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答疑讨论之十二(20200310)
(一)
【居士】想问一下关于侵损寺院常住的问题:八九年前在一个小寺院住了几天,走的时候没给钱,当时也没这方面意识,不知道居士在寺庙白吃住是不应该的。现在突然想起这个问题,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侵损寺院常住呢?这个寺庙也联系不上了,比较偏的山上,具体地址记不清了,该如何弥补这种过失呢?
【贤佳】寺院僧众可以适当结缘让居士吃住,居士没给钱不算犯盗,但有损自己的福报。您可以就那山区的几座寺院都适当供养以作补偿,也是培福。
如《四分律行事钞·僧网大纲篇》(道宣律师)说:“俗人本非应斋食者,然须借问能斋与食,不能斋者示语因果使信罪福,知非为吝,怀欢而退(此中非生人好处,非生人恶处,不得一向瞋人、一向任人。不斋者而食,必须去情存道,善知处量也)。……《摩得伽》云:伽蓝上座应前行前坐,看诸年少比丘威仪,语令齐整,及平等行食唱僧跋也。白衣来,当与食,为说法等。《十诵》文中大同。”(卷上)
《四分律行事钞·随戒释相篇》又说:“《五分》:‘若白衣入寺,僧不与食便起嫌心,佛言:应与。便持恶器盛食与之,又生嫌心,佛言:以好器与之。’此谓悠悠俗人见僧过者。若在家二众及识达俗士,须说福食难消,非为悭吝。……若彼此知法,如律亦得。……白衣入寺,应借僧卧具受用。”(卷中)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元照律师)说:“福食谓檀越求福施众僧故。……‘若’下,通上律意。俗知僧物难消,必无虚受,僧知污家非法,必无妄与,但有缘须给,微亦通之,《十诵》通开,谅在于此。”(卷中)
(二)
【居士】十年前,初次走进佛门,因缘具足和居士一起组织每月固定的时间供养三宝,因当时业障深重又愚蠢,听说吃寺庙的饭菜健康和平安,于是顺便把供养后的饭菜带点回家给孩子和弟弟分享(好几次)。时隔多年,后来才知道我的此举是严重盗三宝物(不通忏),那时我马上补5000元给二个寺庙的住持说明原因,可是这件事一直历历在目,我很害怕因果报应和不通忏,我该如何忏悔?请赐教!
【贤佳】按戒律,供佛的食物是可以由侍佛人员撤下给人吃的,您给佛供食物,本作意自己带一些回家,届时带一些回家是可以的,先能报告寺院相关负责人员则更好,不算犯盗。如果是在寺院行堂分给您的饭菜,带回家也无妨,因为分给您就是属于您个人的。如果是开放居士自取的,您适量多取一些带回家也不算犯盗,先征得寺院相关负责人员同意则更好。详细辨析可参看《戒律答疑讨论之十一·(五)》。
(三)
【居士】请教一个关于不妄语戒的问题。我受不妄语戒的仪轨中并未提到恶口、绮语、两舌,我自我感觉所获得的戒体中也没有包含这三个方面,有次因为工作与同事发生争执,我因为嗔恨心当众揭露并指责了同事,揭露的事情虽然基本上是事实,但当众说出来也让人难堪丢脸,这样会不会已经属于恶口,违犯了不妄语戒?
