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四川某寺住持破戒丑闻及汉传佛教的希望之二(20231113)
(一)
【贤佳】附件文稿《论四川某寺住持破戒丑闻及汉传佛教的希望》(https://uncn.top/9571.html)供阅,愿听您的看法。
【居士丁】文稿里面几位说的很好,我想补充一句:看到这个新闻而不发声纠正教内风气的出家人,尤其高位僧人有过失甚至罪业。我们在家人发声,总是被一些出家人和他们的弟子打压说不要张扬以破坏佛教形象,或者说我们在家人不要说僧过,“即使犯戒了,他们也有僧人形象,不要轻视,不要诽谤”等等。 还有一位出家人说我们在家人不能看出家戒,以僧人身份压制我们发声。
【贤佳】那是误解经律的滥说,盲目保护僧人的恭敬利养,促进僧人违戒滥行更少忌惮,使佛教界如同黑帮,并甩锅于佛教经律,让世人误认为佛陀袒护僧人,深层败坏佛教,深种灭法因缘。相关文据辨析可参看:
《关于“传播佛教负面言论”的讨论》
《辨破〈僧犯千条罪,不让一俗知!〉》
《论居士可揭批僧人》
《辨破〈为什么四众弟子不能妄加评论出家人〉》
《辨破〈即便修行再不好的出家人,都不要去毁谤〉》
《论说僧人过》
《辨析居士是否可阅僧戒》
《从早餐时间看寺院管理和普及戒律知识的意义》
【居士丁】佛教徒自己不主动认错,殊不知,在大众看来,高位僧人连基本的世间道德都不具备,丑闻出来了没有出家人站出来道歉、反思,似乎都觉得是“个别出家人个人犯,我们都是好的,不应该被骂”,还为了自己作为师父的地位和在弟子粉丝崇拜中的高度进行拼命维护,强辩、找理由,各种遮掩,从社会伦理看来似乎就是一群不知廉耻、基本做人是非都丧失的蛀虫。出了根本性的伦理问题,总怪罪世人不理解自己,怪大众没有善根,却不思考自己所在的教内生态和整体佛教在社会大众吸取财富上的实际角色,如何能够平息大众的愤怒、厌恶?如何让理智的人亲近佛教?平时教导弟子说自己是僧,地位尊贵,是人天师表,自己的同行大和尚爆出丑闻后,既定事实对大众情感的伤害拒绝面对,只为维护自己为僧的光环和地位而拼命地“鸵鸟”或者狡辩,甚至打压其他有疑问的佛子、大众的关切,还以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是为了佛教的大局(就像韩国宫廷剧一帮贪腐的权势大臣个个在皇帝面前哭着说自己对国王忠心耿耿,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朝鲜王朝、为了国王,实际上是为了私欲和地位权势,背地里各种欺骗国王、欺压平民、残害无势力的忠良),不停的消耗理性佛子的佛教情感,也对理性大众的情感和智力进行侮辱。
【贤佳】这也如同“皇帝的新装”,是应喊破。如鲁迅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我们还在这样的世上活着,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记念刘和珍君》)
(二)
【居士戊】《与主播发生关系住持被停职,这件事告诉我们几个信息》(2023-11-08)
https://m.toutiao.com/is/iRjEYRaE
(摘录){其一,你去寺庙烧香拜佛的钱,很有可能就被这种住持大和尚拿来去睡人妻女主播了!睡两次,就是几百万的小费!
其二,那些住持、会长的,表面光鲜亮丽,背地里谁知道龌龊成了什么玩意儿!
