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答疑讨论之二(20191128)
(一)
【居士】戒律答疑问题中:“5.僧人可以常年住在私家别墅而不住寺院?答:这是个人修行问题,戒律未禁止。”真的一定不违戒吗?如果没有特殊因缘,长期脱离寺院住私人别墅,听起来就觉得不对劲,想不通不违戒,恳请释疑。
【贤佳】佛世很多比丘独住阿兰若(远离人群聚落的山野僻静处)修道,是佛所赞许的,不一定要住寺院。
佛倡导少欲知足,特别赞扬头陀行的树下坐、冢间坐(不住房舍),但很多人身体受不了,另外考虑随缘接引信众的需要,所以佛开许僧众住房舍,可以接受居士供养的房子,不论是豪华还是简陋,随缘安住修道和度化。
住在私人别墅中容易放逸享乐,难以修道。佛制戒禁止了一些放逸享乐的行为,如观听歌舞、与异性幽会、非时饮食、不半月诵戒等等。如果能敬戒持戒,住私人别墅如同个人住山野阿兰若,也可如法修道。
现代物欲横流,道心多薄,住私人别墅,没有寺院共修的带动、同道的监督,往往放逸享乐乃至破戒作恶。现代人住私人别墅,一般容易引生也往往意味着大量犯戒乃至严重破戒,所以住私人别墅本身虽然不是戒律直接禁止的,但真正持戒修道者一般会避离。
(二)
【居士】请教法师:按下面的链接里面的说法,在家居士不能说破戒坏法的出家众了吗?因为这里面说的是不但“破戒”还“坏法”了,居士也不能说而任其“坏法”吗?(现在持这种观点的很普遍,但因这是高僧所说,您可能不方便公开讨论,算是我们私下向法师请益吧。)
《是佛护短吗?为何对于破戒坏法之比丘,佛亦不许在家居士诽谤?(梦参法师《十轮经讲记》171)》
https://mp.weixin.qq.com/s/R8HZ1cE5kepHV-x_5P3K2Q
【贤佳】公开宣扬的知见宜公开讨论。佛不许在家居士诽谤破戒坏法比丘,也不许比丘诽谤在家居士,不护短。若比丘诽谤居士,僧团宜应责令比丘向居士道歉(“遮不至白衣家法”)。
如《四分律》说:“白衣有八法应与作覆钵:骂谤比丘、作损减、无利益、作无住处、斗乱比丘,在比丘前毁佛、法、僧,是为八。比丘有八法令白衣不信:骂谤白衣、作损减、无利益、作无住处、斗乱白衣,在白衣前毁佛、法、僧,是为八。比丘有是八法,应与作遮不至白衣家羯磨。”(卷六十)
《四分律行事钞》(道宣律师)说:“遮不至白衣家者,谓于信心俗人前倒说四事,非法恼乱,损坏俗心,骂谤白衣,辄便捨去,须僧作法遮断不许使离,遣谢白衣故也。”(卷上)
在家居士可以向僧团如实举报破戒坏法比丘,由僧团依戒律盘核、处治此比丘,居士不宜率尔宣扬,但如果没有僧团管或僧团不敢管、不能管,可请社会力量处治。梦老依《十轮经》所讲是不了义。
如《四分律行事钞》说:“《大集》云:‘若末世中有我弟子多财多力,王等不治,则为断三宝种,夺众生眼,虽无量世修戒施惠,则为灭失。’……《涅槃》盛论七羯磨后,广明护法之相云:‘有持戒比丘见坏法者,驱遣诃责,依法惩治,当知是人得福无量。’又云:‘今以无上正法付嘱诸王、大臣、宰相及于四众,应当劝励诸学人等令学正法。若懈怠破戒毁正法者,大臣、四部应当苦治。’《大集》云:‘若未来世有信诸王,若四姓等,为护法故能舍身命,宁护一如法比丘,不护无量诸恶比丘,是王舍身生净土中。若随恶比丘语者,是王过无量劫不复人身。’问:‘前《十轮经》不许俗治,《涅槃》《大集》令治恶者?’答:‘《十轮》不许治者,比丘内恶,外有善相,识闻广,生信处多,故不令治。必愚暗自缠、是非不晓、开于道俗三恶门者,理合治之,如后二经。又《涅槃》是穷累教本,决了正义,纵前不许,依后为定。两存亦得,废前又是。’”(卷上)
又《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道宣律师撰钞,元照律师撰记)说:“〖钞〗《涅槃》云:‘……若优婆塞,知此比丘破戒受蓄八法,不应给施,又不应以袈裟因缘恭敬礼拜。若共僧事,死堕地狱。’《十轮经》说,据不知持犯者,并须恭敬。又《涅槃经》穷终极教,不用亦得,以护法故,小小非要。〖记〗《涅槃》了义,废前不了,故云‘不用’。‘以’下出废所以:《涅槃》护法事重,《十轮》为存俗信,故云小小。”(卷中)
