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弘一大师的忏悔之三(20241111)
(一)
【贤佳】附件文稿《论弘一大师的忏悔》(https://uncn.top/9818.html)供阅,愿听您的看法。
【居士丁】弘一大师为人认真严肃,不轻妄言,言必有故。他对于自己的省察,是基于圣贤的标准,至少是基于中土儒家士大夫的道德标准。明清盛行《阴骘文》、“功过格”一类自省功夫,《安士全书》为其代表,当时许多学佛者也会有类似认知。我对此尊重,但并不完全认同。至于弘一大师对密教的评价,亦必有故。只是文献资料较少,不足以评论。
【贤佳】感谢提示!大体如此,但临事宜辨,不妨集思广益。若弘一大师在世,必不拒议。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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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戊】您对弘一法师长保惭愧忏悔之心、高标律己严格修持的见解,末学深表赞同!关于藏密修法及其渊源,末学从法师处获取了大量的资料信息,客观上也对末学的认知形成了很深的影响,但是末学仍然不敢轻易肯定其本身是邪法还是这个法门在当今末法时期不能对大部分修学者的机之故。大乘佛法从源头上就充满各种不可思议,末学应在好好念佛的基础上适当加强经典学习,不断提升佛学修为!
【贤佳】是宜审慎,可以阙疑,以经为则,以戒为师,渐渐明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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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己】弘一法师持戒精严,当是常常能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对自己要求高的一种精进。而恶业深重如我这种,侥幸从藏密深渊里出来的,回首之际,才应该真有吓出一身冷汗的感觉,真的是万分危险!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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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庚】我最近正在学习《弘一法师书信全集》,倍感其儒学功底深厚,大师年轻时的书信特别彰显其修齐治平的胸襟抱负和家国情怀!
《论弘一大师的忏悔》文中说:“‘唯佛一人持净戒’……弘一大师这样的高标准自我要求、谦下自责,似乎有些偏激,引发误解偏执,但是是可贵的,远胜很多人的虚妄自夸、硬不认错,何况弘一大师本身实际行持很好。”我很认同法师的分析!
《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持犯总义》说:“《事钞》续云:‘今略述起罪必约三性而生,受报浅深并由意业为本。故《明了论》解云:破戒得罪轻重不定。有重心破轻戒得罪重:无惭羞心,作无畏难,或由见起,谓无因果;或由不信生,谓非佛制此戒;或不信破此戒得此报;或由疑生,为定佛制、为非佛制,为定得报、不定得报。若由如此心破,得罪便重。若不由如此心,偶尔破戒,重翻成轻。”(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G104/G104n2250_002.xml#pG104p0108a0201)
我思维:居士信众迫切需要学习《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依戒法护持僧团。祈愿佛教昌明久住世间!
【贤佳】随喜善思!您阅读《弘一法师书信全集》时,请帮助留意是否有直接或间接谈说东密、藏密的内容。如果有,请截取发给我,我想更多具体了解。
【居士庚】《佛法宗派大概》,系大师于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福建安海金墩宗祠所做讲演。
我查阅《弘一法师书信全集》,1938年前后的信函,未有提及“密宗”者,可能是弘一大师并未想向社会大众推荐“密宗”的缘故吧!
弘一大师虽然在《佛法宗派大概》之中提及“密宗”,但是有学者认为:弘一法师所言“痛自忏悔者”,是指“唐密”,而非“藏密”。唐密是唐代的印度僧人善无畏、不空等传入唐朝的,唐密以准提修法为主修,强调戒律。
又如太虚大师在《中国现时密宗复兴之趋势》中说:“降迄元、明之际,亦有所谓密教者,则非复开元之旧,蒙藏红教传来之另一种耳;其异唐密,更不知相差几千万里矣!”(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X15/TX15n0007_046.xml#pTX15p2877a0907)
此外,我读到1922年《弘一大师致尤墨君居士》文中说:“若仅欲略通佛法大纲而专修净土、期于早证不退者,自可专阅净宗诸书,自能了其修持之门径,不必竭其心力穷研博览、强学通家,此为最捷、最稳之法。”
我体会,弘一大师实在没有深入“藏密”的兴趣,应该也不会存在向广大居士信众推荐藏密的情形。
【贤佳】您的分析合理。弘一大师行重戒律,宗归净土,特别崇仰印光大师,而印光大师对藏密邪师邪法多有批评。可参看:
《辨破济群法师体系学员对藏密的崇护·(二)》
【居士庚】今天我与以前的同学交流,他们特别害怕交流藏密之中的问题,我内心非常理解,他们是害怕“谤法”。其实,依法不依人,核心的教理辨析极为重要!
