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戒律的衰滥和扶兴

论戒律的衰滥和扶兴(20221105)
(一)
【居士】法师请阅:
《共同面对“危机中的佛教”!17个国家和地区代表出席第30届“世佛联”大会,演觉法师被推选为“世佛联”副主席》(觉悟号2022-10-22)
【贤佳】文说:“佛教倡导和平、慈悲、中道、圆融,为不同文明之间交流交融,为增进各国人民友谊发挥了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人类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我们要自觉肩负起当代宗教界人士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秉承佛陀慈悲济世的责任和担当,加强各国宗教界的友好交流与团结合作,为促进世界各国各地区人民合作共赢、和平共处,为保障人类的幸福和可持续发展作出共同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这很好!需要特别重视、落实佛教戒律,否则美好的愿望难免落空乃至扭曲。
(二)
【居士】若能用五戒十善管理大家就很善哉了。可惜在《三界论》里看到连转轮圣王这么有功德的人为大众宣讲五戒,听的人依旧是少数。
【贤佳】是的。戒善是根本,“高人”不屑,“低人”不愿,“中人”游移。
(三)
【居士】最近在朋友圈看到,原“月悟法师”还俗后,自称又出家了,并且不住寺院,继续住某地精舍,还召集俗家居士来与他共住。他以不方便为由,日常不穿僧衣。他还说,自己只受沙弥戒,不受具足戒(比丘戒),这样就可以随意一些。他这种犯过根本戒的,可以再出家吗?他现在这样做如法吗?
【贤佳】按戒律,破根本戒还俗后不能再出家。
如《萨婆多毗尼毗婆沙》说:“若破重戒,更无胜进,后还舍戒后更受者,更不得戒也。如破八戒中重戒,更受八戒,若受五戒,若受十戒,若受具戒,兼禅无漏戒,一切不得。若破五戒中重戒,若更受八戒、十戒、具戒,并禅无漏戒,一切不得。若破五戒中重戒已,欲舍五戒更受戒者,无有是处;若舍戒已,更受五戒,若受八戒、十戒、具戒,并禅无漏戒,一切不得也。若破十戒、具戒中重戒者,若欲胜进,若欲舍戒还受戒者,如五戒中说。”(卷第一)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3/T23n1440_001.xml#pT23p0507a2602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唐〕道宣律师撰钞,〔宋〕元照律师撰记)说:“〖钞〗《成论》云:‘五逆罪人、贼住、污尼,毗尼中不听作,由为恶业所污,亦障圣道,不听出家。若为白衣,得善律仪,不遮修行施、戒等善,有世间戒何咎。’《萨婆多》中,若有先犯五戒、八戒及十、具戒,而犯重者,更受不得。〖记〗五戒,简人中。初《成论》,据十三难并是戒障,今明七难,白衣时有,但障十、具,故云‘毗尼不听’等;不障五、八,故云‘若为白衣’等。‘世间戒’,对上出家即出世戒。自余六难,‘边’须已受,‘破’局大僧,‘黄’‘形’‘非’‘畜’,重故不论。《多论》唯简‘边罪’。(旧云‘约未忏为言’,非也。‘边罪’永障,何得论忏?《业疏》明忏,自通《成论》七难人耳。)”(卷下)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4_003.xml#pT40p0139c1208
《钞记扶桑集释》(弘一律师集)说:“‘《成论》’,《业疏》一○·二四引《成论》已,续云:‘准此有过,如文不合,必忏荡已,二教无违。但业重障深,不发具戒也。’《记》云:‘《成论》中,初引文。若十三难,通障道戒;五逆、贼、污七难,不障俗戒,故特简之。文中初明制出家意,以出家人必取圣道故。“若”下,次明通在家意,且令诱接住善道故。“施慈”等者,布施、修慈皆世福故。“准”下,次义决。虽通五戒,必约忏净为言;有过不忏,如注所简,故云“不合”。“二教”即世教与佛制也。恐疑忏净容可出家,故约深重,释通教意。’”
更多相关文据辨析可参看《南北传关于居士五戒的讨论》https://uncn.top/4265.html。月悟以前的邪说邪行可参看《揭露月悟之八》https://uncn.top/9256.html
(四)
