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因果规律(20240115)
(一)
【网友甲】我想向您请教一下关于因果和人类是否能自主选择善恶的相关问题。
在道教中有“承负”的概念,说是不同于佛家的因果——“因果是针对于个人,谁种因,谁得果,与他人无关”,而道家的“承负”则包含佛家的因果,即个人的善恶行为,不但影响个人,而且影响家庭、社会乃至宇宙的和谐,表现为前辈行善,后辈得福,今人行恶,后辈受祸。后来我发现好像佛家也有类似于道家的这种祖上积福然后报到某个后代身上的说法,所以向您确认一下,是否佛家借鉴了道家“承负”的概念进而拓展了佛家学说中因果的边界?
说到这里,我想到,之前我看到一个居士的观点是说,一个人被一个陌生人无故杀害了,并不是说这个受害者前世造恶受报,而是正有人在造下恶业。不知道您同不同意这个说法?我个人认为,如果所有遭遇厄运的人,我们都说这个人若干劫之前或者今生肯定是没干好事,所以才落得现在的下场,那么这种论调就非常不负责任,会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而且这群指责的人身上已经完美地体现出乌合之众的“无知之恶”了。我记得有一个博物馆专门收集强奸受害的女孩们当天穿的衣服。人们总是觉得女孩被坏人强奸是因为她自己也有过错,比如穿得不检点、穿着暴露故意勾引男人什么的,但事实上这些受害者的衣服都是很普通的,都是大众每天常穿的衣服。博物馆的展品在无声地批判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说受侵害的女孩们也是因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的人。
另外,在教父时代的基督教的教义神学中,“人性论”(anthropological)中有一个隐士皮拉古(Pelagius)主张人类始祖犯罪当与后人无关,人之犯罪或行善皆有自己的意志决定。他这里就和道教“承负”的观念完全不同了。
在您看来,或者说在佛家看来,是倾向于基督教的观点还是道家的观点呢?如果两者都不是,那么佛家对此的观点是什么呢?
(P.S.我会非常感谢您详尽的回答,从而能帮我弄明白这些问题。麻烦您不要有“因果都是几果以上的圣人才可以看全的,我们这些凡夫就专注于最基础的修行就可以了”这样的回答,因为我是想把我的问题和您的回答整理到我的个人公众号上。您如果像刚才我假设的那种回答,我没有办法发,文章也没有可读性,我也会觉得写了这么多真是自讨苦吃。不知道您是否同意我整理后汇编成文章发出,我是想把我得到的知识分享给更多的人,如果能对他们有些许帮助,也算做了一件好事了。而且我向您保证,您的回答我不会更改一个字。)
【贤佳】随喜善心!随喜深思!佛教说的因果规律很简单:善有乐报,恶有苦报,自作自受,不作不受。这是铁律,贯穿一切。
这简单规律的运行是因缘果报,“因”要待缘成熟,且“因”通三世,“缘”通他人,“果”又引因,实际的呈现错综复杂,所以多有不解、误解、曲解。
如《瑜伽师地论》说:“此一切因,二因所摄:一、能生因,二、方便因。当知此中牵引种子(牵引因)、生起种子(生起因)名能生因,所余诸因名方便因。复有四缘:一、因缘,二、等无间缘,三、所缘缘,四、增上缘。当知此中,若能生因,是名因缘;若方便因,是增上缘。”(卷第三十八)(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30/T30n1579_038.xml#pT30p0500c1301)
《瑜伽师地论》说:“诸行虽有各别生因,然必待缘方得生起。若彼彼行生缘现前,彼彼行因生彼彼行。是故诸行虽现有因,然无俱时顿生起过。……‘因缘’一种,亦因亦缘,余之三种唯缘非因。”(卷第五十一)(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30/T30n1579_051.xml#pT30p0583a0501)
因为“缘”通他人,亲属共业为缘,可能感引相应业缘者投生,并引发其相应善恶业成熟,所以可能呈现“承负”现象,实际还是“自作自受,不作不受”,不是“父作子受”。
如《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说:“云何共业?若业能令诸器世间种种差别。云何不共业?若业能令有情世间种种差别。或复有业令诸有情辗转增上,由此业力说诸有情更互相望为增上缘,以彼互有增上力故,亦名共业。由此势力,诸有情类辗转互为诸心、心法变异生因。是故经言:如是有情与余有情互相见等而不受用不易可得(注:‘不受用不易可得’即是受用易可得,也即容易相互领受、作用)。”(卷第七)(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31/T31n1606_007.xml#pT31p0729a0501)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说:“如契经说‘十岁时,人由能受行善业道故,所生男、女寿二十岁’,问:无他(他人)造业他(他人之外之他人)受果理,何故十岁父母修善令所生子寿二十岁?尊者世友作如是言:‘即十岁人共修善故,命终转作二十岁子,故无他作他受过失。’大德说曰:业异熟果各别决定,谓二十岁业感二十岁果,乃至八万岁业感八万岁果,然由父母修善业故,令子所造业能与果。虽无他作业他受果理,而有互为缘业与果义。”(卷第二十)(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7/T27n1545_020.xml#pT27p0102c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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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念佛解决经济等问题》
“因”通三世,“缘”通他人,有人今世横受祸害,可能有其前世业因,但还有今世他人恶行为缘,应该首要悲悯、救助受害者,谴责、惩治作恶者。不应单一执取受害者的可能因缘而含糊对作恶者恶行的谴责、惩治,即不应自失慈悲道德而自种恶业之因。因缘果报是关联的、动态的,不应单线机械看待,否则有失正智。更多相关辨析可参看:
《论因果与平等》
因为“自作自受,不作不受”,所以每个人要对自己的善恶行为负责,不宜苟且侥幸,不必迁责他人,宜应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相关辨析可参看:
《论君子固穷与三宝感应》
《因果的质疑与深论》
(二)
【法师乙】万法皆空,善恶同源,对于证悟者来讲,本无善恶,也无因果,但因果法则为佛开设的法门,亦是实相般若,如同极乐世界,故证悟者必定不会凌越戒律、混淆因果,必定随缘行善,远离恶业。
【贤佳】对于证悟者来讲,本无善恶因果,非无善恶因果,非有非无,即有即无,不可偏见偏执。
因果法则是佛说的法门,并非佛开设的,因为因果法则法尔如是,不论有佛无佛。
空性非离因果而独存,因果非离空性而有,万法即空即假即中,此是究竟实相。若凌越戒律、混淆因果,则必非真悟。
如《妙法莲花经玄义》(〔隋〕智者大师)说:“今取佛所见为实相正体也。金刚藏说‘佛甚微智’,辞异意同。其辞曰:‘空有、不二、不异、不尽。’空非断无,故言空有。有即是空,空即是有,故言不二。非离空有外别有中道,故言不异。遍一切处,故言不尽。此亦与龙树意同。《中论》云因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因缘所生法即空者,此非断无也。即假者,不二也。即中者,不异也。因缘所生法者,即遍一切处也。今言实相体,即权而实,离断无谤也;即实而权,离建立谤也;权实即非权实,离异谤也;双照权实遍一切处,离尽谤也。”(卷第一)(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33/T33n1716_001.xml#pT33p0682b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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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真正证悟空性之人,是不会造罪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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