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揭批僧人小戒问题

论揭批僧人小戒问题(20210804)

(一)

居士】有人留言:

(1)小小戒可舍,这是不是佛陀说的?按法师之意,佛陀这是让人堕落吗?提倡戒律是好事,但不能走极端。

(2)请问僧人自己在寺中打场篮球,是内部自己打球而不是到公众场合与其他人打球,这怎么就会让大众深厌佛法了?

(3)禅宗祖庭少林寺僧人练武术练了一千多年了,这违不违戒、堕不堕落啊?但不知都有哪些祖师公开揭批他们违戒了啊?

贤佳】可回复:

(1)“小小戒可舍”,不是个人可以随意舍的,需要僧团和合如法商议作羯磨舍。如同法律可以修改、废止,但不是个人或几个人可以随意修改、废止的,否则违法犯罪。可参看《论舍戒》(https://uncn.top/3694.html)。

(2)世俗人到寺中参观时可能看到,另外僧人自己发布到网络媒体上也是让大众公知。

(3)僧人练武,多有违戒,不忏悔则堕落,不论是否有祖师批评。

居士】留言者回复:

(1)舍戒堕不堕落?

(2-1)知道又如何?普通人会因为出家人打场篮球就会深厌佛法了,这是什么道理?

(2-2)僧人打球也可能是上级部门举办的活动啊,按贤佳法师的说法,比丘不可违国制,所以打篮球你们说是违戒,不打篮球又犯了违国制的大罪,你说到底是应当打篮球啊还是不打篮球啊?反正是无论打与不打,在你们看来都是犯戒。是不是?

(3)你的意思就是没有祖师批评呗,是不是?

贤佳】可回复:

(1)如法舍戒不堕落。

(2-1)有人不讥嫌,有人很讥嫌,可参看《论僧人威仪并劝谏温州普安寺释明心》(https://uncn.top/3721.html)、《劝谏闽南佛学院》(https://uncn.top/3919.html)。

打篮球只是一例,不严谨戒行者滥行不止于此。可参看《劝谏淄博千佛寺大虚法师》(https://uncn.top/3915.html)、《佛教界滥象察思》(https://uncn.top/4137.html)。

(2-2)可以依理申辩、推辞,如果上级部门强逼参加,那么属于难缘,参加可不算犯戒,但不应作为荣耀事宣扬。

(3)我未研究了解这个,不等于实际没有。即使没有祖师的批评记录流传下来,也不等于那不犯戒。

居士】留言者回复:

(1)你们认为是如法舍戒,但其他僧团却未必认为是如法舍戒。

(2)还有人讥嫌托钵乞食呢,能因此就说托钵乞食是错误的吗?况且打球顶多属于衣冠不整的小过失吧?有必要到处宣扬,称其为寺院不守戒律的罪证吗?

贤佳】可回复:

(1)是的,所以应广泛接受质疑,依法依律充分周全商议,可细看《论舍戒》(https://uncn.top/3694.html)中的辨析。

(2)对讥嫌的取舍,根本要依佛制为准,随顺中道解脱。小过失自我宣扬(发布媒体),便成大过失,另外无惭无愧、不受劝谏也是大过失,所以应劝谏、批评。

居士】留言者回复:

(1)我个人认为,戒有大小轻重之分,因此对于不同的违戒者,处理方法也应有所不同才是。违重戒者可以公开揭批,但违小戒、轻戒者私下劝谏即可,不可公开,否则有斗乱僧众之嫌疑。

(2)那佛制说过僧人的小过必须向公众公开宣扬了吗?

贤佳】可回复:

(1)私下劝谏不接受,怎么办?