【居士】现在的寺院僧人多不持戒,并不是持不了,而是不想持,觉得没必要持。很多在家人经常受持八关斋戒,而僧人拥有这么好的条件,怎么会持不了呢?出家人不持戒,与俗人何异?很多出家人喜欢发禅室泡茶照片到朋友圈,茶桌上各种各样的瓜子、零食。喝茶容易导致肚子饿。难怪今天的僧人多得不到尊敬,还要叫居士恭敬他们为僧宝,而他们却不恭敬法宝、佛宝。
【贤佳】多是知见不正,认为身体平常保健比持小戒重要,且错认为过午不食不利于身体健康,认为“不非时食戒”等小戒不值得认真持守乃至不必持守。此戒经常不持,日日违犯乃至随时随便违犯,形成心态等流,往往会轻乎其他小戒乃至重戒,很容易随便犯戒乃至破戒。且长期漏泄持戒的正气,渐渐正气不足,容易心态曲诈,自欺欺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虽是小戒,实是僧人自坏坏教的大因缘。相关辨析可参看:
《论“药石”》
《论过午不食的利益和坚持》
《非时食问题辩论》
如果自己有因缘未能持午,但惭愧自责,且允许、鼓励他人持午,是不失正见的,是很可贵的,不失为善知识。如《圆觉经》说:“末世众生将发大心求善知识欲修行者,当求一切正知见人——心不住相,不着声闻、缘觉境界,虽现尘劳,心恒清净,示有诸过,赞叹梵行,不令众生入不律仪。”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7/T17n0842_001.xml#pT17p0920b0901
如果自己不持午,不惭愧自责,还批评、障碍他人持午,那么是大失正见、善心,是恶知识。如学诚,自己坚持非时食,倡导非时食,还多方批评弟子持午。由此我笃定学诚非善知识,与他渐渐疏离。后来2018年2月份听到贤启告诉我学诚发淫秽短信事,我未“震惊”,毫不犹豫支持举治。
【居士】学诚确实不是善知识,以前很早就听过,在龙泉寺要人家歌颂他、礼拜他,装模作样。祖师都那么低调,而学诚处世正和祖师相倒,沽名钓誉,只是没被抓起来,觉得真不好!
【贤佳】是很可悲!“世路无如人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
【居士】弘一大师是律宗祖师,为什么没见大师传授三坛大戒当戒和尚?
【贤佳】弘一大师从严格高标准角度说自己未得比丘戒,所以不给人传授三坛大戒。相关因缘可参看《戒律答疑讨论之十三·(四)》https://uncn.top/1340.html
【居士】大师真的是太低调了!不像学诚到处去做戒和尚,很是高调,佛教里的悲哀!
【贤佳】印光大师也不给人传授八关斋戒,更不给人传三坛大戒。
如《印光法师文钞三编·复季国香居士书一》说:“接手书,不胜感愧!光粥饭庸僧,于禅、于教皆未从事,唯依念佛以为依归。至于为人作师,实不敢妄充。亦有误听人言,求取法名者,亦赧颜应之,以期彼于佛法中生信心、种善根,非曰光即可以为人师也。至于阁下,禅教俱通,戒行精严,坚持八戒,常行午食,光尚未能持午,使此时冒冒然应之,汝后纵不当面唾骂,必至憾昔未察,以致于求福田中,反成轻僧慢法之举,故不得不为说其所以。祈转拜高人,庶得大利益矣!”(卷第一)
《佛说斋经科注》(〔明〕蕅益大师)说:“受此斋法,须一出家人为作证明,不问大小两乘五众,但令毕世不非时食者便可为师。设数里内决无其人,或可对经像前自誓秉受耳。”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X44/X44n0749_001.xml#pX44p0864a0701
学诚以前坚持“非时食”,曾援引印光大师吃晚餐为凭据,然而却积极给人授八关斋戒乃至授三坛大戒,不学印光大师的少欲节制、惭愧自责,是东施效颦。现代很多汉传僧人也如此,实是行谤祖师、自误误人。
末法时代,宜应严谨以经为则、以戒为师,依法不依人。相关辨析可参看:
《关于高僧犯戒的辨析》
《论依佛戒与依祖师》
《论依佛戒与依祖师之二》
《论汉传戒律的振兴》
【居士】《印光法师文钞》这么殊胜的念佛开示,实际上愿意去看的僧人、在家人并不多。之前五台山有个名寺的法师叫我少分享《文钞》,说里面没谈般若。这种人是不是业障重?之前不知道听谁说一个人业障重,佛经祖语是看不下去的。
【贤佳】《印光法师文钞》中很多谈到般若,特别呵破滥执般若空理。那法师是滥说。
如《增广印光法师文钞·〈金刚经次诂〉序》说:“《金刚经》者,即有谈空,不堕空边。即空论有,不堕有边。空有两泯,真俗不二,生佛一致,事理圆融,行起解绝,直趣觉海。一切菩萨,依此而修因。三世诸佛,依此而证果。乃如来一代时教之纲要,实菩萨上宏下化之准绳。示如如之本体,机理双契。证空空之三昧,解行俱圆。妙而又妙,玄之又玄。猗欤懿哉!何可得而思议也已!世多不察,谓为空宗,其孤负佛恩也甚矣!”