更详细辨析可参看:《一些交流讨论(20190921)·(一)》、《一些交流讨论(20190202)·(六)》。
(三)
【居士】准备年后去参加*法师授菩萨戒的群里有居士提问:“感恩师兄群里分享关于戒律的开示!但其中有一段问话,说有居士提问,有法师讲:‘谁持清净了呢?只有一个人持清净——佛陀!’用此话来宽慰凡夫犯戒。——我就是听了这样的话才受菩萨戒的,但*法师的开示,让人觉得我们受戒是不是太冲动了?我之前都没有学过菩萨戒的开遮持犯戒律,因为以前听说在没有受菩萨戒前是不可以看菩萨戒本的,那样算是犯盗戒。”
【贤佳】菩萨戒经没有说看戒本犯“盗戒”,有的人可能类比比丘律典中所说的“贼住”来说的,而比丘戒律典所说的“贼住”是指偷听僧法说戒羯磨(半月诵戒羯磨),未受戒者读律典、听讲戒是不犯贼住的。详细辨析可参看《白衣、沙弥阅学比丘戒律不犯贼住的依据》。
按菩萨戒经典所说的要求,想受菩萨戒应先学知戒相,了知自己能持然后再受。若求戒者不知戒相,授戒师应在授戒前为求戒者适当讲说戒相。
如《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戒品》说:“诸菩萨欲授菩萨菩萨戒时,先应为说菩萨法藏摩怛履迦菩萨学处及犯处相,令其听受,以慧观察自所意乐,堪能思择受菩萨戒,非唯他劝,非为胜他,当知是名坚固菩萨,堪受菩萨净戒律仪。”(卷四十)
《菩萨地持经》说:“菩萨欲受菩萨戒时,智者应先为说菩萨摩得勒伽藏,说菩萨戒及犯戒相,令受戒者自心观察,智慧思维:‘我堪受戒,非效他受。’是名坚固菩萨。如是人者应受菩萨戒。”(卷五)
藕益大师《梵网经合注》说:“为恶人说戒戒。‘若佛子,不得为利养故,于未受菩萨戒者前,若外道恶人前,说此千佛大戒,邪见人前亦不得说,除国王,余一切不得说。’……说戒者,半月半月诵戒也。除国王者,佛法付嘱国王故也。……此是遮业,预向人说则后受不能殷重,故半月说戒时必先遣未受大戒者出也。……大乘唯半月诵戒时须遣未受者出,余时不论,如前文云‘一切时中皆应讲此经律’,后文云‘见一切众生,应劝受三归十戒’等。”(卷七)
新罗义寂法师《菩萨戒本疏》说:“文中‘不得为利养于未受菩萨戒者前’乃至‘大邪见人前亦不得说’者,若不为利,欲为将受知戒相故,虽说无犯。……故知为信将欲受者,虽未受时亦得预说。”(卷下)
清朝读体律师《三坛传戒正范》说:“准经所明,故知凡受菩萨戒,先当请戒开示。”(卷三)
【居士】大家可能是看到菩萨戒里“第四十二、为恶人说戒戒”这条提出的疑问。
【贤佳】那戒条是指半月诵戒时不让未受戒者听,不是指平时不让看。且那条戒是制约已受戒者的,没说未受戒者犯盗戒。引述的藕益大师《梵网经合注》里有明确解释。
【居士】大家都理解为菩萨戒本不能给没有受戒者看呢。其实很多居士对受戒具体细节是不清楚的,报了名去受的时候又没有机会具体咨询,平时也没有可以解答之处,所以很多是模糊受,回来生活中碰到具体问题时也是模糊做。
【贤佳】菩萨戒本不宜给没信敬心者看,但有信敬心者可看,尤其是想受菩萨戒者应该预学。
(四)
【居士】上期的相关戒律部分非常好,我昨天一气看到将近凌晨1点。认识到以前帮法师煮晚饭是不如法的,还有很多随顺法师做的事情现在了解也是不如法的。希望法师您以后给大家多多普及戒律知识,还建议佛教协会像普及法律知识样组织学习戒律,因为法师们在细节方面的解释不尽相同。比如有居士在单位做会计,曾帮助老板偷漏税,之前问过一位法师,他回答说,虽然参与,但得利益的是老板,会计无罪。后来问了另外一位法师,跟您的解释是一致的,犯同样戒罪,只是业比领导轻一点。还是应依经典为准,不至于误导信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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