(2)按戒律,小过也应劝谏,无惭无愧不接受则可公谏,何况其是自我宣扬的惑乱大众的公开言行。可参看《辨析“不说四众过”》(https://uncn.top/1739.html)、《辨破〈僧犯千条罪,不让一俗知!〉》(https://uncn.top/1819.html)。

居士】留言者回复:

(1)某个个人违反小戒、轻戒,对佛教整体声誉影响不大;不听劝谏,因果自负;既然是凡夫,听到别人批评自然不服气,但理智的人过后会自己改正的;年轻人多有逆反心理,直接批评适得其反;无惭无耻之人你怎么批都没有用。总之不是不可以批,但要讲究方式方法。

(2)公谏就是向居士等普通大众公开宣扬吗?

贤佳】可回复:

(1)普遍公开违戒滥行,佛教界竟然无人劝谏、批评,这特影响佛教界整体声誉。

小过不受劝谏,乃至无惭无愧,往往潜藏大过,或者容易发展为大过。可看学诚非时食不受劝谏,其实早破大戒。另外可参看《论轻视小戒的过患》(https://uncn.top/3696.html)。

公开劝谏,可能遏制其人的违戒滥行,至少可警策其他人,扶树律制,并可让大众看到佛教界的正气。可参看《关于“传播佛教负面言论”的讨论》(https://uncn.top/2425.html)、《论破邪显正、扶树律制》(https://uncn.top/3862.html)。

(2)是的,但不是为了扬过毁人乃至牵责教法(如说大乘非佛说、汉传非佛法乃至说佛法邪恶),而是为了止恶劝善、扶树正教,属于奖劝说,令大众于大乘教法生信,令大众于佛制戒律明行。可参看《辨析“不说四众过”》(https://uncn.top/1739.html)、《论僧人可揭批僧人》(https://uncn.top/3805.html)、《论居士可揭批僧人》(https://uncn.top/3807.html)。

居士】留言者回复:

“小时偷针,大了杀人”,是这个道理吧?但对于偷针者和杀人者,必须采用不同的管教和惩罚措施吧?所以我认为小过者只需劝谏,不宜公开宣传批判。我的观点不一定对,仅供参考。

你是貌似有理,实则不然。如今社会普通凡夫僧很难做到佛陀大小戒律完全秋毫无犯,贤佳法师也做不到,这你承不承认?既然如此,那关注重点应当是出家人的发心、见地和主要戒律的遵守情况,这些才是关注重点。那些小戒小过,老修行都不能完全做好,其他人更不用说,过于关注小戒小过是本末倒置、因小失大。经常向公众宣传僧人的小戒小过可能会造成公众轻视僧人的后果。当然我这么说并不是说小戒小过就可以不管了,小戒能持的也要尽量遵守,但不应当是关注的重点。

贤佳】可回复:

关键不在不犯小戒,而在是否有惭愧心,是否认错忏悔乃至尽力改过。有些我私下劝谏的人,惭愧认错了,我就没公开揭批。

如《大般涅槃经》说:“有二白法能救众生:一、惭,二、愧。惭者自不作罪,愧者不教他作;惭者内自羞耻,愧者发露向人;惭者羞人,愧者羞天。是名‘惭愧’。无惭愧者不名为人,名为畜生。有惭愧故,则能恭敬父母、师长。有惭愧故,说有父母、兄弟、姊妹。……智者有二:一者不造诸恶,二者作已忏悔。愚者亦二:一者作罪,二者覆藏。虽先作恶,后能发露,悔已惭愧,更不敢作,犹如浊水置之明珠,以珠威力水即为清,如烟云除,月则清明,作恶能悔亦复如是。……若有众生造作诸罪,覆藏不悔,心无惭愧,不见因果及以业报,不能咨启有智之人,不近善友,如是之人一切良医乃至瞻病所不能治,如迦摩罗病,世医拱手,覆罪之人亦复如是。”(卷第十九)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2/T12n0374_019.xml#pT12p0477b2315

另外可参看:

《论无惭无愧违戒滥行必怀邪见》https://uncn.top/4163.html

 

(二)

居士】我发了一条微博:

{佛涅槃后“以戒为师”的经典依据:

巴利文本《涅槃经》(长部,第16经):“阿难!若于汝等中,有作如是思维——‘大师之教言灭,我等无复有大师’,阿难,勿作如是见。阿难!依我为汝等所说之法与律,于我灭后,当为汝等大师。

