其過,以望利養;二者、邪命諂曲,自言正直,而諸弟子亦覆藏之;三者、所說不善,自言善說,而諸弟子歎以為善;四者、見不清淨,自言清淨,而諸弟子稱言見淨;五者、說非法律,言是法律,而諸弟子亦云是法。而不能使智者信受。目連!如來戒淨,無有諂曲,言無不善,知見清淨,所說是法,智者信受,不須弟子共相稱覆。」」(CBETA,T22,no.1421,p.18,a11-22)
问题三:师父虽然破了比丘戒的根本戒,但依然还是自己菩萨戒的师长,还提到在极特殊的情况下,因利益众生,破了比丘戒的根本戒,藏传佛教认为可以还净。贤启认为:从贤甲和贤丙法师的心理感受来看:师父性侵比丘尼这个行为,是伤害众生而不是利益众生,更与菩提心毫不相干,因此,既破了比丘戒的根本戒,也破了菩萨戒的根本戒,根本谈不上可以还净与否的问题。
问题四:真相面前,有法律,有业果,有佛菩萨,有护法,不劳我们操心。的确,如果觉得与自己无关,就可以不操这份心。贤启认为自己与此事有关,且认为此事关系到数百比丘尼的法身慧命,关系到龙泉寺乃至中国佛教的未来,因此,不能不去尽自己的一份责任。经论依据是《大般涅槃經》卷第三:
“持法比丘亦復如是,見有破戒壞正法者,即應驅遣、呵責、舉處。若善比丘見壞法者,置不呵責、驅遣、舉處,當知是人佛法中怨;若能驅遣、呵責、舉處,是我弟子,真聲聞也。……‘如來先於異部經中說,有比丘畜如是等非法之物,某甲國王如法治之,驅令還俗。’若有比丘能作如是師子吼時,有破戒者聞是語已,咸共瞋恚,害是法師。是說法者,設復命終,故名持戒自利利他。以是緣故,我聽國王、群臣、宰相、諸優婆塞護說法人。若有欲得護正法者,當如是學。迦葉!如是破戒不護法者名禿居士,非持戒者得如是名。”
问题五:尼众检举事情已经触犯国家法律,应交由公安机关处理。贤启认为:我们作为出家人,同时必需依戒而行:知比丘犯粗重戒,不应为之覆藏,应举罪劝谏,否则自己犯戒得罪。有人有见闻疑根向僧团举报,僧团应该受理,不应推脱、压制,否则僧团整体有罪过。何况是僧团、教团领首比丘邪见邪行,深坏佛教,岂可漠视?不如此,如何彰显佛教超越世俗的戒律精神?
问题六:动辄将师父告上法庭,会感不到圆满的善知识。在贤启看来,对于这样伤害比丘尼法身慧命,破了比丘根本大戒的“善知识”,还是离得远一些好;如果我们选择包庇、纵容、和稀泥,难道我们在未来还想再次感得这样的“善知识”吗?
问题七:首篇犯戒与否交由政府裁决,僧团只作二篇裁决。贤启认为:佛教戒律严于世俗法律;即便证据不足导致世间法无法审判,也不等于没有犯法、犯戒。
问题八:贤启也是难逃罪责。这一点,贤启经过几个月的反思早已深深承许。贤启的习气确实是不乐闻思、不善思择,只喜欢通过做事实现自己的价值。另外,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下,向大众宣扬师父的“功德 ”,为众多居士在龙泉寺系统发心出家增加了助缘,由此对这些同学的法身慧命造成了巨大伤害!
问题九:报案对中国佛教、对龙泉寺带来负面影响。这本来也正是贤启最大的担心与痛苦之所在。但最终之所以仍然选择了报案这条路,一方面是因为自清自律呼吁发出之后,没有一位法师能够站出来响应,走投无路;另一方面,贤启经过反复权衡,最后认为,对于中国佛教和龙泉寺的长远发展来说,立足佛法和佛教本位来看,揭发师父的恶行,清除中国佛教和龙泉寺身上的毒瘤,对僧团和大众才有真实、长远的利益。
问题十:师父可继续担任会长、住持,但不参与僧团管理。贤启认为:师父破了淫欲根本大戒,事实上失去了比丘身份,没有资格继续担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另外,他在非时食、比丘尼受戒简历造假、比丘尼护独等方面,不但频频犯戒,还大说相似法,给犯戒找理由,这是对中国佛教的致命伤害。他不担任佛协会长,虽然短期内会引起震动,但长远来看,会给后来者提供反面教材,起到警策作用,避免中国佛教走上毁戒的邪路。
问题十一:师父功大于过,应软着陆。贤启认为:如果大家相信师父在2005年的随谈中就流露出要成为宗教领袖(详见《学诚法师言行点滴》),就可以推知:龙泉寺发展到今天,是僧俗二众在师父心怀个人野心而提出的恢复汉传佛教修学体系的口号下,共同努力得到的成果。而师父破坏戒律、伤害比丘尼的恶行,才是影响龙泉寺未来发展的最严重危机。恶因种下,苦果必现,而且出现得越晚,后果就越严重,师父不可能逃得掉业果法则的惩罚,身败名裂是迟早的,软着陆是不可能的。
问题十二:如果师父犯戒违法,自然会自负因果,我们作为弟子不宜太过分。贤启所咨询的专业人士认为:如果在师父的恶行暴露于公众面前之前,龙泉寺僧团能够处理好师父的问题,那么我们就可以与师父脱钩,还可以走出自己的未来;如果龙泉寺僧团始终与师父捆绑在一起,不能自清自律,不能主动处理,那么等到师父恶行败露之日,我很担心,可能就是龙泉寺僧团及其事业给师父的恶行殉葬之时——知道了真相的人们会认为,我们的眼里只有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却没有坚持戒律、维护正法的大义,进而抛弃我们。
对师父本人来说,从小出家,晨钟暮鼓,一路走来,很不容易。或许是宗教领袖的地位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或许是缺乏真正的修行用功方法而降伏不了内心的淫欲烦恼,或许是误信男女双修、身心控制之类的说法而胆大妄为,无论如何,罪行已犯,主动面对,至诚忏悔,才是最好的出路。贤启认为,师父如果能够像当年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李一那样,自己主动找个理由辞去在中国佛教协会以及龙泉寺、广化寺、法门寺的职务,承担责任,闭关忏悔,为下一生争取一个好一些的未来,则师父幸甚,龙泉寺幸甚,中国佛教幸甚!
希望能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帮助师父终止恶业、帮助龙泉寺正本清源!愿以此努力的功德忏悔自己因愚痴无明所造下的恶业!
贤启惭愧合十
二零一八年七月
资料下载:[download id=”354″]
Comments are closed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