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偶像崇拜”之二(20240812)
(一)
【贤佳】文稿《论“偶像崇拜”》(https://uncn.top/9719.html)涉及佛教考据,请您方便时指教偏差问题。
【居士乙】我过去也曾听说佛教反对佛像,不过我没看过相关的经论。我认为只要当成是学习佛法的助缘,并无不可。今天刚好在“脸书”上看到一段以释迦牟尼佛出家前的菩萨形像作为“佛陀造像”的依据,供法师参考。
《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目得迦》卷5:“第一子摄颂曰:‘听为菩萨像,复许五种旗;为座置尊仪,铁竿随意所。’缘处同前。若佛世尊自居众首为上座者,便有威肃,众皆严整,世尊不在即无上事。是时给孤独长者来至佛所,礼双足已退坐一面,而白佛言:‘我今欲作赡部影像,唯愿听许。’佛言:‘应作。’欲安幡盖,佛言:‘随意。’……第二子摄颂曰:‘供养菩萨像,并作诸璎珞,涂香及车舆,作伞盖旗幡。’缘处同前。给孤独长者白佛言:‘岂非佛为菩萨时广作供养?’佛言:‘如是。’‘我今欲为赡部影像随意供养。’佛言:‘应作。’‘世尊为菩萨时着诸璎珞?’佛言:‘如是。’‘我今欲为赡部影像作诸璎珞。’佛言:‘随意,唯除脚玔、耳珰,余皆任作。’‘我今欲作磨香、涂香拭佛手足。’佛言:‘应作。’”(CBETA, T24, no. 1452, p. 434, b14-c11)
【贤佳】您提供的这份“佛陀造像”的律典依据很好!感谢分享!可能有人说这《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目得迦》是晚期编写的,不代表佛世的真实情况。您了解现代佛教学术界主流认为《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目得迦》或整体根本说一切有部律典的梵文原典大概是什么时期写成的吗?您分享的《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目得迦》这个内容至少可表明这个时期已出现“佛陀造像”。
我看到台湾印顺法师对此有不同解读,他认为这是允许造释迦牟尼佛出家前的在家菩萨身像,不允许造作成佛后的身像。
如印顺法师《初期大乘佛敎之起源与开展》说:“上座部系的说一切有部,皈依佛是皈依佛所得的无学功德法⸺法身,不皈依佛的有漏色身,念佛也只是念佛的功德。锡兰传来的《解脱道论》,也是念佛的十号,念佛的本生功德、自拔身功德、得胜法功德、作饶益世间功德。《成实论》以五品俱足、十力、四无所畏、十号、三不护、三念处、大悲等功德来礼敬佛。上座系的念佛,是不念色身相好的。大众部系以为佛的色身是无漏的,色身也是所归敬的。如《增一阿含经》说:念佛的‘如来体者,金刚所成,十力具长(足?),四无所畏,在众勇健,如来颜貌端正无双,视之无厌’,及佛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功德。《分别功德论》也说:念‘佛身金刚,无有诸漏。若行时,足离地四寸,千辐相文,迹现于地。……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其有睹者,随行得度’。佛的色身,也是念佛的内容,代表了大众部系的见解。传统的念佛,虽也有念佛色身的,但世尊已经涅槃,没有佛的相好可见。印度佛敎初期,是没有(不准有)佛像的,仅有菩提树、法轮、足迹,象征佛的成佛、说法、游行。念是忆念,是忆念曾经经历的境界,重现于心中。世尊过去很久了,又没有佛像可见,所以念佛身相是不容易的,而多数念佛的戒、定等功德了。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在叙述造塔因缘后,又说:‘白佛言:“世尊!如佛身像不应作,愿佛听我作菩萨侍像者善。”佛言:“听作。”’古代是不许造佛像的,在造佛像以前先造在家的菩萨像。与《十诵律》文段相当的,《根本说一切有部尼陀那》摄颂说‘听为菩萨像’。长行作:‘白佛言:“我今欲作赡部影像,惟愿听许!”佛言:“应作。”’《尼陀那》的‘赡部影像’,就是《十诵律》的‘菩萨像’,可推定为画像。”(卷第十一)(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Y37/Y37n0035_011.xml#pY37p0856a1301)
他这说法应是局文取义偏曲误解了。根本说一切有部律典其他内容明文说允许作释迦牟尼佛成佛后的身像。