【贤佳】五戒的不妄语戒中兼含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受戒后即应学知戒法,最好受戒之前就学知,以免无知犯戒。如果以嗔心折辱意说,即使是实话,也犯恶口,结下品罪,语语结犯(一句一条罪),应作忏悔。如果说假话折辱人(谤骂),那么同时犯恶口和小妄语,分别结下品罪和中品罪,也是语语结罪。如《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说:“《事钞》云:‘《智论》问:口中四过,何为但有妄语?答:但举妄语,余三并摄。又佛法贵实语,故在先摄也。’……五、八戒中妄语戒,括有大妄、小妄、恶口、两舌、绮语。……律云:‘佛言:凡有所说,当说善语,不应恶语,便自热恼。’……《事钞》云:‘不犯中,相利故说,为法故说,为律故说,为教授故说,为亲友故说。(上皆内无嫌恨,慈济故示恶语。)或因语次失口,或误说等,皆不犯。’《资持》释云:‘前五皆据师友匠成,语虽粗恶,内无嗔怒,故在开位,如注显之。《疏》云:片涉讥嫌即是正犯。然嗔心难状,非智莫晓,弥须审悉,不可自欺。初言“相利”,即泛尔同学,异下“亲友”。四云“教授”,谓直示时事,异上说法、说律也。’”
【居士】我欲请现实中可以接触到的出家众作作法忏,但现实中接触到的一位法师告知我拜“八十八佛”作取相忏(似不愿作作法忏,亦未判罪,但我非常感恩这位法师,因为这位法师的教导,成了我背诵《八十八佛忏》的缘起,亦得到了很多法益)。经我学佛的经历和观察,实际在中国的大部分地区可能都没有在家众犯戒后请比丘作作法忏的情况。网络上又有说犯戒后清净持八关斋戒一天能灭罪,不知此种说法是否符合律典?若作取相忏未见相好能否灭罪?我受了五戒后各条戒均有不同程度违犯。
经法师开示,和自己持戒的体会,不妄语戒应摄恶口和两舌、绮语,不然若不摄恶口则能为嗔心作因缘,自热恼亦恼于他,自损亦损他人,上次恶口的嗔心一直等流了几个月到现在身心皆痛苦。因之前所学的资料上说不妄语戒是否摄恶口、绮语、两舌在律中有争议,故于所受五戒中于不应恶口、两舌、绮语等戒律未作决定得想,在受戒后对这些也不是很谨慎地持。若想到应持戒不恶口,则能息灭烦恼,工作生活中应说善语、柔和语,能达到更好的效果,能安自心亦能安他人。
【贤佳】随喜敬戒持戒之心!犯戒有戒罪、业罪。业罪需用恳切拜佛、念佛、诵经等取相忏而得清净。下品、中品戒罪需要用戒律的作法忏惭愧忏悔而得清净。上品戒罪不通忏悔,即不能通过作法忏而得清净,但相关的业罪可以通过取相忏而得清净。您说“清净持八关斋戒一天能灭罪”,是指灭业罪,不能灭戒罪,且“清净持八关斋戒”要发心清净、加行清净、觉观清净等才可灭除重业罪,不只是粗分身口清净。相关文据和辨析可参看《辨破索达吉堪布的迷信妄说及藏密教义的邪谬根源·(四)》。
下品、中品戒罪的作法忏可找同样受戒而此条戒清净(未犯过或犯后已作法忏净)的居士忏悔,具体仪轨方法可参看《一些交流讨论(20190111)·(十四)》。
(四)
【沙弥尼】喝闻着多少有点酒味的酵素犯不犯“不饮酒戒”?用稀释的酵素洗碗、洗菜(据说可以去除农药残留)是否可以?
近几年来喝酵素十分流行,不少寺院里信佛的居士做酵素、喝酵素,互相送酵素(一般目的是调理身体)。刚开始我没多想,只是最近学戒时才意识到这个问题。
我觉得喝酵素会犯酒戒,因为算是非常低度的木酒,有酒香了,且喝酵素治疗的疾病一般也并非不可替代。但酵素一般不能醉人,且喝酵素的人一般也都不会把酵素当酒想,所以会有点疑惑。如《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说:“优婆塞不得饮酒者,有二种:谷酒、木酒。木酒者,或用根茎叶花果,用种种子、诸药草,杂作酒,酒色、酒香、酒味,饮能醉人,是名为酒。若优婆塞尝咽者,亦名为饮,犯罪。若饮谷酒,咽咽犯罪。若饮酢(cù)酒,随咽咽犯。若饮甜酒,随咽咽犯。若啖曲能醉者,随咽咽犯。若啖酒糟,随咽咽犯。若饮酒淀,随咽咽犯。若饮似酒,酒色、酒香、酒味,能令人醉者,随咽咽犯。若但作酒色,无酒香,无酒味,不能醉人,及余,饮皆不犯。”〖笺〗“三缘成犯:一,是酒,谓饮之醉人;二,酒想,谓知是酒或酒和合;三,入口,咽咽结可悔罪也。若食中不知有酒,或酒煮物已失酒性,不能醉人者,并皆无犯。”
第二个问题觉得尽量不用酵素为好,以免洗过之后还有酒的残留,如烧菜中加料酒一样。不知这么想会不会过于严苛了?
