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藏密高帽子的辩论

关于藏密高帽子的辩论2019年9月2日

【居士】在现代社会,我们佛教界主要包括汉传佛教(汉语系佛教)、藏传佛教(藏语系佛教)、云南等地区上座部佛教(巴利语系佛教),法乳同源,和合共生。这是佛教在向外传播之中,与我国当地文化融合的结果。
弟子进一步思维,在藏系密教传承里边,也一定有佛菩萨示现的丰富多彩的感人故事。这个密教的“视师如佛”的依师法,是我这个弟子极少了解的内容,所以,绝不可以因为自己盲无慧目,就全盘否定藏系密教传承的存在。
弟子看到您揭批藏传佛教,弟子就“冷汗直冒”。为此,弟子检索了中国佛教协会的相关藏传佛教的领导专家,都是会长和副会长级别的,如下:
1)帕巴拉·格列朗杰,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名誉会长,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
2)嘉木样活佛,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佛教协会会长,省佛学院院长。
3)班禅大师,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会长。
4)珠康·土登克珠,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常委,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会长,西藏佛学院院长。
5)策墨林·单增赤列,中国佛协副会长,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6)香根·巴登多吉活佛,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全国政协民宗委副主任。
7)仁青安杰,中国佛协副会长,青海省政协副主席,全国藏传佛教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青海省佛教协会名誉会长。
8)直贡穷仓·洛桑强巴,中国佛协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
9)胡雪峰,中国佛协副会长,北京市佛协会长,雍和宫住持。
10)东宝·仲巴呼图克图,中国佛协副会长,云南省丽江市政协副主席。
11)赛赤呼图克图活佛,中国佛协副秘书长,全国政协常委。
12)扎西坚才,中国佛协副秘书长,全国政协委员。
13)郭莽仓·罗藏宗哲嘉措,中国佛协副秘书长,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副院长,甘肃省政协常委,甘肃省佛学院副院长。
14)达扎·尕让托布旦拉西降措活佛,中国佛协副秘书长,全国政协常委。
在这些关于藏传佛教的领导和专家面前,我等弟子如同愚痴的小朋友一样,怎么敢随便对藏传佛教揭批呢?藏传佛教如何发展,由这些领导和专家来掌舵,我们没有资格啊!我们没有资格啊!经典中说:“一切佛语,或实或权,皆是开示成佛方便。”所以,我们显教的初学弟子,需要有这样的一份学习的心态,需要有这样的一份恭敬的心态。如经典中指出:“若毁谤法,其罪极重。” 始终保持恭敬学习的心态,这是对于我们自己的一种保护,更是一个非常吉祥的缘起啊!
最近,我看到副会长道慈法师提出的四点建议:一是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觉悟,深入推进新时代佛教中国化的实践;二是持续增强法治观念,不断完善新时代佛教制度体系;三是持续加强道风与学风建设,不断提升僧团综合素质;四是持续加强佛教协会组织建设,更好发挥佛教团体职能作用。这说明佛教发展将会越来越规范化,而且必将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兴旺发达。
关于学诚法师事件的辨析工作,最好能够纳入中佛协的组织管理,或许比较能够把握佛教稳步发展的脚步吧,盼望法师斟酌和考虑。
【贤佳】既然您极少了解,自认为“盲无慧目”,如何能肯定对藏密四皈依、男女双修、诛杀法等邪法的揭批是不对的呢?(揭批藏密邪法不等于否定藏密教法中含带的佛法内容。)如果说拿人的名位来背书,不必列出这些人,只要抬出藏密祖师宗喀巴“三界法王”的帽子就可以了,但您看看其写的《密宗道次第广论》中逆破佛戒、男女双修的内容,属于佛法吗?作为国家公民,都是应尊重、团结的,但如果以邪法混滥佛法,毁律败教,作为佛教徒是应明辨乃至破斥的,否则怎算爱教?藏密信徒内部较普遍尊崇的观音化身、国际名人DL等利用宗教身份、藏密教义(中观道路、慈悲诛杀等)推动Fen~lie、B~L,祸国殃民,作为国家公民(包括您和您列出的名人)都宜应明确认知乃至破斥,否则怎成爱国?您对DL怎么看?
您说“关于学诚法师事件的辨析工作,最好能够纳入中佛协的组织管理”,这是我所希望的,但怎么纳入中佛协的组织管理呢?