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说:“大臣答曰:‘彼之国王唯赠一领宝甲,王之国内有佛世尊,乃是人中妙宝,一切有情共所尊敬,十方世界无与等者。’王曰:‘诚有此事,欲如之何?’大臣曰:‘可于氎上画世尊像,遣使驰送。’王曰:‘若如是者,我当白佛,随佛言敎当奉行之。’时影胜王往诣佛所,礼佛足已在一面坐,以事白佛,佛言:‘大王善哉妙意!可画一铺佛像送与彼王。其画像法,先画像已,于其像下书三皈依,云:“我从今日乃至命存,皈依佛陀两足中尊,皈依达摩离欲中尊,皈依僧伽诸众中尊。”’”(卷第四十五)(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3/T23n1442_045.xml#pT23p0873b2901)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说:“给孤长者施园之后作如是念:‘若不彩画,便不端严。佛若许者,我欲庄饰。’即往白佛,佛言:‘随意当画。’闻佛听已,集诸彩色并唤画工,报言:‘此是彩色,可画寺中。’答曰:‘从何处作?欲画何物?’报言:‘我亦未知,当往问佛。’佛言:‘长者!于门两颊应作执杖药叉,……于瞻病堂画如来像躬自看病。’”(卷第十七)(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4/T24n1451_017.xml#pT24p0283b1701)
同是上座部系的《四分律》说:“不得持佛像至大小便处。”(卷第二十一)(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2/T22n1428_021.xml#pT22p0711c2501)
印顺法师所引《十诵律》文说“如佛身像不应作”,其相关前后文如下:
《十诵律》:“给孤独居士往到佛所,头面作礼一面坐已,白佛言:‘世尊!若世尊游行人间敎化时,我恒渴仰欲见佛,愿世尊与我少物使得供养。’佛即与发、爪甲:‘汝供养是。’即白佛言:‘世尊!听我以发、爪起塔。’佛言:‘听起。’又言:‘佛听我以赤色、黑色、白色涂壁不?’佛言:‘听以赤色、黑色、白色涂壁。’又言:‘佛听我画塔者善。’佛言:‘除男女和合像,余者听画。’有人作盖供养,无安盖处,佛言:‘应钉橛安。’……‘佛听我画柱塔上者善。’佛言:‘除男女合像,余者听作。’尔时给孤独居士信心清净,往到佛所,头面作礼,一面坐已,白佛言:‘世尊!如佛身像不应作,愿佛听我作菩萨侍像者善。’佛言:‘听作。’又作是言:‘佛本在家时,引幡在前,愿佛听我作引幡在前者善。’佛言:‘听作。’‘佛听我塔前作高垛安狮子者善。’佛言:‘听作。’”(卷第四十八)(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3/T23n1435_048.xml#pT23p0351c1101)
这里“如佛身像不应作”,是给孤独居士说的,不是佛说的,可能是给孤独居士个人的观念看法,佛随顺同意其作在家菩萨身像。而佛在其他机缘则随顺问者心意说可以作世尊成佛后的身像,如前所引《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第四十五卷内容说佛随顺影胜王的心意,赞许画作世尊成佛后的身像。正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说:“应书施主名,随情造佛像。”(卷第二十八)(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3/T23n1442_028.xml#lgT23p0781b1901)是随施主之情造佛像。
有的机缘情况下佛直说允许作如来身像,如前所引《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第十七卷内容说“于瞻病堂画如来像躬自看病”。这也是对给孤独居士说的,为何不随顺给孤独居士“佛身像不应作”的观念呢?可能《十诵律》中给孤独居士说“佛身像不应作”是有特定处所等因缘的,如其前文说佛的“发爪塔”中,因为佛的“发爪塔”以供养世尊成佛后的实在发、爪为主,以世尊成佛后的佛身像作陪衬烘托(作“侍像”)显得本末倒乱,所以“佛身像不应作”,但以未成佛前的在家菩萨像作陪衬烘托(作“侍像”)则不乱本末。
另外,佛制戒可能对一些细小遮戒(小小戒)在不同机缘下开遮不同,可以随各部派及时方机缘适当取用,不必定执冲突。
如《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唐〕道宣律师撰钞,〔宋〕元照律师撰记)说:“〖钞〗统明律藏,本实一文,但为机悟不同,致令诸计岳立,所以随其乐欲成立己宗,竞采大众之文,用集一家之典,故有轻重异势,持犯分涂,有无递出,废兴互显。
“〖记〗如来灭后,迦叶结集为《八十诵律》,五师相继,一百来年并无支派,后因诤计,遂分五宗。流既出于一源,枝必归于一本,故云‘实一文’也。‘但’下示分所以。上句明如来赴机设教不等,有以‘机悟’属五师者非也。下句明诸师各执不同,‘岳立’喻其所执如山之固。《注戒·序》云:‘云飞二部、五部之殊,山张十八、五百之异。’有谓五岳对五部,非也。况‘诸计’之言不唯五部,请以《注戒》质之。次料上二句叙分宗。《义钞》云:‘毱多受法既少,不能均融,故分五部。’然既大圣悬记,盖是时机所宜,执诤虽殊,无非证道,即《大集》云‘五部虽异,不妨诸佛法界涅槃’是也。”(卷上)(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4_001.xml#pT40p0002b1501)
您看以上分析是否合理?