其三,感谢新媒体,要不然在封闭的传统媒体圈子里,这种肮脏的东西披着各种高大上的头衔,能糊弄多少人啊!有了新媒体,多多少少让这些脏东西无影遁形!}
【贤佳】虽然偏激,不无道理,亟应整治教风、扶树道德。
【居士戊】《绍云老和尚示现来去自如!》(2023-10-23)
https://mp.weixin.qq.com/s/2eIyUnTUxGCzfEjgIc7cdA
“僧腊66载”,这条有误。绍云和尚出家几年就还俗,晚年重新出家的。
类似这样道听途说的讹传应该不少。我认为佛教界要破除迷信、恢复正信,首先尊重戒律,不打妄语,不要为了“护教”原因打“方便”妄语。要尊重事实,方能取信于人。这是重振中国佛教的条件之一,任重道远。
【贤佳】是的!绍云老和尚本有滥行,可参看:
《揭批男僧剃度女众》
“方便”妄语,似已成教界风气,深广滥坏佛教正信,促进社会道德伪滥,亟应大力纠止。
如《法句经》说:“一法脱过,谓妄语人,不免后世,靡恶不更。”(卷上)(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04/T04n0210_001.xml#lgT04p0566a2101)
《大智度论》说:“妄语之人,先自诳身,然后诳人,以实为虚,以虚为实,虚实颠倒,不受善法,譬如覆瓶,水不得入。妄语之人,心无惭愧,闭塞天道、涅槃之门。”(卷第十三)(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5/T25n1509_013.xml#pT25p0157a2003)
《十住毗婆沙论》说:“虽轻妄语,习久则重,能失菩提心。”(卷第四)(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6/T26n1521_004.xml#pT24p0036c1309)
《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说:“此戒人多喜犯者,良由妄业熏积,识种尤多,故随尘境,动便虚构,不思反流之始,但愿毕世之终,以此安生为要,当死定非排业,良可悲夫!”
更多相关辨析可参看:
《戒律答疑讨论之二十九》
《辨析“方便妄语”》
(三)
【居士己】《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无耻》
https://weibo.com/1733115404/4966322928878618
(摘录){没细了解这位副会长的前世今生,但没出事前肯定也光芒一片,谁质疑个“不”字,义正辞严的佛弟子们唾沫淹死你。上学时辩证唯物主义讲:怀疑一切。可宗教信仰的力量实在太大了,根本容不得别人劝:独立、冷静、反思,科学理性学佛。从这点上说,所谓信佛者也是被佛教洗脑的一群人,大多数并不懂怎样学,有的只是迷信般的信仰崇拜。好在,作为一名皈依者的我能这样说,因为不信佛的人更多。不是佛法不好,能学进去的人一定觉得佛说的法是No.1,不信的那是人。
贤佳法师将XC的事归究于藏密外道法的侵蚀,应该说是,但不完全是,根本上讲是佛教界的腐败造成,戒律涣散,毫无监管,理念丧失。想这么干的人太容易就做到了。如果不进行改革,立好规矩,惩前毖后,后边还会有更多丑闻,不是一两个敢说话的站出来揭批就行的。
社会经济文明的发展一定会佛教兴盛么?不一定。要看能否保持本色,不淹没在这大潮里。是孤影寒灯思坐,还是某音直播带货,名曰弘法,自己尚轮回里转磨,就是“人间佛教”吧!}
【贤佳】随喜深思!对无惭耻之人,法律、财力、权力、智力、宗教、道德、文化、制度等一切都可能被利用为保护无耻的工具,所以真正的文明在于有惭耻的道德,为人的意义也在于此,否则可能不如禽兽。
如《佛垂般涅槃略说敎诫经》说:“惭耻之服,于诸庄严最为第一。惭如铁钩,能制人非法。是故比丘,常当惭耻,无得暂替。若离惭耻,则失诸功德。有愧之人则有善法;若无愧者,与诸禽兽无相异也。”(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2/T12n0389_001.xml#pT12p1111a2701)
对人对己都不宜盲信,要听言观行、常行自省。
如《大般泥洹经》说:“懈怠之僧成就八恶,时有持戒在其中者,如彼甜果在毒树林,护法菩萨教令弃舍,不令信心诸弟子等礼拜供养、恭敬亲近,断慧命根堕地狱中。是故信心优婆塞等当善分别,莫见形服便相习近。……当依如来真实契经而分别之。若使愚夫不善分别,而便恭敬供施所须、与相习近,我说是等当堕恶道。”(卷第四)(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2/T12n0376_004.xml#pT12p0879a1510)
《四十二章经》说:“佛告沙门:‘慎勿信汝意,意终不可信。慎勿与色会,色会即祸生。得阿罗汉道,乃可信汝意耳。’”(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7/T17n0784_001.xml#pT17p0723b1601)