【贤佳】平常喝酵素是违背不饮酒戒。律中说“饮能醉人”,是指体性能醉人,即明显含酒(乙醇),不必量上实际醉人,如《优婆塞五戒相经》说:“从今日,若言‘我是佛弟子’者,不得饮酒,乃至小草头一滴亦不得饮。”律文还说“随咽咽犯”,即是咽一口就犯一条罪,不必喝醉才犯。而如净空讲《阿难问事佛吉凶经(第五十七集)》中说:“酒不能够乱性,决定不能喝醉,你只要守住原则:‘我喝酒有一斤的酒量,我只喝四两,决不会醉’,佛有开缘。”是违背经律明文的妄说。
您说“喝酵素的人一般也都不会把酵素当酒想”,如果因为无知而确实以为完全不含酒(“食中不知有酒”),那么属于误犯,不算正犯。如果知道含酒(乙醇),只是自己不把它当作酒想,那是自欺欺人或是不知戒相,不入开缘。
酵素的可溶性好,一般能冲洗干净,用来洗碗、洗菜应是无妨,谨慎不用更好。
(五)
【居士】早上跟人聊天,后来又忙着买菜做饭,忘了受八关斋戒(明天也应该受),后天补可以吧?
【贤佳】六斋日常受八关斋戒,迷忘过午而未受,午后可受,也可得戒,不必换到其他日补受。当然,其他日受持也是好事。以后宜应注意避免迷忘。如《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说:“迟受开成。《羯磨注》云:‘《俱舍论》云:若先作意于斋日受者,虽食竟亦得。’《业疏》释云:‘由观他因缘,不起犯戒心故。’《业疏》云:‘若将欲受,难事不得,待难解已,受者亦成。’《济缘》释云:‘如王、贼系闭等缘,心通事碍,中后开成。’”
【居士】午后受,过午不食这条戒不能受了吧?
【贤佳】可以受,受后到次日明相(天亮)前不食,即是持守“不非时食”戒(过午不食戒)。
(六)
【法师(格鲁派)】抱歉拖了这么长时间答复,期间一度对此兴致索然,但考虑到明确此一问题对广大旁观者容有利益,还是将其进行下去吧。
{〖贤佳〗道宣律师《四分律行事钞》说:“明长衣法分二:初明长相,后开说净。……《四分》:‘给住房比丘中,开与坐褥、卧褥、地敷、儭体衣、毡被、三衣、房衣、诸药等。若故不住者,沙门一切所须皆与。’又云:‘寒雪月患寒,听着复贮衣。’又开钵囊、革屣囊、针筒、禅带、腰带、帽、拭脚巾、摄热巾、裹革屣巾等,及拭面巾、拭身巾、扪泪巾。凡寄衣白衣舍,必须染坏色作沙门衣法。……二、明作净施法。……一切九十六种外道无净施法。佛大慈悲方便力故,教令净施,是方便施,非真施也。令诸弟子得蓄长财而不犯戒。”(卷下)}
这些只能说明“佛开长衣”,不能说明“大领衣是如法之长衣”,于此双方应无有争议。
{〖贤佳〗道宣律师《量处轻重仪》说:“今之僧服体状全俗,着即滞情,故入重摄。若已改张,坏色失相,或异常俗如裙如袄,名虽含俗,然相有殊,并可从轻。故褊袒祇支、方裙正背俱非西梵所服,然异东华俗仪,故俯徒情事,理义可通,俱从轻限。”(卷下)}
此是否能成为“大领衣是如法之长衣”之依据是诤论所在,双方应就此展开讨论。
提问:如上之文有法,应是方裙是如法长衣之依据?
对方大概会答:许。
接问:请给出此中“轻”之含义,以及“方裙”之所指为何。
{〖贤佳〗汉传传统僧装大领衣颜色或青色或黄褐色等,颜色属于坏色,且不同于时代俗服,所以是可以外着的如法长衣。也符顺《梵网经菩萨戒》所说:“若一切国土中国人所着衣服,比丘皆应与其俗服有异。”如果如能海法师所赞许的三衣之外可以随意着用现代俗服,即使选择坏色的俗服,也不合律。}
提问:若某人赞许可以着用坏色的俗服,则其定违悖戒律者,以你之结论合理之故也。
请从“0.许,1.因(理由)不成立,2.不遍(理由不充分,不能说明观点)”,三种合乎规则之答中选出一种作答。
【贤佳】您问“请给出此中‘轻’之含义,以及‘方裙’之所指为何”,“轻”是指可分给比丘个人蓄用,我不明确唐朝“方裙”所指为何,但此文非局定“方裙”,而重点在“俱非西梵所服,然异东华俗仪”,“方裙”只是其中一例。“大领衣”从汉朝流传下来,是唐朝僧人常规外装穿着,异于唐朝俗服,应在道宣律师所说理义之列。
您问“若某人赞许可以着用坏色的俗服,则其定违悖戒律者”成立状况,若“着用坏色的俗服”是指我说的“选择坏色的俗服”,而不是理解为将俗服拿来坏色而异于俗服,那么是承许成立的,理由充分,如我文引《梵网经菩萨戒》所说:“若一切国土中国人所着衣服,比丘皆应与其俗服有异。”您能如理反驳吗?