《游行经》:“我成佛来所说经戒,即是汝护,是汝所持。”

《佛般泥洹经》:“吾泥曰后,无得以佛去故言无所复怙,当怙经戒。”

《般泥洹经》:“汝诸弟子,当自勖勉,无以懈慢,谓‘佛已去,莫可归也’。必承法教,常用半月望晦讲戒,六斋之日高座诵经,归心于经,令如佛在。”

《大般涅槃经》:“尔时如来告阿难言:‘汝勿见我入般涅槃便谓正法于此永绝。何以故?我昔为诸比丘,制戒波罗提木叉,及余所说种种妙法,此即便是汝等大师,如我在世,无有异也。’”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汝等比丘,我涅槃后,作如是念——‘我于今日无有大师’,汝等不应起如是见!我令汝等每于半月说波罗底木叉,当知此则是汝大师,是汝依处,若我住世,无有异也。”

《遗教经》:“汝等比丘,于我灭后,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暗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等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

在所引七部典籍中,前五经明确指出,佛灭度后,“法和律”“经与戒”为大众之师。这里的“法和律”“经与戒”,巴利文为Dhamma-Vinaya,梵文为Dharma-Vinaya,指佛陀所说之法、所制之律。在此,“法”与“律”是并举的。}

有网友评论:

{佛陀人间涅槃后,大乘经典、般若经典所在的地方,就是佛陀所在的地方。说戒的时候要说完整。解释戒的时候,也要解释完整,偏颇的解释会遗害无穷。解读佛经,是一个严肃的事。如果只拿其中一句,会很容易把佛陀真正所说的内容置换成凡夫的俗见。戒当然是很重要的,但是,如果没有佛法义理支撑的前提,一定是落入遗害无穷的空、假的架子里,变成俗人用于权斗和利益争夺及剥削他人的工具。

现代社会,伦理已经彻底扭转,要复制古印度或者大清朝时期的伦理价值及男女价值认知,则必然无法与当前时代众生相应,会造成管理上的失败。}

贤佳】“法”与“律”是并举的,相辅相成的,般若经典也教导敬戒、持戒,戒律也随顺经义。戒律的行持要适当顺应时代缘起,避世讥嫌,落实安身修道和护教利人。

居士】{谁拿着戒律的大棒,都可以打杀天下人。蕅益大师、弘一法师都不敢承认自己持戒多好,谁又敢说对小戒没违犯呢?}

{把“以法为师”抛弃一边,只强调以戒为师,不知道持戒、戒波罗蜜要到成佛才圆满,没有成佛,戒波罗蜜皆不圆满。比丘以护四重戒为根本,守护好四重戒,佛法不灭。}

{除比丘守护好四重戒外,现在更应该重视驳斥藏密喇嘛教四皈依、印顺大乘非佛说、本愿法门,这一些大邪见的驳斥才是要务、急务。}

好多网友觉得您只强调戒律,但我觉得“以经为则”与“以戒为师”并不矛盾。如果一个人说他深解佛义,却不重视戒律,那应该是没真正明白佛陀的本意吧。

贤佳】是的。

居士】留言者回复:

所以说,不能偏颇地强调戒律。戒律当然很重要,但是没有法理的支撑,就变味了。

贤佳】可回复:

如法强调戒律,即应顺摄经法,因为戒律与经法不相背离。可以随机缘同时强调或各别强调(如不同经中所示),但不应强调戒律而否定经法,也不应强调经法而否定戒律。

居士】留言者回复:

你们之前干的就是少于法而单方面强调戒律,这就很危险,很容易搞成戒禁见取。

贤佳】可回复:

怎样法、律并重呢?不持小戒算法、律并重吗?

居士】留言者回复:

解读有问题。

贤佳】可回复:

解读有怎样的问题?正确解读应是怎样的?

居士】留言者回复:

你们问题太多,得慢慢说,而且说的时间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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