《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复汪谷人居士书》说:“全真成妄,何问真体奚有,有在何处?全妄即真,何问妄相本无,无至何底?如是问者,不名智人。佛语虽如雷,奈业障于心耳何。一乘若真通达,则四大各失本性,六根一一互用矣。如是理体,说之似易,证之实难。在昔或有其人,而今皆成好高务胜、不事实修、妄谈般若之掠虚流派。”
《增广印光法师文钞·〈梵网经心地品菩萨戒疏注节要〉跋》说:“其有自诩高明,藐视戒律及与净土,谓‘自性清净,有何善恶持犯、自他净秽。但任天真,即如如佛’,从兹口口谈空,步步行有。听其言,则高出九天之上。察其行,则卑入九地之下。生为法门之败种,死作泥犁之主人。较彼带业往生者,尚天地不足以喻其否泰,况上焉者乎?其有欲现生亲得实益,临终决定往生者,请从持戒、念佛真实行去,自可不虚所望矣!”
(五)
【居士】僧人戒律里有过午不食,我身在上海,这边有寺院下午4:00师父们吃饭,晚上师父们自己还买些食物补充。我感觉也挺合理的。佛陀制定过午不食,是怕晚上托钵对居民产生影响,而现在咱们的寺院都是自己做饭,不会对他人产生什么影响。而且,师父们大多要工作到晚上9:00以后,又都身强力壮,不吃饭身体能量跟不上啊。而且按照科学研究,四个小时食物消化完,胃里就是胃酸,对身体不好啊。我开始学佛时,知道了“过午不食”,就很怀疑人和人的胃难道会不一样?过午不食,算是一种苦行,佛陀在世已经说了苦行并不是解脱之道,对吧?
【贤佳】这是误解。佛制戒的意趣是多方面的,过午不食的作用不局限于不扰民。过午不食有利于身体健康,是安乐行。
如《佛说处处经》说:“日中后不食有五福:一者少淫,二者少卧,三者得一心,四者无有下风,五者身安稳,亦不作病。是故沙门、道士知福不食。”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7/T17n0730_001.xml#pT17p0527c1507
更多相关证据和辨析可参看:
《论过午不食的利益和坚持》
《论素食与日中一食》
(六)
【原极乐寺尼】A法师跟我说她有一次拿了奶粉去找*法师想作“七日药”法,*法师说奶粉不能作“七日药”。A法师感到疑惑,因为B法师跟她说:奶粉能作“七日药”,毕竟人们一般不会直接吃奶油(注:所说“奶油”可能指“七日药”中的“酥”),佛世没有奶粉,这是依律开演的,不违戒律精神,只是不同的人的戒律观不一样。
我依律略作了辨析说奶粉确实不能作为“七日药”。我说,佛世是没有奶粉,但是佛世有牛奶(也即牛奶和奶粉是相通的),然而律中所说“七日药”是“酥、油、生酥、蜜、石蜜”,没有牛奶。还有,我印象中律藏中有说比丘获得过多的牛奶,过午后不能蓄,佛说可将牛奶做成酥,如此可作为“七日药”再蓄七天,由此可以说明牛奶不是“七日药”体。
B法师以“戒律观不同”来解释各人不同的戒律观点,我觉得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实际上戒律观只有一种,就是“佛说”。您怎样看?
