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答疑讨论之六十五

戒律答疑讨论之六十五(20210507)

(一)

居士】有人留言:

佛说只有阿罗汉不受后有才可以自杀?

贤佳】可回复:

佛制不杀生戒,禁止自杀。自杀(自己杀自己)有杀人的方便罪。劝人自杀、助人自杀,若他人因此自杀,那么劝者、助者破重戒。

如《南山律在家备览·杀》说:“《事钞》续云:‘今多有人自焚,多有愚丛七众赞美其人,令生欣乐,并如律本结重。’《资持》释云:‘如律重者,同叹死故。’……《事钞》云:‘《五分》《四分》,自杀者中罪,谓结其方便。’《资持》释云:‘以命断戒失,无可犯故。’……《行宗》云:‘今亦有人,不知所以,自投焚溺,欲冀超升,苦因未除,宁亡三有之报?死而无悔,实唯一勇之夫。将谓永灭不生,焉知此没彼出?固当勤修三学,广运四弘,诵持方等大乘,系念诸佛嘉号,冀龙华而得度,指安养为所归,深厌死生,善识因果,欲除苦本,其要在兹。’”

 

(二)

居士】用wifi万能钥匙破解别人wifi用,犯不犯盗戒?我困惑有两点:1.别人并不会受物品损失;2.戒条说到要具足几种缘成犯,其中有说到“移开本处”,这条好像也犯不到。

贤佳】犯盗,因为犯缘具足,但钱财一般不多,不犯重。

1.侵占他人用钱购买的流量,即是使他人损失财物。

2.“离本处”的表现形式可以多样,核心是离开本主,归己占用。

如《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盗》说:“《事钞》云:‘二,成犯相中,总缘具六种:一有主物,二有主想,三有盗心,四重物,五兴方便,六举离本处。必具成犯。’……《行宗》云:‘盗戒成犯虽约离处,然其离相不必物离,故以十门括示差别。’……《事钞》续云:‘一,文书成辨离处,如律师非法判用僧物之类。《善见》云:书地作字,一头时轻,书两头时重。’《资持》释云:‘初句,约判断明犯。非法判用者,妄书簿历之类。“《善见》”下,如作契书,分判地界。一头轻者,如书所从处时,方便中罪也。两头重者,复书所至处时,究竟上罪也。’《事钞》续云:‘二,言教立者。《善见》:“若盗心唱云:‘定是我地。’地主生疑,中罪;决定失心者,重。”若共争园田,违理判与,违理判得,乃至口断多端,皆重。即如《四分》“若以言辞辩说,诳惑而取”,皆重。’……《事钞》续云:‘三,移标相者。《善见》:标一举时中罪,举二标时重(谓量地度)。乃至得一发一麦皆重,地深无价。绳弹亦尔。’……《事钞》续云:‘四,堕筹者。《四分》:盗隐记数筹、分物筹,致令欠少也。’《资持》释云:‘堕筹者,谓下筹多而令物少。或不下筹而取多物,虽非文意,世有其事。’《事钞》续云:‘五,异色者。《十诵》《萨婆多》云:毡褥氍毹,上有树枝叶花,今从树叶上盗牵至树花上,犯重,谓异本色故。或如借他衣钵,非理用损,减他五钱,亦结重罪。律云:若坏色故。’《资持》释云:‘初引《十诵》、律论,约异色犯。如毛绵杼织以成花朵鸟兽之物,而牵挽移易,损彼物故。“或如”下,次准本律,约损色犯。’《事钞》续云:‘六,转齿者。如《十诵》:摴蒲移棋子等。’《资持》释云:‘转齿,如世赌博,多用齿骨掷采博物,盗心移转,随物成犯。’《事钞》续云:‘七,离处明不离处。如《僧祇》:盗他牛马,未作得想,虽举四足,不成重罪。’《资持》释云:‘彼明盗四足者,驱向所期,足遍犯重,不随所向者轻(虽离,但得中罪)。本期不定,举遍即重。本主来逐,心未得者轻(即文所谓未作得想也)。’《事钞》续云:‘八,不离处明离处。如《善见》:空静处盗,决得无疑,如掷杖空中,必无不下,故动即成重。’《资持》释云:‘《善见》得心已决,微动即犯,不待离处。“如”下举喻可解。’《事钞》续云:‘九,无离处辨离处。如《四分》“盗他田宅,攻击破村,烧、埋、坏色,皆犯重”等。’《资持》释云:‘田宅等物永不可离,不同上句可离不离。’《事钞》续云:‘十,杂明离处。如空中吹物、盗鸟、曲弋、断流水注等,并不具述,广如本《疏》。’”

 

(三)

居士】有没有判手淫为邪淫的经文?您之前判过手淫为邪淫的,依据是什么?