(五)
【贤佳】附件文稿《论弘一大师的忏悔》供阅,愿听您的看法。
【居士辛】弘一法师作为民国时期的律宗高僧,自己戒行严谨,高标准要求自己,是以自己常忏悔堕落,符合中国儒家思想,但他以事情的成败来判断自己的德行修养,似乎过于严苛了!——事情的成败应更多基于各方因缘、共业,而不仅仅是自己的德行修养,例如,佛陀那么高的行持标准都会遇到提婆达多。
弘一法师对“密宗”的了解应是脱离不了时代的印记。喇嘛教的“男女双修法”过去一直是喇嘛教上层的修行专利,毕竟“男女双修”需要女人资源,如果下层喇嘛也学则乱套及资源不够用。“男女双修”仅仅限于喇嘛内部高层传播,因此一般汉人是无法知道藏密“男女双修法”的,喇嘛“活佛”一般也不会给汉地高僧大德谈“男女双修”或给资料给他们看,由此一些汉传佛教大德对于喇嘛教不了解而说了些肯定的话也是正常。
另一个角度,当时民国政府从统战角度出发,为了西藏不至于分裂,拉拢喇嘛,太虚法师作为佛教界领袖有条件地接受了喇嘛教,并致力于改造成“中华密宗”。再加上藏密一直“高大上”的美化宣传,当时交通闭塞、信息单一,那个时代的僧人很难不受片面影响。——可以说,对喇嘛教的认可,更多是政治上考虑,而不是对其教义的认可。
同时代的印光法师,很明确反对藏密,对其教义、行为多有批评。如《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复黄智海居士书》说:“班禅之心行作为,佛气尚无,况说成佛乎?!以彼于民不聊生之时,犹然不惜百姓脂膏,任其铺排耗费,而钱到己手,便当命宝贵,毫无慈悲喜舍之念。”
《印光法师文钞三编·复温光熹居士书四》说:“某奉某喇嘛为师,其师有神通,能知过去、未来。彼必问及独立之事,则当日独立,当日送命。某喇嘛及某之神通致许多极崇奉之弟子倒楣,可知师与弟子皆是不安本分。无神通,何可充有神通?学佛法,何可作瞎捣乱,谋发大财、得大权乎?!”
《印光法师文钞续编·复闵宗经居士书》说:“重庆一喇嘛,谓依彼之法,七日即可往生,一往生即成佛,并不须再行修习。此种知识,当敬而远之,勿一亲近,庶不至未得彼之益,先受彼之损。否则,得损处可保稳当,得益处恐怕在驴年。”
如果弘一法师、太虚法师等看到“密宗”教义对汉地佛教如此侵蚀、破坏律制、违戒滥行,必定会产生极大的忏悔!正如《楞严经》预示的:“当知是十种魔于末世时,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体,或自现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觉,赞叹淫欲,破佛律仪,先恶魔师与魔弟子淫淫相传。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则九生,多逾百世,令真修行总为魔眷,命终之后必为魔民,失正遍知,堕无间狱。汝今未须先取寂灭,纵得无学,留愿入彼末法之中,起大慈悲,救度正心深信众生,令不着魔,得正知见。”(卷第九)(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9/T19n0945_009.xml#pT19p0151b0101)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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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壬】我不懂出家戒律,因此看法仅供您参考。
戒律分大小乘,小乘声闻戒身不犯即可,大乘则是心戒,持起来确实太难了!证圣果的人才可能不持而持,未证者说一点不违犯,那几乎不可能。所以蕅益大师也只敢自称沙弥。在凡夫理解那是谦虚,若按比丘二百五十条戒逐条衡量,那未必是谦虚,更可能是事实。
弘一律师专研戒律,当然要求标准高。好比混毕业证的大学生,60分即是标准,但对想当科学家的学霸,98分还自我检讨呢。所以弘一律师的谦虚不能当作假谦虚,是以能全持戒律的圣人标准要求自己。