儒家《论语》说:“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于予(注:孔子弟子宰予)与改是。’”又说:“吾日三省乎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
教法的正邪、兴衰根本在于戒律,所以释迦牟尼佛遗嘱说要以戒为师。汉传教界的腐败、“人间佛教”的俗烂根本在于律学不彰、戒行弛废,藏密邪法的侵蚀只是外缘,也正由于律学不彰、戒行弛废而易受邪法侵蚀,形成恶性循环。所以需要正本清源,一方面破斥邪法,一方面扶树戒行,会归于正见正行,成就真正的人间佛教。可参看:
《论破邪显正、扶树律制》
《论“人间佛教”》
【居士己】在佛教说根本是坚持戒律,在世法讲是遵守法制,但可能这两点都做得不好,可能多有僧人邈视、违反戒律,得到惩处的只是少数。环境如此,改变较难。因为改革是革命的一种形式和称谓,不刮骨疗毒甚至人头落地不足以力挽狂澜,普通人没啥力量,只能谨守个人信仰的阵地。也希望您能看清这点,随缘而作,莫勉为其难。
【贤佳】感谢提示!不忍完全不管,随缘随力辨析,但愿至少能启发、坚固众人谨守个人信仰阵地,不被曲诈欺诳蒙蔽,也不因见伪滥浊行而自弃正法信仰,死时除法而外余皆无益。
(四)
【居士庚】刚看“头条”关于四川住持私通女人的事,有些人留言说僧人付钱不算犯戒。此非比丘戒,应属在家戒。
(留言摘录){二乘僧戒有规定,僧人解决生理工具问题,嫖娼给了钱物不犯戒。你以为佛没想到这工具锄头的事?但现在法律有规定,卖淫嫖娼违法犯罪!僧人首先守国法,再戒不戒自已的事。}
【贤佳】其说“二乘僧戒有规定,僧人解决生理工具问题,嫖娼给了钱物不犯戒”,这有三重误解。一重是混滥僧戒和俗戒,俗戒禁邪淫,嫖娼给钱不算破戒,而僧戒禁淫,一切淫事都是破戒,不论是否是嫖娼给钱。第二重,此新闻报道的行淫不是嫖娼(与专门卖淫女行淫),而是与有夫之妇私通,正属邪淫,通破俗戒和僧戒。第三重,给钱嫖娼破淫戒,不破邪淫戒,但有邪淫等流罪,属于轻的邪淫罪,并非完全不犯戒。
如《十不善业道经》说:“云何欲邪行?于此罪中而有四类,非处、非时、非分、非往。……非分者,谓于面门及以非道,童男、处女,自执持等,俱不应作。非往者,谓于他妻,及比丘尼、亲族、异趣,及炫卖等。设自境界作非梵行,所不应理,如上当知。”(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7/T17n0727_001.xml#pT17p0457c1811)
更多相关文据辨析可参看:
《论南传不邪淫戒》
【居士庚】在家人付钱嫖娼不犯邪淫戒,还要参考国法。我国法律规定嫖娼犯法,故付费嫖娼也犯戒。有些国家卖淫合法则不犯。
【贤佳】“在家付钱嫖娼不犯邪淫戒”,这说法不准确。应说:在家人付钱嫖娼不破邪淫戒(上品罪),但犯邪淫戒,属邪淫等流罪,应结中品罪或下品罪。
(五)
【居士辛】1.当地检察机关已经提起公诉了,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按照法律规定要在两个月内审结,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这个案件和学诚那个不一样,学诚那个是在公安的立案侦查程序没了下文,这个案件是已经正式进入公诉程序,天壤之别。按照法律规定,公安刑事立案侦查完毕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现在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程序,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是常态。这个四川的案件检察院已经审查起诉完毕依法提起了公诉,就等法院下判决了。学诚的案件,目前来看,大概率是在公安侦查阶段没进行下去,压根没进入到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以及审查起诉程序。近日案件中,敲诈勒索的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两名被告的刑期不会短的,其敲诈勒索的财产也会返还给被害人(该僧人)。
2.这个僧人财产的来源,公检法一般会问清楚的。至于该僧人是否和女主播发生了性关系,可能会关系是否成立到敲诈勒索罪,因此公检法一定会查清。而且就目前,“澎湃新闻”等网站报道,检察机关以敲诈勒索罪名公诉,那么,该僧人和女主播发生了性关系应该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过,但公检法的案卷(包括笔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因涉密,不会提供给民宗局的,但判决书里对是否发生了性关系应该会说明,且判决书是可以查到的。到时候,民宗局可依据判决书或者直接询问司法机关,了解是否事实上发生了性关系。就看民宗局事后会不会处理了。
【贤佳】感谢专业知识分析!插足私通,如按新闻报道所说四川某寺住持与钱某的妻子蔡某私通,是否违法?钱某是否可以起诉?怎么量判?
