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永信法师违背佛教教规和宗教政策

论永信法师违背佛教教规和宗教政策(20220418)
(一)
【居士甲】(20220411)前天看到很多网络大v说永信法师进入房地产,影响极坏。
《少林寺更大“雷”爆了,撕开释永信虚伪假面具,资本野心原形毕露》(8号铭人堂2022-04-10)
《方丈慈悲,救楼市于水火》(搜狐新闻 2022-04-11)
这文章通篇反讽。他早就把房地产搞到澳洲去了,这次这点对他来说是小意思了。
【贤佳】了解了。
【居士甲】(20220414)《“和尚也要吃饭”,少林寺进军房地产》(南风窗2022-04-13)
(摘录){面对争议,释永信曾在北京青年周刊的专访中回应,“我希望透过现代化商业经营的理念,能更有效地弘扬佛教文化,能让更多人来参与佛教的建设”,“只要这些质疑还不是信仰层面上的,我都不会理会”。在人们心中,值得尊重的出家人似乎该是除了念经什么都不做的,但释永信直言,“和尚也要吃饭”“不能一学佛就什么都不管,饿了张口就要有饭,冷了伸手就要有衣,那不是作恶吗?”}
【贤佳】这种“和尚也要吃饭”,违背戒律,属于邪命。
如《佛遗教经》说:“汝等比丘,于我灭后,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暗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持净戒者,不得贩卖贸易,安置田宅,蓄养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种植及诸财宝皆当远离,如避火坑。不得斩伐草木,垦土掘地、合和汤药、占相吉凶、仰观星宿、推步盈虚、历数算计,皆所不应。节身时食,清净自活,不得参预世事通致使命,咒术仙药、结好贵人亲厚媟嫚,皆不应作。当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得包藏瑕疵、显异惑众。于四供养知量知足,趣得供事,不应蓄积。此则略说持戒之相。戒是正顺解脱之本,故名波罗提木叉。依因此戒,得生诸禅定及灭苦智慧。是故比丘,当持净戒,勿令毁犯。若人能持净戒,是则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当知,戒为第一安稳功德之所住处。”(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2/T12n0389_001.xml#pT12p1110c1701
他说:“不能一学佛就什么都不管,饿了张口就要有饭,冷了伸手就要有衣,那不是作恶吗?”这说法忽略了佛教戒定慧修行的本务和作用,那释迦牟尼佛和历代众多圣僧、祖师大德都可算是作恶之人吗?这是以相似法谤法、谤佛、谤僧吧?
如《佛藏经》说:“我法无诸难事,不念衣食、卧具、医药,汝等但当勤行佛道,莫贵世间财利供养。舍利弗!汝今善听!我当语汝:若有一心行道比丘,千亿天神皆共同心,以诸乐具欲共供养。舍利弗!诸人供养坐禅比丘不及天神。是故舍利弗!汝勿忧念不得自供。……或有比丘因以我法出家受戒,于此法中勤行精进,虽诸天神、诸人不念,但能一心勤行道者,终亦不念衣食所须。所以者何?如来福藏无量难尽。舍利弗!如来灭后,白毫相中百千亿分,其中一分供养舍利及诸弟子。舍利弗!设使一切世间人皆共出家,随顺法行,于白毫相百千亿分不尽其一。舍利弗!如来如是无量福德,若诸比丘所得饮食及所须物趣得皆足。舍利弗!是诸比丘应如是念:‘不应于所须物行诸邪命恶法。’”(卷下)(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5/T15n0653_003.xml#pT15p0801c2317
《灵峰宗论》(〔明〕蕅益大师)说:“今欲弘宗演教,必以持戒为本,内因淳厚,外缘自丰,白毫相中一分光明,决非诳语。若以戒为小节,便成谤法,谈宗说教皆是儱侗瞒盰,设获外缘,总名魔业,何益正法哉!”(卷第三)(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J36/J36nB348_003.xml#pJ36p0317a0301
更多相关辨析可参看:
《论佛教商业化》
《论寺院经济之二》
《论寺院经济之三》
【居士甲】是的,连不学佛的人都发出很多质疑。那些不搞房地产、不搞商业化的和尚都饿死了吗?
【贤佳】他说“和尚也要吃饭”,其实是“和尚也要奢侈”,如同透明的“遮羞布”。可参看:
《论僧人应俭朴》
《论僧人应俭朴之二》
【居士甲】是的!