【居士】在现实缘起上,我们是受政府外护的学佛小朋友。
即使是藏传佛教的学术质疑,都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或者说是佛教内部矛盾,可以在中佛协或者学术研讨会寻访这些领导和专家探讨。如果别人不愿意和我们讨论,正是说明我们还是“佛教小朋友”,需要慢慢学习成长。
祖师宗喀巴大师,是何等了不起,虽然您在《密宗道次第广论》发现了您不理解的内容,其实那应该是给“神仙菩萨”准备的学习内容,本来就不是我等凡夫小朋友所能够理解的吧?而且,弥勒菩萨造《瑜伽菩萨戒》明确指出:“出家菩萨,为护声闻圣所教诫,令不坏灭,一切不应行非梵行。”宗大师在《菩萨戒品释》之中,更是清晰说明:“遮出家众,立为在家之身。”见解已是极为清晰啊!看到您矛头直指宗大师,弟子“冷汗直冒”。弟子是担心,本来发心很好,是为了维护佛教发展,又是揭露学诚法师事件的勇士,结果因为诽谤祖师菩萨,诽谤自己还不真实理解的《密宗道次第广论》,而使自己的福德损失,那样岂不是自己也受到伤害了?
其实,三界火灾,“思已则觉世间事,纵劳无益如扬糠”,如少水鱼,我们多多念佛吧!
【贤佳】这么多僧俗学修藏密,这么多藏密性丑闻事件,还有藏密人士煽动Fen~lie、B~L,藏密的问题岂只是学术问题?如同法lun功李hong志被称为主佛、元佛,其法被称为无上大法,是否我等盲无慧目的凡夫不能批驳乃至不能讨论?
《密宗道次第广论》明确说出家人是可以作实体男女双修的,可参看文章《宗喀巴法师亲说:出家比丘,最好与女性发生实质性关系来完成灌顶》(https://mp.weixin.qq.com/s/0fN7-j3_POy1MnVh3lCSYQ)中的引据辨析。宗喀巴以显教作为密教的基础,其在显教论典的说法不如密教论典说法“究竟”,不应高执其在显教论典中的说法。DL《修行的第一堂课》也说:“就算是两性相交或一般所谓的性交,也不会减损这个人的纯净行为。在修行道上已达到很高程度的瑜伽行者,是完全有资格进行双修,而具有这样能力的出家人是可以维持住他的戒律。”您认为DL对藏密的这个解说是错误的吗?
即使如格鲁派一些人表面宣扬所说出家人不能实体作男女双修,但可以观想作男女双修,那也是违背佛法戒律的。可参看《辨破藏密双身像》。
宗喀巴实际只是考虑现实的混滥而提高了僧人实体双修的标准,其实并未否定僧人作实体男女双修,更不认为男女双修是邪法。
藏密宁玛派更是直接为僧人男女双修辩护,可参看《辨破藏密男女双修法和依师法的辩论记录之二(贤佳与宁玛派法师)》。藏密噶举派“大宝法王”以身示范作“男女双修”。
白纸黑字,事例众多,如此明显,如此严重,然而仍然众多人信之不疑、为之辩护乃至趋之若鹜,何以不“冷汗直冒”?
您说“思已则觉世间事,纵劳无益如扬糠”,如果您有上师要求或暗示您将妻子乃至女儿供养给他,您是否将妻子、女儿如扬糠般放弃而供给上师成就自他“大功德”?(如《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二说:“如《五十颂》云:‘恒以诸难施,妻子、自命根,事自三昧师,况诸动资财?’又云:‘此供施即成,恒供一切佛,此是福资粮,从粮得成就。’”《密宗道次第广论》卷十三说:“先供物请白者,以幔帐等隔成屏处,弟子胜解师为金刚萨埵,以具足三昧耶之智慧母,生处无坏、年满十二等之童女,奉献师长。如《大印空点》第二云:‘贤首纤长目,容貌妙庄严,十二或十六,难得可二十,廿上为余印,令悉地远离;姊妹或自女,或妻奉师长。’《论》说:‘彼若无者,余者亦可。’”)
【居士】难啊!“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
法师理想的梵行,非常美好,但是,现实社会是丰富多彩的,佛法利益众生是也必然是丰富多彩的,这是很复杂情况。
藏传佛教,我们其实并不了解,基本上没有发言权。若发心学习,可以请教藏传佛教的法师仁波切或大德居士。在网络上揭批,需要谨慎!盼斟酌考虑!
【贤佳】某lun宫、奥姆真理教自称是佛法,您认为他们的言行是佛法利益众生的方式吗?DL鼓动“中观道路”、慈悲诛杀等,也是佛法利益众生的方式吗?是否不应该公开揭批?
先前我询问:“您对DL怎么看?”您能正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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