【贤佳】这属于“四诤”中的“言诤”,“律说非律”“非律说律”等见解诤论。中小“言诤”用“现前毗尼”来息灭,大“言诤”用“多人语”来息灭。不应粗泛以“戒律观不同”而自护坚持歧见,否则不成“见和同解”“戒和同修”。
如《四分律》说:“有四种诤:言诤、觅诤、犯诤、事诤。云何言诤?比丘共比丘诤,言引十八诤事:法、非法,若毗尼、非毗尼,乃至说、不说。若以如是相共诤言语,遂彼此共斗,是为言诤。云何觅诤?若比丘与比丘觅罪,以三举事——破戒、破见、破威仪见闻疑,作如是相觅罪,共语不妄,求伴势力,安慰其意,若举、作忆念,若安此事、不安此事,不痴不脱,是为觅诤。云何犯诤?犯七种罪——波罗夷、僧伽婆尸沙乃至恶说,是为犯诤。云何事诤?言诤中事作,觅诤中事作,犯诤中事作,是为事诤。……
“言诤以何为根?贪、恚、痴为根,无贪、无恚、无痴为根,僧为根,界为根,人为根,六诤为根,十八破事为根,是为言诤根。……言诤或善,或不善,或无记。云何言诤是善?比丘共比丘善心诤言,法、非法乃至说、不说,作如是相共彼此诤言,是为言诤善。云何言诤不善?若比丘共比丘不善心诤言,法、非法乃至说、不说,以如是相共诤言诤,以此遂成斗诤,是为言诤不善。云何言诤无记?若比丘以无记心诤言,引十八事——法、非法乃至说、不说,以如此事互共诤言,是为言诤无记。”(卷第四十七)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2/T22n1428_047.xml#pT22p0915c2101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宋〕元照律师)说:“详法是非,定理邪正,彼此诤言,遂成乖异,故名‘言诤’。以‘现前’‘多人语’二灭灭。”(卷中)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5_002.xml#pT40p0258a2209
“多人语”息灭大的“言诤”,需要界内集僧,选择数位通晓戒律、行持服众者评定邪正是非,然后公告僧众,僧众行筹(投票)表决。
中等“言诤”用“现前毗尼”的“五法现前”,即人、法、毗尼、僧、界现前,也即界内集僧,诤议两方人员到场,拿出律法经典依据,如法如律讨论评断。
微小“言诤”用“现前毗尼”的“三法现前”,即人、法、毗尼现前,也即诤议两方现前,拿出律法经典依据,如法如律讨论评断。
如《四分律》说:“若一比丘,在一比丘现前好言教语,非法、非毗尼、非佛所教,彼作如是言:‘是法、是毗尼、是佛所教,当受行是。’如是诤事得灭。是为非法灭诤,非法、相似现前毗尼。一比丘,为二比丘、为三比丘、为僧亦如是。二比丘,为一比丘、为二比丘、为三比丘、为僧亦如是。三比丘,为一比丘、为二比丘、为三比丘、为僧亦如是。若僧,为一比丘、为二比丘、为三比丘、为僧亦如是。若一比丘,在一比丘前好言教语,如法、如毗尼、如佛所教,彼作如是言:‘此是法、是毗尼、是佛所教,汝当受是忍可。’若作如是诤得灭,是为如法灭诤现前毗尼。是中云何现前法、毗尼、人?云何法现前?所持法灭诤者是。云何毗尼现前?所持毗尼灭诤者是。云何人现前?言议往返者是。……
“云何现前法、毗尼、人、僧界?云何法现前?所持法灭诤者是。云何毗尼现前?所持毗尼灭诤者是。云何人现前?言议往返者是。云何僧现前?同羯磨和合集一处,不来者嘱授,在现前应诃者不诃者是。云何界现前?在界内羯磨作制限者是。……
