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破《不要评价出家人,就算是一片袈裟,鬼神看见都能得到利益》

辨破《不要评价出家人,就算是一片袈裟,鬼神看见都能得到利益》(20211119)

(一)

居士】你看梦参老和尚滥说:

《不要评价出家人,就算是一片袈裟,鬼神看见都能得到利益》(西天之路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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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佳】何以说他是滥说?

居士】“只要他披上袈裟,他是佛弟子,我都赞叹他。”

如果知道他破戒、违戒、不持戒,是否还要赞叹?出家人最明显的,大众都易看得到的,午后食、捉金钱。不持戒就是不想以戒为师,既然不以戒为师,何以赞叹?反过来就是以魔为伍。

贤佳】文章所说是“爱屋及乌”“以功掩过”的体相混滥说法。可以说袈裟有功德利益,应赞叹袈裟,但不必赞叹穿袈裟之人,因为那人是人,不是袈裟。正如用袈裟搭木头或盖粪堆,不必赞叹木头、粪堆。如果穿袈裟之人随顺袈裟所表之法,那么值得赞叹。相反,穿袈裟之人如果违背袈裟所表之法,则应呵责,乃至应劝其脱掉袈裟还俗。

如《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唐〕道宣律师撰钞,〔宋〕元照律师撰记)说:“〖钞〗《十诵》:为异外道故,便以刀截,知是惭愧人衣。《杂含》云:‘修四无量者,并剃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也。’准此而名,则慈悲者之服。《华严》云‘着袈裟者,舍离三毒’等。《四分》云‘怀抱于结使,不应披袈裟’等。〖记〗真谛《杂记》云:‘袈裟是外国三衣都名,名含多义。或名离尘服(断六尘故),或名消瘦服(割烦恼故),或名莲花服(离染着故),或名间色服(三如法色成故)。’”(卷下)(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4_003.xml#pT40p0104c2101

《大般泥洹经》说:“懈怠之僧成就八恶,时有持戒在其中者,如彼甜果在毒树林,护法菩萨教令弃舍,不令信心诸弟子等礼拜供养、恭敬亲近,断慧命根堕地狱中。是故信心优婆塞等当善分别,莫见形服便相习近。……当依如来真实契经而分别之。若使愚夫不善分别而便恭敬供施所须、与相习近,我说是等当堕恶道。”(卷第四)(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2/T12n0376_004.xml#pT12p0879a1510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说:“〖钞〗《涅槃》云:‘……若优婆塞,知此比丘破戒受蓄八法,不应给施,又不应以袈裟因缘恭敬礼拜。若共僧事,死堕地狱。’《十轮经》说,据不知持犯者,并须恭敬。又《涅槃经》穷终极教,不用亦得,以护法故,小小非要。〖记〗《涅槃》了义,废前不了,故云‘不用’。‘以’下出废所以:《涅槃》护法事重,《十轮》为存俗信,故云小小。”(卷中)(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4_002.xml#pT40p0060c2601

《佛藏经》说:“破戒之人,不应于弹指顷住圣人相在袈裟中。……破戒比丘宁当舍戒,不着圣人相袈裟覆藏罪垢,密作众恶,受人信施,舍利弗,以小因缘而于久远受地狱身。”(卷第三)(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5/T15n0653_003.xml#pT15p0800a0604

佛不赞叹不学戒、不重戒的僧人,更不赞叹犯戒、破戒的僧人,尤其禁止赞叹邪见谤法者。

如《杂阿含经》说:“正使迦叶为上座者,不欲学戒、不重于戒、不叹制戒,如是比丘我不赞叹。所以者何?若大师所赞叹者,余人则复与相习近,恭敬亲重;若余人与相习近亲重者,则与同见,同彼所作;同彼所作者,长夜当得不饶益苦。是故我于彼长老初不赞叹,以其初始不乐学戒故。如长老,中年、少年亦如是。若是上座长老初始重于戒学,赞叹制戒,如是长老我所赞叹,以其初始乐戒学故。大师所赞叹者,余人亦当与相习近亲重,同其所见;同其所见故,于未来世彼当长夜以义饶益。是故于彼长老比丘常当赞叹,以初始乐学戒故。中年、少年亦复如是。”(卷第三十)(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02/T02n0099_030.xml#pT02p0213b1103

《四分律》说:“佛告言:‘若上座既不学戒亦不赞叹戒,若有余比丘乐学戒、赞叹戒者,亦复不能以时劝勉、赞叹,迦叶比丘,我不赞叹如是上座。何以故?若我赞叹者,令诸比丘亲近;若有亲近者,令余人习学其法;若有习学其法,长夜受苦。是故迦叶比丘!我见如是上座过失故不赞叹。若中、下座,亦如是。’”(卷第五十八)(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2/T22n1428_058.xml#pT22p0996c2101

《(南传)增支部经典·四集·(一)班达迦玛品》说:“成就四种法之愚者、昏昧不善之人,〔刻意〕保护于损伤,失坏自己,是为有罪,是智者所呵毁,又将生多非福。四种法为何?不予细察,不加明究,于不该赞叹之人漫加赞誉;不细察、不明究,而诋毁应予赞叹之人;不细察、不明究,对于不应信任之事物竟予信任;不细察,不明究,对于应予信任之事物竟然不予信任。…………成就四法之智者、贤明之善人,保护不损伤,不失坏自己,庶几无罪,不为智者所呵毁,又能生多福。四种法为何?细察、明究,不应赞誉之人不予赞叹;细察、明究,赞叹应所赞誉;细察、明究,不应信任之事物不予信任;细察、明究,应予信任之事物予以信任。”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N20/N20n0007_004.xml#pN20p0004a0701

《菩萨善戒经(优波离问菩萨受戒法)》说:“菩萨若有同师同学,诽谤菩萨方等法藏、受学顶戴相似非法者,不应共住。若定知已,不得向人赞叹其德。是名菩萨第八重法。”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30/T30n1583_001.xml#pT30p1015a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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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贤佳】(20211117)请将文稿(如上)发给那文章微信公众号,请其看有什么偏差问题。

居士】好,已发过去。

贤佳】(20211119)那微信公众号有回应吗?

居士】没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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