【贤佳】利用佛教资源做商业经营,属于佛教商业化,伤害佛教信众感情,违背政府宗教政策和中佛协规章。可参看:
《当你面对日益商业化的佛寺古刹时,是否心里有那么一丝丝的悲哀?》(知乎网2015-10-20)
《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家宗教事务局2017-11-23)
《新华社:重磅!12部门联合发文,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国家宗教事务局2017-11-23)
《央视网:〈宗教事务条例〉今天正式实施: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国家宗教事务局2018-02-02)
《中央统战部召开推进佛教道教商业化治理工作会议》(微言宗教2019-10-23)
《中国佛教协会新修订规章制度汇编》(中国佛教协会2019-11-14)
其中《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说:“寺院应当自觉抵制佛教商业化不良影响,积极配合党和政府治理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寺院僧人不得直接参与商贸活动、为商业活动站台。”
《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说:“第八条:住持应当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带头学习、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严持戒律,勤修三学,以身作则,领众熏修,维护常住,摄受大众,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带头遵守和执行寺院管理的各项教规制度和共住规约,带头落实寺院民主管理原则,自觉抵制佛教商业化不良影响。第九条:住持接受寺院民主管理组织、两序大众、佛教协会的监督。住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佛教协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劝诫、撤销职务的惩处:(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二)违犯佛教戒律和教规制度的。”
《佛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中国佛教协会2021-10-29)
(摘录){以戒为师,提振教风。谨遵佛陀遗诫,坚持以戒为师,严持净戒,清净三业。坚决防范搞个人崇拜和精神控制。如法如律、整肃僧仪,具足威仪、庄严僧相,爱惜、维护僧伽清净庄严的良好形象。自觉抵制佛教商业化不良影响,不参与商贸活动,不为商业活动站台,不为非宗教活动场所或非宗教用品举行“开光”等活动。惜福惜物、勤俭节约,自觉抵制讲攀比、讲奢华、讲排场等不良风气,保持少欲知足、淡泊名利的僧伽本色。}
【居士甲】是的,这些行为不但违反佛教戒律,也导致世人诟病。这几天网络上对此事纷纷议论,大家想不通,出家人不是“四大皆空”吗?怎么还要搞什么房地产的?
【贤佳】房地产在佛教戒律属于“不净物”,僧人个人不应受蓄,更不应商贸。
如《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唐〕道宣律师撰钞,〔宋〕元照律师撰记)说:“〖钞〗列数者:一、田宅园林;二、种植生种;三、贮积谷帛;四、蓄养人仆;五、养系禽兽;六、钱宝贵物;七、毡褥、釜镬;八、像金饰床及诸重物。此之八名,经论及律盛列通数,显过不应。……第一不净中。田是妨道,别人(注:别别的人,即非僧团)不开;一口小房,有资道要,依上开蓄。《毗尼母》云:‘毕陵伽为国人所重,施一小寺、罗网、车舆、驼驴等畜,僧坊所须,开受。’《僧祇》中,为僧故得受。《善见》:‘居士施田地,别人不得用。若供养僧者,得受。’《多论》:‘檀越欲作大房舍,应开解、示语,令小作,顺少欲法。若为容多人故作者,不应违意。’《五分》:‘有人施僧田宅店肆,听受,使净人知之。’……《日藏分》云:‘于我法中假令如法,始从一人乃至四人,不听受田宅、园林、车马、奴婢等常住僧物。若满五人,乃得受之。’《大集》亦同。……
“〖记〗彼取五人持律,能办边受(注:能成办边地受比丘戒),佛法住世。四人虽僧,未全大用,故不听也。文中通举诸物,马当此摄,余属前章。……
“〖钞〗又云:‘若优婆塞,知此比丘破戒受蓄八法,不应给施,又不应以袈裟因缘恭敬礼拜。若共僧事,死堕地狱。’《十轮经》说据不知持犯者并须恭敬,又《涅槃经》穷终极教,不用亦得,以护法故,小小非要。
“〖记〗‘又云’下引诫道俗文。初诫俗众,‘若’下诫道众,余如后引。会相违中,初指《十轮》,如《僧网》云‘乃至蓄妻挟子,恭敬如舍利弗,不听责罚’等。‘又’下决破。《涅槃》了义,废前不了,故云不用。‘以’下出废所以。《涅槃》护法事重,《十轮》为存俗信故云‘小小’。”(卷中)(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4_002.xml#pT40p0060c2601
更多相关辨析可参看:
《僧戒交流讨论之四·(六)》
《僧戒交流讨论之十五·(三)》
【居士甲】他们早就与佛教脱轨了,还管是否是“不净物”、是否犯戒呢?