我提疑问:您除三衣之外穿其他衣吧?是如法长衣吗?
【法师】{您问“请给出此中‘轻’之含义,以及‘方裙’之所指为何”,“轻”是指可分给比丘个人蓄用。}
问1.1:上文中所言“从轻”有法,应非是指“可分给比丘个人蓄用者”,以是指“不可分给比丘个人蓄用之故也”。答:对方会答“因不成”。
问1.2:因应成者,以偏袒、方裙是非法衣之故也。答:对方会答因不成。
问1.3:因应成者,以《行事钞》云:“午三,余衣。未初,时用非法。今时有着偏袒、褡膊、方裙、诸裙、臂衣、腨衣等并无正文可依。”及《寄归传》云:“且如神州祇支偏袒覆膊、方裙、禅裤、袍襦,咸乖本制,何但同袖及以连嵴。至于披着不称律仪,服用并皆得罪。颇有着至西方,人皆共笑,怀惭内耻,裂充杂用。此即皆是非法衣服也。若默而不说,知者无由,如欲直言,复恐闻者见怨,是以杼轴于短怀,沉吟于进退,愿智者详察,识衣服之本仪也。”之故也。
请按规则作答。
{我不明确唐朝“方裙”所指为何,但此文非局定“方裙”,而重点在“俱非西梵所服,然异东华俗仪”,“方裙”只是其中一例。}
由上问难,问题所在可知。
{“大领衣”从汉朝流传下来,是唐朝僧人常规外装穿着,异于唐朝俗服,应在道宣律师所说理义之列。}
此说法未见经典依据,如有请给出。如果只是个人想法,则不在应讨论之列。
{您问“若某人赞许可以着用坏色的俗服,则其定违悖戒律者”成立状况,若“着用坏色的俗服”是指我说的“选择坏色的俗服”,而不是理解为将俗服拿来坏色而异于俗服,那么是承许成立的,理由充分。}
问2.1若某人赞许比丘可以着用坏色形同俗服之衣,则其定违悖戒律者,对方答:许。
问2.2贤佳有法,应是违悖戒律者,以其赞许比丘可以着用坏色形同俗服之衣之故也。对方会答:因不成。
问2.3贤佳有法,应赞许比丘可以着用坏色形同俗服之衣者,以其许比丘可以着用坏色之“僧裤”也。对方会答:因不成。
问2.4因应成,以其是比丘,且着用坏色之“僧裤”也。理由应遍,以《行事钞》云:“《十诵》:五大色衣,一切毛衣、偏袖衣、复衣,一切毡衣,一切贯头衣、两袖衣,一切囊衣,一切杉裤裈白衣衣服,不得着,着得突吉罗。《四分》:‘不得着袄褶裤行縢手衣、草衣、皮衣、皮帽、树皮衣、树叶衣、珠璎珞衣、鸟毛衣、牛马毛衣,如是诸衣并不合着。汝等痴人,避我所制,更作余事。自今已去,一切白衣、外道衣并不得着。若着,如法治。”且其自诩为依律而行之故也。
{如我文引《梵网经菩萨戒》所说:“若一切国土中国人所着衣服,比丘皆应与其俗服有异。”您能如理反驳吗?}
此观点本人亦许,双方诤论不在此。能海法师认为当时之衣不如法,亦是因认为其与俗服过于相似也。
{我提疑问:您除三衣之外穿其他衣吧?是如法长衣吗?}
按照那烂陀寺智者们之规则,讨论法义时分成问方和答方,答方只按照规则作答即可,请先将问题记下,等上面的讨论结束,我们交换问答方,你再发问吧。
【贤佳】您错解道宣律师文义了。“从轻”是指算入“轻物”,可以分给比丘蓄用,如《量处轻重仪》说:“若是百一碗、钵、衣钩之徒,律开受用,故在轻限。……锡镴之属,文虽不列,律令用以补钵,非重物,随钵入轻不疑。……余有锥刀杂器之属准例两判:若常拟木作者,宜从重收;若常拟随身补绽者,便从轻限故也。”(卷上)
其他文义您再研读道宣律师的综合判决。
您说:“能海法师认为当时之衣不如法,亦是因认为其与俗服过于相似也。”而《没有虚云老和尚,大陆佛教就跟日本佛教的现状一样,僧尼嫁娶,不僧不俗》(https://mp.weixin.qq.com/s/Pq8DNcJeQ56YStR0GBN8aQ)记述能海法师的说法:“有人说僧尼要穿坏色衣。政府问:何为坏色?能法师说:袈裟才是坏色,其它不是。大家听了齐声说:只留袈裟,取消其它。”能海法师所说是您说的意思吗?释迦牟尼佛在世时允许比丘穿三衣之外的长衣,按能海法师的说法也是不如法吧?正确吗?