【居士乙】我也查询几个关键词,部份结果如您所查到的。
首先,认为“佛身像不应作”是出自《十诵律》如下,不过查了一下前后文,并没有看到实际有说“佛身像不应作”的原因,或许此句只是个案,某甲于某时、某处不应作,不表示其它情况亦不应作,毕竟没有看到详细的说明。
《十诵律》卷48〈八诵.13 增一法.1 一法〉:“尔时给孤独居士信心清净,往到佛所,头面作礼,一面坐已,白佛言:‘世尊!如佛身像不应作,愿佛听我作菩萨侍像者善。’佛言:‘听作。’”(CBETA 2024.R2, T23, no. 1435, p. 352a6-9)
再看《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此段,似乎是说要造“赡部影像”,有如佛在现场,大众才不失威德。此处就没说是“菩萨像”,此时此地放置“菩萨像”也是有点奇怪。后来下雨后没有收起“赡部影像”,婆罗门居士也笑说为何弃大师而去,并不是说弃小菩萨而去,看起来应该是佛像比较合理。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28〈5 九十波逸底迦法.14 在露地安僧敷具学处〉:“时给孤独长者来诣佛所,礼双足已在一面坐,白佛言:‘世尊!若佛世尊在众首坐时,众便威肃;若不坐时,众无威德。若佛世尊见听许者,欲造赡部影像置于众首。’世尊告曰:‘随意当作,置于众首。’于时大众在露地坐,遇逢天雨,时诸苾刍弃像入寺。时有婆罗门居士等见已讥笑:‘仁等何故弃掷大师?’佛言:‘应令俗人及以求寂移像令入。若此皆无,汝诸苾刍作大师想应可举入。’”(CBETA 2024.R2, T23, no. 1442, p. 782b16-24)
至于您问及《尼陀那目得迦》,印顺导师推论为公元前后事,供您参考。
《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卷6:“佛教从阿育王以来,供塔的风气大盛。在北印度,公元前一世纪,造像的风气也隆盛起来。说一切有部特有的‘尼陀那’与‘目得迦’,都说到菩萨像(还没有造佛像);根本说一切有部本,更为重视。《尼陀那》与《目得迦》的成立,应为公元前后的事。”(CBETA 2024.R2, Y35, no. 33, pp. 439a15-440a3)
【贤佳】感谢引据辨析!根本一切有部律典说的“赡部影像”,可能不局指世尊成佛之前的在家菩萨影像,也包括世尊成佛后的影像,都是瞻部洲顶严世尊的影像(或都是用瞻部洲金作的影像),都称“赡部影像”,具体表指要看具体情况。
印顺法师文说“都说到菩萨像(还没有造佛像)……应为公元前后的事”,这是依据局部有限材料作的推论,可以参考,但其推论不一定符合客观实际。至少我在《论“偶像崇拜”》引述的《前汉书》和《魏书》内容显示不晚于公元前二世纪就出现有佛像了。如同牛顿物理学基于绝对时空的默认前提假设而建立,虽然其物理定律能解释、预测通常的众多物理现象,并能指导常规生活、生产,但其实是根本错误的,在高速运动以及微观量子层面误差显著。世间事法的研究,默认前提的偏差很难被省思认识,何况还有证据材料的局限和偏取,即使能自成体系地系统解释一些现象,其理论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也宜谨慎对待。正如爱因斯坦说:“科学是这样一种企图,它要把我们杂乱无章的感觉经验同一种逻辑上贯彻一致的思想体系对应起来。……感觉经验是既定的素材,但是要说明感觉经验的理论却是人造的。它是一个极其艰辛的适应过程的产物:假设性的,永远不会是完全最后定论的,始终要遭到质问和怀疑。”(《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
您看大体是否如此?以下相关辨析供参考:
《从星云看“人间佛教”的歧途和正路·(二~三)》
《辨驳权威学者的“大乘非佛说”》
《论主观唯心与客观唯心之二》
【居士乙】“赡部影像”如果没有注明是“菩萨像”,我也认为有可能是世尊形像,这都是可能性之一。
同意您的说法,推论就是在有限条件下提出的可能性,并不表示一定百分之百正确,只能说证据到哪里,就说到哪里,或猜到哪里。只要有更多的资料,就可能完全改变结局。
(二)
【贤佳】附件文稿《论“偶像崇拜”》涉及佛教考据,愿听您的看法。
【居士丙】赞同您的见解。不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也不能不以三十二相见如来,性相不二,才是非空非有的中道。世俗上讲,别以理废事。佛像该拜就拜,别把像当作佛——执于迷信,也别因执“自性是佛”而不敬世间三宝。佛不现应化身何以度凡位众生?世间无寺庙、经书、佛塔、佛像、僧人,佛法何以传承住世?
