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专求己过,勿责人非”

辨析“专求己过,勿责人非”(20241104)

居士甲】《蕅益大师:宁死不要想在佛教里出人头地,不要好为人师,不要攀权附贵,惟真参实修,了脱生死》(净律学苑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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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很多内容针砭时弊,值得学习,但是有些仍值得辨别反思,以免依文生解而错会其理。如说:“专求己过,勿责人非。”联系上下文,蕅益大师通篇指出别人过失以期护持正法,岂不是责人非吗?

类似的说法,如古人云:“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又如六祖《坛经》云:“世人若修道,一切尽不妨,常自见己过,与道即相当。……若真修道人,不见世间过;若见他人非,自非却是左。他非我不非,我非自有过,但自却非心,打除烦恼破。”(般若品第二)“若修不动者,但见一切人时,不见人之是非善恶过患,即是自性不动。善知识!迷人身虽不动,开口便说他人是非长短好恶,与道违背。”(坐禅品第五)“吾之所见,常见自心过愆,不见他人是非好恶。”(顿渐品第八)六祖大师平日亦常指出学人学禅的错误观点,示其正修行路,难道这不是见他人非吗?释迦牟尼佛、玄奘法师辩破外道,彰显正法,亦复如是。

今时学佛,不论出家、在家都有此现象:某些人言行举止乖张正法,当被人指责时,每以他人好管闲事,说“真修行人应当‘常见自己过,不见他人非’”作护短。

考据戒律并无规定不允许指出他人过失,我反而记得戒律中有说,看到他人有过失,应当劝谏三次。若不如法劝谏三次,或无休止地劝说超过三次,同样违反戒律。同样,若恶意不听受劝谏者,也是违反戒律。是否如此?

佛教流传到中国,何以盛行反感他人指出自己过失呢?是不是受中国的儒家迂腐政治制度影响?如中国封建皇朝,皇帝专权,昏君听不得逆耳忠言,有些臣民会因劝谏而获祸,由此产生了各种拐弯抹角讲话的避讳文化,也产生了为自保而不敢多说话的文化,如说“病从口入,祸从口出”。

据说西方人不太明白中国这种文化,他们的制度不一样,可以直截了当表达自己的意愿,这种“直截”与佛法“直心是道场”更为接近一些。

如果为了明哲保身而不敢指正他人过失,虽然也能常思己过,并努力精进修行,但在佛教教义上相当于“自了汉”作风。近人研究中国佛教史,认为大体是“口头说的大乘,行动偏向小乘”,似乎是有一定道理,这也是佛教不能振兴的原因之一。从“二贤”举报学诚会长看教内各方反应现象,我更坚信这个结论。

贤佳】您的思辨很好!“无休止地劝说超过三次,同样违反戒律”,这一点在戒律里没说。这只是机缘把握问题,不算犯戒。

这里关键在于一些语词概念的相似混滥、错乱套用。在词语概念上,“观过”不一定是“见过”,“劝谏”不必理解为“责人”。“观过”“劝谏”,是佛教经律倡导乃至要求的。邪师多爱混滥概念以愚民教育、自护己短,自误误人,坏乱教法,宜应破斥以启发众人,但不必高期责求邪师认可、改变。

如《大宝积经》说:“不见他过,劝离过故。”(卷第一百一十一)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1/T11n0310_111.xml#pT11p0625a2901

《佛说大般泥洹经》说:“若有持戒、修习慈心而观彼过,是则诸佛如来之法。欲令己身及诸众生悉皆安乐,是以应观他作不作,己身亦然。常作是观,是我弟子。”(卷第六)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2/T12n0376_006.xml#pT12p0898a2706

《华严经》说:“应勤救护恶见众生,令超邪径住正见故。……应勤摧伏外道邪论,不令异见损众生故。”(唐译卷第三十二)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0/T10n0293_032.xml#pT10p0807a2513

《梵网经菩萨戒》说:“若佛子,见一切众生犯八戒、五戒、十戒,毁禁、七逆、八难,一切犯戒罪,应教忏悔。”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4/T24n1484_002.xml#pT24p1005b1701

《瑜伽师地论》说:“有一类补特伽罗作如是说:‘世尊宣示称扬赞叹密护根门,由是因缘宁不视色,乃至于法不以意思。’而不系念观视众色乃至以意思维诸法。如是亦名像似正法。又闻世尊宣示称叹简静而住,便作是言:‘宁无咎责,不测量他。’于应毁者而不呵毁,于应赞者亦不称赞,而不有所呵毁、称赞。如是亦名像似正法。又闻世尊宣示称叹和气软语,便作是言:‘受默然戒,都无言说,为极善哉!’如是亦名像似正法。……如是一切像似正法,应知皆是违逆学法。”(卷第九十九)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30/T30n1579_099.xml#pT30p0872c2101

《竹窗随笔·见僧过》([明]莲池大师)说:“世有言:‘人不宜见僧过,见僧过得罪。’然孔子,圣人也,幸人知过;季路,贤者也,喜过得闻。何僧之畏人知而不欲闻也?盖不见僧过,为白衣言耳,非为僧言也。僧赖有此,罔行而无忌,则此语者,白衣之良剂,而僧之砒酖矣!悲夫!”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J33/J33nB277_012.xml#pJ33p0037c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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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经律中多处说,见犯戒者最多劝谏三次,如这篇文章中所言。又,琉璃王率兵灭释迦族时,佛陀于中途静候也只劝谏三次。不听劝谏时就认为是定业不可转,没有无休止的劝谏。如比丘戒中说:“彼比丘应三谏,舍此事故,乃至三谏,舍者善,不舍者僧伽婆尸沙。”

贤佳】是的。应该劝谏而不劝谏,则失道义,也违戒律,但三次劝谏不听则仁至义尽了,不作劝谏就没有过失了,可以搁置或加重治罚,所以经律中说的劝谏多以三次为度。劝谏超过三次,则多成虚耗,是为失智,但不算犯戒。

也如儒家《论语》说:“子游曰:‘事(注:劝谏)君数(注:多次),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子曰:‘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无自辱焉。’……子曰:‘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智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格言联璧》说:“知其不可为而遂委心任之者,达人智士之见也;知其不可为而犹竭力图之者,忠臣孝子之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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