【法师】请按那烂陀智者们的规则作答即可,作为答者,若不按照规则作出简短明确之答,而去扯一些另外的话题出来,是答者之过也。不能承许所问观点,又不能指出推理中的错误,已经能说明所许有自相矛盾了。如果不愿依规则作答,那就此打住吧!
【贤佳】您错解道宣律师文义了,推理如何成立?您依“那烂陀智者们的规则”怎么自辩?
您不是想为能海法师辩护吗?核心问题不就是能海法师所说是否如法吗?何以回避?
【法师】现在你是答者!等轮到你时再来发问!不愿按规则作答,那就算了吧!
(七)
【法师(原龙泉寺比丘)】前一段看《文钞》,真是处处通透。印光大师面对居士对他的赞叹都是能避则避,居士写的他的传记他都会撕掉,至于被称为祖师啊、菩萨再来啊这些,他都是斥之为以凡滥圣、大妄语,和师父比起来真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啊!
【贤佳】是的!尊重戒律,随顺智慧。
《月灯三昧经》(卷第三)说:“行非梵行喜妄语,常贪利养趣恶道,披梵行服为标式,毁戒谤定言非法。……咸自称叹是菩萨,欲望声流遍诸国,若得虚名自欣庆,尚无善行何况道?我曾不闻亦不见,无有净行欲乐者,诽谤此法无欣慕,而能获得菩提道。……成就净戒诸功德,安住慈心行忍辱,调伏柔濡淳善者,是等善人为彼欺。若有当来起恶心,极甚抵突为不善,喜乐斗诤行非法,是等尔时得供养。我今善相劝告汝,汝当于我生净信,于此如来所说教,彼恶人辈勿亲近。于极贪爱及重瞋,多愚痴人昏慢者,无惭无愧行不调,汝于彼速起忍力。我今所说无量德,比丘于此不安住,非但口言得菩提,要须坚固行者得。”
《月灯三昧经》(卷第五)说:“比丘比丘第一难,于彼菩提发心难。护戒犹如摩尼珠,习近善友顺菩提,于恶知识恒远离,速得无上菩提果。……或复有人言,‘我行于菩提’,无慧难调者,更互不相敬。希求美名誉,不善住禁戒,恒念何时得,名闻普周遍。为求利养故,广集众多人,傲慢纵放逸,专求觅利心。乐在白衣舍,为恭敬利养;造寺及塔庙,斯皆为名利。依止取着心,常求渴爱欲,专营世俗业,止住魔境界。向彼白衣说,‘爱欲如火焰’,若入俗人家,当污他女归。白衣于是人,恒作大师想;伺候男夫行,妇女相染合。彼家以美膳,供给是比丘,反于彼妻所,如自己妇想。白衣于妇所,尚不起嫉妒,而出家比丘,他妻生嫉忌。俗人处居家,善护持五戒,况得出家已,弃舍一切禁?鼓贝诸音乐,而以供养我,行供养最胜,末世莫能成。自毁诸禁戒,见他持律者,向于世间说:‘彼与我无异。’闻赞持戒者,毁戒行恶境,闻说真佛法,云非佛所说。心无有惭愧,丧失沙门财,若劝真实语,诽谤我所说。戒不完具者,弃舍我道教,毁谤于正法,阿鼻狱为家。我未曾见闻,修习如是行,愚痴住恶者,能获于佛智。彼诸谀谄者,及以多曲伪,我悉知是人,智瞩恒不绝。我若一劫中,说彼诸过失,自谓菩萨者,但能说小分。童子汝当知,彼无恶不造,于后末世时,慎勿与亲友。”
《月灯三昧经》(卷第十)说:“若常修学于实际,是人究竟真妙空,彼不更起于爱欲,不为无戒堕恶道。……云何名命清净?谓随宜所得便生知足,若不知足便生谄曲、夸谈、诳诱、激发他人、以利求利,是事悉舍故。……云何名厌离恶业?所谓坚持禁戒,更不起恶故。云何名不行烦恼?所谓不起无明、有爱及瞋故。云何名不舍于戒?所谓信因果,恭敬如来故。……云何名降伏憍慢?所谓我不可得,无攀缘故。……云何不欣名利?所谓自性少欲故。云何不着利养?所谓无诸贪求,离恶欲故。云何闻人讥骂不生瞋嫌?所谓体知诸阴界故。云何闻叹实德不生欣悦?所谓隐覆善法功德,知利养过故。云何不希恭敬?体知因果故。云何不得恭敬心不嫌恨?所谓不舍禅定心故。云何毁辱不恚?所谓观察世法悟因果故。云何闻赞誉不高?为求善法出家故。云何名无诸利养心不忧戚?所谓观察昔所作业故。云何不与俗人交通?所谓不希资生故。云何名不乐非法出家人同止?所谓亲近如法人、不近非法人故。……云何远离非法?为自护善法故。”
