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戒律的衰滥和扶兴之十(20240304)
(一)
【居士】看了《论说僧人过之二》(https://uncn.top/9574.html)其中第二段,想起慧律法师流传很广的一段开示,名字是《说僧过恶犯大重罪》,也是引用经文来说明的:
《说僧过恶犯大重罪(慧律法师主讲佛七开示)》(佛教导航2005-08-16)
https://www.fjdh.cn/article/2005/08/183437590.html
【贤佳】这说法含糊概念、断章取义,不讲明那经文说的破戒比丘前提是有正见而有惭愧,且有僧团会如法如律处治。如果比丘破戒,且无正见而无惭无愧,则是人天恶知识。如果僧团不愿或不能如法如律处治破戒恶比丘,宜应请政府或居士处治乃至公开揭批。相关文据辨析可参看:
《辨破〈即便修行再不好的出家人,都不要去毁谤〉》
《论戒律的衰滥和扶兴之六·(二)》
《辨破〈僧犯千条罪,不让一俗知!〉》
(二)
【居士】两篇文章请参考:
《和尚也有结婚权》(2024-01-11)
https://mp.weixin.qq.com/s/iki1Z9PhRNbbn3AATG180A
《江山美人朕都要,不负如来不负卿》(2024-01-18)
https://mp.weixin.qq.com/s/ePqeuPtZ1uGVVF1C2NyL0Q
您怎么看待?
【贤佳】这等同说和尚有破戒权、堕落权。
【居士】这属于和尚中的“不守职责、不务正业”,不值得提倡,也不值得宣扬!
(三)
【居士】破根本大戒的月悟再度出山:
“山人再度出家,根本目的是通过如法的拜师再度剃度仪式,恢复僧人身份,并非改学禅宗,仍然以专宗天台宗僧人自居。现在缓冲期已过,僧人身份已经如法恢复,今后对外仍用初度出家法名月悟,特此公开声明。半隐山人月悟 敬白于中国云南 2024年1月13日”
是非之人再出山割韭菜!佛教怪事年年有。
【贤佳】按戒律,破根本大戒后不能再度出家,不能恢复僧人身份。破根本大戒,应该勤恳忏悔,否则下一生必定堕落地狱深重受苦,他却违背律制滥冒僧人,滥坏佛教,是继续增罪,非常可悲!
(四)
【居士】《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能从事这些工作,包括子女!》(福建家族企业治理与财富传承律师2023-12-26)
https://mp.weixin.qq.com/s/OCi7OSm-qFzMBBp1swXnCA
参考这个标准制定佛教制度,凡犯根本大戒者不应允许其担任寺院执事、佛协职务,不允许其剃度出家弟子,而事实上佛教界对这些审核并不严。
【贤佳】是的!佛教本有这样的戒律制度。按照戒律,破根本大戒者应该还俗,如果有大惭愧心而恳切忏悔、不愿还俗,那么可以做学悔沙弥,终身行“三十五事折伏法”,其中就包括不能担任执事、不能收剃弟子、不能授戒等。如果不肯还俗,又不肯做学悔沙弥,甚至无惭无愧而抵赖不认,宜应僧团对其作羯磨灭摈、剥夺僧人资格,僧团无力处治时可请有力居士、政府处治。相关文据辨析可参看:
《僧戒交流讨论之八·(四)》
《论破戒者僧籍的取消》
《论如何举治破戒僧人》
(五)
【居士】《徐海东向毛主席推荐一位猛将,毛主席说:此人不可重用》(历史客栈2023-10-03)
https://mp.weixin.qq.com/s/E2sIC17wbm-Xw-EK15oT3A
本文说的情况和佛协提拔人才一样。
【贤佳】是的!儒家《孟子》也说:“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
(六)
【居士】《赣州市佛协开展走访检查“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江西省佛教协会2023-12-02)
https://mp.weixin.qq.com/s/uLtBxotGw_ODeySX_-8Hew
有些出家人走上领导岗位后拍照合影时喜欢两手背在后面,如世俗官架子,这种威仪不符合出家威仪,显得俗里俗气。这样的事情,私下非议的很多,就是没人敢公开批评,因为担心有“说僧过”之罪,何况犯此毛病者多是担任寺院领导职务者,信众更不好意思讲了。
【贤佳】僧人公然以身显过,等同公开自说僧过,宜依佛法适当批评、劝谏,启发正见,促进正行。
如《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记》(〔唐〕道宣律师撰疏,〔宋〕元照律师撰记)说:“〖疏〗圣禁从缘,曲寻万绪,因人兴犯,制状尘沙,必欲随境,摄修难备,若不迭相鉴察,容无自励之心,故用屏露(编者注:屏处、露处)随信举发(编者注:随由有信心的居士举发),以存相利之道也。〖记〗乃是托缘兴制,令道俗相检耳。‘随信举发’,即优婆夷也。”(卷第三)(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X40/X40n0714_003.xml#pX40p0006b1501)
(20240227)以上内容我发给了江西省佛教协会网站公开的联络邮箱,并请人发给“江西省佛教协会”微信公众号,请其看有什么偏差问题,并请其转给有关僧人参考、指教。先作私谏,不接受、不理睬则再公谏。
(七)
【居士】《破山明禅师塔铭》:“甲申以来,刀兵横起,杀人如麻,有李鹞子者,残忍好杀,师寓营中,和光同尘,委曲开导。李一日劝师食肉,师日:‘公不杀人,我便食肉。’李笑而从命,于是暴怒之下多所全活。”
这个公案另一种记录是说破山禅师见到了张献忠,禅师劝说不要屠城,张献忠说只要禅师吃肉就不屠城,于是禅师就吃肉,因此避免了很多人被杀。在戒律中似乎没有规定不能吃肉,禅师这样做是不是不违背戒律,是否如理?
