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灵活持戒之二(20241028)
(一)
【居士乙】八重戒法由四重戒法(杀盗淫妄)和四弃法(摩触异性、粗语、作媒、二不定法)组成,是必须遵守的,因为是重戒。重戒不能舍,小戒则应视当时当地情况、因缘不同而作判断。“我所未制戒,他方认为应行者,不得不行。我所已制戒,他方认为不应行者,即不应行。”
末学认为以上观点没错。您的观点怎样?如果您认同,是否可以帮末学找到经典依据?因为有人认为佛教有摩顶加持,可以触摸异性,只要心定。佛所说的戒是有范畴的。
【贤佳】前二篇是粗重戒,都不能舍。后篇性戒都不能舍,能舍的遮戒也不能个人随便舍。
如《四分律行事钞·持犯方轨篇》([唐]道宣律师)说:“无命难。谓为怨贼、非人、恶兽断命缘者,得犯前戒。若是性戒,一向不开。岂得杀他、诳他而自活命?……若论遮戒,有开、不开。道力既成,至死不毁,如草系、海板等例(出《大庄严论》)。余志弱者,命、梵二难开下三篇,以上二篇是梵行本故。……无梵行难。谓若有童女、寡妇、伏藏、水陆多细虫、同住多恶伴,如此之事并是犯缘。文云:‘若在此住,必为我净行作留难。’佛言:‘即以此事去。’准此以言,对下三篇,体是威仪,不开性戒。就遮戒中,或是遮恶,或是事轻,或以轻遮重;若不开者,反上可知。”(卷中)(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4_002.xml#pT40p0094c1101)
更多相关辨析可参看:
《论舍戒》
《论时方毗尼》
《论戒律的衰滥和扶兴·(七)》
“有人认为佛教有摩顶加持,可以触摸异性,只要心定”,这是滥说。可参看:
《论僧女之防》
《论戒律的衰滥和扶兴之五·(一)》
以上供参考。
【居士乙】回复对方,对方认为这是着相,并不认可。不知是否有能一锤定音的依据?
【贤佳】“对方认为这是着相”,我不能一锤定音,因为“一锤定音”也可看作着相。可请其参看:
《论不执着》
(二)
【居士丙】《佛光映濠江:澳门佛教慈善会设宴欢迎海内外大德高僧》(觉悟号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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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晚宴接待佛教高层僧人合适吗?本来按戒律僧人过午不食,如今还公开接受晚宴接待。唐朝农禅并重,僧人劳作辛苦,有些人吃晚餐也要提防碗筷声作响,生惭愧心。今堂而皇之接受晚宴,又是中佛协高层僧人领导,戒律概念全丢脑后。昔日虚云和尚在云居山晚上在厨房门口静坐,僧人想来吃饭也不敢靠近。如今古风不再,悲哀!
【贤佳】“设晚宴接待佛教高层僧人合适吗”,这不合适,功过夹杂,不成净善。但世俗习惯于晚宴,不宜责备。高僧们可以顺俗接受晚宴邀请,可以喝水、发言,但不吃餐,谦和有礼,不卑不亢,那么佛法、世法兼顾,自是无碍。关键是平时无事时应持守不非时食等戒,否则平时吃晚餐,而在这样的世善盛会时拒绝晚宴,则成矫情伪善,更似下劣。两害相权取其轻,此事不宜苛责,但宜提示。相关辨析可参看:
《论“药石”》
《论出世入世》
【居士丙】我认为这涉及到佛教化世俗还是世俗化佛教的问题。若佛教强则世俗随顺佛法,若佛教弱则佛教顺世俗。南传佛教在国家的地位较强,他们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在各地寺院办法会,如住持升座、佛像开光、各种会议等,皆办丰盛的晚宴,在晚宴时作相关的报告或表演、发放纪念品等。寺院在过年“普茶”时也常在晚上发放零食(有些“持午”者有不参加)。只能说佛教传到现在,戒律的重要性已经减弱。
【贤佳】“南传佛教在国家的地位较强,他们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应该不会有人公开晚宴邀请僧人,即使邀请了,僧人也多会不愿、不敢去,否则难免引发民众讥嫌。但南传佛教在国家的地位较强,近于政教合一,有其他弊病过失,大体还是政教分离为好,尤其现今时代,僧人可以顺俗灵活持戒,而不是顺俗灵活犯戒。可参看:
《论宗教邪化》
《论缅甸困局出路之二》
《论灵活持戒》
依靠国家地位、民俗习惯等保护修行,终是外依,不如内依可靠,因为共业因缘难求,且多无常难保,并也滋生弊病,不宜于此攀望、责求,但宜提示僧众重戒修道、灵活自强。如弘一大师在清朝见月律师自传《一梦漫言》的题记中说:“师一生接人行事,皆威胜于恩。或有疑其严厉太过、不近人情者。然末世善知识,多无刚骨,同流合污,犹谓权巧方便、慈悲顺俗,以自文饰。此书所述师之言行,正是对证良药也。儒者云:‘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余于师亦云然。”可参看:
《论佛教中国化》
《论戒律的衰滥和扶兴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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