【法师】我在前一段时间看完《文钞》相关的段落后,想联系寺里,发给他们看一看,印光大师呵斥所有把他与祖师并列、并称为菩萨再来的居士,说自己连给祖师提鞋都不配,如果居士这样做了就是大妄语,是以凡滥圣,单单这一点真该让寺里的法师们忏悔。我觉得是他们营造了这种环境与业力,让师父随便喝口可乐都被认定为是度众生的方便,是他们害了师父。他们把寺院当成一个公司,把师父当成他们的主打品牌,并在广泛的僧俗的赞叹中获得成就感,这根本就不是修行人的心理。寺里很多法师是好心出家,但只要身处在这个业力中,就很难免俗地成为这种精神的继承者。而师父只是一个十几岁出家,不谙世事的娃娃僧,在这从所未有的局势面前,他迷失了。
【贤佳】寺里的法师是在修依师法,“师父”也是“慈悲”随顺成就弟子们的依师法,问题的根本在于藏密的“视师如佛”依师法,其实都是藏密依师法的受害者。可参看《龙泉寺高知依师听话现象的讨论》、《论汉藏“视师如佛”法的差异及藏密的邪谬》、《一些交流讨论(20190617)·(一)》。
“师父”逼淫女弟子,是直接依凭藏密依师法和男女双修法,也源自藏密教法对佛制戒律的凌越,如《密宗道次第广论》说:“汝可杀有情,受用他人女,不与汝可取,一切说妄语。”(卷第十四)更多辨析可参看《辨破藏密依师法、双修法的辩论(贤佳与格鲁派居士)》、《论藏密的“黑帮帮规”及可笑与可怕》。
总的来说,“师父”深重堕落的重要外缘是藏密邪法,其他的是次要外缘。
【法师】龙泉寺对人思想的禁锢体现在很多方面。我记得贤Y(已离开龙泉寺)以前带戒律时,用的是学校里的那一些方法,诱使大家去竞争,争取高分。他让我们自学《八大部》,我们学起来很吃力,有次在电脑房外我和您说过这个事,我说我想学界诠法师讲的《八大部》,但贤Y法师说,平兴寺和咱们寺的理念不一样,在讲开示时,会对我们产生误导(其实讲的内容都是佛定的戒律,和寺院思想有什么关系呢?),所以不要看。我和您说了这事,我看您也很矛盾,只答复了我一句:“即然你们的带课法师是他,那就听他的吧。”他不允许你接受外面的法,这也使得到目前寺里很多同学仍不知学些什么,因为其他法师讲的东西,他们都能“挑出毛病”。
而高知在进入这个圈子以后,也很快会失去自我的思考模式,这一点也就导致到目前为止,寺院仍有很多同修迷迷糊糊度日,不知为自己谋解脱而出来依止高僧学法。有个别自我意识较强的,早已因为平时不随众啊,与龙泉寺所体现出来的业力不符这些问题被边缘化了,您在寺里就是这个样子,是非主流的。龙泉寺对僧众的宗教情怀不仅没有培养使其增长,还输灌了许多既不是丛林也不是佛学院的很多东西,这导致现在寺里的这些人从骨子里来讲,不知道一个出家人应该怎么样、应该求什么,只能呆在这艘船上随业漂流。而龙泉寺至今仍在打师父这张牌,他们输灌给沙弥们的信息就是快要受戒了。寺里的沙弥根本不知道,在中国,当今出家了两三年了还没有受戒这件事本身就是不可思议的…….
【贤佳】是被反智的依师法所害。但受了戒不能敬戒持戒,忙于做事犯戒,倒是不如不受,只是不得佛法大益,又不能孝养父母,虚耗生命,比较可惜!但愿他们能早日醒悟!