贤佳】我未看到直接经文,但在宏泰法师《五戒讲义》“不邪淫戒”中看到有说:“男女手淫者,犯下可悔。”(收录在《五戒八戒论注略编》https://uncn.top/3241.html

我觉得这个判断是合理的。自持瓶器等行淫,属于手淫,也属于非道行淫。

如《四分律》说:“时有比丘大小便道中间行淫,彼疑,佛言:‘偷兰遮(注:粗罪)。在䐟中、曲脚间、胁边、乳间、腋下、耳鼻中、疮孔中、绳床木床间、大小褥间、枕边,在地泥抟间、君持(注:瓶)口中,若道想、若疑,一切偷兰遮。’”(卷第五十五)(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2/T22n1428_055.xml#pT22p0974b1705)

清朝读体律师《毗尼止持会集》说:“若骨间,若死尸半坏,若地孔,若抟泥孔,若君持口中,行不净行,皆偷兰遮(君持,此云瓶)。若道作道想,道作道疑,道作非道想,皆波罗夷。若非道,道想、非道疑,皆偷兰遮(非道者,谓除三道,其余腋下、股间、军持、泥团、地空等是也)。”(卷第二)(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X39/X39n0709_002.xml#pX39p0334c2201)

 

(四)

沙弥】我想简单了解一下比丘戒,正在看“十三僧残”。手淫出精属于第一条“故出精戒”吗?后面还是“以淫心摩触女人”,是那种正犯吧?如果轻轻摸了一下,也起了一点淫心,算吗?没想到“十三僧残”也是这么容易犯的戒,除非学习过戒律并有一定持戒基础,否则犯了也不忏,都覆藏了。

贤佳】是的。轻轻摸,乃至染心故意碰触,都是正犯,隔着衣服碰是方便罪。

沙弥】“比丘戒有二五〇戒。据《四分律》所载,戒可大别为八种,即波罗夷、僧残、不定、舍堕、单堕、波罗提提舍尼、众学、灭诤。其余《十诵律》《五分律》《善见律毗婆沙》、巴利戒本、西藏戒本等所传各异。”

此八种和六聚、七聚有何区别?

贤佳】八种是戒本戒条的分篇,实际结罪仍然是六聚(或七聚)。如“不定”篇本身是结突吉罗罪,但导向的最终定罪可能是波罗夷、僧残、波逸提或突吉罗。“舍堕”篇、“单堕”篇的结罪都是波逸提,只是“舍堕”还需舍财,需要对僧众作法忏悔。“灭诤”篇的结罪是突吉罗。

如《四分律行事钞·篇聚名报篇》说:‘问:‘若约《戒本》,自有八篇,今分五、七,如何相对?’答:‘今言篇、聚,不局《戒本》,但是立名,统收众罪。若以五数以对《戒本》,“三十”“九十”合之为一,“不定”“灭诤”总归吉罗。然本立名,不逐文相,但使律仪所制,境遍尘沙,因果重轻,统归五、七。但五收根本,七杂本因,以为异耳。’……出俗五众,所以为世良田者,实由戒体故也。是以《智论》云:‘受持禁戒为性,剃发染衣为相。’今若冰洁其心、玉润其德者,乃能生善种,号曰‘福田’。不然纵拒,自贻伊戚,便招六聚之辜,报入二八之狱。故五篇明犯,违犯持行自成;七聚彰持,顺持诸犯冥失。而新学之徒,率多愚鲁,未识条例,宁辨宪章?随戒昏同雾游,罪报类之观海,致使顺流长逝,贪蜜滴而忘归;为成重业,岂超悟而知返?故《毗尼母论》云:‘僧尼毁禁而受利养,不现在受者,为向地狱故也。’”(卷中)(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5_002.xml#pT40p0253a1301)

 

 

(五)

居士】《戒律答疑讨论之六十四·(二)》(https://uncn.top/3665.html)有位沙弥请教说:“‘感冒灵颗粒’作尽形寿药净后,以后再购买新的‘感冒灵颗粒’,还需要作药净吗?”不知为何佛陀制戒要有作尽形寿药净这一条?如果是尽形寿,又是治病的药品,就不作药净了,不也可以么?省去了麻烦,还省得忘记了作药净而犯戒。

贤佳】忘记作药净,是正念不足,也可能不正念而无病乱吃,特别可能粗率或欺心滥将非尽形寿药当作尽形寿药,找人作药净则可能得到质疑、纠正。

 

(六)

居士】受八关斋戒,由于晚上太饿,是否可以吃点东西?如果吃了会怎么样?

贤佳】适当饥饿有利于身体健康,且可渐渐适应。可参看:

《节食禁食治疗癌症、糖尿病及防病治病深层机理与多效保健相关国际科研介绍》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4ca7e9f90102wwl2.html

犯戒有罪,会有苦报,可能堕落。如果实在想吃,应先对人舍戒。

居士】没人了,看来只能坚持了。末法持戒真的不是那么容易。

贤佳】实在觉得饿,可以适当喝白开水,并可念佛,坚持一下就没问题。

居士】好的,坚持不舍戒。一餐不吃也不会死人,想想还有多少众生吃不饱饭饿着肚子,我这饿一餐算什么。今天和同修去寺院,同修找出家人喝茶,我看得很尴尬,我在持斋,我没喝。

贤佳】随喜善思善行!