【贤佳】如果还俗,与佛教“清白脱轨,那么无妨”。现在还穿着僧人衣服,以僧人形象、名义行事,而违背佛教僧人戒律,便会产生惑乱。
【居士甲】《少林寺为何不断商业化》(叫兽Lab 2022-04-14)
(摘录){前几天,少林寺斥巨资4.52亿元进军房地产的新闻登上了热搜,不过这一消息后来被辟谣,但少林寺布局商业却由来已久。那么,一个佛门净土为啥要搞商业呢?还是说它并不是我们以为的佛门净土?}
《出家人,不止念经》(新浪新闻客户端2022-04-13)
(摘录){最近,少林寺要进军房地产的消息得到广泛关注。起因是4月6日,河南铁嵩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底价4.52亿元竞得郑州一块商业用地。相关方回应称:这是两个企业的合资投资行为,不是少林寺直接投资,属于两个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少林寺,地处河南郑州下辖的县级市登封的嵩山景区。这次合资投资行为,目的不言而明——推动本地文化传播。}
这篇文章里面说到:“这是两个企业的合资投资行为,不是少林寺直接投资,属于两个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不是直接投资就可以啦?如此说来,祖庭全可以仿效了?那以后是不是“东林公司”“灵岩公司”(还有禅宗的祖庭我不太了解)等都可以成立公司搞经营了?这像什么话?视同把祖师都出卖了。此风绝不可长!
【贤佳】间接投资经营也是商业化,违背佛教戒律,也引人讥嫌,伤害佛教信众感情。
【居士甲】总之,此风不可长!
【贤佳】有居士来信:
{《释永信持股多家少林系公司,少林寺到底是不是企业》(开屏新闻 2022-04-14)
《少林寺方丈释永信退出少林无形资管公司股东,此前持股80%》(红星新闻2022-04-14)
这说明,人言可畏,媒体非议起了作用。“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说明无权无势的老百姓议论亦可推动社会的发展。}
这是很好的资料和辨析!但愿永信法师能清净退出商业化,起到真正的佛教表率作用。
(二)
【居士乙】(20220415)在中国民间,少林寺的影响力最大,甚至走出了国门,很多人以为少林寺代表中国汉传佛教形象,少林寺的商业化不重视戒律形象实在是给佛教僧人抹黑。以武术淡化持戒修行信仰,一些俗人受其影响甚至轻视不会武术而老实持戒的僧人。不尊重持戒有德的老实修行人,可能是佛教界促进社会腐败、道德沦丧的特别“贡献”。
早上网友发来的转帖值得一读:
人在世虽一字之差,却天壤之别。失望,但不能绝望;傲骨,但不能傲气;放下,但不能放弃;无知,但不能无耻;缺钱,但不能缺德;求名,但不能盗名;低落,但不能堕落;放松,但不能放纵;虚荣,但不能虚伪;平凡,但不能平庸;生气,但不能生事。当人生路不通时,请拐弯;心不快时,请看淡 。
(三)
【贤佳】(20220415)附件文稿(如上)请您看有什么偏差问题。我考虑以此劝谏永信法师,您看怎样?
【法师丙】他不会听劝谏的!
【贤佳】(20220418)我4月15日将《论永信法师违背佛教教规和宗教政策》发给永信法师手机,请他看有什么偏差问题,并发给永信法师的亲近弟子(延*法师)转呈永信法师。第二天我给其弟子打电话没接,给永信法师打通了,他说他会看。次日给永信法师和其弟子打电话,都没接,我给他们发短信如下:
{法师吉祥!我与一位法师的相关交流如下:
〖贤佳〗附件文稿(《论永信法师违背佛教教规和宗教政策》)请您看有什么偏差问题。我考虑以此劝谏永信法师,您看怎样?