(八)
【居士】向您请教一个问题,背景如下:
有一位师兄通过微信问末学,大意是:一个人要走到高位,必定是聪明的;一个身居高位,特别是宗教高位的人,要对一女众作坏事,怎么会糊涂到用微信来说那些明显让自己身败名裂、授人以柄的言语?为什么不直接用权力叫过来,不是更能保全自己?
末学猜他是指XC法师事,或者也暗指了DB法王直接找人骗女众过去而不是靠微信这种方式骗过去。
末学自己难以解答,特向您请教。
【贤佳】先要测试、“调教”,不可冒然召淫,是为老道。短信息(不是微信)有指令清空,其弟子不敢不清空,一是依师,二是隐私事不敢外泄。即使有胆敢留作证据,也可说是伪造,因为伪造短信很容易。XC之所以身败名裂,因为被调出了电信公司服务器的短信记录(由法律人士立案调出,也是不易),抵赖不掉,这是其意外失算之处。
DB比较年轻,不如XC老道,身欲之外满足口欲而留下语音记录,但现在也没什么事,揭发者被指说为有精神病,网上揭发资料大多已清除,现在很多人仍然相信DB清净,这是“信仰的力量”,是DB的凭恃。
【居士】末学理解:人若不能正信佛法,持戒学修,回向往生极乐世界,那么无论处于什么高位,稍不注意可能就会被依师法、双修法等各种各样的邪法蒙骗,轻者害己,重者害人,最终难躲国法的惩罚、恶道的召唤。
但愿XC“法师”,DB“法师”等被邪法蒙蔽的修行人都能洗心革面,忏悔己过,重回修行正轨,减轻罪责!愿佛陀正法久住!
【贤佳】随喜善思善愿!
《楞严经》说:“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己得上人法,炫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贪成菩萨道,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于残生,旅泊三界,示一往还,去已无返。云何贼人假我衣服,禆贩如来,造种种业,皆言佛法,却非出家具戒比丘为小乘道?由是疑误无量众生堕无间狱。”(卷第六)
《佛遗教经》说:“于我灭后,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暗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戒是正顺解脱之本,故名波罗提木叉。依因此戒,得生诸禅定及灭苦智慧。……若人能持净戒,是则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当知,戒为第一安稳功德之所住处。”
道宣律师《四分律行事钞·标宗显德篇》说:“《月灯三昧》云:‘虽有色族及多闻,若无戒智犹禽兽;虽处卑下少闻见,能净持戒名胜士。’《涅槃》云:‘欲见佛性,证大涅槃,必须深心修持净戒。若持是经而毁净戒,是魔眷属,非我弟子,我亦不听受持是经。’《华严》偈言:‘戒是无上菩提本,应当具足持净戒;若能坚持于禁戒,则是如来所赞叹。’……《智论》云:‘若求大利,当坚持戒,一切诸德之根,出家之要,如惜重宝,如护身命,以是戒为一切善法住处。又如无足欲行,无翅欲飞,无船欲度,是不可得,若无戒者欲得好果,亦不可得。若弃此戒,虽山居苦行、饮水服气、着草衣、披袈裟等受诸苦行,空无所得。人虽贫贱而能持戒,香闻十方,名声远布,天人敬爱,所愿皆得。持戒之人寿终之时,风刀解身,筋脉断绝,心不怖畏。’《地持》云:‘三十二相无差别因,皆持戒所得。若不持戒,尚不得下贱人身,况复大人相报。’……问曰:有人言‘罪不罪不可得名为戒’者,何耶?答曰:非谓邪见粗心言无罪也。若深入诸法相,行空三昧,慧眼观故言罪不可得。若肉眼所见,与牛羊无异也。今诵大乘语者,自力既弱,不堪此戒,自耻秽行,多不承习,有引此据,不解本文故。”
《月灯三昧经》(卷第二)说:“虽广读众经,恃多闻毁禁,多闻非能救,破戒地狱苦。自恃持戒慢,而不学多闻,持戒报尽已,还复受诸苦。多闻与持戒,二俱不自恃,恃慢薄福人,由是起众苦。慢为众苦本,诸导师所说,有慢苦增长,离之则苦灭。虽修世三昧,而不离我想,其过还复起,犹如优垤迦。若修彼无我,于中生欣乐,是涅槃乐因,非感世间法。如被众贼围,为命欲逃避,无足不能走,便为贼所杀;如是痴毁禁,欲出离世间,无戒不堪去,为老病死杀。”