“尔时阿难从座起,偏露右肩,右膝着地,合掌白世尊言:‘言诤以几灭灭?’佛告阿难:‘言诤以二灭灭,以现前毗尼,用多人语。’阿难又问:‘颇有言诤以一灭灭——现前毗尼,不用多人语耶?’佛告阿难:‘有。’问言:‘何者是?’佛言:‘若一比丘,为一比丘现前好言教语,如法、如毗尼、如佛所教,彼作如是言:‘是法、是毗尼、是佛所教,受是忍是。’如是诤事得灭。是为,阿难!言诤以一灭灭,不用多人语。现前义如上。一比丘,为二比丘、三比丘、僧亦如是。二比丘,为一比丘、二比丘、三比丘、僧亦如是。三比丘,为一比丘、二比丘、三比丘、僧亦如是。僧为一比丘好言教语,如法、如毗尼、如佛所教,彼作如是言:‘是法、是毗尼、是佛所教,受是忍是。’若如是诤事灭,是为,阿难!言诤以一灭灭——现前毗尼,不用多人语。现前义如上。僧为二比丘、三比丘、僧亦如是。”(卷第四十七)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2/T22n1428_047.xml#pT22p0917a0101
《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唐〕道宣律师)说:“‘言诤’者,谓评法相是非,须知邪正,各执己见而生其诤,诤由言起,故曰‘言诤’。……
“下品言诤,以三品现前毗尼灭:一,人现前,两家同聚,各说教理也;二,法现前,以三藏教判也;三,毗尼现前,教旨明白,疑暗自遣也。
“中品言诤,以五品现前灭:一,人现前,须各陈诤意也;二,法现前,须僧作法详评也;三,毗尼现前,须用羯磨,有德同评,无德贬退也;四,僧现前,戒、见、利及三业无乖同聚也;五,界现前,随约限内有僧皆集,无得隐也。
“上品言诤,用现前、多人语灭。由前德人,屏处评理,依法断讫,能起诤人身既不见,谓有欺隐,是以如来制令两众同聚,对面行筹,多者即是。……
“‘应与现前毗尼,当与现前毗尼。’……言‘应与现前’者,谓法教托相,相须面现,屏量暗断,终未息情。此是意也。言‘毗尼’者,此云‘律’也。‘律’者,分也,笔也。谓须商度,据量有在,若律吕之分气故也。又如世法据刑约制,道法亦尔,依根附教,各有差降,不可乖越,故曰‘法’也。‘律’字安‘聿’,‘聿’者笔也。必审教验情,在笔投断,如斯面对,故曰‘毗尼’。如初解也。言‘当与’者,既具三法、五法,明观灼然,须顺教行,以定纷诤,故曰也。……
“‘多人语’者,由评法相,取解不同,故召两朋,同处面决,行筹五德具八法者,三种量度,详审众情,又知义理,邪正明决,依法行之。非法者多,且令散去,后当更断,待法语人。事希法隐,故略不述。”(卷第四)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X40/X40n0714_004.xml#pX40p0164c1501
您这里所说的“奶粉能否作七日药”,属于小“言诤”,宜应用“三法现前”的“现前毗尼”来息灭诤议疑惑。
B法师说“佛世没有奶粉,毕竟人们一般不会直接吃奶油,这是依律开演的,不违戒律精神,只是不同的人的戒律观不一样”,佛世也没有巧克力、冰淇凌等,那巧克力、冰淇凌等可以作“七日药”吗?关键在于“这是依律开演的,不违戒律精神”,是否如实可靠。这个要拿出共同认许的律典具体文据,理智讨论辨析,也即要“法现前”“毗尼现前”。
(七)
【居士】我近来在看八十卷的《华严经》,看到“十无尽藏品”的“戒藏”中说到戒律是后人不可改变的,因此南山律应该是错误的吧?
【贤佳】南山律严谨解释律藏,纠正对律藏的错误理解,并周详落实行持。您看到有哪里错误?
【居士】戒律不可改变!出家人不可种植、不可蓄积、不可不乞食。
【贤佳】大体如此,但戒律允许僧人不乞食,可以接受居士请食、居士到寺施食、寺院常食等,也允许僧人适当蓄积衣物(长衣乃至别房),只是不能直接蓄钱。具体文据辨析可参看《论佛教中国化》https://uncn.top/4127.html。南山律哪里改了戒律?