【贤佳】菩萨戒有规定不能吃肉。按《大般涅槃经》所说,佛示寂后,比丘不应吃肉。传说故事不必当真,更不能作为戒律开遮标准(戒律开遮轻重唯以经律为准)。如果故事真实,破山禅师有神通假吃肉则不犯戒,否则犯戒,有功有过,罪过自应忏悔。
(八)
【居士】寺庙可以为了拉人头、建寺庙、有供养,在寺庙搞一些例如弹奏、书法、跳舞、素食等一些活动来吸引眼球吗?这样不犯戒吗?感觉这与持戒、清净、修行是背道而驰的。
【贤佳】弹奏、跳舞,受八关斋戒、菩萨戒居士不应做,也不应观听欣赏,出家人更不应做及观听。书法,居士做无妨,出家人本已擅长(出家前擅长)而适当书写结缘弘法无妨,但不宜特意花时间学习书法。素食不违戒律。以上所做若发心为拉人头、有供养,则心不清净,不合佛法。末法时代难可高求,没有搞“男女双修”、精神控制,没有说大妄语忽悠竭财供养,没有宣扬邪法,已算可贵了,能够不搞弹奏、跳舞等小违戒行为自是更好。
(九)
【居士】《圣辉长老到处在雨夹雪或冻雨恶劣天气中的弱小寺院进行看望慰问》(禅林网2024-02-28)
https://mp.weixin.qq.com/s/IPQ_nPtnSkNnQfbpmUTu-A
看这报道,圣辉法师的举措相较于其他同级别的佛协领导而言,比较接地气,比较能针对佛教现状发言。
【贤佳】是的!报道中说:“圣辉长老接着说,全面从严治教,重点在全面,关键在‘从严’,根本在‘落实’,‘抓手’就要从少数负有重大责任的僧人着手,因为他们不是普通和尚。他们如果不能真正在思想上做到爱国爱教拥护共产党,在修行方面不能做到僧是僧、庙是庙、严守戒律,不能以身作则,而是信仰淡化、争名夺利、大搞商业化,用寺院的资源做人情,收买体制内的个别败类,互相利用,形成蛇鼠一窝的利益链条,大搞不正之风,危害国家,危害人民,危害佛教,这样就不能践行好佛教中国化在湖南的实践。然后长老指着登本法师说:‘你和怀梵法师既是我的学生又是我的法子,现在你们当上了方丈,又成了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实在是任重道远!但如果你们违反了出家的初心、犯了错误,那我一定会遵循无我精神,做到大公无私、六亲不认。尽管我72岁了,当省佛协会长已经超届超龄了,可我们必须“养浩然正气,为大法而生”!所以为了对佛教负责,哪怕要以舍去色身为代价,我都会在举贤让能交班前,对事不对人,不管你关系多硬,都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不然从严治教就落不到实处。’”这很可贵!
(十)
【居士】《抚州市佛教协会关于抚州佛教界从严治教工作方案》(抚州市佛教协会2024-01-12)
https://www.fzfjxh.com/m/view.php?aid=774
江西抚州佛协在网站上开辟一个“从严治教”专题栏目,看其内容觉得很认真,原因可能是前抚州佛协会长辞职,新代理会长“新官上任三把火”。有具体实施方案:
《抚州市教职人员违规违法惩戒办法》(抚州市佛教协会2024-01-13)
https://www.fzfjxh.com/m/view.php?aid=776
【贤佳】加大力度整顿,扶树社会人士和佛教信徒对佛教的信心和正见正行,利教利民,是有大意义的。所做《从严治教工作方案》和《教职人员违规违法惩戒办法》很好,但愿能够大体落实。
(十一)
【法师】上次买颈椎枕,商家送了一张刮卡,如果中奖可得奖品。我刮开看得二等奖,得赠一副耳塞和一个眼罩,且商家特别承诺不需运费。我一直没有兑换,因为我已经有这物品,不想多要,而且我觉得这种“小便宜”通常“没好货”,还浪费运输物力。虽然说可以要来备着送人,但我觉得不值得费力去办。请教您怎么看?
【贤佳】是的,少欲知足最可贵,不必费心费时占便宜。
【法师】今天我的净施主要给我一个礼物,说是手机挂坠,我担心是宝石,暂时没敢接收。我事后想想应该大体没问题,应该不会是贵重珠宝,那么是否可以去拿呢?
【贤佳】或许是似宝,也不宜蓄。且手机挂坠是不必要的浮华物,不长此浮华为好。但可感谢其心意。自己以俭朴不贪为宝,可能对其有所启发,便是利益。
【法师】您曾说可多顺别人心意,例如别人结缘给自己不需要的物品,只要是不违戒的,可以先收下,以后结缘给其他人,所以我出于这个心态觉得是否应该顺应其心,实际上我不需用手机挂坠,那么我现在该怎样表达比较好呢?
【贤佳】可说自己不适合蓄用这个,感谢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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