《月灯三昧经》(卷第六)说:“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有十种利益。何等为十?一者,一切悉舍,不取施想;二者,持戒不缺而不依戒;三者,住于忍力而不住众生想;四者,行于精进而离身心;五者,修禅而无所住;六者,魔王波旬不能扰乱;七者,于他言论其心不动;八者,能达生死海底;九者,于诸众生起增上悲;十者,不乐声闻、辟支佛道。……勇健一切舍,而不取施想;护持戒不缺,亦无有所依。……智者无恚爱,又不起愚痴,烦恼悉微薄,知胜寂法故。佛戒不缺犯,女色无纵逸,坚心求是定,知法离尘垢。”
《月灯三昧经》(卷第七)说:“若知诸法性,犹若诸影像,终不以色身,得睹于真佛。诸法无形相,求状不可得,如是无形法,即是佛法身。若人见法身,是名见导师;法身即正觉,如是名见佛。不得而示得,不得而说得,若欲求沙门,应当知此道。……愚因爱欲故,随事秽女色,还趣于秽处,堕于诸恶道。欲染佛不叹,及近于女色,此怖畏诸羂,女羂最可畏;菩萨恒远离,犹如恶毒蛇,常不亲女色,知非是佛道。修学菩提道,如佛本所习,修学佛道已,速成无上道。……彼不染女色,亦不随顺彼,当离于此想,女想甚可[言*亚]。……想者测知义,显示能取故,其相无可取,便示寂灭义。不寂者是想,寂灭者是智,若知想自性,便离于诸想。若有想可遣,是则还有想,彼行想戏论,是人不离想。若人作是心:是想谁所造?是想谁能证?谁能灭是想?起想之法者,诸佛莫能得,即于此处有,无我离取着。若其心不生,何由得起想?若心得解脱,彼则无由起。若证于解脱,心则不思议;心不思议故,成就不思议。……若于死灭时,心随于想转,是人起思心,令心不解脱。愚存于女想,则便起爱欲;若能灭除想,便能无爱欲。若思无上法,是思最大思,以思诸法故,获得真实心。忆念无穷已,长夜恒攀缘,诸邪异忆想,思心不可极。……离贪爱欲不染色,不以愚心着女人,得于如是胜定时,获胜寂灭无所染。于彼男女无恋情,不染妻妾及眷属,得于寂灭胜定时,善寂之行无所染。……诸欲已弃身不恼,永不希求淫欲事,断除淫欲及慢高,由得如是寂定故。……不起于思想,谓诸男女等,观察于诸女,而坐于道场。坐于道场已,摧坏诸魔军,于魔无所见,降伏诸魔众。不见魔女来,而至于我所,坐于道场时,遣除一切想。以断诸想故,一切大地动,须弥及大海,十方亦复然。……假使法灭尽,终不毁净戒,于行无残缺,菩萨众之首。良由爱欲故,令戒有漏缺,断除于欲相,得于不逸定。常行寂灭定,不着于定味,无着无放逸,不为世所染。出过于世间,能往诸佛国,所谓安乐土,得见弥陀佛。……弥陀救护者,修治佛世界,本习不放逸,不可思议劫。汝等勿怀疑,彼佛自在力,能生增上信,速得生彼刹。女人闻叹国,能生增上信,得为男子身,能往亿佛刹。那由他亿刹,所有诸供具,悉供一切佛,不及慈一分。常修于戒定,无量禅解脱,修三解脱门,速成人中上。末法恶世中,菩萨若持戒,供佛常悲身,此供为最胜。是人供诸佛,过去及现在、未来最胜尊。恶世持戒者,十方佛悉见:菩萨末法中,护持佛禁戒,善子能护法。”
《月灯三昧经》(卷第八)说:“若离一切取我想,亦离众生及寿命,于诸色声香味触,能速离者护佛法。……护持正戒而不杂,清净皎然无垢秽,便为供养一切佛,所有过现诸如来。……贪爱淫欲甚鄙秽,能生苦恼丧天趣;习欲之人离多闻,名为损减智慧者。耽着爱欲为盲人,便能伤害于父母,亦复能害持戒者,是故应当弃舍欲。……无有我想、众生想,亦无男想及女想,彼修梵行无秽杂,菩萨安住总持故。……悉舍一切内外事,安住实际法性中,护持禁戒善清净,无穿无缺无秽浊。彼于净戒无间杂,亦复无其羯磨法,智人弃舍于二边,能悟无上大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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