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转世”之三

论“转世”之三(20211010)

居士】《从大宝法王还俗结婚说起》(Bodhicitta 2017-03-31)

https://mp.weixin.qq.com/s/cmPOj1MOvUPKCNFkiLQNGw

(摘录){十七世大宝法王还俗了。别激动,不是乌金钦列多杰。这位还俗的十七世大宝法王名叫噶玛巴泰耶多杰,他就是上一世噶举派夏玛巴仁波切选出来的那个大宝法王。没错,十七世大宝法王一共有两位。}

文章公众号是喇嘛教粉。我听一位著名资深喇嘛粉说过,其实十六世“大宝法王”的转世——即十七世“大宝法王”有三位,除了文中这两位,还有一位,只是没多大名气而已(文中还俗的那位也挺有名气的,只是名气不如“炮王法王”)。很多藏密粉应该也不知道这个情况。一人同时有三个转世,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我看过资料,文中两位“法王”长期不和,粉丝间也互撕,后来两人见面还发了个类似和解的声明。

贤佳】这位“大宝法王”还俗结婚,不违世法和佛法,远胜过那位不还俗而搞“双修”的“大宝法王”,在藏密信徒可能看作悲剧,实是小闹剧。

文中说:“噶举夏玛巴因为在历史上曾经勾结尼泊尔人袭击西藏,掠夺扎什伦布寺的财物,被福康安镇压了,乾隆爷从此禁止夏玛巴的名号继续转世。据说直到现在上一世的夏玛巴(他是十六世大宝法王的侄子,故十六世大宝法王为他向尊者祈请,看是否可以将这一法脉传续下去),经观音尊者批准,才再次延续了这个转世名号。谁想他另立了一位噶玛巴转世,即此次还俗事件中的泰耶多杰。”

可见噶举夏玛巴原是个祸国乱贼,在佛法戒律上犯盗犯杀,且无智失算,是为愚人,若“转世”则非高人。“十六世大宝法王”申请作为其侄子的噶举夏玛巴“转世”正式“法脉传续”,是为徇私舞弊。“观音尊者”(DL喇嘛)批准,也是愚蔽或是循利舞弊。可见这些藏密“法王”“活佛”实是一群贪利小人借着“佛法”之名演出闹剧。

更多相关论述可参看:

揭破“大宝法王”的邪妄之三

论“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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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年轻人反对藏传邪教(土登彭措教授)》(明慧洲201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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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注意,这个还俗的十七世“大宝法王”,仍然是“噶玛巴”(文中有暗示,文章底部评论区也有人明确指出了),文中还拿十五世“大宝法王”也结婚了为其辩护。附此文留言评论:

〖网友甲〗“从此泰耶多杰这就算是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这句话显然有问题。他还俗结了婚,他依然是“噶玛巴”,他还继续发挥着他的“名号”带来的宗教和政治影响。

〖网友乙〗“从此泰耶多杰这就算是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这句话有一种钦定伍金钦列多杰才是真“噶玛巴”的感觉,不过你们的官方声明没有发布完整,泰耶多杰说了:将比丘戒才能履行的责任交给共楚仁波切,自己也将一如既往地承担噶玛巴的责任。

贤佳】既爱“美人”,又爱“江山”,贪心不足,闹剧不止,必要时还可以“武斗”,这是由其“以欲为道”和“诛杀法”的教义鼓励的。如《密宗道次第广论》说:“汝可杀有情,受用他人女,不与汝可取,一切说妄语。……由具相明妃修行大乐三摩地,是一切佛无上明妃禁行。若有愚人违越如是欲尘修道,彼于现法无上悉地,以彼是近因(是《集密》中位次专名)故。……如离贪欲罪,三界更无余,如是离贪欲,汝终不应为。汝受用欲事,但行无所畏,食五肉五露,亦护诸余誓。不应害众生(注:顺则不害,逆则诛杀),不应弃女宝,不应舍师长,三昧耶难违。由慧方便心,无少不应作,汝无罪莫畏,如如来所说(注:非释迦牟尼佛说,是其藏密‘如来’说)。”(卷第十四)(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B10/B10n0068_014.xml#pB10p0889b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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