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明DL喇嘛邪说
(20201209)
【居士(台湾)】(20201122)对于您提供的资料,因为我也无法针对当事人提出质问,很难有更多的判断,只能用对事不对人的角度提供我的看法,试整理如下:
出家众有男女双修行为就是有违戒律的。
任何提出男女双修可以解脱或成佛的见解是错误的。
任何人为男女双修的见解提出合理解说,这种解说就是有问题的。
任何人若鼓励男女双修,这种人的行为就是不如法的。
至于谁有这些问题,就要有更多的证据才能判断了。
【贤佳】您的法理判定很好,我很赞同!台湾应是有一些尊奉DL喇嘛的藏密道场、喇嘛,不知是否方便将我先前的辨说资料转请他们指点有何偏差问题?我想尽量将此事多方了解,确认是非,以除众疑,消减惑乱。您看怎样?
【居士】(20201123)我看了一下您提供的资料,找到这本书《西藏佛教的修行道》官方全文:
http://www.dalailamaworld.com/classified.php?f=15
大概看了一些讨论中提到的地方,我在最后一章“圆满次第”有看到这段:
“这时候,在家行者就可以寻求异性的帮助。但如果行者是受戒出家众,时间还未到。为了修持如此广大的圆满次第法门,行者首先要明了自己的身体结构。换句话说,要了解静止的脉、流动的气、身体若干部位内的明点。”
我想能同意的是密教的确有男女双修,他们也同意在家众可以男女双修,而DL喇嘛也因这些传承而同意有这些教导。
其实这也是许多人都知道密教出现已经是在印度佛法末期,引入了许多不纯的教导了。现在剩下的问题就在于DL喇嘛是否同意出家人也可以男女双修?我以前粗浅的了解,是黄教认同这些密续教导,但反对出家人真实双修。
您提供的资料我也没一一看完,看了少部份也没看到他同意出家人可以双修的内容。就像上面我引的文章中提到“但如果行者是受戒出家众,时间还未到”,这“时间未到”是什么意思?也没有说明,有人或许会猜再过些时候就可以了吗?这些语意不明的内容,也无法当成证明。
您对您整理的资料比较熟悉,不知有没有明确有DL喇嘛同意出家人可以双修的内容?请您直接指出给我看,我再了解一下。因为我对密教团体没什么接触,拿太多资料问他们也可能会被几句话就回应过去。若有较少量明确的内容,或许我可以问问身边与黄教较熟的朋友,看有没有渠道可以询问。
【贤佳】DL喇嘛《西藏佛教的修行道》文说“但如果行者是受戒出家众,时间还未到”,即是表示不绝对禁止受戒出家众修男女双修法,只是就一般受戒出家众而言条件不够,修此法的时间还未到,达到高境界时才可说时间到了。
DL喇嘛《修行的第一堂课》(https://pan.baidu.com/s/1vkNkRNzNf65eOj2h9WEKmA 提取码:33×8)中明确说:“就算是两性相交或一般所谓的性交,也不会减损这个人的纯净行为。在修行道上已达到很高程度的瑜伽行者,是完全有资格进行双修,而具有这样能力的出家人是可以维持住他的戒律。”
另外,格鲁派祖师宗喀巴《密宗道次第广论》也说“胜出家身”的僧人可做“实灌顶”(实体男女双修),如《密宗道次第广论》说:“《时轮本释》说于出家唯以语表传授第三灌顶,故可智印以传灌顶。《鬘论》说若胜出家身无余遮缘,可实灌顶。若有遮缘及非胜出家身,应以智印而传灌顶。准此道理,以出家身作密灌顶之阿阇黎,亦当了知。如是第三灌顶之时,随力所能持菩提心,不能持时,徐徐放舍,从水生中持味取起,由真实见饮三昧耶自性大菩提心。”(卷第十四)
更多详细辨析可参看:
《宗喀巴法师亲说:出家比丘,最好与女性发生实质性关系来完成灌顶》
https://mp.weixin.qq.com/s/0fN7-j3_POy1MnVh3lCSYQ
另外,《揭露藏僧双修状况》中拉萨大昭寺的藏僧说僧人可以做男女双修,索达吉堪布有做男女双修,《揭露藏僧双修状况之二》中藏僧说宗喀巴有做男女双修,《揭露藏僧双修状况之三》中藏僧说DL喇嘛有做男女双修,这些说法可作参考。
如果方便,请您帮助质询黄教的人员。如果他们回驳,那很好,我乐意提供更多资料深入明辨。
【居士】(20201125)这二段虽然不是很明确的证据,不过也的确有可疑处,我会再找人问看看他们是否有什么解释。
【贤佳】好!他们善说含糊语,放烟幕弹,宜深察明辨,以免惑人。
(20201127)不知是否有联系到他们?他们有什么回应吗?