【居士辛】1.目前法律规定,首先一般的通奸双方并不违背刑法(特殊的是与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军人配偶等发生性关系,以及重婚,这些是犯罪),其次也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最后该已婚女性违背了婚姻法的夫妻忠实义务,但该僧人并不违反。由此,该僧人的行为严格来说并不违法,只是道德上的谴责。丈夫钱某不能对该僧人在法律上诉讼追责。
2.该僧人系省政协委员,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对违反社会道德或存在与委员身份不符行为的,及时约谈、函询,经提醒仍不改正,责令辞去委员。该僧人的政协身份是肯定会被撸掉的。根据《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其住持的位置会被佛协免去,佛协会长的位子也应该被责令辞去。
(六)
【居士壬】这两天我也注意到了该“热搜”。内心现在除了无奈、无语,竟还有麻木的感觉……这就是末法时代的典型现象啊!
无论是僧人还是居士,僧人得有僧人的样子,居士得有居士的样子。作为佛门的代表,造作这样的邪淫罪业,教内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才是最正常不过的。拭目以待事情后续发展吧!
恰逢这段时间,成都昭觉寺和彭州祈福寺正在传授三坛大戒,也衷心希望正在参与的各位新戒子们能真正做到“以戒为师”,给我们居士们做好榜样。
我因为亲身见证过佛力加持不可思议,结合自身多年来的经历,最后还是要感叹几句:
“以戒为师”,无上正确!佛言是金刚语、真实语!佛陀制戒,内有深意!能持一戒,有一戒的受用。多持戒,严格持戒,受用更大!但愿今天神州大地的佛门乱象早点过去!
【贤佳】随喜善思善愿!您说“亲身见证过佛力加持不可思议”,不知是否方便分享?
【居士壬】今天上午,一位朋友在为他爷爷守灵时,打开寿衣的一瞬间闻到了檀香味,裤子上反而没有。昨晚是他爷爷弥留阶段,他在医院为他爷爷诵了《地藏经》,诵到嗓子都充血了。
我以前读大一时,和班长在寝室为一位患有红斑狼疮的同学念诵佛号回向,才念了十几遍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檀香(世间没有那种香味,印象太深刻了)。
【贤佳】感谢分享!三宝感应,超越俗见,是为多苦人生的光明,终不被邪僧恶行掩蔽。如《历朝释氏资鉴》(〔元〕熙仲法师)说:“后汉明皇教始来,永平优钵火中开,霜钟渐渐通三界,梵刹徐徐遍九垓。三武灭僧僧不灭,一韩摧佛佛非摧,法门若也无灵验,应作中华一聚灰。”(卷第八)(http://cbeta.buddhism.org.hk/zh/xml/X76/X76n1517_008.xml)
【居士壬】希望您在继续搜集更多证据的基础上,持续关注该问题。有些话,我们作为汉地居士无法讲。
【贤佳】随缘随力,共同努力!
(七)
【居士癸】《四川寺庙住持和女主播地下情曝光!网友:主持的钱从哪儿来的?》(2023远见光2023-11-10)
https://mp.weixin.qq.com/s/Tgnw0WxZo_wxvbjbG7HG9Q
看一下这个视频,最后几句问得好,住持随手就能拿出几百万来,还是个县区的小寺院,这些钱哪里来的呢?这恐怕大大有违佛法的真实意了吧?