【居士】八十卷《华严经•卷第二十一•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中的“戒藏”经文:“无违诤戒:此菩萨不非先制,不更造立,心常随顺向涅槃戒,具足受持,无所毁坏。不以持戒恼他众生,令其生苦,但愿一切心常欢喜而持于戒。”
【贤佳】是的。
【居士】现在的人改变佛制,乱搞剃度,乱授戒和受戒,是错误的!
【贤佳】是的。这是违背南山律的,不应说是南山律错误。南山律是严谨尊奉佛制戒律的,并依戒律说王制(国法)应该随顺,辅助落实佛制或规定佛制之外(佛未说可不可做)内容的合理僧制(清规)也宜随顺。
如《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唐〕道宣律师)说:“原夫正戒明禁,唯佛制开,贤圣缄默,但知祇奉。故律论所述,咸宗本经,自余位班,曾未揣度。” 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6_001.xml#pT40p0429a2210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唐〕道宣律师撰钞,〔宋〕元照律师撰记)说:“〖钞〗明如法僧制。《四分》云:‘如法僧要(yāo)随顺。’又云:‘应制而制,是制便行。’《五分》中:‘虽我所制,余方不行者,不得行之(谓俗王为僧立制,不依经本也);非我所制,余方为清净者,不得不行(即依王法而用,不得不依)。’《萨婆多》云:‘违王制故,吉罗。’
“〖记〗正制中,初《四分》。‘要’字平呼,谓制约也。‘又’下,上句立制,下句劝依。《五分》二段,上开违佛,下令顺时。如今国制尼不依僧,帐藉公凭之类。下引《婆论》转释《五分》。《戒疏》中解,如持禁物出境之例。此多滥用,学者须辨。
“〖钞〗《明了论》云:‘若僧和合立制——比丘不得入城市,为作此事,必定应作。或时须立此制一月一年,或复永断。’若依《大集》,苦使不得过两月。《十轮》中,如前明制。或令料理僧事、佛法师僧,或不与语,谪令礼拜,或复驱出,如前广列。《僧祇》中‘罚舍利弗日中立之’。诸律中制,多用七法(注:‘呵责羯磨”等七羯磨法),如上所明。或复断食、夺衣、令立;治沙弥中,罚令除草,料理僧事等。并非破戒之缘故也。《十诵》云:‘若僧寺中有制限者,若知有恼自他,力能灭者,白僧灭之;不者,余处去。若如法制,应受。’”(卷上)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4_001.xml#pT40p0021b2514
更多相关辨析可参看:
《从“上师戒”看藏密根本非佛教》
《从滥护非法违建看如何爱国爱教》
《从滥护非法违建看如何爱国爱教(续)》
《从滥护非法违建看如何爱国爱教(续二)》
《从滥护非法违建看如何爱国爱教(续三)》
【居士】无违诤戒,这一法义请您在弘法时大力宣扬,因为现在的邪师和一些学佛法不深之人都说过去的佛戒不适合今人和未来人了,要改变戒律。净空就拿《弟子规》代替佛戒!常善就大改戒律。大邪师没有不乱改戒律的。
【贤佳】《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说:“今世愚僧,不知教相,破戒作恶,习俗成风。见持戒者事与我违,便责不善随方,呵为显异。邪多正寡,孰可言之!法灭世衰,由来渐矣!又东南禅、讲,半夜啖粥,过午方斋;木钵、纱衣,不殊外俗。循名昧实,并谓‘随方’。不学愚痴,一至于此!慎之!”(卷上)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5_001.xml#pT40p0167a1112