〖法师〗很好!补充三点,供您参考:
1.简要说明一下,佛为什么说出家人“宁为屠儿,不做贸易”,乃至贸易得利所做佛像都不应礼拜。帮助大家从理上认清楚出家人做贸易的过患,正面回击永信的歪理邪说。
2.引用《大集经》,或者把原文中的钞记部分再清晰一些,让大家意识到供养邪师不但没有功德,反而会随着一起堕落三恶趣,而且会加速佛教的灭亡。并呼吁四众弟子抵制少林寺、抵制永信,抵制一切做贸易的寺院和出家人。
3.呼吁中佛协和河南佛协罢免永信,以正视听。不要不作为,该作为而不作为,会让佛法迅速衰亡。
〖贤佳〗感谢提示!相关资料:
《萨婆多毗尼毗婆沙》说:“(贩卖戒)与诸比丘结戒者,为佛法增上故,为止斗诤故,为成圣种故,为长信敬故。此是共戒,比丘、比丘尼俱尼萨耆波逸提(注:舍堕罪),三众(注: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尼)突吉罗(注:小罪)。此贩卖罪,于一切波逸提中最是重者,宁作屠儿,不为贩卖。何以故?屠儿正害畜生,贩卖一切欺害,不问道俗、贤愚、持戒、毁戒,无往不欺。又常怀恶心:设若居谷,心恒希望使天下荒饿、霜雹、灾疫;若居盐、贮积余物,意常企望四远反乱、王路隔塞。夫贩卖者有如是恶。此贩卖物,设与众僧作食,众僧不应食;若作四方僧房,不得住中;若作塔作像,不应向礼,又云但作佛意礼。”(卷第五)(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3/T23n1440_005.xml#pT23p0536a2713
《四分律行事钞》(〔唐〕道宣律师)说:“《五百问》云:‘治生破戒得财造佛,得福不?答:尚不免地狱,何况得福。’《萨婆多》云‘治生造佛不应礼拜’等。”(卷上)(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4_001.xml#pT40p0038a0301
《大般涅槃经》说:“若优婆塞知是比丘是破戒人,不应给施、礼拜供养。若知是人受蓄八法,亦复不应给施所须、礼拜供养。若于僧中有破戒者,不应以披袈裟因缘恭敬礼拜。”(卷第六)(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2/T12n0374_006.xml#pT12p0401b0901
《大般泥洹经》说:“懈怠之僧成就八恶,时有持戒在其中者,如彼甜果在毒树林,护法菩萨教令弃舍,不令信心诸弟子等礼拜供养、恭敬亲近,断慧命根堕地狱中。是故信心优婆塞等当善分别,莫见形服便相习近。……当依如来真实契经而分别之。若使愚夫不善分别而便恭敬供施所须、与相习近,我说是等当堕恶道。”(卷第四)(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2/T12n0376_004.xml#pT12p0879a1510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扶桑集释》(〔唐〕道宣律师撰钞,〔宋〕元照律师撰记,〔民国〕弘一律师集释)说:“〖钞〗《毗尼母》云:‘受人信施,不如法用,放逸其心,废修道业,入三涂中,受重苦故。若不受苦报者,食他信施,食即破腹出,衣即离身。’‘若知前人无业而施与者,能施、所施二俱为施所堕。’
“〖记〗《母论》,前明受施,后辨能施。前文又二,初示结业。‘不如法’者,或无厌治,或将非用。‘入’下,次明感报:上句是生报;‘若’下,即现报。今时作恶受施,不见此相者,由有生报故也。或可现缠恶疾,有同‘腹破’;遭刑反俗,即‘衣离身’。能施中,‘无业’谓无行业,知秽故施,心不清净,亦获苦报,故‘二俱堕’。
“〖集释〗‘二俱堕’,问:‘所施堕可知矣,何故能施堕耶?’答:‘知秽,心亲爱故施,心不净故,又增彼恶故。平等清净心故施,可无罪有德,即“畜宝戒”《记》引《十轮》云:“乃至畜妻挟子,恭敬如舍利弗。’’’
“〖钞〗《智论》明‘能施清净,受者不净’,如是四句,‘若出家人无戒、无慧,食于信施,入铜橛地狱,受铁丸、铁浆二苦。’……《五分》:‘若不为解脱出家者,不得受请。若坐禅、诵经、检校僧事,并为解脱出家者,听受僧次。’
“〖记〗《五分》僧次,必约志愿简其可否。若《涅槃》云:‘我灭度后,多有为衣食故出家者,则不任受施也。’”(卷下)(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4_003.xml#pT40p0127b1101)}
并问他们:“您怎么看?”都没有回应,应是不以为然。
有居士给我发来资料:
《释永信退出少林寺公司股东 回应称“正规流程”,律师:虽失去控制权,但仍有管理权》(红星新闻2022/04/15)
《(平安主播)二马和永信》(平安xy 2022-04-13)
视频里主播人评论大资本,讽刺的口吻说“还有披着袈裟的……永信”,视频字幕说“佛教迟早消亡”。
您有什么看法、建议?
【法师丙】直接向中佛协、国宗局举报。
(四)
【法师丁】永信法师事情的爆料一天内就有很多媒体转载,佛教界自身也有很多问题,应是社会主体对佛教界大失了信心。永信法师不肯改变,少林寺算子孙庙,外人也难接,始终是一个大的问题,只能尽可能的多唤醒一些人以戒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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