 

(七)

居士】受菩萨戒不能唱歌跳舞,那唱佛歌和跳颂三宝的舞也不可以吗?那怎么很多出家师父是专职唱佛歌的,比如*法师唱“华严字母”的?

贤佳】唱“华严字母”可算梵呗。戒律没允许“梵舞”,不应跳颂三宝的舞蹈,没受八关斋戒的居士则无妨。

居士】那敦煌壁画飞天舞怎么解释?那每年佛教界在春节举行佛教联欢晚会,上面不都是唱歌跳舞吗?出家师父也参加演出,也观看演出。

贤佳】“飞天”是天人,没受戒。佛教联欢晚会唱歌跳舞,没受八关斋戒的居士无妨。出家人演出唱歌跳舞,是犯戒。出家人观看,如果是被逼迫参加而摄念不随欣赏,那么不犯,否则犯戒。

居士】受菩萨戒也不能唱佛歌、跳歌颂三宝的舞蹈吗?

贤佳】梵呗无妨,非梵呗的“佛歌”不宜,一切舞蹈不应做。

 

(八)

居士】戒律规定袈裟是什么颜色的?是否可以在袈裟上绣龙、绣花呢?为什么有红色、咖啡色,两者有什么区别吗?不都是七衣吗?

贤佳】戒律规定袈裟应是“坏色”,即不应是正色。通常说的坏色有三种:青、黑、木兰。袈裟上不应绣龙、绣花,更不应绣佛。咖啡色近于木兰色。红色有多种,暗红色也近于木兰色。大红、紫色“袈裟”是违背戒律的。

如《四分律》说:“时六群比丘蓄上色染衣,佛言:‘不应蓄。’时六群比丘蓄上色锦衣,佛言:‘不应蓄锦衣、白衣,法不应蓄,应染作袈裟色蓄。’”(卷第四十)(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2/T22n1428_040.xml#pT22p0857a2012)

《佛制比丘六物图》(〔宋〕元照律师)说:“律云:上色染衣不得服,当坏作袈裟色(此云‘不正色染’,亦名‘坏色’)。即《戒本》中三种染坏,皆如法也。一者青色(《僧祇》谓铜青也。今时尼众青褐,颇得相近)。二者黑色(谓缁泥涅者。今时禅众深黪并深苍褐,皆同黑色)。三,木兰色(谓西蜀木兰,皮可染作赤黑色。古晋高僧多服此衣,今时海黄染绢,微有相涉。北地浅黄定是非法)。然此三色名滥体别,须离俗中五方正色(谓青、黄、赤、白、黑)及五间色(谓绯、红、紫、绿、碧,或云磂黄)。此等皆非道相,佛并制断。《业疏》云:‘法衣顺道。锦色斑绮,耀动心神,青黄五彩,真紫上色,流俗所贪,故齐削也。’末世学律,特反圣言,冬服绫罗,夏资纱縠,乱朱之色,不厌鲜华,非法之量,长垂髀膝。况复自乐色衣,妄称王制,虽云饰过,深成谤法,祖师所谓‘何虑无恶道分’,悲夫!(《多论》‘违王教得吉’者,谓犯国禁令耳。)”(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5/T45n1900_001.xml#pT45p0898b0705)

《量处轻重仪》(〔唐〕道宣律师)说:“文像绮服,《律本》云:不得着锦文衣、绣衣。《五分》,绣锦褥敷者吉罗(注:突吉罗罪,即小罪)。”(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5/T45n1895_002.xml#pT45p0852a1501)

《正讹集·千佛衣》(〔明〕莲池大师)说:“近世袈裟上遍绣诸佛,云‘千佛衣’,此讹也。佛像止宜顶戴在首、负荷在肩而已,悬挂胸膈已涉亵慢,况罗缀一身、自腰膝而下皆佛也,其过可胜言哉!轮王福倾,谅非虚语。而成风久袭,不自觉知。愿高明俯察刍荛,慎勿着此。或曰:然则千佛衣果无之乎?曰:有之,即今二十五条衣者,千佛相传之衣也。佛告比丘‘我此僧伽黎,过去、未来诸佛皆着此衣而得解脱’,是其证也。”(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J33/J33nB277_015.xml#pJ33p0074b1401)

更多相关文据和辨析可参看《戒律答疑讨论之二十·(五)》https://uncn.top/1450.html

 

(九)

居士】怎样才能做到真忏悔?

贤佳】依正见认识,发真诚忏悔心,诚恳念佛、拜佛、诵经等作忏悔(可依拜忏仪轨)。如果能对相关人事认错、道歉,宜尽力做,净罪效果更好。如果是犯戒,还应依戒律的作法忏仪轨以惭愧心诚恳忏悔。

 

(十)

沙弥】没有忏悔心,忏罪不成功吧?作法忏是否有用?

贤佳】是的。作个形式,没有真实忏悔心,虽然净罪作用不足,但远胜过不忏悔,因为至少知见上认为是有罪的,随顺这个知见有所行为,应是能够有所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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