戒律有随时毗尼、随方毗尼,也有“一切时处毗尼”,所以有很强的适应性和一贯性,正是佛陀慈悲、智慧的体现。不应停留于道听途说或望文生义而死执片面戒相,也不应自作聪明滥作“开缘”而违背佛制明文或理义,那是不知佛智或不信佛智的表现。宜应敬重佛制、广学律典、深思谨行,即应以戒为师。
如《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说:“〖钞〗以开制往征,教则通于二世,故下文云:‘以世尊是一切智人故,制已更开,开已还制。’此通未来教也。如《五分》:‘虽我所制,于余方不为清净者,则不应用。虽非我所制,于余方必应行者,不得不行。’此如来在世教也。
“〖记〗在世教中,《五分》文出第二十二卷,上明听违佛制,彼疏释云:‘如手抟食,此方不为善。又如袒膊、跣足之类。’‘虽非’下,明听从他制,如用匙、箸及鞋履、偏袖,及依王制等。问:消文可尔,兴意如何?答:时数迁流,丰俭不定,方隅隔越,风土不同,立法检非难为一概,意使随时适变,逐处所宜,故立未来,竖通像、末,仍施现在,横被边夷,旨在为人,义见于此。问:时、方名相,未知何出?答:《明了论》有‘时、处毗尼’。彼云:‘边地受五,得数浴洗,中国(编者注:指佛法兴盛的古印度)不听。(此名‘处’也。)昔用三归(编者注:用三归依授比丘戒),今时不得;热时数洗(编者注:洗澡),寒时不得。(此即‘时’也。)’故知时、方不唯一事。问:既曰‘当宗以辨’,哪引《五分》而明在世耶?答:本律明开边方五事,但文局事定,未显通收,故假彼文以申当部耳。……
“〖钞〗然二教相融,互兼彼此。
“〖记〗互融中。‘二教’即二世教。此有二释:前教本为未来,即兼佛世;后教本兴现在,仍通像、末。或可恐疑引用《五分》,故此释之。‘彼此’两字,即指二宗。谓《四分》制已更开,即兼在世;《五分》虽制不用,亦兼未来。既而彼此相兼,即知本宗自具二世,但文不显,故用彼文。问:‘遮性’中亦明开制,与此何别?答:前通遮性,此唯在遮。若是性戒,不论时处。故《了论》中‘一切时处毗尼’,谓淫、盗等是也。”(卷上)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4_001.xml#pT40p0001c1801
《四分律行事钞》说:“自非统教意之废兴、考诸说之虚实者,孰能辟重疑、遣通累、括部执、诠行相者与?……自佛法东流几六百载,诸师穿凿,判割是非,竞封同异,不可称说。良由寻讨者不识宗旨,行事者昏于本趣。故须学师必约经远,执教必佩真文,何事被于毁讥?岂复沦乎嗤责?……决判是非者,必总通律藏之旨,并识随经之文。……而浇末浅识庸见之流,虽名参缁服,学非经远,行不依律,何善之有?情既疏野,宁究真要?封怀守株,志绝通望,局之心首而言无诣,意虽论道,不异于俗,与世同流,事乖真趣,研习积年,犹迷暗托,况谈世论,孰能体之?!是以容致滥委以乱法司,肆意纵夺,专行暴克,尚非俗节所许,何有道仪得存?!致令新学困于盘石,律要绝于羁[革+必],于时正法玄纲宁不覆坠耶?!”(卷上)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4_001.xml#pT40p0001a1412
更多相关辨析可参看:
《论戒律和佛智》
《论时方毗尼》
《论戒律的含容》
《论僧团民主》
《论僧人不应抽烟》
《辨破滥改佛制祖规的妄说》
《论学诚、藏密和戒律》
(八)
【居士】学诚事件为什么这么离谱?相关方的反应为什么都这么疏离?学诚如果珍惜教界信任,教界如果看重戒律,僧团如果能够民主议事,断不会有如此重大的违犯和滥护。都是把功夫下在门面上了。非常遗憾!