【贤佳】是的,很可悲!可参看:
《论僧人应俭朴》
《论僧人应俭朴之二》
《护僧问题答疑讨论》
【居士癸】莲池大师在《竹窗随笔》中有几处提到有关能不能说“僧过”的开示,刚找到几处,给您参考:
1.《竹窗随笔·见僧过》
世有言:“人不宜见僧过,见僧过得罪。”然孔子,圣人也,幸人知过。季路,贤者也,喜过得闻。何僧之畏人知而不欲闻也?盖“不见僧过”,为白衣言耳,非为僧言也。僧赖有此,罔行而无忌,则此语者,白衣之良剂,而僧之砒鸩矣!悲夫!
(白话翻译)世有传言说:“人们不应该见取僧人的过失。若见取僧人的过失,本身也有罪。”然则孔子是圣人,每庆幸有人能指出自己的过失。子路是贤人,听到有人指出自己的过失就欢喜。为何僧人有过,反而怕人知道而不愿意听人指出呢?其实,“不见僧过”这句话,是对在家居士而言,不是对僧人说的。如果僧人依恃这句传言,举止随便而又无所畏忌,则此语对在家居士不啻是良药,对僧人则无异砒霜鸩毒,真是可悲!
2.《竹窗二笔·出家(一)》
先德有言:“出家者,大丈夫之事,非将相之所能为也。”夫将以武功定祸乱,相以文学兴太平,天下大事皆出将相之手,而曰出家非其所能,然则出家岂细故哉?今剃发染衣,便谓出家。噫!是不过出两片大门之家也,非出三界火宅之家也。出三界家而后名为大丈夫也。犹未也,与三界众生同出三界,而后名为大丈夫也。古尊宿歌云:“最胜儿,出家好,出家两字人知少。”最胜儿者,大丈夫也。大丈夫不易得,何怪乎知“出家”两字者少也。
(白话翻译)先德有言:“出家是大丈夫的事,不是将军、宰相所能办得到。”我们试想:将军以武功定祸乱,宰相以文学兴太平,天下大事皆出自将相之手,然而先德称出家不是他们所能办得到,可知出家并不是简单容易的事。如今有人认为只要剃头并披上坏色衣便是出家了。唉!这只不过是出二片大门的家,并不是出三界火宅的家啊!能够出离三界的家,才可以称为大丈夫。即便如此,也仍然有所欠缺,必须自行化他而与三界众生同出三界,才真正当得起大丈夫的称号。古尊宿有一歌云:“最胜儿,出家好,出家两字人知少。”“最胜儿”,即是指大丈夫。然而大丈夫毕竟不容易得,难怪说能完全明白“出家”二字的人少啊。
3.《竹窗二笔·出家(二)》
人初出家,虽志有大小,莫不具一段好心。久之,又为因缘名利所染,遂复营宫室、饰衣服、置田产、蓄徒众,多积金帛,勤作家缘,与俗无异。经称一人出家,波旬怖惧,今若此,波旬可以酌酒相庆矣!好心出家者,快须着眼看破。曾见深山中苦行僧,一出山来,被数十个信心男女归依供养,遂埋没一生,况其大者乎!古谓:“必须重离烦恼之家,再割尘劳之网。”是出家以后之出家也。出前之家易,出后之家难。予为此晓夜惶悚。
(白话翻译)通常人在初出家的时侯,所立的志向虽有大小不同,然而无不怀着一片好心。可是时间久了,受到名利等种种因缘的诱惑,便又重新开始营造房屋、讲究衣着、置买田产、蓄养徒众,广积财物,勤作经营,与世俗的人并无差异。佛经称:“一人出家,波旬怖惧。”若是像这样的出家人,波旬不但不会怖惧,而且还会欢喜得互相酌酒庆贺呢!好心出家的人们,赶快醒悟吧,把一切世缘尽情看破!曾见有位住在深山中的苦行僧,一出山来,被数十位信心男女归依供养,一生的道业便就此荒废了,何况其他更大的障缘呢?古人说:“必须重离烦恼之家,再割尘劳之网。”这是指出家以后的又一次出家。出前一次的家容易,要出后一次的家可就难了。我为此日夜常怀忧惕。
【贤佳】很好的开示!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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