一个敢坦露心迹的人,还有比这勇气更大的吗?此谓真改造自心。佛法即是心法,心即是念,忏悔念头就是忏悔业障,是名真修行。弘一律师的做法应该是这个道理,故名真持戒。
说当今僧种已灭,应是从戒上讲(侧重心戒),意思是没有人能百分百持好比丘戒。从法义上讲,开悟见性才能不犯乃至少犯心戒,可证圣有几人?弘一律师应该是慨叹如此。
总之,弘一律师是位勇于剖析自身的人,即使在世俗看来,他也是有人格魅力的智者。
至于唐密、藏密的问题,须以印光大师评判为标准。如果你是开元三大士那样的根器,也不妨学密,“一切法皆是佛法”。密好比禅,六祖讲是度上上根器者,那普通人纠结讨论这个干嘛?证明自己根器不凡?那已是“我慢”凡夫了。任何法的成就都需时空因缘,唐密的消亡也有其不适的因缘,强求是无意义的。而藏密简直就是附佛外道,引用一下《印光法师文钞》,都不用自评。
民国时资讯不发达,弘一律师是否阅过大藏不知,但学佛应实事求是,法义第一,人为其次。有没汉传佛教大师正面承认藏密是佛法?一位都无!连引进藏密的太虚大师都没少批评藏密,这如同辨证法:批评地接受。不是说藏密里没佛法,但肯定不都是佛法,怎么能不加鉴别地全盘接受呢?若如此,这个人则是伪大师,不具备择法觉支。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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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癸】忏悔是很难得的,需要破除“我执”和法执,对过去自我、自我观点的否定。勇敢而且理智地否定了过去,也是趋向“无我”的一种趋势。人难免会犯错,或者说会受到各种因缘的局限,自身的认知、旁人的影响、利益的趋势、资料的片面…..都会导致判断错误。弘一法师能示现忏悔,是值得敬佩和学习的。
(八)
【贤佳】附件文稿《论弘一大师的忏悔》供阅,愿听您的看法。
【居士子】弘一大师此篇自述我以前看过,最近一周前恰好又看了一遍,总体是有些震惊的。我认为这是他过度谦虚、以极高标准来要求自己,才把自己说得那样不堪。我相信他的自述是发自肺腑的,而不是刻意语出惊人,更谈不上“方便妄语”之类的。尽管如此,我还是难以全盘赞同或者说欣赏他在公开演讲中说这些。因为那些话容易引起误解,也可能退失部分信众的信心,还有可能被不怀好意者拿来打压广大佛弟子(“连弘一大师都承认自己这样,你们还装什么?”)。我记得就有知名喇嘛教徒,印象中好像是宗萨,就指责广大佛弟子虚伪、不敢面对自己丑陋的内心云云(大意),变相为自己胡作非为狡辩,言外之意自诩真性情,比所谓虚伪的佛弟子高尚。
另外,日常交流中,我个人一向不赞同过度谦虚、客套,认为过犹不及,也会不自在,甚至难免会怀疑其心不够真、不够直。关于这一点,我记得当初看到印祖文钞中说“过谦失中,迹近于毁”时击节赞叹,也坚定了我保持这一观点的信心。
如《印光法师文钞三编·复谢慧霖居士书三十》说:“像片一事,小之小者(圣钦和尚已持去),何得云令圣钦垫款,后当归还。况汝有廿元来,光纵见小,岂有此不近人情之举?汝作此说,亦未三思耳。过谦失中,迹近于毁,于一切人前均宜浑厚,切勿如此耳!”
【贤佳】弘一大师这类过谦自责言辞,应是有其时代文化背景和人事机缘,有其启发、对治作用,但在现今时代则引生一些副作用,所以宜应取其谦虚自责精神,斟酌调改事相说法分寸,否则难免如同楚人渡河、东施效颦。如弘一大师所推重的《格言联璧》([清]金兰生辑录,[民国]张瑞曾点评)说:“谦,美德也,过谦者怀诈;默,懿行也,过默者藏奸。〖评〗谦不中礼,所损甚多。唯准于礼而得其中,则善矣!”当然,弘一大师是真诚谦下自责,并非怀诈以求名利,但事相作用在后代可能“所损甚多”,宜应适当辨别取舍,这也是依法不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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