【居士】(20201205)我先后问了二个单位,在前几天有回复了。
其中一个只是很简单的回复:“所谓的出家比丘或沙弥一旦破了戒,他(她)就不再是出家人啦!于细节你可以请一位严谨持戒的比丘或大德咨询。”
另一位则说明“胜出家身”是类似授菩萨戒者,非真实出家身。如果真要修习男女双修,那还是要等到脱下袈裟,放弃僧人的身份后再去修。
他们也说这些是他们的理解,若要实际引经据典详细论证,他们就无能为力了。
【贤佳】了解了。他们所说没有藏密经典依据,也不能解释DL喇嘛所说“在修行道上已达到很高程度的瑜伽行者,是完全有资格进行双修,而具有这样能力的出家人是可以维持住他的戒律”,仍然是粗率掩饰。如此众人质疑的自家重大法义问题,岂可不查研经据,深思明辨?应是他们不敢说祖师、“法王”错,又不能明确辩护,只能如此了。
其实即使“放弃僧人的身份后再去修”,也是邪法,因为按佛教经律来说,“行淫欲是障道法”,在家人允许夫妻正淫,但不能将行淫本身作为修道方法,否则便是背逆道谛的邪见。
如《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记》(道宣律师撰疏,元照律师撰记)说:“〖疏〗说‘欲非障道’违僧谏戒……圣辨障道,结有强弱,上品障见道,下品障思惟,是以道成初果犹有欲事,执此教迹说言不障,言同意异,故须标列。圣言非障者,以治道品殊,敌对而遣,当分障除,异则非此所断,故有‘非我障’,非谓不障于彼。若生深解,此惑思尽。而今偏执,通言欲性非障,邪正殊途,理在于此,须僧设谏开示是非。〖记〗圣辨障道者,即就四果以论也。……初果但破见惑,爱染未亡,故云有欲。二果已去,方断思惑,乃至四果方能离欲。如《僧祗》中须、斯二尼被污受乐,律中见谛学家犹有夫妇。又有初果欲心起故舍戒还家,欲饱还来等。彼谓得道圣人犹作欲事,显是不障,故兴妄说。……私释:大乘经论多有斯语,如《无行经》云:‘淫欲即是道,恚痴亦复然,如是三法中,具一切佛法。’此乃点妄即真,意令反本。世之讲者谓小乘则作欲障道,大乘则一切不妨,文饰秽行,诳诱后生,误无量人入阿鼻狱,谤经毁圣,永无出期,惑众罔时,义当此罚。”(卷第四)
《大智度论》说:“世间中有五欲第一,无不爱乐。于五欲中触为第一,能系人心,如人堕在深泥难可拯济,以是故诸天方便令菩萨远离淫欲。复次,若受余欲,犹不失智能,淫欲会时身心慌迷,无所省觉,深着自没,以是故诸天令菩萨离之。……欲使菩萨从初发心常作童真行,不与色欲共会。何以故?淫欲为诸结之本,佛言‘宁以利刀割截身体,不与女人共会’。刀截虽苦,不堕恶趣,淫欲因缘于无量劫数受地狱苦。人受五欲尚不生梵世,何况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或有人言‘菩萨虽受五欲,心不着故,不妨于道’,以是故经言‘受五欲尚不生梵世’。梵世无始众生皆得生中,受五欲者尚所应得而不得之,何况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本所不得而欲得之?以是故菩萨应作童真,修行梵行,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梵行菩萨不着世间故速成菩萨道。若淫欲者,譬如胶漆难可得离。所以者何?身受欲乐,淫欲根深。是故出家法中淫戒在初,又亦为重。”(卷第三十四)
《楞严经》说:“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诸魔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炽盛世间,广行贪淫,为‘善知识’,令诸众生落爱见坑,失菩提路。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砂。何以故?此非饭本,砂石成故。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纵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轮转三涂必不能出,如来涅槃何路修证?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卷第六)
可以定判,DL喇嘛说“在修行道上已达到很高程度的瑜伽行者,是完全有资格进行双修,而具有这样能力的出家人是可以维持住他的戒律”,完全是邪。
您看是否如此?
【居士】整体来说,我认为藏密(或是黄教)是有要求出家众不得男女双修,但认同这种方法的存在。而依《阿含经》的教导,则说明这是不可能的。这篇经文大概可以说明此事:
http://agama.buddhason.org/SA/SA0564.htm
经文文义上也不是很好懂,引用内文中对于此句“桥的破坏为世尊所说”的注解,即菩提比丘说明此经的重点:“‘食物、渴爱、慢’还可以技巧地运用于证阿罗汉果,但淫欲却完全不能。”
【贤佳】是的,但更准确地说,“藏密(或是黄教)是有要求一般出家众不得男女双修,但允许高程度出家众(胜出家身)男女双修”,如《密宗道次第广论》说“《鬘论》说若胜出家身无余遮缘,可实灌顶”,DL喇嘛说“在修行道上已达到很高程度的瑜伽行者,是完全有资格进行双修,而具有这样能力的出家人是可以维持住他的戒律”,是吧?而这“高程度”、“胜出家身”是含糊的,弹性很大,实际上任何上师都可以自许有资格做双修,因为可修“佛慢”,自视为佛,自然是“高程度”,而其弟子必须视师是佛,更是不能质疑,所以很容易投机、失控,现实中做男女双修的藏僧、汉喇嘛多如牛毛。可参看《辨破索达吉堪布的男女双修妄说》、《学诚逼淫尼弟子是否依凭藏密邪法的讨论》。
(20201209)还可参看《揭露藏密男女双修滥行汉地状况之三》、《揭露藏密男女双修滥行汉地状况之四》。
【居士】您说的没错,这“高程度”、“胜出家身”是含糊的,弹性很大。若他们真的不希望教义被滥用,就应该清楚说明白,也才能让大众不会受骗。
【贤佳】藏密男女双修法的教义本是邪的,本来是骗人的,自然不会清楚说明白。从其祖师就开始骗,只是繁仪、粗率、大骗、小骗等差别而已。可参看《揭批藏密“大士”莲花生》、《关于对“阿底峡尊者”信心的讨论》、《辨破宗喀巴的邪见伪善之二》。宜应明识其邪伪,不存想其教义可能不被“滥用”,否则可能被蒙混乃至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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