国家重视法律,教界应重视戒律。戒律是内部管理的依据,但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管理很难很好地实施,就变相出来各种自我保护性质的说法,避免外部监督。很多类似于“在家人不能评论出家人”的宣传明显具有掩护、误导的性质,缺乏辨析。这样做可能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但是前提是教内自己要有严格可行的监督和纠偏机制,否则僧团怎样来面对信众给予寺院的信任?我们很多人是因为佛教的严格戒律,才对僧众生起崇敬和信任。
这几十年来,海外和台湾地区的弘法,重资金,重规模,烘托领袖,神化异能,影响政治,效法*教做事业,轰轰烈烈,应该是影响深远的。可以看到大家弘法的积极,但是积弊明显。学诚事件、“福智”团体的异化问题、藏密相关的性侵案件,这些是否可以让教界尽快重新审视、重打方向盘?汉传佛教的发展如果失去戒律、知见和监督机制的严格保护,是否能长远发展?另外,面对庞大的人口基数和日趋复杂的社会心理,佛教是否应该将管理重心依托于国家法制体系,放弃理想的自治概念,这些都值得思考。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可执行的、充满细节的机制。时代日新月异,佛教可以尝试,可以总结教训再尝试,但是不能反反复复拿大众的信任开玩笑,不能利用而又荼毒忠良才俊,不能让反智蛊惑、个人崇拜、精神控制这种早已被时代抛弃的社会毒瘤在佛教界复苏,更不能让诱奸性侵的伤害案件再次发生。
祈愿受害者们尽早走出心理泥潭!很多人可能需要多读些世间的书,参与世间的事务,而不是急于一个解脱的理念、事业。这个时代,智识普遍比较发达,很容易察觉各种问题和对终极问题产生兴趣,结果反而多被邪伪蒙蔽,栽入泥潭。
佛教对于中华文明有多重要,大概是不言而喻的。希望各界更多的有识之士来介入社会面的调查研究并推动佛教治理进程。
(九)
【居士】在阅读龙泉寺与其他佛教资料的过程中,我发现江浙沪的佛教寺院其实也是积极入世的,比如浙江的*寺,2010年开始就开办跟企业家相关的很多禅修营,也开设了很多佛教课程。比如这篇报道:
《中国禅修生意探秘:白领花大钱想买顿悟,信仰成了他人的商机》(VISTA看天下2016-08-01)
需要怎么去看待这种入世呢?正如法师您之前和我提到,龙泉寺也非常亲近这些中高阶层。常说佛法普度众生,但资料上看的时候,发现阶级差异明显,似乎更亲近于社会地位高的群体。
【贤佳】如文题所说,实质是“生意”,各取所需。世人粗浅了解、体验佛法,不无利益。寺僧多得钱财,能够宽裕生活,可以安身修道,但也可能多违戒律,乃至贪欲滋长,身心不安,破戒叛道。可参看:
《论寺院经济》
《论寺院经济之二》
《论寺院经济之三》
(十)
【居士】《安士全书(白话)》
《新编观音灵感录(白话)》
弘一法师《南闽十年之梦影》:“我平时对于佛教是不愿意去分别哪一宗、哪一派的,因为我觉得各宗各派都各有各的长处。但是有一点,我以为无论哪一宗哪一派的学僧,却非深信不可,那就是佛教的基本原则,就是深信善恶因果报应的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同时还须深信佛菩萨的灵感!这不仅初级的学僧应该这样,就是升到佛教大学也要这样!善恶因果报应和佛菩萨的灵感道理,虽然很容易懂,可是能彻底相信的却不多。这所谓信,不是口头说说的信,是要内心切切实实去信的呀!……我以为无论如何,必须深信善恶因果报应和诸佛菩萨灵感的道理,才有做佛教徒的资格!须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种因果报应,是丝毫不爽的!又须知我们一个人所有的行为,一举一动,以至起心动念,诸佛菩萨都看得清清楚楚!一个人若能这样十分决定地信着,他的品行道德,自然会一天比一天地高起来。……就我个人而论,已经是将近六十的人了,出家已有二十年,但我依旧喜欢看这类的书——记载善恶因果报应和佛菩萨灵感的书。”http://www.cnguw.com/mingzhu/view_33082.html
“必须深信善恶因果报应和诸佛菩萨灵感的道理,才有做佛教徒的资格”,现在那些大和尚有几个信的?真信就不去干那些破戒的事了。居士也一样,尤其喜欢搞理论的那些。理论搞一大堆,其实对基本的善恶因果报应并不信,对佛菩萨的灵感并不信。所以弘一法师说的就是两条:第一信因果,第二信佛菩萨灵感。没有这两条,就不是真正的佛教徒。念佛老太太最符合这两条,所以多能成就。《印光法师文钞》其实主要也是这两条。第二条,信佛菩萨灵感,信阿弥陀佛,所以求往生净土。万变不离其宗,根本就是这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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