建寺、修塔、塑像当然有功德,从“性相不二”义理上有,从世俗传承上也有法施之功。但比如陕西秦岭拆违规观音像,也不能说就有罪,佛法不违世间法,况且也不必执像就是佛。执着非得拆与不能拆,都是偏于一面,随顺世间因缘就好了。我国是世俗社会,几宗教平等,都受法律法规制约,不能因信仰凌驾于法律之上。
故修塔、造像,一是看符不符合法规,二是看个人发心。在合法情形下,为利佛法住世,而不是为个人功德,当然好事一件;执这个功德就不好了,真功德是在性上。虚云老和尚一生造寺多少?大多成废墟。现在寺庙林立,已经不少了,但没有有德圣僧住持,可能徒耗民生,早晚空花水月,难讲功德多寡。
至于考查大小乘对造像看法,没必要。《阿含经》里也不是没提到像。反佛像的人,内心其实是反大乘——经论后出无据、造像搞偶像崇拜。刨到根上,仍是“大乘非佛说”。这个问题诤论千年无果,浪费那时间不值得。
(三)
【贤佳】附件文稿《论“偶像崇拜”》涉及佛教考据,愿听您的看法。
【居士丁】“权说”还是很容易混淆。经常听到各种“方便说”“权说”,对一般人还是很难区分的。比如藏密也谈“方便”,那跟大乘的“方便”是不是不一样呢?怎么区分哪些是“真方便”,哪些是以方便为名的“胡说”?
【贤佳】佛教的权说、方便,体是实语,随顺戒律,实是善法,导向善道、解脱乃至成佛。藏密的所谓“权说”“方便”,多是虚妄语,违背戒律,实是恶法,导向堕落。
局部、浅层的真实善法是权说、方便,如人天乘法、声闻乘法是权说、方便。妄语、恶法不是佛教的权说、方便,如藏密“男女双修法”“诛杀法”等不是佛教的权说、方便,而是外道邪法。相关辨析可参看:
《辩破应成派的辩论记录(基础所依)》
《辨破藏密宁玛派的“方便说”》
《辨破藏密男女双修法》
《辨破诛杀法》
【居士丁】藏密里的“男女双修法”“诛杀法”,看起来都是戒律不清导致的。不重戒律就会导致这种问题,“方便”变得没有边界,成了任意妄语。
另外,义理上的不清,也会容易在义理上把“方便”当实相,这似乎只能靠虚心学习来解决。我觉得佛像、念佛,都是方便法门,要达真实智慧又不能仅仅停留在此,又不能完全否定这些方便。读书恰好读到吕澂下面一段,法师看看是否有可取之处:
“论取《菩提资粮论》。《般若》经义散漫,龙树此论为之经纬。般若分‘般若’与‘方便’二门,般若犹耳目,方便犹百体,百体从耳目则尽其用,耳目附百体则施其聪明,二者固不可或缺也。《论》依二门,由修集次第建立菩萨行轨范,般若不落于空,而方便亦不致谬,信为般若要籍也。”
【贤佳】是的,所以宜应以经为则、以戒为师,适当广闻深思。
吕澂这段话是合理的,但属浅说。深入来说,“方便”当体即是般若,否则不成佛法方便,只是粗浅学修者不明此理,需要拙依方便,渐渐净化烦恼、体悟般若,然后能即般若而巧施方便,自度度人。“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如《法华经》说人天乘法、声闻乘法其实都是佛乘,开权显实,即权是实,“以小望大,大小悬殊;以大摄小,小无不大”。《金刚经》说:“一切法皆是佛法。……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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